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5日 星期四

先知傳講 (摩 3:7)

阿摩司書三章:7 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祕指示他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 8 獅子吼叫,誰不懼怕呢?「主耶和華發命,誰能不說預言呢?9 「要在亞實突的宮殿中和埃及地的宮殿裡傳揚說:『你們要聚集在撒馬利亞的山上,就看見城中有何等大的擾亂與欺壓的事!』 10 那些以強暴搶奪財物,積蓄在自己家中的人,不知道行正直的事。」這是耶和華說的。 11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敵人必來圍攻這地,使你的勢力衰微,搶掠你的家宅。」 12 耶和華如此說:「牧人怎樣從獅子口中搶回兩條羊腿或半個耳朵,住撒馬利亞的以色列人躺臥在床角上或鋪繡花毯的榻上,他們得救也不過如此。」
 
有不少人覺得先知很酷炫,從字面上看起來、特別是中文的字面上, 好似先知就是能夠預先要發生的事,有些電影更把這種未卜先知描寫的特別神奇,能夠趨吉避凶,甚至能夠躲避子彈,但那都只是電影,先知根本不能預知未來所要發生的事。
 
先知就是有能聽的耳、能夠聽見神所說的話,而神所告訴我們的事,有可能是關於未來的;於是人們就產生了這樣的錯覺,以爲先知能夠知道將要發生的事,其實不然。比如說神告訴先知說:撒瑪利亞要有大災,先知所知道的就是如此,這個災難要在明年、十年、還是一百、一千年後來,以及是以什麼方式來,先知也是一無所知。
 
所以這裡的經文說: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祕指示他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這是阿摩司身爲先知,他的領受與他自己的感受都是如此。神愛以色列人,不會不教而殺之,因此神必將所要發生的懲戒,先要先告知他的僕人眾先知。

因為這關係是如此的緊要,先知必定要忠實地傳達,不可多加、不可減少,不可加油添醋,不可文過是非。先知要發出任何的言論,必須要從耶和華那裡領受到所啟示的奧秘,若是沒有,也就不要做任何的舉動。
 
有些事奉神的人,偶有領受、便很高興的發佈了,或者他的預言真的應驗了,或者預言還未應驗,只是他乃是奉主名說話,也吸引到不少的關注。當然關注的熱度只能持續一陣子,在日後沒有其它的啟示來到,服侍神的人又不甘寂寞,會不會自己編造出一些話語?恐怕那就得罪神了。
 
當神使用祂的僕人將話語發出來了,我們就當注意的聽,這裡說「獅子吼叫,誰不懼怕呢?」神的話語不似鳥叫或是蟲鳴那樣、常常日日夜夜不斷絕。獅子很少出聲,若是大聲的吼叫,就必然要震動四方、宣告有事要發生,因此萬物都要恐懼。這是用來比喻神的發聲。
 
主若有事要啟示,神的僕人當仔細的聽,先知聽到了主耶和華的話,是自己知道了就好嗎,還是應該廣爲宣傳?這就要看神的話語是給誰的,如果是給我的,那我知道就好了;但是如果是給比如以色列眾民的,那麼先知就應該想辦法、讓以色列人都知道。
 
這話說起來簡單,我在家門口喊叫,能聽見這話的人最多就是我的鄰居;所以先知必須要巡遊遍地去宣講神的話語,讓更多的人聽到神話語。所以在以色列民間有這樣的說法:我們招待先知,但是在一地停留三天以上的、那就是假先知。因爲先知忙著傳播神的話語、又怎麼會在一地停留三日以上呢?
 
當然這只是一種說法,我們不能認真的用這種方式去檢驗一個傳道人,在每一個地方只作短暫的停留也不說明所傳的話就是真的。總之,當先知領受了神的話語,就必須要將神的話、努力的傳講出去;就是這裡說的:「主耶和華發命,誰能不說預言呢?」
 
阿摩司鋪墊了好一段,下面接著就開始要說他所領受的啟示了,他連要宣講的地方都被神給指定了。是在哪裡呢?是要在亞實突的宮殿中,和埃及地的宮殿裡。我們前面講過亞實突,那是在講對加沙的預言,在一章8節中耶和華說「我必剪除亞實突的居民、和亞實基倫掌權的,也必反手攻擊以革倫。」那是加沙人的大城市。
 
阿摩司一個牧羊人領受了神的話語,先不說在那個時代交通不便,他要憑雙腳要從猶大走到亞實突、再走去埃及地要走多遠,就算到了那裡,加沙雖然不是什麼大的帝國,但先知要入到皇宮裡就容易嗎?埃及更是一個大帝國,他又怎麼能進到埃及的皇宮裡去宣講呢?
 
