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4日 星期六

複雜的我 (羅馬人書 16)

複雜的我 (羅馬人書 16)
我的裡面,真那麼複雜嗎?
多數教會不講,是太難還是別有用心?

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羅馬書 7:7~16
https://youtu.be/nCebKsugyt4


 

跟隨耶穌 (可 1:17)

馬可福音一章:18 耶穌順著加利利的海邊走,看見西門和西門的兄弟安得烈在海裡撒網,他們本是打魚的。 17 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 18 他們就立刻捨了網,跟從了他。 19 耶穌稍往前走,又見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在船上補網, 20 耶穌隨即招呼他們。他們就把父親西庇太和雇工人留在船上,跟從耶穌去了。
 
這一段是馬可寫下耶穌收門徒的敘述,依循一貫簡約的風格,只用了一、兩句話就把四個門徒如何成爲耶穌的門徒的經過、給「交待」過去了,好像主要招收門徒沒有絲毫問題,只要主一呼召,門徒就放下一切來跟隨。
 
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去翻看路加福音,在路加福音當中,就有一幕是記載了他們幾個漁夫在打了一整夜魚卻什麼都沒捕獲;早屒,耶穌去乘坐彼得的漁船,爲了是要將船划到距離岸邊有一點距離、好方便他向眾人宣講神國的道;

完事之後,他叫彼得去水深之處落網打魚,黯熟魚性的老漁夫彼得還告訴這位年輕的夫子:我們已經在最佳的時段在那裡下過網,已經打了一夜了,什麼也打不到啊。但是不好駁了耶穌的面子,他們還是照作了,卻打了滿滿一網魚的神蹟,彼得是這樣才拜服耶穌的,馬可福音卻沒有記載這些。
 
簡約還不是最大的問題,最大的問題是馬可福音的記載和其它福音書的記載是有差異的!約翰福音描述的是通過施洗約翰的介紹,安德烈和另外一個人先認識耶穌,彼得也被帶去見他,那我們知道西門就是彼得,也就是說:約翰福音告訴我們,安德烈和彼得是施洗約翰介紹給耶穌的;而馬可福音這裡則沒有講到這一層關係,難道是有兩個名叫安德烈的門徒嗎?
 
當然不是,難道是這福音書記載有誤?那也是不可能的。要知道福音書的作者會從自己所觀察的角度來記載事情,馬可福音最簡單、最省紙,就說了耶穌收了門徒,有人跟隨他就完了;但是約翰福音則要強調是施洗約翰爲耶穌介紹了門徒。

在約翰福音的記載當中, 施洗約翰將門徒介紹給了耶穌,再接下來所寫的就是門徒跟隨了耶穌,但是這裡有漏掉了一個過程,因為耶穌在約翰那裡領了洗之後要進入曠野四十晝夜,接受魔鬼的試探;那麼在這個時候、門徒們呢?也跟隨耶穌嗎?
 
所以事情的經過應該是這樣:施洗約翰將門徒介紹給了耶穌,可能他們僅僅有幾天短暫的相處之後,耶穌就離開門徒進入曠野中四十天備受試探,而這個時候門徒就各回各家,雅各和安德烈又回去重操舊業當漁夫。
 
直到耶穌從曠野中的試探中得勝歸來,他又去門徒們的家鄉處去找他們,這個時候他們也遇到了彼得,也才有了路加福音所述說的神蹟。在經過了這一連串的事件之後,耶穌這才用「從今以後你們要得人如得魚」來呼召門徒們放下自己謀生的工具來跟隨主。
 
而我們也看到,西門和安德烈確實是當下就捨了網來跟隨耶穌,要知道他們才打了滿滿一船魚,形勢大好。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也是當下就放下手邊補網的工作,當下就離開了父親,沒有辦工作交接,沒有算算工資還欠多少,就直接來跟隨主。
 
