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六章:1 耶穌離開那裡,來到自己的家鄉,門徒也跟從他。 2 到了安息日,他在會堂裡教訓人。眾人聽見就甚稀奇,說:「這人從哪裡有這些事呢?所賜給他的是什麼智慧?他手所做的是何等的異能呢? 3 這不是那木匠嗎?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嗎?他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裡嗎?」他們就厭棄他。 4 耶穌對他們說:「大凡先知,除了本地、親屬、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 5 耶穌就在那裡不得行什麼異能,不過按手在幾個病人身上,治好他們。 6 他也詫異他們不信,就往周圍鄉村教訓人去了。
在這一段的經文描述中,有鋪墊有故事的敘述,但是其中的重點就是要講述一件很簡單的事,整段的要義就是集中在主所說的那句話上「大凡先知,除了本地、親屬、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
這句話呢、雖然說有一點點不一樣,但是在四部福音書當中都有被提到了主的這句話。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差不多,可能就是在翻譯上有些不同;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一樣,所記下的可以說是這句話的一個反面的,更直接的講法「我實在告訴你們:沒有先知在自己家鄉被人悅納的」
神的先知被人尊重,因爲他能夠將神的心意,神想要說的話給說出來。除此之外,先知也是一個人,和你我并沒有什麼不同,他要吃飯要喝水,吃的東西不對了也會拉肚子,最重要的是:沒有人是從一生下來就作先知的。
爲何這一點會特別重要呢,因爲人總是有過去,總是有成長的過程,神也不是讓人從小就受揀選當先知,即使是有些人如撒母耳乃是從小就奉獻給神、在聖殿中長大;施洗約翰和耶穌乃是在母腹中就受聖靈感動;即使是如此,他們也有成長的過程。
就算是撒母耳自小就比較屬靈,耶穌在十二歲就曉得聖殿乃是他天父的家,但是神還是給他揀選的人有一個充份成長的時間,神所選取的時間夠用、并不急著使用人,就是允許人有個穩當成長和學習的時間;所謂的成長,很有可能就是從錯誤中學習再改正。
說了這麼多,所要表達的就是人都有一個成長期,沒有人一開始就是神人的,那麼當有人看過一個先知的過往,看過他的學習過程的人,就已經在他們的意識中已經行成了一個印象,這個印象不一定是個壞印像,就是他也是和我差不多,對於這樣的人,就很難在心中升起一種尊敬。
就算是主耶穌,也是這種刻板印像的受害者。他來到自己地上出生的故鄉附近,就遇上了過往就認識他的人,他們會有一個刻板的印象:他過去不就是那個我認識的孩子嗎?他們家是作木匠的,我看過他在家裡幫忙的。
這句話我給他翻譯過來就是:他們家是做工的,又不是祭司、也不是法利賽人,他並沒有比我好到哪裡去,他怎麼可能是被神揀選的、怎麼能作為「我」與神之間的中介呢?他們以舊印像來看人,完全的忽視了神在使用一個工人之前、神的手是可以塑造一個工人的。
這件事情也發生在我自己的身上,到今年我已經事奉超過十年了,但是我開始事奉的時候也已經超過五十歲了,有很多人在之前就認識我,那些人對我的看法就停留在過去的印像,因此他們雖然不一定表現出來,但是他們大概對我認識還是聽留在我是一個平信徒的階段。
然而反過來也是一樣,有幾個我在從前就認識的年輕牧人,當有人在日後向我推薦他們的講道與牧養,我可能也會說:這小子不就是那樣嗎?個性不沈穩..等等;但那也是七八年前的事了,我是不是也應當再去聽聽他們的講道再去下這種評斷呢。
那怎麼辦呢?我告訴你,真的是太難了,沒有好的辦法,就連耶穌也沒有很好的辦法,這雖然不影響他行神蹟或是醫治人,但是要改變人心實在是太困難了,並非是不可行的,但是確實那會是事倍功半。
這就是人有了不信的心,很難有成效的作工,於是耶穌就轉身離開那個地方,可能到了以後,主會再差派其他的工人,也許是主自己的弟子來做這裡的事工,也都還要更容易些吧。
在曠野無人處奔跑,我真實的遇見了神; 教會的講台不能不顧人的情面,牧者也很難直言指出信徒的缺失、給出人們真正需要的諍言; 就連標榜真道的、也都是 buf 了許多的客氣,害怕人會走會掉粉,而我不怕、這就是為何你需要來到這裡。 主所要的不是淺薄的「信主」,而是要結出生命的果子,不能結果子的基督徒真的危險了! 你還在當一個僅僅得救的基督徒嗎?
2026年8月11日 星期二
先知到了自鄉(可 6:1)
2026年8月10日 星期一
大利大古米(可 5:35)
馬可福音五章:35 還說話的時候,有人從管會堂的家裡來,說:「你的女兒死了,何必還勞動先生呢?」 36 耶穌聽見所說的話,就對管會堂的說:「不要怕,只要信!」 37 於是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同去,不許別人跟隨他。 38 他們來到管會堂的家裡,耶穌看見那裡亂嚷,並有人大大地哭泣哀號, 39 進到裡面就對他們說:「為什麼亂嚷哭泣呢?孩子不是死了,是睡著了。」 40 他們就嗤笑耶穌。耶穌把他們都攆出去,就帶著孩子的父母和跟隨的人進了孩子所在的地方, 41 就拉著孩子的手,對她說:「大利大,古米!」(翻出來就是說:「閨女,我吩咐你起來!」) 42 那閨女立時起來走,他們就大大地驚奇;閨女已經十二歲了。 43 耶穌切切地囑咐他們,不要叫人知道這事,又吩咐給她東西吃。
這一段的經文記載了耶穌叫一個死去的人復活,就是那個管會堂的睚魯的女兒。當睚魯來求耶穌的時侯,那時那閨女已經是病重將要死去的人了;但是睚魯無論如何都得要爲他的閨女試一試,於是還是毅然決然地離開家裡,到海邊去等待耶穌。
好不容易等到耶穌,睚魯懇求耶穌來按手拯救他的閨女,耶穌也首肯了,於是便帶著耶穌一行人往家趕去。沒有料到就在半路,遇上那個患血漏的婦人,在暗中摸了耶穌的衣裳一把、得著了她自己的醫治,耶穌還為此停留下來,要找到她,與她說話,這樣一耽擱,又過去了好幾分鐘。
你們可以想像睚魯的心情嗎?他自己的女兒在家中就快要死了、是急症;路上還有別的慢性病人出來截胡,耽擱了時間不說,會不會這位夫子醫治了這位女病人,剩下的能力就不夠醫治我的女兒了?我想他有這樣的擔憂是正常的。
結果真是怕什麼就來什麼,正在這個時候卻傳來噩耗,有人從家裡過來告訴他說:「你的女兒死了,何必還勞動先生呢?」我想這個時候,睚魯的心裡一定是崩潰的,他一定在想:若不是在路上耽擱了幾分鐘,這個時候他們或許已經救到女兒了。
2026年8月8日 星期六
觸摸主(可 5:21)
馬可福音五章:21 耶穌坐船又渡到那邊去,就有許多人到他那裡聚集,他正在海邊上。 22 有一個管會堂的人,名叫睚魯,來見耶穌,就俯伏在他腳前, 23 再三地求他,說:「我的小女兒快要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使她痊癒,得以活了。」 24 耶穌就和他同去。有許多人跟隨,擁擠他。25 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 26 在好些醫生手裡受了許多的苦,又花盡了她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病勢反倒更重了。 27 她聽見耶穌的事,就從後頭來,雜在眾人中間,摸耶穌的衣裳, 28 意思說:「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癒。」 29 於是她血漏的源頭立刻乾了,她便覺得身上的災病好了。 30 耶穌頓時心裡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就在眾人中間轉過來,說:「誰摸我的衣裳?」 31 門徒對他說:「你看眾人擁擠你,還說『誰摸我』嗎?」 32 耶穌周圍觀看,要見做這事的女人。 33 那女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就恐懼戰兢,來俯伏在耶穌跟前,將實情全告訴他。 34 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你的災病痊癒了。」
耶穌離開了格拉森,又坐上船要渡到那邊去;主到了格拉森連村子都沒有進去,就在海邊就原地返回了。這樣看上去主和門徒們是無功而返,難道是主并不知道會有這種結果?還是這就是主所要追求的結果?
主叫這個人留在格拉森,格拉森有他在被鬼附之前就認識的人,并且在他被鬼附之後更是成爲無人不曉。現在這些人都將會看到被治好之後的真人,前後一比較,雖然現在因爲經濟的損失而正在氣頭上,日子久了、他們怎麼能夠繼續再否認耶穌的大能和權柄?
