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3日 星期二

先知警戒百姓(摩 3:1)

阿摩司書三章:1 「以色列人哪,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當聽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 2 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 3 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 4 獅子若非抓食,豈能在林中咆哮呢?少壯獅子若無所得,豈能從洞中發聲呢? 5 若沒有機檻,雀鳥豈能陷在網羅裡呢?網羅若無所得,豈能從地上翻起呢? 6 城中若吹角,百姓豈不驚恐呢?災禍若臨到一城,豈非耶和華所降的嗎? 7 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祕指示他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 8 獅子吼叫,誰不懼怕呢?

第二章的經文講到神要將給以色列人的祝福挪去、說以色列人將要失敗;以色列人要說:神啊,你不是將我們從埃及地領出來,又一直與我們同在,那如今爲什麼不再祝福我們?還要懲罰我們,神你是不是忘記了、是不是變了心?
 
所以神在這裡再度重申:以色列人哪,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當聽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是的,神將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了出來,那麼難道就是要爲以色列一族負責他們的一生一世、他們的子孫的一生一世、還有他們子孫的子孫?
 
神說出了人們所誤解的問題核心: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即使是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神豈是沒有告訴過以色列當如何的行嗎?爲何你們的列祖能夠蒙神的青睞,得蒙神的祝福,得福直到如今,那是因爲他們聽神的話,至少大部分時間是聽神的話的。
 
但是到了今日,以色列人從本來是順服的人民,開始越來越悖逆、甚至是所謂的三番四次的犯罪;至此、神說: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這句話沒有問題,可是在前面有一句「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這神的認識、倒成爲追討以色列人民罪孽的原因了嗎?
 
不是這樣子解的,不是說神在這世界上都關在神殿裡、其它人種都不認識,而是說:神在這世界上只花了功夫和以色列各家熟悉,神好好的認識以色列各族各家,也讓以色列人熟悉神的性情、脾性和本質;既然如此,以色列人再犯罪,神就不再忍耐、而要追討。
 
再下面、神就將這種種的緣由,一層一層的撥開來,解釋給以色列人聽,免得人被神追討罪孽,還很不憤的說:爲什麼我們有神,還給我們帶來不幸、被懲罰了?!以下就是一環扣一環的解釋。
 
首先是說「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這是說以色列必須是要和神是同心的。這不是現在這一代的人可以決定的,從摩西那一代神就問以色列人:要不要與神立約?以色列各族異口同聲的說好啊、我們要!因此神就讓以色列人一直與神同行,可是正如經文所說的: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這是在隱喻以色列人已然不和神同心呢,神是永遠不變的,那麼變心的就只能是以色列人囉。
 
再下一句:獅子若非抓食,豈能在林中咆哮呢?少壯獅子若無所得,豈能從洞中發聲呢?要明白這句話,一定要能夠明白獅子的習性。獅子在捕獲到食物之前,都是靜默無聲的,如果時不常的吼一聲,那還能夠捕食到獵物嗎?這是在隱喻:以色列若沒有犯罪、神也不會朝他們亂吼亂譴責,現在神之所以出聲譴責,那是必有原因。
 
再下面的第5節說:若沒有機檻,雀鳥豈能陷在網羅裡呢?網羅若無所得,豈能從地上翻起呢? 機檻就是機關,通常並不複雜,主要是靠獵物的觸碰,機關小小的觸動釋放出後面的大能量,便牢牢的抓住了獵物。神知道人陷在罪中有時是因爲魔鬼的引誘,但是若是人不去觸碰那機關,也不至於觸動那網羅。
 
再下面的第6節說:城中若吹角,百姓豈不驚恐呢?災禍若臨到一城,豈非耶和華所降的嗎?當神差使先知出來譴責以色列的百姓時,這時、人千萬不要忽略這警告。先知往往是被神差遣來警告眾人的。阿摩司身爲先知,守望看見百姓的罪,到城中吹角警告,那人們千萬不可輕忽,因爲隨後而來到城中的,可能就是無法可避的災禍了。
 
下面的兩句就是在呼應第6節,先知吹角警告,不就是因爲耶和華將奧秘指示祂的僕人?否則先知怎麼會做出到城中吹角的這種突兀之舉呢?