這些問題,連帶預言本身的內容,我們都留到下一次再來討論。

2026年1月13日 星期二

先知警戒百姓(摩 3:1)

阿摩司書三章:1 「以色列人哪,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當聽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 2 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 3 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 4 獅子若非抓食,豈能在林中咆哮呢?少壯獅子若無所得,豈能從洞中發聲呢? 5 若沒有機檻,雀鳥豈能陷在網羅裡呢?網羅若無所得,豈能從地上翻起呢? 6 城中若吹角,百姓豈不驚恐呢?災禍若臨到一城,豈非耶和華所降的嗎? 7 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祕指示他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 8 獅子吼叫,誰不懼怕呢?

第二章的經文講到神要將施予以色列人的祝福挪去、說以色列人將要失敗;以色列人要說:神啊,你不是將我們從埃及地領出來、又一直與我們同在嗎?那如今爲什麼不再祝福我們?還要懲罰我們,神、你是不是忘記了、是不是變心了?
 
所以神在這裡再度重申:以色列人哪,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當聽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是的,神將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了出來,那麼難道:這 就要為以色列全家 負責他們的一生一世、他們的子孫的一生一世、還有他們子孫的子孫?
 
神說出了人們所誤解的問題核心: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即使是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神豈是沒有告訴過以色列當如何的行嗎?爲何你們的列祖能夠蒙神的青睞,得蒙神的祝福、得福直到如今,那是因爲他們聽神的話,至少大部分時間是聽神的話的。
 
但是到了今日,以色列人從本來是順服的人民,開始越來越悖逆、甚至是所謂的三番四次的犯罪;至此、神說: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的罪孽。這句話沒有問題,可是在前面有一句話解釋緣由「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這神的認識、倒成爲追討以色列人民罪孽的原因了嗎?
 
不是這樣子解的,不是說神在這個世界上都關在神殿裡、其它人種都不認識,而是說:神在這世界上只花了功夫和以色列各家熟悉,神好好的認識以色列各族各家,也讓以色列人熟悉神的性情、脾性和本質;既然如此,以色列人再犯罪,神就不再忍耐、而要追討了。
 
再下面、神就將這種種的緣由,一層一層的撥開來,解釋給以色列人聽,免得人被神追討罪孽,還很不憤的說:爲什麼我們有神,還給我們帶來不幸、被懲罰了?!以下就是一環扣一環的解釋。
 
首先是說「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這是說以色列必須是要和神是同心的。這不是現在這一代的人可以決定的,從摩西那一代、神就問以色列人:要不要與我立約?以色列各族異口同聲的說:好啊、我們要!因此神就讓以色列人一直與神同行,可是正如經文所說的: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這是在隱喻以色列人已然不和神同心呢,神是永遠不變的,那麼變心的就只能是以色列人囉。
 
再下一句:獅子若非抓食,豈能在林中咆哮呢?少壯獅子若無所得,豈能從洞中發聲呢?要明白這句話,一定要能夠明白獅子的習性。獅子在捕獲到食物之前,都是靜默無聲的,如果時不常的發出一聲獅吼,那還能夠捕食到獵物嗎?這是在隱喻:以色列若沒有犯罪、神也不會朝他們亂吼亂譴責,現在神之所以出聲譴責,那是必有原因。
 
再下面的第5節說:若沒有機檻,雀鳥豈能陷在網羅裡呢?網羅若無所得,豈能從地上翻起呢? 機檻就是機關,通常並不複雜,主要是靠獵物的觸碰,從機關小小的觸動、便釋放出後面的大能量,使牢牢的抓住了獵物。神知道人陷在罪中有時是因爲魔鬼的引誘,但是若是人不去觸碰那機關,也不至於觸動那網羅。
 
再下面的第6節說:城中若吹角,百姓豈不驚恐呢?災禍若臨到一城,豈非耶和華所降的嗎?當神差使先知出來譴責以色列的百姓時,這時、人千萬不要忽略這警告。先知往往是被神差遣來警告眾人的。阿摩司身爲先知,守望時看見百姓的罪,到城中吹角警告,那人們千萬不可輕忽;因爲隨後而來到城中的、可能就是無法可避的災禍了。
 
下面的兩句就是在呼應第6節,先知吹角警告,不就是因爲耶和華將奧秘指示祂的僕人?否則先知怎麼會做出到城中吹角的這種突兀之舉呢?人們一定要重視這樣的警告啊。


 

2026年1月12日 星期一

負恩的報應(摩 2:9)

阿摩司書二章:9 「我從以色列人面前除滅亞摩利人。他雖高大如香柏樹,堅固如橡樹,我卻上滅他的果子,下絕他的根本。 10 我也將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使你們得亞摩利人之地為業。 11 我從你們子弟中興起先知,又從你們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以色列人哪,不是這樣嗎?」這是耶和華說的。 12 「你們卻給拿細耳人酒喝,囑咐先知說:『不要說預言!』
13 「看哪,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 14 快跑的不能逃脫,有力的不能用力,剛勇的也不能自救。 15 拿弓的不能站立,腿快的不能逃脫,騎馬的也不能自救。 16 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膽量的必赤身逃跑。」這是耶和華說的。

亞摩利人在以色列人面前被除滅,這一句話好似就是這一段話的標題。在後面的這幾節,就是在講亞摩利人是如何的在以色列人面前被除滅的。可是亞摩利人是什麼樣的民族呢?這裡說他們是「高大如香柏樹,堅固如橡樹」,那他們是巨人嗎?