而在海的那一邊,人們聽說耶穌要來,就在等候他,有許多人聚集。這些人不是在城裡或是在村子邊上候著,有許多人就跑到海邊去等待著;這其中有一個管會堂的人,名叫睚魯,來見耶穌,就俯伏在他腳前。
他為什麼那麼急促呢?因為他的女兒快要死了、是他很愛的女兒,得了很重的病、不但是醫生束手,就連宗教人士、例如祭司來祈福、長老來禱告也都沒辦法讓他女兒得醫治。爲什麼我會這樣說呢?聖經也沒有寫啊!因爲這個人是管會堂的人,他當然認識很多宗教人仕。
眾人束手,睚魯聽說耶穌來到,特地來到海邊來迎接耶穌,俯伏在他腳前拜他, 再三地求他,耶穌就應允了他,與他一同前去要去喚醒他的女兒。本來這件事就是這樣的簡單,耶穌去他家,觸摸他的女兒,就可以治好他女兒的病,皆大歡喜;然而事情還有轉折,就像是在我們生活中的現實,充滿了各樣的意外與變化。
沒有想到,他們還走在半路上,睚魯所求來的這位有大能的夫子。卻被人暗中的截胡了。截胡的人是一名患血漏的婦人,她所患的就是月經不止症,雖然不是立即致命,但是對於身體的損傷也是很大的;因爲一直在流著經血,那麼她也就是一直算是不潔淨的。
照說她如果是不潔淨的,她應該不能去隨便碰觸人,更是不該去碰觸一名事奉神的夫子;只是他已經病了那麼久,這麼多年以來好不容易盼到有一個神人來到此地,於是她不管不顧的照她自己的想法去碰觸耶穌的衣角。摸到了,沒有想到血漏就真的好了,從源頭乾了。
至於耶穌是怎麼察覺有人觸摸他的衣服,他的能力從他身上流出去的這件事,我是一直沒有辦法體會的。一直到有一位做侍應生的姐妹,說她端著托盤帶著酒水點心在客人中穿梭,如果有客人從她托盤中拿走一杯酒,那是和有人碰到她的托盤是不同的,她不用轉頭看見就知道是否有人拿了杯酒走了。
這個說明解釋倒是很貼切,所以耶穌是感覺到有人從他身上取走了能力,而且確實有可能是那個患血漏的婦人是自取的。并沒有先得到主的同意。不過如果主并不打算醫治任何人,我想那也沒有人能夠從他的身上得著醫治。
然而,主是預備醫治人的,并且這也是主所要的,主要人因爲信他能夠醫治而來到他的身邊來就他,不論是睚魯,或是那個血漏的婦人,并沒有差別,不會因爲她是個婦人,她是因爲血漏而不潔淨,而另外一個是事奉神的人,就會大小眼對待;因爲當宴會開始的時候,所有人都是客人。
不過主還是要找出這個婦人,因爲要告訴她一件重要的事:「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你的災病痊癒了」主要人來到他身邊,并不僅僅只是病得醫治,而是要他們也知道:他們從主這裡得著拯救了。
2026年8月7日 星期五
經濟與人的損失(可 5:14)
馬可福音五章:14 放豬的就逃跑了,去告訴城裡和鄉下的人。眾人就來,要看是什麼事。 15 他們來到耶穌那裡,看見那被鬼附著的人,就是從前被群鬼所附的,坐著,穿上衣服,心裡明白過來,他們就害怕。 16 看見這事的,便將鬼附之人所遇見的和那群豬的事都告訴了眾人。 17 眾人就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 18 耶穌上船的時候,那從前被鬼附著的人懇求和耶穌同在。 19 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 20 那人就走了,在低加波利傳揚耶穌為他做了何等大的事,眾人就都稀奇。
上次說到:耶穌爲那個被鬼所附之人趕鬼出去,那群鬼要求能夠到在附近放牧的一群豬的身上,主便應允了,而正當人看不見聽不著這遷移之時,那群豬就發瘋似的亂跑,最後從山崖跳下到海裡,就全部都淹死了。
那群豬并非是野生的,乃是有人放牧的、是有主人的,可能是那裡的村子的村集體在作這個生意;那個放豬的雇工,他目睹這一切,并且見到豬群淹死在海裡,就害怕,并且擔心這損失要怎麼算,會不會歸到他的頭上,於是他就逃跑了,從孤單的海邊、跑到人多的村子裡、要叫來許多的見證人。
豬在希伯來人的律法中本為不潔淨。利未記十一章七節記載:「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此外在申命記當中又重複記載了一次。
因此這些豬,雖然是在以色列人的地盤上被放牧,而消費的對象卻不是猶太人,要知道在當時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之間就是撒馬利亞地,當地的人倒是不忌諱吃豬肉,還有在猶太地也有希臘人和羅馬人,他們也是會吃豬肉的,因此這些豬的主人,就是爲這個市場而牧養這些豬的。
雖然市場比較特殊,但是大約從事養豬業的牧者也不多,豬又是多肉緊實的物種,加上數量又眾多,有兩千頭之多,這個數量的豬,其價值也是不斐的,損失不可謂不重。那麼、這個放豬的雇工要不要賠呢?
答案是不必的,早在出埃及記中就記載,如果放牧的人并沒有疏忽,比如說在放牧牲畜時猛獸來了而造成損失,律法也不要求雇工的牧人去以身犯險,因爲就算是拼了命也不見得有用。事後只要證明了,比如說有殘骸可以證明是野獸所為,那麼那個牧工便不用賠。
因此牧工跑走了,可能有個目的就是去喊人來爲他作見證,只要有人來看見那些漂浮在海上的豬屍,那麼他就沒有責任了。不過,其實他也不用擔心,因為主耶穌和門徒們都一直都留在那裡沒走,就可以爲他作見證。
而主留在那裡不是爲了別的,卻是爲了照顧那個曾被鬼附了的那人,給他穿上衣服,照顧醫治他的傷口,鬼才剛從他身上出去,他整個人大概都還是矇著;等到其它的人來到了,主還是在他的身邊陪伴他。
其它人來了。他們雖然看到被鬼附的那人已經好了,清楚了,他們雖然是驚訝的,但是卻並不是太在意他,也沒有多麼爲他高興;他們所在意的,倒是他們的損失;看著還飄在水裡面要變成魚食的豬屍,他們也沒有太爲那些豬難過、那些豬本來養了就是要屠宰的,他們所在意的還是他們所損失的金錢。
主爲那個被鬼附的人所作的是一件大好的事,鄉村裡和城裡會不會還有其他患病和被鬼所附的人有需要、我們也不知道;但是當時趕到那邊的村民,大約就是豬群損失的苦主,他們想想這個人有那麼大的能力,自己拿他也沒有辦法,可是他們還是要求主離開他們的境界。
人竟然要求神離開他們的境地!用我們的話說、就是乞丐趕廟公,并且其實他們也沒有這個權柄,只不過這就是表達了他們不歡迎主在他們中間。主甚至沒有穿過他們的城鎮,就要立時從海邊坐船離開那地,那時那個曾被鬼所附的,現在已經明白過來的那個人、對主是依依不捨的、想要跟隨他。
耶穌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 可能就是那個損失豬隻的村集體那裡;并說:「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這是要告訴那些拒絕主的村民,叫他們隨後好好的思考;同樣的、我們也應當想一想,主的來到,是爲我們成就了何等的大事。
2026年8月6日 星期四
救生命的代價(可 5:7)
馬可福音五章:7 大聲呼叫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指著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 8 是因耶穌曾吩咐他說:「汙鬼啊,從這人身上出來吧!」 9 耶穌問他說:「你名叫什麼?」回答說:「我名叫『群』,因為我們多的緣故。」 10 就再三地求耶穌,不要叫他們離開那地方。 11 在那裡山坡上,有一大群豬吃食。 12 鬼就央求耶穌,說:「求你打發我們往豬群裡,附著豬去。」 13 耶穌准了他們,汙鬼就出來,進入豬裡去。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在海裡淹死了。豬的數目約有二千。
耶穌在格拉森遇見了這個被鬼所附的人,鬼比人要更早認出耶穌是神的兒子,也意識到神的兒子乃是有至高無上的權柄,因此就讓那人跪在主的面前拜他。我們身而為人、因未曾經歷死亡,又被肉身所蒙蔽,就只能看到這個物質的世界,無法靈裡面真正認識主。
然而鬼卻不同。它們來自已死之人,卻未按規矩進入陰間,反而留在陽間禍害人。它們是靈,沒有肉身的屏蔽,因此能從靈裡直接認識神國度的權柄。它們比人更早一步察覺神兒子的權柄,也知道自己碰上主的權柄,已是無路可逃,算是劫數已到。
我猜測主在地上的時候,也有我們所看不見的天使在隨侍跟隨著他,他口所出的命令,天使就爲他成就。而對於這些違反神規矩的鬼,天使本可以直接將這些鬼帶往無底坑投放,使它們就從此消亡;
希伯來聖經當中告訴我們:這無底坑便是原始深淵、是混沌深淵的名稱,是邪靈和魔鬼的去處,到了那裡就要回歸混沌了;這與陰間不同,陰間是人死了之後居所,是等待審判的暫存之地,因此那些鬼遇到了耶穌,知道自己逃是無處可逃了,卻仍有可求之處,鬼口中所出的「不要叫我受苦」便是不希望被丟往無底坑去。
主可以對鬼仍然存有憐憫,因為它們曾經也是人,所以不立即將它們投往無底坑;卻也不能任由那些鬼繼續違規禍害那個被鬼所附的人。我們屢次用「那些」的多數來講鬼,因爲附在那人身上的鬼不只一個,這由它們自己所承認的名字「群」也可以確認這一點。
那麼該怎麼辦呢?主吩咐它們離開那個人。若是任由它們逃走,日後伺機再去禍害其他人,顯然是主所不能容許的。這時,鬼自己主動提出,求主打發它們進入旁邊的豬群。主准了。
接下來所發生的事情很魔幻,鬼群離開了那人,入到了豬群中;事情就這樣了結了嗎?并沒有,豬群開始騷亂,狂奔,最後跳下山崖,投在海裡淹死了。至於那些鬼自此之後到底是怎麼樣,聖經也再也沒有記載;我的看法是那些鬼是藉著豬的死,如今就按著規矩(畢竟有天使在看著呢)去到陰間,有機會等待審判。
而那個人,當鬼群離開了他之後,終於也得回自己身體的控制,雖然感到十分的衰弱,身體上也佈滿了傷痕,但是至少是重新當回了一個完整的人,算是得救了,可以繼續過剩下的人生;將來可以按照當定的時間去到陰間,接受公平的審判。
若是沒有主救他,那麼他剩下的這一生將會極其悲慘的,可能就要這樣的在世上過悲慘的一生、要到死為止,那他還有什麼可以誇的,還有什麼可以面對審判的呢?但是主將他剩下的一生還給了他,讓他有公平面對審判的機會。
儘管這個代價也是不小的,所損失是兩千頭豬,有的人說主就是爲了這個人的生命而讓這兩千頭豬死了;其實受益的除了那個人以外,還有那群鬼;讓它們也重回規範、回歸到正軌上,有機會接受到公平的審判,而不是必然的、陷進通往無底坑的漩渦。
只是人們曉得嗎?他們只從肉眼可見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那他們會怎麼想呢?我們到下一篇再來為各位繼續的講解。
2026年8月5日 星期三
格拉森的鬼 (可 5:1)
馬可福音五章:1 他們來到海那邊格拉森人的地方。 2 耶穌一下船,就有一個被汙鬼附著的人從墳塋裡出來迎著他。 3 那人常住在墳塋裡,沒有人能捆住他,就是用鐵鏈也不能。 4 因為人屢次用腳鐐和鐵鏈捆鎖他,鐵鏈竟被他掙斷了,腳鐐也被他弄碎了。總沒有人能制伏他。 5 他晝夜常在墳塋裡和山中喊叫,又用石頭砍自己。 6 他遠遠地看見耶穌,就跑過去拜他, 7 大聲呼叫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指著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
耶穌在夜間過了海,我們說他是爲了要能夠從事他在地上事工的緣故;在平靜了風與海之後,他們就在平靜的海上繼續渡海,加利利海在今世的寬度大約是四到五公里,而在耶穌的時代,可能湖面還要大些,以普通的小船渡海的話,大概還要數小時之久。
因此,大約是在清屒,耶穌也就來到了格拉森的海邊。關於格拉森人與耶穌的故事,讀者們可能覺得不那麼重要,但是在四本福音書的當中,除了約翰福音之外,其它的馬太、馬可、路加福音都記載了這個耶穌在格拉森趕鬼的故事。
這也不是耶穌第一次趕鬼了,主在會堂中趕鬼、在安息日也趕鬼,可以說是有鬼必趕;這件事和醫病不一樣,對於患病的人,耶穌並不是每一個人都醫治、也不是每一種病都治,像是耶穌一開始本來是拒絕醫治那迦南婦人的女兒,并且還說出:餅是爲兒女所預備的。
但是對於趕鬼則不一樣,有人帶了被鬼附了的人到耶穌面前,求他趕鬼的他必然會趕;就算是路途經過,碰上了有被鬼附的人,我們的主也一定會趕,就像是在格拉森這裡,也是途經相遇的、碰上了這個被鬼所附的人。
爲何主只要碰上了被鬼所附的人,就一定會將鬼給趕出去呢?那是因爲鬼去附在人的身上。那是違背了神爲這個世間萬物所設立的秩序,也就是說、鬼附在人的身上,那是非法的行為,而神的兒子遇上了違反神法則的事,那不是得出手干預嗎?