2026年1月12日 星期一

負恩報應(摩 2:9)

阿摩司書二章:9 「我從以色列人面前除滅亞摩利人。他雖高大如香柏樹,堅固如橡樹,我卻上滅他的果子,下絕他的根本。 10 我也將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使你們得亞摩利人之地為業。 11 我從你們子弟中興起先知,又從你們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以色列人哪,不是這樣嗎?」這是耶和華說的。 12 「你們卻給拿細耳人酒喝,囑咐先知說:『不要說預言!』
13 「看哪,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 14 快跑的不能逃脫,有力的不能用力,剛勇的也不能自救。 15 拿弓的不能站立,腿快的不能逃脫,騎馬的也不能自救。 16 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膽量的必赤身逃跑。」這是耶和華說的。

亞摩利人在以色列人面前被除滅,這一句話好似是這一段話的標題。在後面的這幾節,就是在講亞摩利人是如何的在以色列人面前被除滅的。可是亞摩利人是什麼樣的民族呢?這裡說他們是「高大如香柏樹,堅固如橡樹」,那他們是巨人嗎?

聖經裡有關亞摩利人的記載都是在古代,也就是說,到了耶穌的時代,亞摩利人就是真的已經被滅絕了。在民數記21章和申命記2章當中,還保留著有關於亞摩利人的記載,講到了有關於亞摩利王西宏與巴珊王噩的戰役。

上帝幫助以色列人完全擊敗西宏,奪取了從亞嫩河到雅博河的所有土地和城邑(包括希實本)接著以色列人繼續的北上,就碰到了巴珊王噩,這個巴珊王也同樣是像巨人般的高大;以色列也是免不了又有一場惡戰,他們就被完全的以色列人剪除。

雖然我們不知道亞摩利人平均的身高有多少,這裡的經文說他們有如象柏木那樣高大、如橡樹那樣堅固,可見他們可能就是上古時巨人的種族,又是非常強壯的。但是爲什麼我們到如今都不再能看到這樣的巨人呢,就是都已經被剪除乾淨,也就是「上滅他的果子,下絕他的根本」

神這不是在預告將要發生些什麼,而是在提醒以色列人:你們要記得我當初帶你們出埃及,原本你們沒有屬於自己可供生活的土地,只好在曠野當中漂流。當然本來他們可以早一點就進入那美好的土地,只是因爲以色列人自己犯罪,就延長了四十年的飄流。

這裡的經文是這樣寫的「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使你們得亞摩利人之地為業」終究,亞摩利人被剪除,他們的土地成為以色列人的土地,這本來是不可能不應該的,然而神還是讓此事成就了。那麼當以色列人有了立足之地後,以色列人是如何的回報耶和華神的呢?

神爲了使以色列人長久爲神的選民,在他們中間興起了先知,也從他們中間興起拿細耳人。先知、大家可能都比較熟悉,但是拿細耳人就並不熟了。拿細耳人不是一個種族、族裔,拿細耳這個字的意思是分別出來,是專門事奉神的人。

大家比較熟悉的是大力士參孫,他的父親是瑣拉人、是屬但族的,他所生的兒子、就是参孫,經上記著說「士13:5 你俾懷孕生一個兒子,不可用剃頭刀剃他頭,因為這孩子一出胎就歸神做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

還有撒母耳,一生也是作了拿細耳人。他們一生事奉神,與普通人分別出來,不飲酒,專心事奉神。當然拿細耳人也有還俗的,這裡就記著有的以色列人很惡劣,他們給拿細耳人喝酒,並且告訴先知說:你不要說預言。 這就是對耶和華的輕賤、是反抗。

所以神要懲罰他們: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 換做今日的語言就是:好像用壓路機壓物件一樣,什麼都可以壓壞。

以色列人啊,你們不是以爲自己很能耐嗎?但當你們被壓,快跑的不能逃脫,有力的不能用力,剛勇的也不能自救。就是在說人們就算有能力都讓他們發揮不出來,你們本來凡是順遂是因為有神祝福,但是你們如此負恩,那麼這個祝福還會繼續嗎?

