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3日 星期四

門徒首次宣教 (可 6:7)

馬可福音六章:7 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差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出去,也賜給他們權柄制伏汙鬼,8 並且囑咐他們:「行路的時候不要帶食物和口袋,腰袋裡也不要帶錢,除了拐杖以外,什麼都不要帶; 9 只要穿鞋,也不要穿兩件褂子。」 

耶穌收了門徒,也帶著他們闖蕩,將神國道教訓給他們;門徒們跟著耶穌,看過他行了許多神蹟,也看見以及聽過他教訓人,這一段日子以來,耶穌乃是以言傳和身教的方式教會門徒們在地上是如何傳神國的道的。
 
現在時候到了,是時候讓門徒們自己出去試試看的時候了。有一些事情,例如像是游泳和騎腳踏車,我們可以學會其理論和技巧解說,或是看人操作;但是不論我們看得再多,在一旁學習再多,但若不是親自上手操作,那麼也永遠學不會;而這些事情一但上手成功了,就永遠也不會忘記。
 
所以耶穌要差遣門徒們出去,十二個門徒兩個兩個的出去,也只不過是六隻隊伍;那為什麼要兩個兩個出去呢,因為有了兩個人就可以彼此壯膽,在有事的時候也可以彼此施予援手;但是又不是三、四個人一組,這樣呢,每個人實操的機會又更多了一些。
 
而主給予門徒的呢,不是路費和口糧,僅僅只是權柄可以制伏汙鬼,就這樣差遣他們出去。怎麼會是這樣的呢?這在我們今天是無法想像的,如果一個福音機構不給他旗下的傳教士任何物質上的支援,只用嘴皮子說給你們權柄,那誰敢爲這樣的機構出去傳道呢?
 
但是時代不同,和那權柄的來源不同,就有了完全不同的結果。要知道當時在地上,和我們這個時代不同,當時的污鬼和邪靈在地上橫行,神的權柄在地上可以說是低盪到不行,祭司和文士都無法彰顯神的榮耀,人們對於污鬼與邪靈束手無策,這就是當時的情況。
 
而主耶穌在此時所給出的權柄,是無與倫比的;我們可以從格拉森的趕鬼的情況就可以看得出來,即使是那麼許多的鬼,在主的面前都是無法抵擋、不值一提;所以這個權柄不但是實實在在的,同時也是非常寶貴的;我們不能排除,隨著主的一句話,就有天使被差遣,跟著門徒們的每一隻團隊出去。
 
同時,主來告訴門徒:你們出去什麼都不必帶,不用帶食物和背包,也不要帶錢囊,無需帶額外的衣服和鞋子;無論你們到了何處,自然會有人接待你們。主的這句應許真是充滿了信心和能力,天使們自然也將這任務給承接了起來;這世上一切的萬有都是主的,這樣的安排,讓某些聽從主命令的人來接待門徒、自然也是無可厚非。
 
然而,我們也必須指出這些待遇並非是對於一切宣教的常態應許。到了主快要被賣前的最後晚餐之時,他再對門徒們所說的話就不是這樣了。在路加福音22章中記載了他要門徒們出去,從此要帶著錢囊和包伏,甚至沒有刀的還要想法湊錢買刀帶在身上。兩者差別如此之大,都是出自於主,所以主的應許是有人於時事地的不同,我們不能自己上前亂湊。
 
那為什麼有如此大的差別?一個是什麼都無需擔憂,只管出門傳教;而另外一個是自己要小心謹慎、還要靈巧如蛇,甚至要帶上刀子自保?爲什麼有如此大的差別?那是因爲此處的出門傳道是主所安排的實習,是要門徒們嚐嚐傳教有果效的滋味,是一切都安排好了的,就像是我們今日的短宣,去到一個地方什麼事都無需擔心,就好像是出去渡假那樣。
 
而我們在後世傳道,就不可如此托大,傳道這件事本身就是光明與黑暗的衝突,是神的國度與撒但權勢的對抗,是實實在在的屬靈征戰,有的時候還就是去建立灘頭堡,那是確實會有風險的。因此我們便應當擺上我們自己的努力,爲主做工。

2026年8月11日 星期二

先知到了自鄉(可 6:1)