既然講到非法的,首先我們當然會想到撒旦,也就是魔鬼,它們當然也是非法的,是犯罪的,魔鬼是引誘人去犯罪的;主來到這個世上,就是要帶領人從這個罪惡當中出來,使人得潔淨。但是一般附在人身上的,并非是魔鬼,而是汙鬼。
那什麼是鬼呢?那就是人的靈來到世上以後,也曾經生而為人,只是也已經死了;照著神給這個世界所設立的律,人死了以後要到陰間去睡了、去等候末世的審判;然而有些人的靈死了之後,非法的留在這個世上,甚至是去找靈裡嬴弱的人,去分享那還活著的人的身體,那就成了鬼附人;當然那是非法的,而且被鬼附的那人也是在痛苦之中。
因爲鬼也曾經爲人,它們對於人的身體也有某些的控制能力,只是像這的非法的插入,畢竟不像是按原有設計那般的合適;於是就可以出現許多怪事,例如像是能夠使力,控制不精巧,但是卻沒感知,以至於那人可以行事、卻不知痛,他會損傷身體去掙脫鐵鍊。或是損害了長久性去生出大力,因爲不是自己的身體就不知道愛惜。
我們人眼去看似乎是看到了一個表現奇怪的人、十分的不正常,就產成恐懼;但是因爲有神所頒下的律法,又不能除滅他,於是就把他排除在正常人的社會之外,像這裡就是有用鐵鍊將他鎖在一個地方,但是又被他掙脫破壞。
我在這裡必需提一句,在兩千年前的鐵器,或是鐵本身,并不像是現代的鋼材那般堅固,可能只比木材強一些而已,所以在古代才會有「削鐵如泥」的刀劍出現,因爲當時的鐵并非那麼的堅固,就得以被破壞了。
不過這個鬼附的人雖然奇怪,但是他很清楚的認得耶穌是誰。他不需要看門徒們稱呼他為主,也不需要聽耶穌開口講道,他就從靈裡面看見耶穌是神的兒子,也知道既然事已至此,碰上了,那也就跑不掉了,所以就主動的到耶穌面前拜他,求神的兒子手下留情。
那麼那個鬼、或是那些鬼,他們又在怕些什麼呢?在我們的心中鬼是有異能的、又是可怕的,但是那些鬼卻清楚的知道,它們在神兒子的面前會有什麼下場,故此它們懇求,求他能夠寬待它們。
2026年8月3日 星期一
道種 (可 4:26)
馬可福音四章:26 又說:「神的國如同人把種撒在地上, 27 黑夜睡覺,白日起來,這種就發芽漸長,那人卻不曉得如何這樣。 28 地生五穀是出於自然的,先發苗,後長穗,再後穗上結成飽滿的子粒。 29 穀既熟了,就用鐮刀去割,因為收成的時候到了。」30 又說:「神的國,我們可用什麼比較呢?可用什麼比喻表明呢? 31 好像一粒芥菜種,種在地裡的時候,雖比地上的百種都小, 32 但種上以後,就長起來,比各樣的菜都大,又長出大枝來,甚至天上的飛鳥可以宿在它的蔭下。」
在前面第三節處,我們看到了耶穌用了撒種來比喻神國的道,其後再向門徒們來解釋這個比喻。我們以爲撒種的比喻講完了,結果并沒有;我們在這裡又看到主好似是意猶未盡似的,又再次拿起撒種這回事來闡明神國的道。
爲什麼呢?因爲種子的生長和神國的道在人的心裡,實在是太像了。其實,我們不應當說神國的道就像是種子,而應該是說:種子、甚至是整株植物的生命都是按照神的道而造的,因此兩者之間有相似之處,一點也不奇怪。
種子、是植物延續生命的方式,我們知道植物會開花結果,會結出又大又漂亮的果實,不要看果子很大,但是其中真正有意義的地方,就是裡面的種子的部分,可能也就只有整個果子的千分之一大小而已,又堅硬又緊實,卻是植物用以傳承生命的種子。
植物的生命必須要在一定的條件之下才能綻放,必須要有適當的陽光、空氣和水,若是沒有適當的環境,植物可能就會死去。可是植物雖然會死,它的種子卻可以長久留存,一般的種子在乾燥的環境下可以存放五到十年,但是也有可以存放百年之久的。
有一粒來自耶穌時代、就是兩千年前存留到如今的種子、一顆猶太棗椰樹的種子,竟然成功的發芽并長成大樹,跨越兩千年的時空傳遞了那株樹的生命;在中國也有一顆從唐朝就留存下來的蓮子,從原本乾凅的湖床中,重新的發芽。
種子可以說就是植物生命的精華,那麼神國的道呢、是不是也是如此?我們今天不按照經文的順序解經,就說神國的道就像是一顆芥菜的種子,是那麼的渺小,但是裡面所蘊藏的生命,是我們所無法想像的。
種子一但發芽,也就會將原有的生命慢慢的重現,芥菜種是這樣,神國的道也是這樣的。不過我們也必需說,並不是每一株芥菜長大了都是一樣大的,還記得前面的那個撒種的比喻嗎?有的種子可以結實30倍、有的可以結實60倍、還有百倍的,也有被世界的事給擠住長不大的。
在這裡、主藉著芥菜種子所要告訴我們的就是:不要小看了小小的種子,他們長大之後的生命是不可限量的,同樣的、神國種子的力量也可以是非常巨大的。
並且、所有撒種的人都必需知道,當我們把種子撒下,它何時會長大發芽,並非是在我們的掌控。有人傳道,傳完道就當場問對方要不要信主,這樣行是無可厚非的;只是若是對方婉拒了,那我們也無須傷心失望,因爲要知道那乃是常態。
就像是經文中所說的,可能要等對方睡上幾晚,也可能要等到碰上生命中的某些事情,在某一天的某一刻;往往是在我們都不知情的情況下,那種子就發芽了,開始長出根和葉來了;等到了那個時候、再有傳道人來傳道並問一下:願不願意信主,那時的麥子都已經發白了,機緣成熟,一問便回答就願意信主了。
這些事我們無法完全明白,只要知道事情就是這樣運作的,也就夠了。
2026年8月1日 星期六
量器的教訓 (可4:24)
馬可福音四章:24 又說:「你們所聽的要留心。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並且要多給你們。 25 因為有的,還要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主的話題在這裡一轉,在馬可福音當中,常常有這樣看起來很簡短,一小段裡面連續了好幾個例子的教訓,一節一個教訓,彼得和馬可這兩個典型的直男、將主的這些話都記載了下來,全是最核心的話語,但是關於環境和情境,就比較少記載。
主在前面才講了燈臺的比喻,告訴門徒們得著了神國的道就要傳揚出去,沒有必要隱藏起來:這和我們有了什麼好方法去釀葡萄酒、去染布,那些都是獨門秘方,所以千萬不能洩漏給別人、免得別人學了去、是不同的。
神國的道是不能隱藏的,可是當人被放在燈臺上,固然他發出去的光可以讓四周看見;可是他自己的缺點和問題,一樣是不能隱藏和遮掩的。所以這也是在告誡傳道的人,要記得公開透明的原則,一切的事都是不能隱藏的。
明白了這樣的背景,我們再來看下面所說的這一段話,才能比較正確的解讀。主說「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並且要多給你們」沒有更多的解釋,只有提示了「你們所聽的要留心」
有的人就解說爲:你們要給人,要給出去,那天父也會給你們,并且給的更多。接下來還會舉出一些實例,例如誰對教會奉獻了,奉獻了多少錢,結果在不算長的時間之內,他卻賺到了不止是給出去的錢,還得著了更多;
只是這真的是真理嗎、這真的是主所說的意思嗎?還是這就是湊巧,教會有了幾十個給出去給人的例子,就有一個是有明顯回報的,那就被教會拿出來 大講特講,這不是真理,也不是主要告訴我們的。
相反的,這可能是被監督的公平和公義。在馬太福音七章的登山寶訓當中,主就這樣的說:「7:2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可見這個量器的量,所指的就是批評和論斷,也就是公義的監督。同一段話在路加福音當中,也是和論斷是放在一起講的。
或者我們不要說是論斷,量器也可以說是我們傳神道在要求他人。你說用什麼教訓來要求他人;那麼好,也要用同樣的教訓來要求那傳講的人。不僅僅是剛好如此,還要給你更多的教訓,因爲若能做到粗淺的教訓,後面還有更多。
「因為有的,還要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那麼這又是在講些什麼呢?我看這也是在講神國的教訓,那些領受簡單教訓的(像是知識和學問那樣)還可以有更多的教訓可以進階;但是若是連眼前最簡單的教訓都不能領受的,那麼主也不再給他更多的教訓,甚至連他現有的都要拿去。
同樣的道理,主也用才幹的比喻來說過,同樣是僕人從主人那邊領銀子,有領一個他連得的、也有領五個他連得的;那個領五個他連得銀子的僕人賺了五個他連得,主人讓他再拿了全部十個他連得銀子,再爲主人繼續管理;但是那個領了一個他連得的,卻將之埋藏起來,主人回來時,那些銀子并沒有任何變化。
主人聽到後卻大怒,因為這個僕人所浪費的是時間成本,於是主人卻將那一個他連得銀子也奪過來,給那個已經有十個的。這不正就是主在這裡所要講解給我們的「因為有的,還要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能明白嗎?