不但不祝福,你們還要在凡凡事上都不順、好像有人壓制,因爲神施加阻擋啊。人以爲成事在於我自己,但是神若是阻擋,那麼原本來可以成功的都要變爲失敗;那面對原本就是強敵的,那還有什麼希望呢?只能逃跑了。

2026年1月10日 星期六

憂愁到喜樂 (約翰福音精選 32)

誰能跨過憂愁看見喜樂 
你害怕苦難嗎?誰能幫助我們呢

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約福  16: 16~33

https://youtu.be/PxT053pugl8


 

猶大人的罪 (摩 2:1)

阿摩司書二章:1 耶和華如此說:「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 2 我卻要降火在摩押,燒滅加略的宮殿,摩押必在鬨嚷呐喊吹角之中死亡。 3 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審判者,將其中的一切首領和他一同殺戮。」這是耶和華說的。

4 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 5 我卻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

6 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 7 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我的聖名。 8 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阿摩司書來到第二章,但是它的敘事延續前一章的敘事,甚至我們感覺斷章之處可能並不恰當。在第一章當中,阿摩司開始譴責各個外邦,包括迦薩、亞實突、推羅、以東和亞捫,所用的句型基本一樣,都是譴責他們三番四次的犯罪,然後神要降罰於他們,焚毀他們的宮殿,以及其它的懲罰。

到了第二章,這個敘事還在進行,只是換了角色的對象。二章的第一節就說「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這和第一章的最後並沒有什麼不同。那麼摩押是在哪裡的民族呢?他們是在死海南端的東邊,比鄰著以東。

可是再往下看,我們看到神譴責摩押的原因,竟是因爲摩押焚燒以東王的骸骨。怎麼這件事那麼嚴重呢,如今我們對於逝去的先人,多數也都採取火化的處理方式,那麼我們是不是也都像摩押人那樣犯了罪呢?

要知道不論是基督教或是猶太教雖然相信復活,但是卻不像是埃及那樣靠保存屍骨來尋求復活的。以色列人也保存屍骨,像是雅各(也就是以色列)和約瑟也要求其後代在離開埃及時也帶上他們的骸骨,但那就是爲了紀念先人而非是相信屍骨有什麼特殊的意義存在裡面。

就像你若問保守的天主教,他們也不反對火葬、認爲這和信仰無關;但是也推薦土葬,認爲這樣可以表示對亡者的紀念和尊重。而摩押人之所以犯罪,那是因爲以東人和以東王是期盼保留其骸骨的,但是摩押人在打敗以東王之後,卻是爲了羞辱以東王的緣故就焚燬其骸骨,那麼這就是犯罪了。

所以耶和華也要降罰摩押,要降火在摩押,燒滅加略、也就是摩押的聖地、要燒滅其中的宮殿,也要剪除摩押中的審判者,這是特別的講到審判者而非是王,並將其中一切的首領,和審判者一同殺戮了。

講完了外邦人,接下來也論到了以色列人和猶大人,這兩個都是由神的選民而出的國度,沒有想到神對他們的評論,也都是他們是三番四次地犯罪,這和外邦人不是無異嗎?罪就是罪,不因爲他們是誰而改變,神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這和對其他人是一樣的。

在摩押人之後,神的話語論到了猶大人,這個在約珥書以及其他經書中比較好南國猶大,原來也是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而原因呢?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也是因爲拜偶像,並無二致。

我們在看列王記下時觀看以色列的諸王時,一個王若是被評價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那就是「行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不偏左右」例如約西亞王。但若是一個王被評價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那就是「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例如約西亞的兒子約哈斯接替他作王的。

那麼以色列人呢?講完了猶大人,最後就輪到以色列人了,神在講論以色列人的惡行時,有特別仔細的講到了幾個點「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 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以及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好似裡面並沒有殺人放火等的兇惡罪行,但是在神的眼中、這些都是罪大惡極,例如我講一個具體且有代表性的: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其具體的表現就是:在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是誰的衣服?當然是窮人才會當衣服。

窮人當了衣服,那是他們防寒保暖的,這富人收了他們的衣服作為當頭,卻鋪在地上。如果是在壇邊,就根本沒有想要避開神,這個神,以及其後喝受罰之人的酒,都顯明這個神,是他們的神,也就是外邦人的神。