馬可福音六章:1 耶穌離開那裡,來到自己的家鄉,門徒也跟從他。 2 到了安息日,他在會堂裡教訓人。眾人聽見就甚稀奇,說:「這人從哪裡有這些事呢?所賜給他的是什麼智慧?他手所做的是何等的異能呢? 3 這不是那木匠嗎?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嗎?他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裡嗎?」他們就厭棄他。 4 耶穌對他們說:「大凡先知,除了本地、親屬、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 5 耶穌就在那裡不得行什麼異能,不過按手在幾個病人身上,治好他們。 6 他也詫異他們不信,就往周圍鄉村教訓人去了。
 
在這一段的經文描述中,有鋪墊有故事的敘述,但是其中的重點就是要講述一件很簡單的事,整段的要義就是集中在主所說的那句話上「大凡先知,除了本地、親屬、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
 
這句話呢、雖然說有一點點不一樣,但是在四部福音書當中都有被提到了主的這句話。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差不多,可能就是在翻譯上有些不同;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一樣,所記下的可以說是這句話的一個反面的,更直接的講法「我實在告訴你們:沒有先知在自己家鄉被人悅納的」

神的先知被人尊重,因爲他能夠將神的心意,神想要說的話給說出來。除此之外,先知也是一個人,和你我并沒有什麼不同,他要吃飯要喝水,吃的東西不對了也會拉肚子,最重要的是:沒有人是從一生下來就作先知的。
 
爲何這一點會特別重要呢,因爲人總是有過去,總是有成長的過程,神也不是讓人從小就受揀選當先知,即使是有些人如撒母耳乃是從小就奉獻給神、在聖殿中長大;施洗約翰和耶穌乃是在母腹中就受聖靈感動;即使是如此,他們也有成長的過程。
 
就算是撒母耳自小就比較屬靈,耶穌在十二歲就曉得聖殿乃是他天父的家,但是神還是給他揀選的人有一個充份成長的時間,神所選取的時間夠用、并不急著使用人,就是允許人有個穩當成長和學習的時間;所謂的成長,很有可能就是從錯誤中學習再改正。
 
說了這麼多,所要表達的就是人都有一個成長期,沒有人一開始就是神人的,那麼當有人看過一個先知的過往,看過他的學習過程的人,就已經在他們的意識中已經行成了一個印象,這個印象不一定是個壞印像,就是他也是和我差不多,對於這樣的人,就很難在心中升起一種尊敬。
 
就算是主耶穌,也是這種刻板印像的受害者。他來到自己地上出生的故鄉附近,就遇上了過往就認識他的人,他們會有一個刻板的印象:他過去不就是那個我認識的孩子嗎?他們家是作木匠的,我看過他在家裡幫忙的。
 
這句話我給他翻譯過來就是:他們家是做工的,又不是祭司、也不是法利賽人,他並沒有比我好到哪裡去,他怎麼可能是被神揀選的、怎麼能作為「我」與神之間的中介呢?他們以舊印像來看人,完全的忽視了神在使用一個工人之前、神的手是可以塑造一個工人的。
 
這件事情也發生在我自己的身上,到今年我已經事奉超過十年了,但是我開始事奉的時候也已經超過五十歲了,有很多人在之前就認識我,那些人對我的看法就停留在過去的印像,因此他們雖然不一定表現出來,但是他們大概對我認識還是聽留在我是一個平信徒的階段。
 
然而反過來也是一樣,有幾個我在從前就認識的年輕牧人,當有人在日後向我推薦他們的講道與牧養,我可能也會說:這小子不就是那樣嗎?個性不沈穩..等等;但那也是七八年前的事了,我是不是也應當再去聽聽他們的講道再去下這種評斷呢。
 
那怎麼辦呢?我告訴你,真的是太難了,沒有好的辦法,就連耶穌也沒有很好的辦法,這雖然不影響他行神蹟或是醫治人,但是要改變人心實在是太困難了,並非是不可行的,但是確實那會是事倍功半。

這就是人有了不信的心,很難有成效的作工,於是耶穌就轉身離開那個地方,可能到了以後,主會再差派其他的工人,也許是主自己的弟子來做這裡的事工,也都還要更容易些吧。

2026年8月10日 星期一

大利大古米(可 5:35)

馬可福音五章:35 還說話的時候,有人從管會堂的家裡來,說:「你的女兒死了,何必還勞動先生呢?」 36 耶穌聽見所說的話,就對管會堂的說:「不要怕,只要信!」 37 於是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同去,不許別人跟隨他。 38 他們來到管會堂的家裡,耶穌看見那裡亂嚷,並有人大大地哭泣哀號, 39 進到裡面就對他們說:「為什麼亂嚷哭泣呢?孩子不是死了,是睡著了。」 40 他們就嗤笑耶穌。耶穌把他們都攆出去,就帶著孩子的父母和跟隨的人進了孩子所在的地方, 41 就拉著孩子的手,對她說:「大利大,古米!」(翻出來就是說:「閨女,我吩咐你起來!」) 42 那閨女立時起來走,他們就大大地驚奇;閨女已經十二歲了。 43 耶穌切切地囑咐他們,不要叫人知道這事,又吩咐給她東西吃。
 