2026年7月30日 星期四
燈臺之上 (可 4:21)
馬可福音四章:21 耶穌又對他們說:「人拿燈來,豈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燈臺上嗎? 22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 23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我們在世上會有隱匿的事,或者是有想要隱瞞的事。有些事,說起來是「不足為外人道」,有些事,是幾個人、約好了不要對外人說,或者是因爲覺得太丟臉,或者是必需要秘密行動,預先做好準備,好在未來出奇不意的擺出來、好震撼人心。
就像某公司研發了新品,比起市場上現有的產品有許多改進。若細節太早流露,不但容易被競品公司抄襲,也失去了震撼的效果,削弱了營銷的力度。因此,新品消息通常必須嚴格保密;
這種保密要一直維持到新品發售的那一天。一旦新品發布,保密便不再需要;相反地,公司甚至會主動邀請媒體大力的報導,好讓新產品的形象多多的映入人的眼、入人的心,最好是能激起人們的購買慾。
當主在地上傳神國的道,祂收了門徒,也差他們去傳福音。福音這等好消息,是該藏著掖著、只限自己人享用,還是公開出來、讓更多人聽見看見?主就用燈來比喻:「人拿燈來,豈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燈臺上嗎?」
在古時的以色列,建造房子時,牆壁高處常會留有四五十公分大小的凹處,或突出一小塊平台。即使在今天某些歐洲古堡中,仍能看見這樣的建築特色。現代人往往不明白古人為何大費周章做這些凹槽,我們只關心屋頂哪裡留有電源出口。其實,那些凹槽就是給人放燈的燈臺。
燈臺的設計就是要在房間的最顯眼處,人要是在房間的各處都要能看得到這個燈臺,那就表示當油燈放在這個燈臺處,點著了所發出的火光,就能夠照亮房間的各處。那有沒有人會將燈臺設計在低處,比如說不用抬手就可以點著的地方,或者是在地板上,或像是這裡所說的在床底下,那樣就方便收納挪動啊?當然一定不會有這樣的事的。
傳福音的不需要低調,既然要傳給世人,就是要給世人看見,那就得要擺在顯眼的地方,就是這裡所說的高處的燈臺。當燈放在燈臺上的時候,燈光如果可以傳送到整個房間,讓人們都看得見,那這樣一來,人也都看得見燈盞本身,如果燈盞本身有什麼缺陷,比如說沾滿了油灰髒污,那人們也都看得見那髒汙。
福音是要靠人傳的,你是不可能躲在一個單面鏡的後面傳福音的;如果我們傳福音給人,那些還沒有接受福音的人是要如何判斷這個福音的消息、是值不值得進入他們的生命的呢?恐怕多數的人都會將眼光看向那個將福音傳給我們的人、尋找線索。
所以主也告訴我們不要掩藏,爲什麼要掩藏呢?因爲我們沒準備好,怕別人能夠看見嗎?或是說我買到了壞東西,怕人笑我傻瓜上當了,於是我們隱藏起來了呢?而福音,絕不會是這樣的爛東西,所以我們不要隱藏。
況且、如果我們信福音是做了傻事,那也是瞞不住的。有的人在信主之後反而遭遇到裁員,那就覺得好丟臉,不敢讓人知道自己被裁員了,於是就隱瞞了,怕自己給主作了差的見證;想要找到新工作找到之後再宣布,這其實就是我過去親身的經歷。
後來幾週過去了,也沒有找到工作,就不再隱瞞了;所以我也請弟兄姊妹、小組長都爲我找工作來禱告,一但講出來後,心中的石頭也都落了地。就算還是找不到工作,雖然如此,但心裡是平安的,因爲有弟兄姊妹爲我禱告,也有更多的時間來讀聖經了。
那次的失業持續了相當久,好像持續了三、五個月,然而在之後我找到了一個工作,這家公司兩年後被一家上市公司給買走,讓我的股票期權也好好的賺了一筆。當然這一點不是信主的理由,這就是真實發生的事,那我也不對你們隱藏了。
2026年7月29日 星期三
種子的比喻 (可 4: 13)
馬可福音四章:13 又對他們說:「你們不明白這比喻嗎?這樣怎能明白一切的比喻呢? 14 撒種之人所撒的就是道。 15 那撒在路旁的,就是人聽了道,撒旦立刻來,把撒在他心裡的道奪了去。 16 那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立刻歡喜領受, 17 但他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 18 還有那撒在荊棘裡的,就是人聽了道, 19 後來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和別樣的私慾進來,把道擠住了,就不能結實。 20 那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聽道又領受,並且結實,有三十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一百倍的。」
耶穌見到門徒來到他跟前,問了上一篇我們所講的,關於撒種的比喻的問題,那是一個有耳可聽就應當聽的比喻,意思便是:那是必需要明白的道理。門徒們領會了,但是即使已經跟隨耶穌已經一段時日了,他們還是不明白,就來到耶穌面前來求問。
耶穌知道他們不明白,卻還是鼓勵他們,遇到自己所說的比喻有不明白的,還是要多加思考,他說「你們這樣怎能明白一切的比喻呢?」意思就是說:以後像這樣的比喻還多著呢,你們要多多的加油。
這個比喻容易明白嗎?如今對我們來說并不難,但是回想我們第一次讀到這個比喻的時候,我們也是完全不明白。那是因爲我們還不明白耶穌所要講的是什麼,因爲這個比喻出現在福音書中甚早,我們連耶穌會講些什麼的方向都不知道,自然也就不明白這個比喻了。
要知道主會講給眾人聽的比喻、大多都是和神國有關係的;他遇到各人所遭遇到的問題,他會對那個人講解;唯有關於神國整體的道,他會高聲講給所有的眾人聽,特別是像這樣加上一句「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所以撒種之人撒的就是道種,若是你知道主所要昭示的是天國之道,這是不難猜出來的,可是下面的各項,那就需要有多一些事工的經驗才能夠猜得出來了;主藉這個撒種比喻所講的,一共有:落在路旁的,落在淺土石頭地上的,落在荊棘叢裡的,落在好土裡的,共是四種情況。
落在路旁的,就是有很多人雖然聽到很寶貴神國的道,但是卻進不到心裡去;因爲道旁的土地是整過的、比較平整又硬,種子就躺在地面上面朝著天,那麼被鳥給啄走就只是時間的問題;主在這裡說:撒旦會立刻過來,將這道奪走,就是讓人都忘記這件事了。
人聽到了道,因爲很多都是用比喻所給的、是比喻而不是實際發生的事;人若是不能對這道能夠融會貫通,那就好像只是一個普通的故事和比喻,即使是講的人告訴對方說:這很重要,或是像主所說的:你們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人還是很快就忘記了,比生活中其它的事都忘的更快,那是因爲有惡者將之奪走了,就好像人很難記住夢境那樣。
那些道種被撒後不被奪走的,就好像種子落在地上的某些孔洞戲縫中;在我們的心中有些空間可以容得下那道,就好像是人聽了道,聽懂了,也認可了,知道那是好的,是當行的,那就是好像是種子發了芽;但是因爲我們的心硬,例如我們知道要對人行憐恤,但是我們有自己的困難,自己的麻煩,那種子所生出來就像根出來卻碰上石頭,就長不了了。
好不容易有些種子生長了,有根也抓住了土,那就發了芽也生了根。也開始生出葉子來了。不過那株植物長大了一看,是在荊棘叢中呐,那裡陽光被遮擋,空間又有限,那株植物就長得不好,就結不出什麼實出來。
這就是我們今天大多數基督的實際景況,若是能夠持續上教會的基督徒,就是道有生根發芽的生命了;然而基督徒卻還是生活在世界之中,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和別樣的私慾,我們心中的道被擠在一個小小的空間裡;基督徒在教會中的那幾個小時,好像是有些活出基督的生命了;但是一出了教會,從碰到路上交通的那一刻起,神的道就被卡住了,無法再長大了;我們就會用世界的道來應對世界。
這比喻講出了我們是如何和神的道相遇的,是對每一個人都是有用的:傳道的人必需要明白我們是該如何撒種的,撒出的種子可能會遇到什麼問題。已經有了神的道在我們心中的,也要自己明白、神的道在我們的身上是遇到了什麼困難,有了困難我們可以將之排除。所以這正是: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2026年7月28日 星期二
撒種的比喻 (可 4:1)
馬可福音四章:1 耶穌又在海邊教訓人。有許多人到他那裡聚集,他只得上船坐下。船在海裡,眾人都靠近海,站在岸上。 2 耶穌就用比喻教訓他們許多道理。在教訓之間,對他們說: 3 「你們聽啊!有一個撒種的出去撒種。 4 撒的時候,有落在路旁的,飛鳥來吃盡了。 5 有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土既不深,發苗最快, 6 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7 有落在荊棘裡的,荊棘長起來,把它擠住了,就不結實。 8 又有落在好土裡的,就發生長大,結實有三十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一百倍的。」 9 又說:「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10 無人的時候,跟隨耶穌的人和十二個門徒問他這比喻的意思。 11 耶穌對他們說:「神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若是對外人講,凡事就用比喻, 12 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