不過老實說,門徒們跟隨耶穌也可能是基於他們對彌賽亞的誤解。一句得人如得魚,他們可能認為他們所要跟隨的是以色列的新王;這個想法也是沒有錯,只是從日後門徒還會爭彼此誰爲大,誰能夠坐在耶穌的左右邊;此時他們大概還不知道他們所跟隨的是什麼樣的王。
 
不過我們不用爲他們擔心,因為跟隨耶穌沒有錯誤的理由,而最大的錯誤就是錯過了耶穌。

2026年7月3日 星期五

新約聖經的書寫 (可 1:16)

馬可福音一章:16 耶穌順著加利利的海邊走,看見西門和西門的兄弟安得烈在海裡撒網,他們本是打魚的。 17 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 18 他們就立刻捨了網,跟從了他。
 
馬可福音的一切都是從簡,就連耶穌收門徒這件事也是簡單的幾筆帶過去。這裡的西門是誰啊?就是彼得他從前的名字。我們知道馬可福音是馬可紀錄彼得所口述的耶穌事蹟,但是看到這裡,我相信或許彼得并沒有少講,而是馬可的紀錄則是顯得太過於簡略。
 
首先我認爲彼得要是談到他與耶穌相遇的過程,那可一定是如同江河滔滔不決的有各種描述,從那第一眼的緣分,到後來的所施行的每一個神蹟、彼得見到第一個神蹟之後心中的悸動,彼得一定從來沒有少講過。
 
但是馬可作為執筆,就坐在一個掌控的位置之上,因爲雙方所要付出的成本不同。彼得作為口述者,他當然可以滔滔不絕的繼續講下去,幾萬字所費的可能只是一杯水而已。然而對馬可那就不同了。
 
筆者用小 iPad打字,幾個小時可以寫出這篇文章,其間還可以修改或是挪動段落;但是馬可要記下彼得所述說的事蹟,在同一段時間裡能夠寫下多少字,寫錯了字能不能夠改,那就跟他們所使用的書寫技術有關係了。
 
猶太人用羊皮紙以及桑皮草紙,在耶穌時代是已經行之有年了,早期的羊皮紙可以用刀劃出痕跡來成為紀錄,到後來就可以以蘆葦沾深色的墨水來寫字,這些方式想必就是馬可用以紀錄的方式了。
 
馬可的這些書寫技法,希臘或是羅馬人也是能夠掌握的,可是保羅作爲生活在外邦人地區的羅馬人,他可能掌握了另外兩項法寶,那就是鐵筆,和蠟板。鐵筆要比起蘆葦桿自然就要好了些,一支筆可以用到天長地久,一樣可以沾墨書寫,還可以在蠟板上書寫。
 
那麼什麼是蠟板呢,蠟板就是一塊板上抹上蠟,用鐵筆可以在表面上刮出痕跡,寫完了還可以用蠟抹平,同一塊板子還可以繼續使用,最重要的是,所書寫上去的還可以修改,這對於作筆記或是寫草稿,那更是有了極大的優勢。
 
等到草稿寫了差不多了,可以再用同一支、或是換一隻鐵筆。沾了墨水將蠟板上的文字謄抄到羊皮紙或是桑皮草紙上面;用這樣的方式,保羅可以創作的文字,比起其它在耶路撒冷生活的使徒,顯然就要更豐富了。
 
明白了這些,我們大概就可以想像:爲何馬可福音在紀錄耶穌生平以的事工這件事上面,他們想要盡量的將耶穌事工裡所有中重要的點都給紀錄下來,但是受限於書寫的成本以及速度上,難免顯得有些簡要。
 
同時我們也可以猜測,當然僅僅只是猜測,何以耶穌作爲神的兒子來到地上,爲何要在摩西之後一千五百年之後才來到。當然這也和猶太人必需要經歷過一些歷史的教訓、比如說是被擄以及歸回等等;但是會不會有一個關鍵因素,那就是福音從此可以被廣為傳開。
 
本來想要寫彼得和安得烈是如何成爲門徒的,沒有想到就拉拉雜雜地寫了一大堆,關於傳福音,新約聖經之寫成的討論,關於耶穌收門徒,我們要再加一篇來爲各位查考。

2026年7月2日 星期四

神的福音 (可1:14)