他們可以喝人受罰之酒,地上鋪著他人給抵押的衣服,躺在上面,做甚麼呢?(該不會是和廟妓行淫吧?) 且地上還會有很多灰,他們就鋪在地上,自己可以臥在其上。這是別人不得已而拿出來的當頭,債主卻全無同理心、不但帶進假神的廟,且毫不顧惜。

這是不是大惡?在人的眼中可能看來不算什麼,但是耶和華真的顧念窮苦人、耶和華說:因為窮苦人的冤屈和貧窮人的嘆息,我現在要起來,把他安置在他所切慕的穩妥之地」(詩12:5)

這樣看來、以色列人的罪真是很大的, 無怪神不免去他們的刑罰。


 

2026年1月8日 星期四

亞捫人的罪 (摩 1:13)

阿摩司書一章:13 耶和華如此說:「亞捫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剖開基列的孕婦,擴張自己的境界。 14 我卻要在爭戰呐喊的日子,旋風狂暴的時候,點火在拉巴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 15 他們的王和首領必一同被擄去。」這是耶和華說的。
 
在講了非利士、推羅和以東受罰之後,耶和華的話鋒又指向亞捫人。我們看前面所講的非利士、推羅和以東,指責他們話語的形式都是一樣,甚至連開頭的第一句話都是同樣的,都是某某人三番四次的犯罪、只不過是換了種族名稱而已;之前的句子是這樣,以後對於各族的句子也是這樣。

在這話的原文裡面還有一個意思,是說他們已犯規了三次,而第四次我必不免去他們的懲罰。那真的是第四次嗎?對不起,我們無法考察到如此精密,恐怕還是話語的形式吧! 

是主或是先知在偷懶嗎?還是各族各國都是如此呢,人們就是這樣的陷在罪中而不能自拔、所有的人都是一樣的嗎?當然、有的人犯的罪更大更惡,有的人犯的罪似乎是沒有這麼大這麼惡,只是凡是人、都是在犯罪;那麼神會區別對待這些人嗎?
 
從啟示的預言看來,其中並沒有什麼不同,阿摩司書講非利士、推羅和以東,還有以後的亞捫、摩押等民族國家,主都是說「我要降火在某某處,燒滅其中的宮殿」看起來一個國家所犯的罪,她的執政掌權者是責無旁貸的,必定要受到懲罰。
 
然而就說這一句話好了:火要降下來,燒滅其中的宮殿;或者這一句話對於各國都相同,但是宮殿燒毀了,其中的人都會是有同樣的命運嗎?那可不一定。預言給我們一個大致和框架的結局,但是真實會發生什麼事,那還是在神的手中。
 
所以不要擔心人犯的是大罪還是小罪,會不會都得到相同的懲罰、會不會有憐憫這種問題;我們只要信靠神,其實人也沒有其它的選擇。阿摩司書的一開始就在這樣的譴責中開始,我們這裡又輪到的亞捫人。
 
亞捫人一樣的是三番四次的犯罪,主說祂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爲什麼呢?因爲他們做了特別惡的事,這裡說他們剖開基列的孕婦,這實在是非常惡劣的。歷史上的戰爭最慘忍的當然是全民屠殺,例如說是屠城;這樣做的侵略者也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通常一族打敗並征服了另外一族,那麼對方的人口、也可以作為自己的資源,有的國家會吸收被征服的人民、成爲自己的人民;有的國家會將被征服的人民變爲奴隸、變爲人力的資源;在這裡亞捫人所做的,他們想要的既是那些人力的資源,又想要實行種族的滅絕。
 
一個孕婦大約不會是很好的人力資源,在幾個月之後、又會生下一個小基列人、也就是住在約旦河東的以色列人。而奴隸被抓來之後,奴隸主就可以有控制權、讓不讓他們生小奴隸,如果不肯順服,那就不讓他們生育、便讓這個種族和文化滅絕去吧。
 