這一段經文所寫的是著名的耶穌講撒種的比喻,在四福音當中除了此處的馬可福音之外,還有在馬太福音中也有記載這一段。在兩部福音書當中,都是記載著耶穌在船上講道,只是一處說是湖、一處說是海;但其實都是一樣,以色列人稱他們的大湖為海;耶穌就是在這樣的「海邊」教訓眾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兩處都記載了一件不尋常的事情,就是主在對眾人講完了這比喻之後、也講了一句「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這顯示了這段話的重要,要人們聽了以後還要存記,只是人們雖然是聽了并記了,卻真是聽不懂。
聽不懂的人們當中還包括門徒們,這個比喻好像是很淺顯易懂;撒種嘛、在當時的農業社會也不算是什麼高深技術,耶穌不就是告訴人們不要把種子撒到石頭地上,不要把種子撒在光凸凸的地表面上,免得鳥來就全吃了;也不能將種子撒在荊棘或是灌木當中、在那裏種子發芽之後又曬不到太陽,是不會長大結實的。
最好要把種子撒在翻鬆過的好土地上,讓種子都陷在土縫中,最好是找了塊濕潤的土地或者是再澆上水,這樣的話種子就更容易發芽;唯有如此,這些撒下的種子才能長得好,長得壯碩,將來才能結出多子粒來;這些知識都算作是常識了,鄉親當中種田的都是知道的,不但是知道,還有許多密技,恐怕你這個年輕的夫子還不知道呢。
既然如此,那麼你這個能夠行神蹟的傳奇夫子,何必來到我們這個地方、還大費周章的將這樣淺顯的道理講給眾人聽,末了、還告訴眾人「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這樣的話。絕對不會是普通的道理。
故此,這句話的後面是必有深意;若有人會把這樣的話當作是普通農話閒談的,那他就是個大傻蛋。有門徒問,爲什麼夫子你對眾人要用比喻講。而對於我們相問就直接講明?他說他也是百思不得其解,那你們能解釋嗎?
要明白這一點,關鍵就在主所說的那句「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就是要人不要忽視,要想明白。若是不能想明白,按照主的設計,他所啟示的確實不是簡單的就能一聽就能想透的,甚至主還對門徒們明說:就是要他們「聽是聽見,卻不明白」
主之所以對他們講他們所不明白的道,就是要他們思想,若思想之後仍不能明白,那就應當在還有機會的情況下去求問;或許因爲如此,會不會就自此之後就跟隨了那能給出答案的主,自此成為門徒了也不一定,這句話就是主在眾人的心中埋下的一顆好奇心的種子,是為有心追求的人所埋下的。
至於門徒們,他們已經是門徒了,就沒有必要再吊著他們的好奇心了。主將這個比喻直白地說給眾人聽了,又加上是「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那道理本來就是要人應該要明白的。主就自然毫不保留的給門徒給解釋了。
神國的道理不是尋常的知識,不是讓人知道明白了就算是擁有了這個知識。我們常常會以擁有一些知識而自豪,比如說我還會品判玉石翡翠,可以分別葡萄酒的產地年份,這些知識對我們不一定有用,但是卻可以讓我們拿來炫耀。
神國的道理卻不是這樣,那不是讓我們用來炫耀知識的。若是不將神國的道理實際用在自己的身上,那這道理就對我們毫無用途。若是我們認真對待了這些道理,這道理就在我們身上生根發芽,影響改變我們的生命。
2026年7月27日 星期一
主的母親,主的弟兄 (可 3:31)
馬可福音三章:31 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他。 32 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他們就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 33 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34 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 35 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耶穌行了神蹟、正在那裡教訓人,我們在上一篇中剛剛講過了:耶穌以「不可褻瀆聖靈」來教訓那些說他是靠鬼王趕鬼的人。正當氣氛肅穆凝重的時候,這時候耶穌來了一位意外的訪客,就是他的母親馬利亞。
自從耶穌滿了三十歲,他離開家、找到了施洗約翰去得著第一個公開的見證,這就揭開了耶穌在地上的事奉,他收門徒、教訓眾人、到處去醫病、趕鬼、行神蹟,他非常的忙碌,以至於沒有時間回到自己出生的家,去看看自己的母親和家人。
第三章開始的時候說耶穌離開加利利,他那時剛離開迦百農,又離開了加利利,我不知道耶穌旅行的方向,是不是要經過拿撒勒?總之、耶穌大約是沒有要回家看一看的計劃,其實他滿了三十歲,是個成年男子了,不回母親的家裡也是正常的;
只是別人家的孩子是獨立成家,大多都會定居在某處,父母知道了也安心;但是耶穌在地上的餘生,都打算在以色列各處旅行宣教服事人;真的是「狐狸有洞,天上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
沒有辦法,馬利亞聽說了耶穌的行程路線,她打聽到了耶穌要經過某地,大約也離拿撒勒不遠,於是就叫上耶穌的弟弟們;這裡的弟兄用的是多數詞,可見馬利亞在生了耶穌之後又生了幾個孩子;然而并沒有叫上耶穌地上的父親約瑟,他算起來應該是已有六十多歲了,可能在此之前就已經過世了;否則馬利亞應該要拉上約瑟而不是叫上孩子們。
講了這麼多,我們就是從經文中側寫看出了耶穌這個世上的第一家庭的情況。此時馬利亞和弟弟們到了耶穌教訓人的地方,卻因爲人多進不去,就吩咐人傳話,把話帶進去?就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
於是就有了經文中所記載的那一幕,耶穌就利用了這個機會,再一次教訓眾人。有人說耶穌對待家人冷淡無情,但其實真不是如此;這個時候耶穌只是藉這個機會。好讓眾人都能深刻的記住耶穌的那句話「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耶穌這樣的舉動并非是不認自己的母親和弟兄。他雖然說了「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那就是一種演講的技巧,讓話語有跌宕起伏,讓人們更加記住他的話,你想要作耶穌的弟兄嗎?你想要成爲那有福的女人馬利亞嗎?那麼就遵行神的旨意吧!
唯有遵行神的旨意,那才能被稱得上是順服神,也唯有順服神,才能夠得進入神的國度,這樣才能夠成爲主的弟兄;若有耶穌在地上肉身的弟兄,或者是曾經跟隨耶穌,被主稱爲弟兄的人,但是此後卻拒絕遵行神的旨意,不能夠順服,那樣恐怕也不能夠進入神的國度,也就不能再成為主的弟兄了。
耶穌這個成為主的母親,成爲主的弟兄的邀約是公開的,主所說的是「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說你我皆是可以的。你也想要成爲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弟兄嗎?主所說的應許是真的,是必然不會落空的。
2026年7月25日 星期六
褻瀆聖靈的罪 (可 3:28)
馬可福音三章:28 「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29 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30 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汙鬼附著的。
主在這裡論及了褻瀆聖靈的罪,關於什麼是褻瀆聖靈的罪,在教會中有許多種不同的說法,甚至有人就主張:因爲身體是聖靈的殿,所以褻瀆自己身體的就是褻瀆聖靈;然而對我們真的讀明白聖經的,就都知道那是沒有根據的。
對於這一類的問題,首先我們要回到經文的出處,主論到褻瀆聖靈罪的時機、正是當有人說主是靠著鬼王趕鬼,主就反駁他說:一國自相紛爭,那國就站立不住,若撒旦自相攻打紛爭,他就站立不住,必要滅亡。
主是在這些事情之後,才說了: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因此我們就可以知道:褻瀆聖靈就是指著明明是聖靈所做的工作、卻偏說是撒旦所為。那就是褻瀆聖靈。這種研經法我們叫作 Contextual Relevance Analysis 上下文關聯性分析。
不過,這種分析法我們還是只能用來做為輔助,不能作為決定性的判斷,因爲我們永遠不能排除,一個人會不會在上一句還在講一件事,而下一句就轉而講了另一件完全不相干的事情,這也是有不小的可能的。
我們看到主在這種情境下說了「褻瀆聖靈的罪是永不得赦免的」這是在前面29節的上文,而在第三十節的下文又指出:這話是因為他們說: 他是被污鬼附著的。有這樣直白的經文述說,我們不但可以明白什麼是褻瀆聖靈,還知道了一些沒有記載下來的、所發生的事。
那就是當人們說耶穌是靠鬼王趕鬼的,他們隱含的意思乃是指說鬼王是附在耶穌的身上,他便是這樣的靠鬼王趕鬼的。然而在耶穌身上的乃是聖靈,他們卻指著聖靈說那是鬼王,有了這樣的事,那就是褻瀆聖靈。
主說其他的罪都還可以得赦免。祂宣告:「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馬太福音十二章則記載為:「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唯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這豈不是在說:即使殺人放火仍有可能得赦免,罵了耶穌也可以得赦免,但只要對著聖靈說了一句這樣「指鹿為馬」的話,那就今生來世都不得赦免?這會不會太嚴苛了些?