這一段的經文記載了耶穌叫一個死去的人復活,就是那個管會堂的睚魯的女兒。當睚魯來求耶穌的時侯,那時那閨女已經是病重將要死去的人了;但是睚魯無論如何都得要爲他的閨女試一試,於是還是毅然決然地離開家裡,到海邊去等待耶穌。
 
好不容易等到耶穌,睚魯懇求耶穌來按手拯救他的閨女,耶穌也首肯了,於是便帶著耶穌一行人往家趕去。沒有料到就在半路,遇上那個患血漏的婦人,在暗中摸了耶穌的衣裳一把、得著了她自己的醫治,耶穌還為此停留下來,要找到她,與她說話,這樣一耽擱,又過去了好幾分鐘。
 
你們可以想像睚魯的心情嗎?他自己的女兒在家中就快要死了、是急症;路上還有別的慢性病人出來截胡,耽擱了時間不說,會不會這位夫子醫治了這位女病人,剩下的能力就不夠醫治我的女兒了?我想他有這樣的擔憂是正常的。
 
結果真是怕什麼就來什麼,正在這個時候卻傳來噩耗,有人從家裡過來告訴他說:「你的女兒死了,何必還勞動先生呢?」我想這個時候,睚魯的心裡一定是崩潰的,他一定在想:若不是在路上耽擱了幾分鐘,這個時候他們或許已經救到女兒了。

主看得出睚魯的信心已經崩潰,他便不斷地鼓勵睚魯,叫他「不要怕,只要信」;雖然有主的鼓勵,但是那個傳話的鄰人也是素來可靠的,兩個人說了不同的話,恐怕睚魯的心裡還像是十五個吊桶,七上八下。有人拿主的這句話出來延伸解釋,說是人的信心是事情成就的必要條件;
 
但這不過是無稽之談,如果一定要人的信心才能成就,那你們記不記得在另兩處死人復活的事蹟當中時,拿因城寡婦的兒子與拉撒路復活,無論在那一次的事件當中,人的信心在哪裡?沒有一個人可以想像到死人居然會復活!大家只想把喪禮完成了而已。
 
所以神做工是不需要靠人的信心,只是人的不信是阻攔神的工作的,人若是不信神就是作為神的仇敵;神不願意浪費他的能力在不信的人的身上,這正是主耶穌要鼓勵睚魯說 「不要怕,只要信」避免睚魯開始不信。
 
總算是睚魯還沒有時間開始不信,耶穌就進到房子裡面去,一路上有許多人在嗤笑他:"你還想來醫治嗎?人已經死了!你還能作什麼呢?",你口裡還說什麼:"人還沒有死,只是睡了",難道你連人死了和睡了都分不出來嗎?不過是在想延後那不可避免的。
 
但是主將所有不信的人都趕了出去,他們七嘴八舌的一點都幫不上忙,他們也不配看這個神蹟;接著,主便拉著那女兒的手、吩咐那躺在桌上的女孩「大利大,古米!」翻譯出來就是「女兒,起來吧!」,在路加福音八章裡還說了「她的靈魂便回來,她就立刻起來了」
 
主還吩咐不要叫人知道這事,因為這事太大,而他的時間還沒有到,不希望引起太大的波瀾;對於那些不信的人,閒話是會傳開了,或許對於吃瓜的人們來說,這就是一件醫治的神蹟就夠了。
 
正如主所說的另一句話相襯:「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翰福音6:63)這乃是再說主不但能夠醫治我們的身體,他也是我們靈魂的主;他吩咐了,靈魂救回來了,所以主實際上就是我們生命的主,我們都應該認清這個事實。

 

2026年8月8日 星期六

基督愛不能隔絕 (羅馬人書 22)

基督愛不能隔絕 (羅馬人書 22)

神還愛我嗎?
我還能站立得住嗎?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
羅馬書 8:31~39
https://youtu.be/FwLOOD0skzg


 

觸摸主(可 5:21)