聖經裡有關亞摩利人的記載都是在古代,也就是說,到了耶穌的時代,亞摩利人就是真的已經滅絕了。在民數記21章和申命記2章當中,還保留著有關於亞摩利人的記載,講到了有關於與亞摩利王西宏 與巴珊王噩的戰役。

上帝幫助以色列人完全擊敗西宏,奪取了從亞嫩河到雅博河的所有土地和城邑(包括希實本)接著以色列人繼續的北上,就碰到了巴珊王噩,這個巴珊王也同樣是像巨人般的高大;以色列也是免不了又有一場惡戰,他們就被完全的以色列人剷除。

雖然我們不知道亞摩利人平均的身高有多少,這裡的經文說他們有如香柏木那樣高大、如橡樹那樣的堅固,可見他們可能就是上古時巨人的種族,又是非常強壯的。但是爲什麼我們到如今都不再能看到這樣的巨人呢,就是都已經被剪除乾淨,也就是「上滅他的果子,下絕他的根本」

神這不是在預告將要發生些什麼,而是在提醒以色列人:你們要記得我當初帶你們出埃及,原本你們沒有屬於自己可供生活的土地,只好在曠野當中漂流。當然本來他們可以早一點就進入那美好的土地,只是因爲以色列人自己犯罪,就延長了四十年的飄流。

這裡的經文是這樣寫的「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使你們得亞摩利人之地為業」終究,亞摩利人被剪除,他們的土地成為以色列人的土地,這本來是不可能和不應該的,然而神還是讓此事成就了。那麼當以色列人有了立足之地後,以色列人是如何的回報耶和華神的呢?

神爲了使以色列人長久爲神的選民,在他們中間興起了先知,也從他們中間興起拿細耳人。先知、大家可能都比較熟悉,但是拿細耳人就並不太熟了。拿細耳人不是一個種族、族裔,拿細耳這個字的意思是分別出來,是專門事奉神的人。

大家比較熟悉的是大力士參孫,他的父親是瑣拉人、是屬但族的,他所生的兒子、就是参孫,經上記著說「士13:5 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不可用剃頭刀剃他頭,因為這孩子一出胎就歸神做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

還有撒母耳,一生也是作了拿細耳人。他們一生事奉神,與普通人分別出來,不飲酒,專心事奉神。當然拿細耳人也有還俗的,這裡就記著有的以色列人很惡劣,他們拿酒給拿細耳人喝,並且告訴先知說:你不要說預言。 這就是對耶和華的輕賤、是褻瀆。

所以神要懲罰他們: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裝滿禾捆的車就是在說車是很重的,換做今日的語言就是:好像用壓路機壓物件一樣,什麼都可以壓壞。

以色列人啊,你們不是以爲自己很能耐嗎?但當你們被壓,快跑的不能逃脫,有力的不能用力,剛勇的也不能自救。就是在說人們就算有能力都讓他們發揮不出來,你們本來凡事順遂的、那是因為有神祝福,但是你們如此負恩,那麼這個祝福還會繼續嗎?

不但不祝福,你們還要在凡事上都不順、好像有人壓制,因爲神施加阻擋啊。人以爲成事在於我自己,但是神若是阻擋,那麼原本來可以成功的都要變爲失敗;那面對原本就是強敵的,那還有什麼希望呢?不就是只能逃跑了。


 

2026年1月10日 星期六

憂愁到喜樂 (約翰福音精選 32)

誰能跨過憂愁看見喜樂 
你害怕苦難嗎?誰能幫助我們呢

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約福  16: 16~33

https://youtu.be/PxT053pugl8


 

猶大人的罪 (摩 2:1)

阿摩司書二章:1 耶和華如此說:「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 2 我卻要降火在摩押,燒滅加略的宮殿,摩押必在鬨嚷呐喊吹角之中死亡。 3 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審判者,將其中的一切首領和他一同殺戮。」這是耶和華說的。

4 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 5 我卻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

6 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 7 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我的聖名。 8 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阿摩司書來到第二章,但是它的敘事延續前一章的敘事,甚至我們感覺斷章之處可能並不恰當。在第一章當中,阿摩司開始譴責各個外邦,包括迦薩、亞實突、推羅、以東和亞捫,所用的句型基本一樣,都是譴責他們三番四次的犯罪,然後神要降罰於他們,焚毀他們的宮殿,以及其它的懲罰。

到了第二章,這個敘事還在進行,只是換了角色的對象。二章的第一節就說「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這和第一章的最後並沒有什麼不同。那麼摩押是在哪裡的民族呢?他們是在死海南端的東邊,比鄰著以東。

可是再往下看,我們看到神譴責摩押的原因,竟是因爲摩押焚燒以東王的骸骨。怎麼這件事那麼嚴重呢,如今我們對於逝去的先人,多數也都採取火化的處理方式,那麼我們是不是也都像摩押人那樣犯了罪呢?