這也讓不少基督徒、甚至牧者感到擔憂:會不會自己曾在無意間批評過教會、牧者或弟兄姊妹,把聖靈的作為說成邪靈的作為,因而犯下褻瀆聖靈的罪?這後果實在太嚴重,讓人不得不擔心。
各位可以放心。僅僅說了一句「他是靠鬼王趕鬼的」,還不至於就構成褻瀆聖靈。人因無知而說出的話,並不至於褻瀆聖靈——聖靈並沒有那麼小心眼。即便他們是出於嫉妒耶穌趕鬼有成效才說出這話,僅憑一句話,也還不至於就褻瀆了聖靈。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這種言行的方向確實是朝向褻瀆聖靈而去的。然而主耶穌乃是在他們剛露出這種苗頭時就出言制止,免得其中有人最終真的走到褻瀆聖靈的地步,那就無法可救了。
若有人不遺餘力地抵擋聖靈的工作——不但自己不信,還阻止其他人來信主、信聖靈的作為——那才真正構成褻瀆聖靈。這樣的人得不著聖靈作為得救的印記,也無法重生,無法結出聖靈的果子,自然也就今生來世都不得赦免了。
2026年7月24日 星期五
以權能趕鬼 (可3:20)
馬可福音三章:20 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吃。 21 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 22 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說:「他是被別西卜附著。」又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 23 耶穌叫他們來,用比喻對他們說:「撒旦怎能趕出撒旦呢? 24 若一國自相紛爭,那國就站立不住; 25 若一家自相紛爭,那家就站立不住。 26 若撒旦自相攻打紛爭,他就站立不住,必要滅亡。 27 沒有人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
主耶穌的作為,迅速為祂打開了名聲。在祂之前,施洗約翰已先打開了局面——他在曠野中施行認罪悔改的洗禮,竟吸引了大量人群前來領受。這說明什麼?可見人們心中渴望看見神的作為。他們知道現有的制度已經失效,他們想要看見改變,看見神仍在工作。
當主耶穌來到時,與施洗約翰截然不同。約翰連一個神蹟都沒有行,耶穌卻一開始事工便連連出手,按著己意施行各樣神蹟。消息一旦傳開,進入那些渴望神作為之人的耳中,他們便渴望親眼見到這位能行神蹟的人。
於是,正如第二十節所描述,許多人蜂擁前來,想見一見耶穌。其中有身體患病的,也有被鬼所附、被家人帶來的;可能還有更多人,單純只是想見一見這個能行神蹟的人是長甚麼樣子,聽聽祂要說什麼。
人潮洶湧,需求繁多,耶穌忙到連飯都顧不上吃。吵嚷的人聲、擁擠的人群,連呼吸的空氣都因混濁潮濕而令人感到煩躁不安。耶穌身處這一切漩渦的中心,似乎也顯得忙碌而興奮。
耶穌的親屬此時卻看見了不同尋常的祂。或許是因為神的國被許多人看見並承認,連主自己也感到欣慰,覺得工作並沒有白做。然而祂的親屬——可能是馬利亞,也可能是祂的弟弟妹妹——卻要拉住祂,因為這一切都太不正常了。
當人們不能了解他們所經歷的,我們就會以我們有限的知識來試圖解釋眼前不能解釋的現象。耶穌因爲神的國度開始興旺而興奮;看見他的興奮,那他就是癲狂了;當耶穌趕鬼顯得是如此的容易時,遠遠超過祭司所能行的,那麼就認為他是靠著鬼王趕鬼的;「別西卜」就是一個鬼王的名字,是非利士人的蒼蠅王,是個魔君。
以色列人對耶和華神的認識不夠清楚,倒去探討外邦人所拜的假神、魔君那些一切具有法力的。他們同樣看不見別西卜和他所行的,然而人們倒是言之鑿鑿,根本沒有證據就隨意指控,根本就是在作假見證。
現場可能有各種不同的聲音:有人這樣說,有人那樣說,想必也有人為耶穌辯護。但唯有那句「靠著鬼王別西卜」的話特別刺耳,進入了耶穌的耳中。於是主特意叫他們來,用比喻禁止他們說:「撒旦怎能趕出撒旦呢?若一國自相紛爭,那國就站立不住……」
我們人因爲只能依靠肉眼所看到的證據,所以我們可以製造假證據,就有所謂的「假旗行動」-- 自己出兵打那些雖然是同國的、卻不很對付的「自己人」,并留下假證據來栽贓給其它的敵人,一舉數得,但是在靈的國度裡這樣作卻行不通,因爲一切無可遮擋。
人若要趕鬼,就必須得要和鬼王站在對立面,經文中的壯士就是比喻魔鬼撒但,家則是魔鬼所控制的領域,例如那被鬼所附之人的身體、或是被迷惑的人心。要搶奪壯士所佔的「家」。那一定要比那壯士更強,要能夠勝過并捆綁了魔鬼,才能釋放受壓制之人的靈魂。這就是說耶穌趕鬼是靠著神的權能,而非是和鬼王有任何的關係。
2026年7月22日 星期三
門徒被選召 (可3:13)
馬可福音三章:13 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他那裡。 14 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 15 並給他們權柄趕鬼。 16 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 17 還有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又給這兩個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 18 又有安得烈,腓力,巴多羅買,馬太,多馬,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並奮銳黨的西門; 19 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馬可福音的這一段是在講耶穌召收了門徒之後,要注意、主所收的門徒可不只是有十二人,在路加福音九章當中就說到耶穌先差遣十二個門徒出去傳道;到了十章當中。主就差遣了七十個門徒,可見耶穌所收的門徒并不止此數,而是至少有七十個人。
在馬可福音的這裡、還是保持者馬可一貫的簡約風格,他并沒有花費太多的篇章來述說主是怎麼呼召每一個門徒的,沒有!馬可就把這十二個人的名字給條列了出來,這個大約就是馬可要寫這一段的目的,就是要交待門徒們究竟是誰。
馬可是怎麼紀錄這一天的呢?他還是寫下了耶穌還特別上了山,門徒們跟隨祂,卻不知道爲何要來此處;此時耶穌肯定是先向天禱告,向天父確定了今天要宣布的名單,然后耶穌便召了這些門徒到他面前,選布他們被選中了。
被選中為什麼呢?有人說就是選他們爲使徒,其實使徒只有在出去宣教的時候主才稱他們爲使徒,不出去的時候、在耶穌身邊的時候就是門徒。而「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自然就是讓他們多一些從祂身上近距離得著言傳身教的機會。
在馬可的筆下,還是將門徒分爲幾等,對於彼得、雅各和約翰這三個門徒,他還是多寫了幾筆介紹他們的出身、還有主給他們所起的名字。而對於後面的八個人,馬可就是僅僅的介紹他們的名字,當然最後還有一個人被特別介紹了一下,那就是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被列在首位的,就是年紀最大的門徒西門彼得,可能就是因爲他和馬可的關係而被第一位列出的;他的原名叫作西門、是耶穌給他取名叫作彼得的;而取名的原因之一,是耶穌還收了另外一個也叫作西門的門徒,就是奮鋭黨的西門。
這個奮鋭黨是出自亞蘭文的義譯,他們黨的宗旨就是如其名所示,又要奮起又要鋭利的,是當時的一個激進猶太民族主義的派別。這個激進民族主義可不是什麼好詞,比如說我們如今的哈馬斯就是被列為激進民族主義。
奮鋭黨主張恢復猶太人國度,欲脫離羅馬人的統治,以神權來治國;又點像是如今的伊朗神學士這樣;他們甚至是用武力如暗殺來達成他們的目的。而耶穌會收了一個前奮鋭黨的成員作為門徒,這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因為奮鋭黨并不排除使用暴力,而耶穌是絕對反對使用暴力的。
關於這個奮鋭黨的西門,聖經裡並沒有多加以解釋他是何以成為耶穌的門徒的,我們也不知道耶穌是如何將一個激進份子轉化為使徒的,也沒有什麼其它關於他事蹟的記載;我們只知道他在耶穌昇天以後,當福音開始擴散四處傳播的時代,他離開了以色列,進入了埃及宣教,并且最終在那裡殉道;
這對於一個前猶太激進民族主義者、到成為一個甘心離開那片固有的民族土壤、最終埋骨它鄉的宣教士,我們可以想見在西門的身上必定是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只可惜我們并沒有更多關於他的故事,可能要到天上再向他當面請教了。
而最後一個名字,我想并沒有人願意再去多打聽了,那就是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大家也應該知道他是誰了;關於他的故事,我們等到經文提到他的時候再來和各位補充說明。
2026年7月21日 星期二
汙鬼與神兒子 (馬 3:7)
馬可福音三章:7 耶穌和門徒退到海邊去,有許多人從加利利跟隨他。 8 還有許多人聽見他所做的大事,就從猶太、耶路撒冷、以土買、約旦河外,並推羅、西頓的四方來到他那裡。 9 他因為人多,就吩咐門徒叫一隻小船伺候著,免得眾人擁擠他。 10 他治好了許多人,所以凡有災病的都擠進來要摸他。 11 汙鬼無論何時看見他,就俯伏在他面前,喊著說:「你是神的兒子!」 12 耶穌再三地囑咐他們,不要把他顯露出來。
這一段經文,可說是耶穌在世上早期事工的總括描述。此時,已有門徒開始跟隨祂,但聚集而來的群眾卻遠比門徒更多。門徒的跟隨必須是長期而持續的;若逐漸退去、不再跟隨,也就不再成其為門徒。
群眾的跟隨則多半是短暫的。他們前來的動機各不相同,卻往往出於自身的需要:有病的求醫治,有煩惱的求幫助。他們來到主所在之處,還得費力擠到前面,只為能靠近祂、得著一句話,或病得痊癒,或煩惱得解。這,幾乎就是他們此行最重要的目的。
許多人在得著這一次與主的接觸之後,或是停留片刻,或是慢慢退出那擁擠的圈子。目的既已達成,便考慮回家;也有少數人在聽見主的話語後豁然開朗,選擇留下來繼續跟隨。如此日積月累,漸漸也就成為真正的門徒。
至於主自己,祂既要與蜂擁而至的群眾保持適當距離,以免被眾人擠擁;卻也不能完全遠離人群——因為接觸人、把神國的道傳給他們,正是祂來的目的。只是人們前來,多半只為解決自己眼前的問題。主為他們解決了問題,然後看著他們離去。