馬可福音五章:21 耶穌坐船又渡到那邊去,就有許多人到他那裡聚集,他正在海邊上。 22 有一個管會堂的人,名叫睚魯,來見耶穌,就俯伏在他腳前, 23 再三地求他,說:「我的小女兒快要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使她痊癒,得以活了。」 24 耶穌就和他同去。有許多人跟隨,擁擠他。25 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 26 在好些醫生手裡受了許多的苦,又花盡了她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病勢反倒更重了。 27 她聽見耶穌的事,就從後頭來,雜在眾人中間,摸耶穌的衣裳, 28 意思說:「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癒。」 29 於是她血漏的源頭立刻乾了,她便覺得身上的災病好了。 30 耶穌頓時心裡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就在眾人中間轉過來,說:「誰摸我的衣裳?」 31 門徒對他說:「你看眾人擁擠你,還說『誰摸我』嗎?」 32 耶穌周圍觀看,要見做這事的女人。 33 那女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就恐懼戰兢,來俯伏在耶穌跟前,將實情全告訴他。 34 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你的災病痊癒了。」
 
耶穌離開了格拉森,又坐上船要渡到那邊去;主到了格拉森連村子都沒有進去,就在海邊原地返回了。這樣看上去是主和門徒們是無功而返,難道是主并不知道會有這種結果?還是這就是主所要的結果?
 
主叫這個從鬼解脫出來人留在格拉森,格拉森有他在被鬼附之前就認識的人,可能是親人;并且他在被鬼附之後更是成爲當地無人不曉的人物。現在這些人都將會看到這個被治好之後的真人,前後會做個比較的;雖然現在因爲經濟的損失而人們正在氣頭上,日子久了、他們怎麼能夠再繼續否認耶穌的大能和權柄?
 
而在海的那一邊,可能是有快船先到了,人們聽說耶穌要來,就在海邊等候他,有許多人聚集。這些人不是在城裡或是在村子邊上候著,許多人就跑到海邊去等待著;這其中有一個管會堂的人,名叫睚魯,來見耶穌,就俯伏在他腳前。

他為什麼那麼急促呢?因為他的女兒快要死了、是他很愛的女兒,得了很重的病、不但是醫生束手,就連宗教人士、例如祭司來祈福、長老來禱告也都沒辦法讓他女兒得醫治。爲什麼我會這樣說呢?聖經也沒有寫啊!因爲這個人是當地管會堂的人,他當然認識很多宗教人仕。
 
在眾人都束手的情形下,睚魯聽說耶穌來到,特地便來到海邊來迎接耶穌,俯伏在他腳前拜他, 再三地求他,耶穌就應允了他,與他一同前去要去喚醒他的女兒。本來這件事就是這樣的簡單,耶穌去他家,觸摸他的女兒,便可以治好他女兒的病,皆大歡喜;然而事情還有轉折,就像是在我們生活當中的現實,充滿了各樣的意外與變化。
 
沒有想到,他們還走在半路上,睚魯所求來的這位有大能的夫子。卻被人暗中的截胡了。截胡的人是一名患血漏的婦人,她所患的就是月經不止症,雖然不是立即致命,但是對於身體的損傷也是很大的;因爲一直在流著經血,那麼她也就是一直算是不潔淨的。
 
照說她如果算是不潔淨的,她就不應該去隨便碰觸人,更是不該去碰觸一名事奉神的夫子;只是他已經病了那麼久,這麼多年以來好不容易盼到有一個神人來到此地,於是她不管不顧的,照她自己的想法去碰觸耶穌的衣角。摸到了,沒有想到血漏就真的好了、從源頭乾了。
 
至於耶穌是怎麼察覺有人觸摸他的衣服、他的能力從他身上流出去的這件事,我是一直沒有辦法體會的。一直到有一位做侍應生的姐妹,說她端著托盤帶著酒水點心在客人中遊走穿梭,如果有客人從她托盤中拿走一杯酒,那是和有人碰到她的托盤是不同的觸碰,她不用轉頭看見、就知道是否有人拿了杯酒走了。
 
這個說明解釋倒是很貼切,所以耶穌是感覺到有人從他身上取走了能力;而且那個患血漏的婦人是自取的。并沒有事先得到主的同意。不過如果主并不打算醫治任何人,我想那也沒有人能夠從他的身上得著醫治。
 
然而,主本來就是預備要醫治人的,這也是主所要做的;主也要人因爲信他能夠醫治、而來到他的身邊靠近他,不論是睚魯,或是那個血漏的婦人,并沒有差別;不會因爲她是個婦人,她是因爲血漏而不潔淨,或是一個事奉神的人,就會大小眼對待;因爲當宴會開始的時候,所有在場的人都是客人。
 