馬可福音一章:14 約翰下監以後,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神的福音, 15 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在爲了耶穌施洗過後不久,施洗約翰就被當時的王,希律.安提帕給下到監裡去了,這就像徵了人對於神權的拒絕。施洗約翰是因為什麼緣由被下到監裡去的呢?那是因爲希律娶了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羅底為妻,約翰就去指責王。
 
這件事在馬可福音的第六章中有更詳細的論述,因此我們在此就先不對此事的細節予以更多的討論。總之,這就是當時的王作了一件不但是違反猶太律法,并且是明顯的有道德缺陷的事情,但是因爲希律是羅馬皇帝所封的分封王,按照羅馬的法律,婦人是可以離婚再嫁的,即使是嫁給小叔,那也是可以的。
 
那麼約翰按照神的律法去指責希律王,這是合理的嗎?那如今我們的牧者是否又該照著猶太人的律法去要求會眾嗎?特別是我們說如今已經不再是律法的時代,而是恩典的時代,我們應該去效法施洗約翰嗎?
 
要知道,我們一向是主張律法是有其參考的價值,特別是幫助我們來認識神,但是律法從來不是永遠不變的,在律法之前,亞伯拉罕時代就沒有律法,在如今,神更是給使徒權柄:你們在地上綑綁的,在天上也捆綁。
 
那麼這個希律,他自己說他是猶太王,希望老百姓看他是猶太王;但是等到看見自己喜歡的女人,就決定要按照羅馬的法律而行。人往往就在幾樣規則之間,選擇什麼對自己有利的就按那個規則來遵行,但是施洗約翰因爲希律是猶太王,所以就拿此事來指責他。
 
約翰被下了監,那是在主前奔跑,爲主鋪平道路的僕人,那麼神的兒子來到世上,他管不管人犯事、照顧不照顧他僕人遭遇危難呢?我們只看到耶穌在約翰那裡領了洗之後,就和約翰分別了,不再繼續聯係了,也沒有前仆後繼地去指責希律王。
 
他只是回到加利利,也就是他家鄉的附近,繼續地去傳神的福音。因爲那就是他受差遣所來要做的事。而施洗約翰爲耶穌施洗之後,他所受差而來要做的事工是已經完成了,對不對?那麼他接下來要做什麼呢?
 
我個人的猜想就是:如果施洗約翰不加入耶穌的團隊幫助祂傳神國的福音的話,那麼從天上被差來的他,就是要等待著要回天家了:那麼一個三十歲出頭的約翰,在正常的情況之下,還要等待多少年呢?所以我私底下就在想,可能約翰是故意要去指責希律王的。
 
那麼,耶穌所在傳的福音是什麼呢?這裡有一句主所說的話「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這其實和約翰在開頭傳福音的時候所說的「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馬太3:2)是一模一樣的;卻和我們今人所傳的「信耶穌、得永生!」我們不說這有沒有錯誤,卻是明顯的重點所放的地方不同。
 
耶穌所說的神的國近了,那首先我們要信、并且用信心的眼睛看到,那裡有一個神的國度。人如果不能看到、不能知道有神的國度,也不認識神的國度是怎麼樣式的,那又怎麼能夠信福音呢?當然也就不能悔改了。
 
反過來說:如果有人來向人們傳福音,是需要悔改的福音;但是聽到的人卻不肯悔改,那又怎麼樣能夠認識所傳的福音,得著福音中所要傳給我們的福呢?