他們為何離去?因為他們只看見眼前的難處,只看見這個世界的困境,卻不認識站在面前的這一位究竟是誰。若他們知道祂是至高神的兒子,又看透這個世界不過是暫時歇腳的過境之處,他們就會像門徒一樣跟隨祂——因為唯有祂擁有永遠的答案。
縱觀這個世界,來求主的人總是多,願意真正跟隨主的人卻少之又少。他們無法跨越眼前與生活相關的問題,把這些問題看得太大,以致看不見世界與生命的真相。他們只看見「生活」,卻不懂「生命」。
在當時的世界上,幾乎沒有人真正認識祂。諷刺的是,唯有那些附在人身上的污鬼認識祂。什麼是污鬼?它們不是魔鬼本身,就是那些墮落的天使;或者是人死後的靈,不按定規去到陰間安息,卻留在人間禍害他人。
這些人在生前並不認識神,死後卻因失去肉體的蒙蔽,得以真實看見誰是至高神的兒子,以及祂所當得的敬畏。因此經文說:「污鬼無論何時看見他,就俯伏在他面前,稱他是神的兒子。」
有了能夠爲主做見證的人,不、應該說是能爲主做見證的鬼,那麼主是不是就該利用它們做證,讓他接下來所要進行的工作能夠更順利,可以讓污鬼講講他們的經驗,讓還活著的人們不要在世上再犯它們以前所犯的過錯。
然而主從來也不讓污鬼作見證,他甚至不許它們說出:「他是神的兒子」,我常思想這是為什麼。是因為這屬「非法取證」?還是因為這本不該是人輕易擁有的訊息?又或者,人必須親自體會、努力、甚至在困苦掙扎中,才能真實認識神;別人(或鬼)輕飄飄的一句話,只能讓人「知道」,卻不能使人真正「明白」。
2026年7月20日 星期一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可 2:28)
馬可福音二章:27 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 28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馬可福音三章:1 耶穌又進了會堂。在那裡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 2 眾人窺探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不醫治,意思是要控告耶穌。 3 耶穌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 4 又問眾人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哪樣是可以的呢?」他們都不作聲。 5 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 6 法利賽人出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在上一篇中我們就談到耶穌要衝撞安息日了,或者我們應該嚴謹一點的說是:耶穌要衝撞人們對於安息日的認識和解釋的方式了。起因是法利賽人在窺伺耶穌的團隊,他們在安息日可能是從住的地方走到會堂或是在回程,他們會經過一個麥田。
律法中沒有禁止安息日吃喝,只是不可舉火造飯;律法中也規定田的邊角處所結的果實在收成的時候不可以割盡,因爲那是爲窮人所預備的。讓無田之人也可以有糧食,耶穌的門徒便在經過的時後用手捻了麥穗放入口中吃了。法利賽人就責難耶穌的門徒用手捻了麥穗,等同是輾去榖皮和磨麥粉,這樣就有點吹毛求疵了。
於是耶穌就和法利賽人正面的起衝突了,他舉了大衛王在逃難的時候所做過的事,他所舉例的方式并不是直接引用經文的記載,而是活用的指出當年的實事,主的這一波操作,甚至是讓法利賽人也都搞不會了,他們無法反駁耶穌的話。
主告訴他們: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而設立的,這就道出了神設立安息日的目的,是爲了要讓人的靈能夠得著充分的休息,并且在靈清明的時候能夠清楚的紀念主和主所施與人們的恩,這些都是對人有好處的。
然而這句話若真的如字面上如此,那麼人怎麼會因爲違反安息日的規定而被罰、還被石頭打死呢?在民數記十五章中記載了一個在安息日出去拾柴火的人,人們把他帶到摩西前面去求問神,神說要將他治死,於是眾人就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是第一個因違反安息日而死的人。
從這一點來看,安息日并不是爲了他的好處;那句爲了人而設立的「人」所指的是人類全體。在那個時候,就必需犧牲一個人,可以爲了全以色列民可以記住安息日的重要和嚴肅性,於是神就這樣吩咐摩西。
最後那半句「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就清楚的說明白了,人子不但是我們的主,更是那用於服務我們的、安息日的主人。安息日是七天算爲一週,紀念神六天工做第七天休息,所以這六天和一天該怎麼算,哪一天是第七日,或是安息日當如何紀念,都應該是要人子耶穌說了才算。
在主前的一千五百年是按照神所吩咐摩西的,安息日是定在以色列曆法中的週六,但是到了主耶穌昇天後,聖靈在七日的第一日降下,自此我們紀念神的日子就改在以色列曆法的七日中的第一日:那就是新曆法中的週日,是新的第七日。
可不可以呢?當然可以,因爲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嘛!并且我們當如何紀念安息日也是主說了算。當安息日還在週六的時候,猶太人根據十誡律法中的敘述又定了許多規條,寫明了安息日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
在此處經文所記載的那個安息日,主耶穌就用醫治了一個手枯乾的人來告訴猶太人們,在安息日什麼是可做的、什麼是不可做的。主不用定量的方法來定下規矩,例如:在安息日可以走1公里但是不能走2公里的路。
主要用定性的方法來重新定義安息日的行爲,主問「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哪樣是可以的呢?」我想這答案是很明顯的,安息日是應當不可行惡與害命的,但是話說回來。那不是哪一日都是不可的嗎?法利賽人窺探耶穌,其實他們正是想要在安息日來謀害他的命。
而行善與救命,當然也不是只能在安息日而做的。不過、在法利賽人的面前、主還是要給他們一個看得見的佐證。主在法利賽人與文士都回答不上來他的提問之時,他就行了一個很明顯的、而且是肉眼可見、無可反駁的神蹟。來證明神在安息日可否行醫治的這件事上,是與主耶穌站在一起的。
2026年7月18日 星期六
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可 2:23)
馬可福音二章:23 耶穌當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門徒行路的時候掐了麥穗。 24 法利賽人對耶穌說:「看哪,他們在安息日為什麼做不可做的事呢?」 25 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缺乏、飢餓之時所做的事,你們沒有念過嗎?26 他當亞比亞他做大祭司的時候,怎麼進了神的殿,吃了陳設餅,又給跟從他的人吃?這餅除了祭司以外,人都不可吃。」 27 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 28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在人類的歷史上,有一件事影響到了全人類並且它的影響深遠,那就是全世界的人類都在使用一週七天的日歷計算法。要知道人有十隻手指,月亮一個周期有二十八天,但是為何單單一周卻是七天呢?
中國自古以來並不是使用七天的日歷,在農耕時代,中國人一直是看月亮辦事,我們本來只有月底月初和月旺,在初一和十五也沒有特別休息的規定,可能只有一些祭拜和節日才是假期。
中國人一直要到晚清的光緒年間的1902年,清政府才宣布採用西方的曆法,到了1906年才推行星期日為休息日,並稱之為禮拜日,這是富有強烈基督教色彩的日歷;自此,中國人才開始有了每週一次的固定休息日。
而這一切的源頭,要追溯到三千八百多年前,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那時,神親自為以色列人設立了安息日。神每天賜下嗎哪作為食物,一週為一個週期,只有前六天有嗎哪,第六天所賜的加倍,讓他們儲備當天和次日的食物。神稱第七天為安息日,並吩咐以色列人也要在這一天歇下一切工作,記念神的創造與救贖。
神這樣安排,是因為祂在六天創造天地萬物,第七天便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要以色列人也照樣行。這個安息日的制度深刻影響了以色列民族,甚至直到今日,在以色列,每到安息日,街道上幾乎空無一人,人們都在家中守安息。
然而,在以色列的歷史中,安息日的規條並非始終被嚴格遵守。在某些時期,百姓甚至拜起巴力。七十年被擄歸回之後,以斯拉大聲疾呼,要百姓嚴守律法;尼希米作猶大省長時,更恢復了許多律法的制度。此後,便出現了法利賽人這樣的「律法警察」,一直延續到耶穌的時代。
此刻,法利賽人正盯上了耶穌的門徒,連路過麥地掐了些麥穗放放在口中,也被法利賽人抓住了,他們就此批評耶穌的門徒違反了安息日,那是很嚴重的指控,而差別點只是在於摘麥子吃是可以的,而用手掐了去殼被法利賽人算作是磨麥,那是工作,是不可以的。
耶穌用大衛在逃難時所做過的事反駁他們。大衛爲了逃避掃羅王的追殺而帶著手下的人逃難,他們逃到了聖殿。當時的祭司長是亞比亞他的兒子亞希米勒,而耶穌所說的是當時的大祭司是亞比亞他,父子倆一個是大祭司一個是祭司長。
撒母耳記上第二十一章說:飢寒交迫的大衛向祭司亞希米勒要食物吃,亞希米勒沒有別的食物,只有剛換下來的陳設餅。便在問明白大衛以及跟隨之人的情況,確定他們也算是潔淨之後,將餅給了大衛和跟隨之人,解了他們的困苦難題。
并且主在質問法利賽人時所問的問題段位是很高的,光是記得撒母耳記的經文還并不行,耶穌并不說亞希米勒的名字,他說的是大祭司亞比亞他的名字。除非你對各處的經文融會貫通、知道這兩者的關係;或者是除非自己親身經歷過那個時代,誰能夠知道的那麼清楚呢?
