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迦書六章:6 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什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 7 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 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我們送禮物給人的時候,總是希望送出對方真正喜歡、或對他有實際幫助的東西。許多人到別人家作客,常習慣帶上一瓶好酒,這在西方文化中是常見的餐桌禮節,因為淡葡萄酒常被當作佐餐之用。
然而,如果有人來我家作客卻送酒,不管那酒多麼昂貴,我心裡一定哭笑不得。因為我滴酒不沾,這是認識我的人都知道的事。送這樣的禮物,正顯明對方對我認識不深,也沒有花心思真正了解我。
彌迦先知在此提出了一個極為重要的問題:「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什麼呢?」這確實是個好問題。我們要朝見地上的君王,尚且會謹慎預備;何況我們是來到萬王之王、萬主之主面前,豈不更應當存敬畏的心?
那麼,我們該到哪裡朝見神呢?猶太人認為必須到耶路撒冷的聖殿,但聖殿後來已被毀壞。世界如此廣大,人散居各地,難道只能在特定地點才能敬拜神嗎?回教徒發明面向麥加跪拜的方法,但這是否就真正解決了問題?其實猶太人早已明白:神是無所不在的,我們可以在任何地方,以誠實的心,我們可以在任何地方敬拜祂。
既然如此,我們去朝見神,是否需要帶上禮物呢?舊約時代,神設立了獻祭的律法制度,但後來連祭壇也被拆毀,不再讓人以牲畜獻祭。那我們究竟當獻上什麼呢?是黃金、乳香、沒藥嗎?
其實早在人類的起初,神就已經清楚告訴我們祂喜悅怎樣的禮物——那就是亞伯與該隱獻祭的故事。該隱獻上的是自己栽種的出產,亞伯獻上的是羊群中頭生的和脂油。有人簡單地推論說:「神喜歡有血的祭物。」這其實是讀經不夠仔細的結論。
經文清楚記載:「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世記4:4-5)神是先看中了亞伯這個人,然後才看中他所獻的祭物;對於該隱,神先看不中他這個人,因此也不看中他的供物。該隱知道後大大發怒,這正顯露了他的本心,也證明了神並沒有看錯他。
所以神喜悅什麼禮物呢?是千千萬萬的牛羊嗎,還是流不盡的肥膏和脂油嗎?要知道,千山和千山的牛羊本來就是神的,神爲何會喜悅你將祂原有的東西拿來獻給祂呢?不會嘛,你所生的最多就算是你的兒女,所以這裡又問了一句: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
我們知道這件事後來真的發生了、不過不是出於人;就算人曾經做過,也是爲了自私的原因,要贖自己的罪或是換取自己的好處;反而是神、將祂自己的長子作爲祭物,爲的是要贖我們罪惡,要救贖我們。
那麼,神究竟喜悅我們獻上什麼呢?,第8節回答了這個問題、神所要的、神所喜悅的到底是什麼呢?這一句也可以說是約珥書的名句「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就是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篇幅有限,我們需要再一篇來講解這一節的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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