2026年7月1日 星期三

抵擋撒旦 (可 1:12)

馬可福音一章:12 聖靈就把耶穌催到曠野裡去。 13 他在曠野四十天,受撒旦的試探,並與野獸同在一處,且有天使來伺候他。14 約翰下監以後,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神的福音,

我們在前面講到耶穌在施洗約翰那兒受了洗,他的年齡也到了可以公開從事服事的年紀、就是三十歲,那麼耶穌要開始他的事工了嗎?是的,但是沒有那麼快,這個時候聖靈開始工作了,聖靈把耶穌催促到曠野去了。
 
用這樣的寫法,可見聖靈和耶穌是兩個主體,如果要套用三位一體來解釋,那就是說聖靈和耶穌是兩個不同的位格。當然我們是可以這樣解釋,或者我們也可以將這個主後一百八十年才出來的三位一體論放在一邊,讓我們直接面對聖經原本的記載,是聖靈催促耶穌到曠野去的。
 
去曠野做什麼呢?馬可福音在這裡只留下非常簡單的記載,就說耶穌到了那裡待了四十天,受了撒旦的試探,但是沒有提到他是如何受試探的,路加福音也是含混的講到在那些日子裡,他沒有吃些什麼,只有馬太福音特別的將禁食四十晝夜寫出來,後來就餓了;然后試探人的、這才進前來試探。
 
只是在馬可福音這裡,并沒有講到撒旦是如何試探主耶穌的;而路加和馬太福音,則將更多的細節,關於撒旦是如何試探耶穌的、包括那三個試探的問題方向都給寫了出來,也紀錄下我們的主是如何回答撒旦的。
 
爲何有如此大的差別呢?很可能是因爲馬可福音是第一部成書的福音書,彼得和馬可覺得主在受洗開始事奉時,第一件所發生的事居然是主被撒旦試探,這件事對於後世所有事奉的信徒都太重要了,我們一定要知道耶穌是如何勝過最嚴厲的試探,所以就把這事給記了下來。

而馬太以及路加福音也討論了這件事情,但是因為他們是基於馬可福音之上再加以補充的,所以我們就要補充上更多的細節,也讓人知道撒但可能會在哪些方面試探人,而我們又該如何的效法耶穌來抵擋魔鬼的試探。
 
然而因爲馬可福音并沒有講到撒旦試探耶穌的細節,那我們解經的人在講解馬可福音時也不在此處講解那些細節;有興趣了解的人,可以去看馬太福音第四章或是路加福音第四章;很奇妙是不是,這兩部書都是在四章的第一節就開始講這件事的,。

馬可福音則非常簡約,一句話就講了耶穌受撒旦的試探,再下面一句話就移到了另外一個題目上面;為什麼馬可福音寫得如此簡略呢?彼得或是馬可、他就真的只對會眾講了這一句話嗎?當然不是,因而被記錄在經文之中的,重要的是時機,以及耶穌已然得勝了撒旦。

有許多牧者會宣揚洗禮的能力,傳講你因為行了洗禮就成為屬神的了,既然是屬神就是被置在神的保護傘之下,意思就是撒旦就不再能危害你了;但是耶穌的洗禮就剛好是證偽了這種說法,連主耶穌都被撒旦給試探了,而且就正好是發生在他受了洗禮之後,聖靈也已降在祂的身上;那麼你會相信你的洗禮能夠保護你免於撒旦的試探嗎?

我想這已經足夠證明了那是不可能的了,有人說耶穌是靠著神的話語去抵擋撒旦的試探;從表面上看確實是如此的;耶穌是用神的話語來抵擋撒旦的。但其實主抵擋撒旦是因為他自己有這樣的生命,他是能夠拿得起神話語這把寶劍來反擊撒旦;相反的,許多人被人一拱火就直接上了頭或是被慫恿犯罪了。

然、耶穌自己的生命就是與神的話語是相符的,當他聽到和他生命不符合的試探言語,他不會就順著那話語直接的反應,反而是警覺不對、停下來;再去尋找神的話語來抵擋、這也就是正確的回應並順勢的反擊;

真正能夠得勝的生命就是要能夠在生活和生命中就要和神的話語相符、平日就喜愛神的話語;在遇到試探的時候,就自然而然地能夠活用神的話語來反擊。


 

 

2026年6月29日 星期一

盡諸般的義 (可 1:9)

馬可福音一章:9 那時,耶穌從加利利的拿撒勒來,在約旦河裡受了約翰的洗。 10 他從水裡一上來,就看見天裂開了,聖靈彷彿鴿子降在他身上; 11 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
 