所以耶穌一反問法利賽人,他們就全部被耶穌的問題都震攝住了,甚至可能沒有幾個人知道這件事的典故,知道這個例子所表示的就是:律法并不限制人在危急的時候的人道需求,生命的基本需求要勝過宗教儀文。所以連祭司也不定罪大衛,甚至就允許他們。
所以耶穌便告誡他們,以神所給的原則告訴他們「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這一點、以及其後的那一句話,我們要到下一篇再來爲各位講解,耶穌與安息日律法的衝突還并沒有完,有可能他是特意要衝撞安息日的。他更進一步宣告:「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這句震撼人心的話,我們留待下一篇再深入思想。
2026年7月17日 星期五
新酒新皮袋 (可 2: 21)
馬可福音二章: 19 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陪伴之人豈能禁食呢?新郎還同在,他們不能禁食。 20 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日他們就要禁食。21「沒有人把新布縫在舊衣服上,恐怕所補上的新布帶壞了舊衣服,破的就更大了。 22 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恐怕酒把皮袋裂開,酒和皮袋就都壞了。唯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
我們今天所要討論的這一段經文,是主所說的兩個比諭;他舉例了新布與舊衣服,新酒與舊皮袋這樣的搭配。為何主要舉這兩個例子呢,那是因爲法利賽人和文士開始挑剔耶穌門徒的言行,但其實他們在批評門徒們為何不禁食之前,早在第一眼見這些門徒之初,就給他們下了「不合格」的的評斷。
說是不合格可能還是輕的了,在英文當中有一句話可能更能描述他們心中的想法,那就是:這個年輕人太想當夫子了,他竟然帶了一群「小丑」在四處巡遊。這裡所說的小丑並不說彼得和約翰等人就是來搞笑的,而是輕蔑的在說這些人根本就是不像樣,整件事就好像是一樁鬧劇。
試想、如果一個晶圓廠的管理團隊出來見投資人,團隊中人各個西裝革履,還有些人是滿頭白髮或是帶著些許灰白,投資人可能不會有太多疑慮;但是如果出來見人的人穿著短褲和花襯衫,有些人還帶著墨鏡又染著髮,這樣的團隊大概就會被批評成小丑團隊;那麼、你會願意投資這樣的晶圓廠嗎?
在耶穌的門徒當中,彼得是一個禿頂的半老頭子,約翰還是一個稚嫩少年,馬太、也就是利未是一個稅吏,更重要的是:這些人都是來自底層,他們的衣著陳舊且不恰當,鞋子也污穢、言語低俗, 絲毫就不像一般傳統事奉神的人。
其實、疑問從見面的第一刻就開始了,再後來他們就觀察門徒們的言行舉止,希望從其中找到什麼能夠驗證他們的懷疑,就這樣他們發現了門徒們竟然不禁食,這就成了他們去找耶穌質問的原因,我們在上一篇中也看到了耶穌的回答的上半段;接下來,他要用例子來讓人明白,不該再用舊的標准來審查新世代的人。
今天我們就要看耶穌所用的例子,第一個例子是:新布是不能用來補舊衣服的,這指的是舊衣服是柔軟又彈性、又可以伸拉;而新布卻是有些硬,不能夠伸拉。將一塊新布補在舊衣服上之後再穿在身上,當衣服變 型伸拉的時後,那補丁卻不隨著衣料的變形而變化,那就要把舊衣服給拉壞了,這你們可以了解吧?
而新酒呢?在釀酒的時後,酒在發酵的過程中是釀酒材料中的微生物、在改變糧食中的澱粉和醣、使之轉化爲酒精和二氧化碳;也就是說、會有氣體排出來,當新酒初釀成的一段時間內,這個生物轉化的過程還在繼續,所以人們要將新酒裝在新皮袋裡面。
新皮袋緊致,也有些彈性,在裝新酒的過程中隨著酒氣的膨脹,那個袋子還會被撐大一點,二氧化碳能夠在壓力之下再釋放一些,而酒的容器也還不至於被撐壞。到了第二年要釀新酒的時候,那就要注意不要再將新酒裝在老的袋子裡面了;舊皮袋是已經被撐大過了,也喪失了彈性;如果用舊皮袋裝新酒,那麼新酒是會將這個皮袋給撐破的。
主爲什麼要這樣說呢?那是因爲主要作新的事工。以往的宗教要挑選服事的人是要從利未人當中挑選,若是要選祭司的話還必需從亞倫的後裔當中挑選;人們會選那些沒有殘疾的,行為舉止中規中矩的、謹慎小心的;那些笨手笨腳會打破東西的是絕對不允許靠近聖殿的。
但是主接下來所要做的事工卻不是如此,他所召的是不限族裔的,是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是稅吏、是罪人、是被人所看不起的;我們不是靠出身、靠身份,而是要因著認知自己的不足,能夠謙卑悔改自己的罪,這樣的人來到主的面前,才能得救。
因此,我們不能再以往日舊的標准來看人、看事工,一定要能夠有如新皮袋一樣的柔軟、彈性、有包容,以開放的心來配合主正在做的新事。
2026年7月16日 星期四
要禁食嗎 (可 2:18)
馬可福音二章:18 當下,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禁食。他們來問耶穌說:「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的門徒禁食,你的門徒倒不禁食,這是為什麼呢?」 19 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陪伴之人豈能禁食呢?新郎還同在,他們不能禁食。 20 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日他們就要禁食。
猶太人禁食,這裡特別指出法利賽人的門徒禁食,就連約翰的門徒也禁食,那爲什麼耶穌的門徒不禁食呢?這就是這裡所講到的,猶太人看到這種差別時、所產生的疑問,他們拿這個疑問來問耶穌,到底是猶太人太吹毛求疵,還是他們是問之有理?
猶太人禁食是行之有年的,在摩西的律法當中只有規定一天是必需要禁食的,那就是贖罪日(Yom Kippur) 的禁食;按照律法嚴格的要求,要從前一天的日落開始,不但不能吃東西,甚至連水都不能喝的。
除此之外,猶太人又在這個基礎之上,又在幾個歷史的紀念日上增加了幾個禁食日,包括以斯帖日,提沙比亞夫日,聖殿被毀日等,增加了四個次要禁食日,通常這些禁食只有在白天進行;聖殿被毀日是在耶穌之後才有的。
當然,除此之外,個人還可以按照修為的需要,自發性的加贈禁食的次數,有人甚至會每週禁食一到兩次,至於他們是如何禁食的,可不可以喝水,這些都沒有一定的規定;我想人們拿來問耶穌的,就是屬於最後的這一種:個人修爲的禁食,否則就不會是拿宗教人士的門徒來作比較了。
那麼禁食和宗教人士的修爲又有什麼關係呢?我們先不討論禁食對於身體到底是有好處還是有壞處,在不同的說法中,大多數是認爲適量的禁食是對身體是有益的。從眾多猶太經典的記述當中,禁食是與禱告是相連的。
例如在以斯帖記當中,當王后以斯帖要冒死違例去見亞哈隨魯王之前,他不但是自己與侍女禁食三天,他也要求末底改與書珊的猶太百姓、也都爲此而禁食,並爲她進去求見王的這件事祈禱,那是不是禁食禱告的力量就大呢?
我認爲這是有一定的聯繫的。就我自身的經驗來看,吃飽飯連頭腦都發昏沉沉的,那還怎麼禱告呢?不是說頭腦昏沉就說不出禱告的詞語出來,而是當頭腦昏沉就不能清楚的、不能體會和思考神傳給我們的心意;所以禁食禱告還是有好處的。
再說禁食禱告就是向神舉手,因爲將自己置於某種的痛苦之中,在禱告時可以吸引神的注意,求神注意到我。這可能就是主告訴我們何以門徒們不需要禁食的原因。
門徒們所處在的,是歷史上一個非常特別的時期,那是神與人們同在,主就用新郎與陪伴的人同在一處作爲比諭;門徒們的禱告會直接的入到神的耳中,並且可以直接的、並且幾乎是立時的、得著神給我們的回覆,這無疑的是極其特殊的時期。
在這種環境以下,門徒們自然是不需要為了禱告而禁食,他們可以直接和神的兒子「討論」,不需要禁食;但是主也說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日他們就要禁食。這句話也就解答了基督徒需不需要禁食的問題。
基督徒不需要在贖罪日或者是其他的猶太節日中禁食,但是當我們有急迫的需求,需要向神舉手禱告時,或者是為了能夠常常體察神的心意,那還是可以禁食,或者可以更清晰的得著神的心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