不過主還是要找出這個婦人,因爲要告訴她一件重要的事:「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你的災病痊癒了」主要人來到他身邊,并不僅僅只是病得醫治,而是要他們也知道:他們從主這裡得著拯救了。


 

2026年8月7日 星期五

經濟與人的損失(可 5:14)

馬可福音五章:14 放豬的就逃跑了,去告訴城裡和鄉下的人。眾人就來,要看是什麼事。 15 他們來到耶穌那裡,看見那被鬼附著的人,就是從前被群鬼所附的,坐著,穿上衣服,心裡明白過來,他們就害怕。 16 看見這事的,便將鬼附之人所遇見的和那群豬的事都告訴了眾人。 17 眾人就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 18 耶穌上船的時候,那從前被鬼附著的人懇求和耶穌同在。 19 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 20 那人就走了,在低加波利傳揚耶穌為他做了何等大的事,眾人就都稀奇。
 
上次說到:耶穌爲那個被鬼所附之人趕鬼出去,那群鬼要求能夠到在附近放牧的一群豬的身上,主便應允了,而正當人看不見聽不著這遷移之時,那群豬就發瘋似的亂跑,最後從山崖跳下到海裡,就全部都淹死了。
 
那群豬并非是野生的,乃是有人放牧的、是有主人的,可能是那裡的村子的村集體在作這個生意;那個放豬的雇工,他目睹這一切,并且見到豬群淹死在海裡,就害怕,并且擔心這損失要怎麼算,會不會歸到他的頭上,於是他就逃跑了,從孤單的海邊、跑到人多的村子裡、要叫來許多的見證人。

豬在希伯來人的律法中本為不潔淨。利未記十一章七節記載:「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此外在申命記當中又重複記載了一次。

因此這些豬,雖然是在以色列人的地盤上被放牧,而消費的對象卻不是猶太人,要知道在當時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之間就是撒馬利亞地,當地的人倒是不忌諱吃豬肉,還有在猶太地也有希臘人和羅馬人,他們也是會吃豬肉的,因此這些豬的主人,就是爲這個市場而牧養這些豬的。
 
雖然市場比較特殊,但是大約從事養豬業的牧者也不多,豬又是多肉緊實的物種,加上數量又眾多,有兩千頭之多,這個數量的豬,其價值也是不斐的,損失不可謂不重。那麼、這個放豬的雇工要不要賠呢?
 
答案是不必的,早在出埃及記中就記載,如果放牧的人并沒有疏忽,比如說在放牧牲畜時猛獸來了而造成損失,律法也不要求雇工的牧人去以身犯險,因爲就算是拼了命也不見得有用。事後只要證明了,比如說有殘骸可以證明是野獸所為,那麼那個牧工便不用賠。
 
因此牧工跑走了,可能有個目的就是去喊人來爲他作見證,只要有人來看見那些漂浮在海上的豬屍,那麼他就沒有責任了。不過,其實他也不用擔心,因為主耶穌和門徒們都一直都留在那裡沒走,就可以爲他作見證。
 
而主留在那裡不是爲了別的,卻是爲了照顧那個曾被鬼附了的那人,給他穿上衣服,照顧醫治他的傷口,鬼才剛從他身上出去,他整個人大概都還是矇著;等到其它的人來到了,主還是在他的身邊陪伴他。

其它人來了。他們雖然看到被鬼附的那人已經好了,清楚了,他們雖然是驚訝的,但是卻並不是太在意他,也沒有多麼爲他高興;他們所在意的,倒是他們的損失;看著還飄在水裡面要變成魚食的豬屍,他們也沒有太爲那些豬難過、那些豬本來養了就是要屠宰的,他們所在意的還是他們所損失的金錢。
 
主爲那個被鬼附的人所作的是一件大好的事,鄉村裡和城裡會不會還有其他患病和被鬼所附的人有需要、我們也不知道;但是當時趕到那邊的村民,大約就是豬群損失的苦主,他們想想這個人有那麼大的能力,自己拿他也沒有辦法,可是他們還是要求主離開他們的境界。
 
人竟然要求神離開他們的境地!用我們的話說、就是乞丐趕廟公,并且其實他們也沒有這個權柄,只不過這就是表達了他們不歡迎主在他們中間。主甚至沒有穿過他們的城鎮,就要立時從海邊坐船離開那地,那時那個曾被鬼所附的,現在已經明白過來的那個人、對主是依依不捨的、想要跟隨他。