基督徒們都受過洗,通常受洗的一方、不論年紀老幼、都是基督教內的小白;而施洗的一方也往往是教會內德高望重的長老或者是牧師;甚至在受洗者的心中、還會暗自比較,希望是主任牧師,而非是教會內的年輕傳道人來爲自己施洗;如果是後者,還會認為教會不重視自己,而感到某種惆悵。

但是拿撒勒的耶穌,我們知道祂是神的兒子,誰能給神的兒子施洗呢?一般不說是大的給小的,高位的給低位的施洗,但是至少在地上有一件不變的是:是信的給初信的人施洗;可是問題是:信的標的是什麼、或者是誰?我們都知道,那就是耶穌。

現在這個信仰的中心自己都還沒有領過洗,那他要不要領洗,要探討這個洗禮的意義,首先我們要明白受洗的意義是什麼?其實耶穌不需要受洗,因爲洗禮的意義是洗去自己的罪,從罪惡變為潔淨,像徵著某種生命的更新;我們今天所講的與耶穌同死同埋葬,在那個時候還不存在。
 
而耶穌之所以來領洗,不是因爲他有罪需要潔淨,也不是他的生命需要變革,當耶穌要受施洗約翰的洗,約翰還感到為難、攔住他並推辭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裡來嗎?」在馬太福音中就記載著耶穌對約翰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
 
這也就是洗禮的另一重意義,代表我們信仰的更新,這是一個公開的禮儀,讓大家看到我們行了這種禮,而耶穌的受洗在意義上就是盡諸般的義。如果有外邦人質疑洗禮的必要性,我們就可以用耶穌的這句話來回答他。
 
耶穌受了洗,從水裡上來,那時就看見天裂開了,聖靈彷彿鴿子降在他身上,因為有這樣的事情,因此我們今天的洗禮也預表要受聖靈的更新。那麼有一個問題就是:耶穌是否是這個時候才領受聖靈的呢?這我們可以從路加福音一章中看到答案,連施洗約翰都是從母腹中就被聖靈充滿的,何況耶穌本身就是從聖靈感孕的啊。
 
所以約翰所看到聖靈降在耶穌的身上,並不是首次,而是又接受了一次。好比說我們有了機場就可以看見飛機起降;當看見了飛機起降,我們就知道有一個機場在那地并且開通了,但是我們不能說我們所看見的飛機降落就一定是機場的首降。
 
施洗約翰因爲看見了聖靈降在耶穌的身上就爲耶穌作見證,因爲在約翰受差來這個世上之前,那差他來的曾經告訴他一件事,就是:「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這是被記錄在約翰福音一章33節。因此施洗約翰就為耶穌作見證。

除了施洗約翰因爲看見聖靈降下而作的見證之外,天父也自己為主做了見證,約翰除了看見聖靈降下住在耶穌身上之外,也聽見天上有聲音傳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這聲音就明確的證明了,耶穌就是神的兒子,是神所喜愛的。
 
當然,主在洗禮之前也就是神的愛子,但是這是並不公開,在耶穌受的洗禮之後,他的事工就正式的公開並且開始了。在猶太人的傳統律法中規定,祭司要從亞倫家族中的後裔選出,年滿三十歲可以受膏成爲祭司,施洗約翰的事工是從他三十歲之後開始的,而耶穌的領洗,相信也是在他滿三十歲之後。
 
不是因為到了這個年紀之後才有什麼神奇的事發生、他的能力和生命才足夠從事一項事工,就像是耶穌自己所講的,他也是在盡諸般的義,他既然是生在律法以下,他就按照律法,遵守律法一切的規則,這便是盡諸般的義了。

 


2026年6月27日 星期六

刻板的律法 (羅馬人書 15)

新造的人了,那麼以前的婚姻還留續嗎?
不用守律法了,只有賜福,真有這樣好事?

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
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羅馬書 7:1~6

https://youtu.be/xGsg9Hkte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