2026年8月6日 星期四

救生命的代價(可 5:7)

馬可福音五章:7 大聲呼叫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指著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 8 是因耶穌曾吩咐他說:「汙鬼啊,從這人身上出來吧!」 9 耶穌問他說:「你名叫什麼?」回答說:「我名叫『群』,因為我們多的緣故。」 10 就再三地求耶穌,不要叫他們離開那地方。 11 在那裡山坡上,有一大群豬吃食。 12 鬼就央求耶穌,說:「求你打發我們往豬群裡,附著豬去。」 13 耶穌准了他們,汙鬼就出來,進入豬裡去。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在海裡淹死了。豬的數目約有二千。
 
耶穌在格拉森遇見了這個被鬼所附的人,鬼比人要更早認出耶穌是神的兒子,也意識到神的兒子乃是有至高無上的權柄,因此就讓那人跪在主的面前拜他。我們身而為人、因未曾經歷死亡,又被肉身所蒙蔽,就只能看到這個物質的世界,無法靈裡面真正認識主。

然而鬼卻不同。它們來自已死之人,卻未按規矩進入陰間,反而留在陽間禍害人。它們是靈,沒有肉身的屏蔽,因此能從靈裡直接認識神國度的權柄。它們比人更早一步察覺神兒子的權柄,也知道自己碰上主的權柄,已是無路可逃,算是劫數已到。

我猜測主在地上的時候,也有我們所看不見的天使在隨侍跟隨著他,他口所出的命令,天使就爲他成就。而對於這些違反神規矩的鬼,天使本可以直接將這些鬼帶往無底坑投放,使它們就從此消亡;
 
希伯來聖經當中告訴我們:這無底坑便是原始深淵、是混沌深淵的名稱,是邪靈和魔鬼的去處,到了那裡就要回歸混沌了;這與陰間不同,陰間是人死了之後居所,是等待審判的暫存之地,因此那些鬼遇到了耶穌,知道自己逃是無處可逃了,卻仍有可求之處,鬼口中所出的「不要叫我受苦」便是不希望被丟往無底坑去。
 
主可以對鬼仍然存有憐憫,因為它們曾經也是人,所以不立即將它們投往無底坑;卻也不能任由那些鬼繼續違規禍害那個被鬼所附的人。我們屢次用「那些」的多數來講鬼,因爲附在那人身上的鬼不只一個,這由它們自己所承認的名字「群」也可以確認這一點。 

那麼該怎麼辦呢?主吩咐它們離開那個人。若是任由它們逃走,日後伺機再去禍害其他人,顯然是主所不能容許的。這時,鬼自己主動提出,求主打發它們進入旁邊的豬群。主准了。

接下來所發生的事情很魔幻,鬼群離開了那人,入到了豬群中;事情就這樣了結了嗎?并沒有,豬群開始騷亂,狂奔,最後跳下山崖,投在海裡淹死了。至於那些鬼自此之後到底是怎麼樣,聖經也再也沒有記載;我的看法是那些鬼是藉著豬的死,如今就按著規矩(畢竟有天使在看著呢)去到陰間,有機會等待審判。
 
而那個人,當鬼群離開了他之後,終於也得回自己身體的控制,雖然感到十分的衰弱,身體上也佈滿了傷痕,但是至少是重新當回了一個完整的人,算是得救了,可以繼續過剩下的人生;將來可以按照當定的時間去到陰間,接受公平的審判。

若是沒有主救他,那麼他剩下的這一生將會極其悲慘的,可能就要這樣的在世上過悲慘的一生、要到死為止,那他還有什麼可以誇的,還有什麼可以面對審判的呢?但是主將他剩下的一生還給了他,讓他有公平面對審判的機會。
 
儘管這個代價也是不小的,所損失是兩千頭豬,有的人說主就是爲了這個人的生命而讓這兩千頭豬死了;其實受益的除了那個人以外,還有那群鬼;讓它們也重回規範、回歸到正軌上,有機會接受到公平的審判,而不是必然的、陷進通往無底坑的漩渦。
 
只是人們曉得嗎?他們只從肉眼可見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那他們會怎麼想呢?我們到下一篇再來為各位繼續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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