耶穌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 可能就是那個損失豬隻的村集體那裡;并說:「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這是要告訴那些拒絕主的村民,叫他們隨後好好的思考;同樣的、我們也應當想一想,主的來到,是爲我們成就了何等的大事。


 

2026年8月6日 星期四

救生命的代價(可 5:7)

馬可福音五章:7 大聲呼叫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指著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 8 是因耶穌曾吩咐他說:「汙鬼啊,從這人身上出來吧!」 9 耶穌問他說:「你名叫什麼?」回答說:「我名叫『群』,因為我們多的緣故。」 10 就再三地求耶穌,不要叫他們離開那地方。 11 在那裡山坡上,有一大群豬吃食。 12 鬼就央求耶穌,說:「求你打發我們往豬群裡,附著豬去。」 13 耶穌准了他們,汙鬼就出來,進入豬裡去。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在海裡淹死了。豬的數目約有二千。
 
耶穌在格拉森遇見了這個被鬼所附的人,鬼比人要更早認出耶穌是神的兒子,也意識到神的兒子乃是有至高無上的權柄,因此就讓那人跪在主的面前拜他。我們身而為人、因未曾經歷死亡,又被肉身所蒙蔽,就只能看到這個物質的世界,無法靈裡面真正認識主。

然而鬼卻不同。它們來自已死之人,卻未按規矩進入陰間,反而留在陽間禍害人。它們是靈,沒有肉身的屏蔽,因此能從靈裡直接認識神國度的權柄。它們比人更早一步察覺神兒子的權柄,也知道自己碰上主的權柄,已是無路可逃,算是劫數已到。

我猜測主在地上的時候,也有我們所看不見的天使在隨侍跟隨著他,他口所出的命令,天使就爲他成就。而對於這些違反神規矩的鬼,天使本可以直接將這些鬼帶往無底坑投放,使它們就從此消亡;
 
希伯來聖經當中告訴我們:這無底坑便是原始深淵、是混沌深淵的名稱,是邪靈和魔鬼的去處,到了那裡就要回歸混沌了;這與陰間不同,陰間是人死了之後居所,是等待審判的暫存之地,因此那些鬼遇到了耶穌,知道自己逃是無處可逃了,卻仍有可求之處,鬼口中所出的「不要叫我受苦」便是不希望被丟往無底坑去。
 
主可以對鬼仍然存有憐憫,因為它們曾經也是人,所以不立即將它們投往無底坑;卻也不能任由那些鬼繼續違規禍害那個被鬼所附的人。我們屢次用「那些」的多數來講鬼,因爲附在那人身上的鬼不只一個,這由它們自己所承認的名字「群」也可以確認這一點。 

那麼該怎麼辦呢?主吩咐它們離開那個人。若是任由它們逃走,日後伺機再去禍害其他人,顯然是主所不能容許的。這時,鬼自己主動提出,求主打發它們進入旁邊的豬群。主准了。

接下來所發生的事情很魔幻,鬼群離開了那人,入到了豬群中;事情就這樣了結了嗎?并沒有,豬群開始騷亂,狂奔,最後跳下山崖,投在海裡淹死了。至於那些鬼自此之後到底是怎麼樣,聖經也再也沒有記載;我的看法是那些鬼是藉著豬的死,如今就按著規矩(畢竟有天使在看著呢)去到陰間,有機會等待審判。
 
而那個人,當鬼群離開了他之後,終於也得回自己身體的控制,雖然感到十分的衰弱,身體上也佈滿了傷痕,但是至少是重新當回了一個完整的人,算是得救了,可以繼續過剩下的人生;將來可以按照當定的時間去到陰間,接受公平的審判。

若是沒有主救他,那麼他剩下的這一生將會極其悲慘的,可能就要這樣的在世上過悲慘的一生、要到死為止,那他還有什麼可以誇的,還有什麼可以面對審判的呢?但是主將他剩下的一生還給了他,讓他有公平面對審判的機會。
 
儘管這個代價也是不小的,所損失是兩千頭豬,有的人說主就是爲了這個人的生命而讓這兩千頭豬死了;其實受益的除了那個人以外,還有那群鬼;讓它們也重回規範、回歸到正軌上,有機會接受到公平的審判,而不是必然的、陷進通往無底坑的漩渦。
 
只是人們曉得嗎?他們只從肉眼可見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那他們會怎麼想呢?我們到下一篇再來為各位繼續的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