所以主在講到亞捫人時,就特別點明:戰爭的狂暴要臨到亞捫,要點火在拉巴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這個拉巴呢、就是今日約旦的首都阿曼,距離希實本的東北方約20公里、是雅博河的發源地,水泉甚多,故有水城之稱。

拉巴就是當時亞捫的都城,戰火要燒到他們的首都,王宮要被燒滅,他們的王和首領要被擄去,也就是說並沒有讓他們有人逃走,那就要因此而亡國了。這就是神對亞捫人犯罪的懲罰。


 

2026年1月7日 星期三

神降警告予仇敵(摩 1:6)

阿摩司書一章:6 耶和華如此說:「加沙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擄掠眾民交給以東。 7 我卻要降火在加沙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 8 我必剪除亞實突的居民和亞實基倫掌權的,也必反手攻擊以革倫,非利士人所餘剩的必都滅亡。」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9 耶和華如此說:「推羅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將眾民交給以東,並不記念弟兄的盟約。 10 我卻要降火在推羅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

11 耶和華如此說:「以東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發怒撕裂,永懷憤怒。12 我卻要降火在提幔,燒滅波斯拉的宮殿。」
 
神的話語繼續下去,在這裡第6節開始講到加沙了。大家現在應該對於加沙都應該很熟悉了,從電視和新聞當中我們都可以看到,現在的加沙和以色列的關係可以說是好不熱鬧,在2023 年的十月七號,哈馬斯就從加沙爲根據地,對以色列發動了突襲,屠殺了超過千名的以色列平民。
 
當然、以色列也對加沙發起了反擊,以正規軍反擊哈馬斯,並且也對支援的巴勒斯坦武裝發出警吿與攻擊,就連支援的伊朗也順道的打了,雙方展開飛彈空襲的戰爭。在筆者書寫此文的2026年,以色列基本上已經控制了加沙,而巴勒斯坦與伊朗卻豪無辦法。
 
在阿摩斯的時代,這個加沙地區是非利士人的居住地,他們歷代都住在這裡、也一直是以色列的仇敵,雙方一直彼此敵對的彼此攻擊、可以說是沒完沒了的。在大衛王的那個時代,他就和非利士人有著不可分的淵源,一會兒和他們爭戰,一會兒當他被掃羅王追殺時、又住在他們中間,留下許多故事。
 
在這裡的經文說:加沙三番四次的犯罪,看到這裡我們一點也都不奇怪,這裡所說的是加沙人擄掠人並犯賣人口。以東人有銅礦,需要大量的奴工,所以非利士人就和以色列人爭戰,並抓來人口賣給以東人做奴工。
 
這就是如此嗎?到了21世紀、加沙的哈馬斯也抓了以色列的人質,那有沒有交給以東人呢?這是很難講的,因爲聖經上一般說以東人就是以掃的後邑,而如今環以色列週圍的阿拉伯人其實也分不太出是非利士人或是以東人了,所以這個預言放到如今似乎也適用。特別是神說「我卻要降火在加沙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放在如今來說、似乎是更傳神了。

同樣的話也用在亞實突的身上,亞實突是在加沙東北,也是在海邊的城市,而亞實基倫是在加沙和亞實突之間,三地的距離都不遠,在這一句當中,以革倫的所在之地並不清楚,很可能就是在不遠的地方。這三地都是在耶和華的報復的標的,也都是非利士人所局住之地;於是主說「非利士人所剩餘的都必都滅亡,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除了非利士人之外,神也宣告推羅和以東的罪。推羅就是北方靠著地中海的城邦都市,他們擅長於貿易,其貿易的對象的大宗是在西方的希臘和其它的地中海國家,他們將以色列迦南地的產物賣給西方,同時呢,他們也將大量的拐賣和擄掠的人口賣到西方,也賣給以東人。
 
那麼加沙擄掠人交給以東,推羅人也擄掠人交給以東,那麼以東人有沒有犯罪呢?自然也是有的。加沙還可以說是當初的迦南人的後代,但是以東人是以掃的後代,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他們日後和以色列與猶大的爭戰可不見少,這裡說「他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發怒撕裂,永懷憤怒」我都不知道這是否在說以掃追趕雅各,還是後世以東人追趕猶大人,因爲以東人居住的地方便在猶大的南疆。
 
提幔是在波斯拉以南約50公里處,約在彼特拉之東約5公里;自古便是以東交通的重鎮,可以通往阿拉伯地區,它曾是以東的首都,後來則變成了波斯拉,當然這兩城也都是軍事重鎮,耶和華就說要降災罰給它們。


 

2026年1月6日 星期二

耶和華從錫安吼叫 (摩 1:2)

阿摩司書一章:1 當猶大王烏西雅、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在位的時候,大地震前二年,提哥亞牧人中的阿摩司得默示論以色列。2 他說: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牧人的草場要悲哀,迦密的山頂要枯乾。3 耶和華如此說:「大馬士革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以打糧食的鐵器打過基列。 4 我卻要降火在哈薛的家中,燒滅便哈達的宮殿。 5 我必折斷大馬士革的門閂,剪除亞文平原的居民和伯伊甸掌權的,亞蘭人必被擄到吉珥。」這是耶和華說的。
 
阿摩司是在猶大王烏西雅,以及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在位的時候作先知的,問題是這兩個王在位的時間均很長,都達到40年,那麼阿摩司是在什麼時候作先知的?他又是在什麼時候作這些宣告的?
 
這裡給出了一個更加精確的時間,那就是在大地震的前兩年,這表明了這書卷是在事後才記載的,然而這個大地震的時間又是在什麼時候、是在哪一年呢?歷史上並沒有明確的記載,這真是可惜,古代對歷史的記載和保存並沒有那麼好,只是當代的猶大人和以色列人一定都知道那大地震是什麼時候。
 
阿摩司就自稱是提哥亞的牧人,他這個牧人是真正的牧人,是牧放羊群的而非是作牧師的那種牧人,他說他是得了默示要論以色列的。那麼這個提哥亞是什麼地方呢?它是在耶路撒冷的南邊還要大概20公里的地方。
 
也就是說:他是一個道道地地的猶大人,但是卻得了默示要論以色列,那是在另一個國度的北國以色列,並且是在另外一個敬拜的系統,人們不上到耶路撒冷來敬拜,他們就去到但和伯特利去敬拜耶和華,只是他們的耶和華是自己所鑄造的金牛犢。
 
阿摩司所說的是什麼呢?他說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這些都是在猶大的地方,而在這句話之後,才有迦密的山頂必枯乾。前面的錫安和耶路撒冷是耶和華的所在,而後面的迦密是被處置的地方,那這就非常明顯了。

迦密山是在什麼地方?是在以色列的西境,就是北國的先知以利亞和亞哈王所養的四百名巴力的先知鬥法的地方,在鬥法得勝後,以利亞在那裡殺了四百名巴力的先知,並呼籲以色列悔改的地方,但是以色列仍不悔改。
 
接下來先知又講到大馬士革、或是大馬色,那是在黑門山的東北方,接近黎巴嫩的地方,算是以色列的北境,大馬色也曾是亞蘭的京都,他們也曾侵犯以色列。神說在那裡有犯罪,他們也打過基列,基列就是約但河東之地;哈薛則是便哈達王朝的王,哈達則是哈薛之前的一個王,是被哈薛所殺的。
 
這些亞蘭王,他們都曾侵犯踐踏以色列。神說「我卻要降火在哈薛的家中,燒滅便哈達的宮殿」這些原本侵略打壓以色列、殺害以色列人的外邦君王,神要爲以色列人主持公道,於是就要這樣的懲罰他們。
 
大馬士革是亞蘭人的都城,是防守堅固的城池,神卻要折斷大馬士革的門閂,就是他們的防衛力量;亞文平原是大馬色以西的平原,也是亞蘭人的地方;而伯伊甸、這個名稱很像伊甸園的地方,也曾是屬於亞蘭族的王國,這些地方,神說祂都要剪除:
 
至於吉珥,那是遠在外邦的一個地名,是在巴比倫南部的地區。這也就是說那些侵略以色列的亞蘭人,神說:你們自己要被擄去外邦。在列王記下16:9 記載著 亞述王去攻打大馬色,將城攻取,他們殺了利汛,把居民擄到吉珥,這就算是應驗了神的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