要知道不論是基督教或是猶太教雖然相信復活,但是卻不像是埃及那樣靠保存屍骨來尋求復活的。以色列人也保存屍骨,像是雅各(也就是以色列)和約瑟也要求其後代在離開埃及時也帶上他們的骸骨,但那就是爲了紀念先人而非是相信屍骨有什麼特殊的意義存在裡面。

就像你若問保守的天主教,他們也不反對火葬、認爲這和信仰無關;但是也推薦土葬,認爲這樣可以表示對亡者的紀念和尊重。而摩押人之所以犯罪,那是因爲以東人和以東王是期盼保留其骸骨的,但是摩押人在打敗以東王之後,卻是爲了羞辱以東王的緣故就焚燬其骸骨,那麼這就是犯罪了。

所以耶和華也要降罰摩押,要降火在摩押,燒滅加略、也就是摩押的聖地、要燒滅其中的宮殿,也要剪除摩押中的審判者,這是特別的講到審判者而非是王,並將其中一切的首領,和審判者一同殺戮了。

講完了外邦人,接下來也論到了以色列人和猶大人,這兩個都是由神的選民而出的國度,沒有想到神對他們的評論,也都是他們是三番四次地犯罪,這和外邦人不是無異嗎?罪就是罪,不因爲他們是誰而改變,神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這和對其他人是一樣的。

在摩押人之後,神的話語論到了猶大人,這個在約珥書以及其他經書中比較好南國猶大,原來也是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而原因呢?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也是因爲拜偶像,並無二致。

我們在看列王記下時觀看以色列的諸王時,一個王若是被評價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那就是「行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不偏左右」例如約西亞王。但若是一個王被評價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那就是「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例如約西亞的兒子約哈斯接替他作王的。

那麼以色列人呢?講完了猶大人,最後就輪到以色列人了,神在講論以色列人的惡行時,有特別仔細的講到了幾個點「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 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以及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好似裡面並沒有殺人放火等的兇惡罪行,但是在神的眼中、這些都是罪大惡極,例如我講一個具體且有代表性的: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其具體的表現就是:在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是誰的衣服?當然是窮人才會當衣服。

窮人當了衣服,那是他們防寒保暖的,這富人收了他們的衣服作為當頭,卻鋪在地上。如果是在壇邊,就根本沒有想要避開神,這個神,以及其後喝受罰之人的酒,都顯明這個神,是他們的神,也就是外邦人的神。

他們可以喝人受罰之酒,地上鋪著他人給抵押的衣服,躺在上面,做甚麼呢?(該不會是和廟妓行淫吧?) 且地上還會有很多灰,他們就鋪在地上,自己可以臥在其上。這是別人不得已而拿出來的當頭,債主卻全無同理心、不但帶進假神的廟,且毫不顧惜。

這是不是大惡?在人的眼中可能看來不算什麼,但是耶和華真的顧念窮苦人、耶和華說:因為窮苦人的冤屈和貧窮人的嘆息,我現在要起來,把他安置在他所切慕的穩妥之地」(詩12:5)

這樣看來、以色列人的罪真是很大的, 無怪神不免去他們的刑罰。


 

2026年1月8日 星期四

亞捫人的罪 (摩 1:13)

阿摩司書一章:13 耶和華如此說:「亞捫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剖開基列的孕婦,擴張自己的境界。 14 我卻要在爭戰呐喊的日子,旋風狂暴的時候,點火在拉巴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 15 他們的王和首領必一同被擄去。」這是耶和華說的。
 
在講了非利士、推羅和以東受罰之後,耶和華的話鋒又指向亞捫人。我們看前面所講的非利士、推羅和以東,指責他們話語的形式都是一樣,甚至連開頭的第一句話都是同樣的,都是某某人三番四次的犯罪、只不過是換了種族名稱而已;之前的句子是這樣,以後對於各族的句子也是這樣。

在這話的原文裡面還有一個意思,是說他們已犯規了三次,而第四次我必不免去他們的懲罰。那真的是第四次嗎?對不起,我們無法考察到如此精密,恐怕還是話語的形式吧! 

是主或是先知在偷懶嗎?還是各族各國都是如此呢,人們就是這樣的陷在罪中而不能自拔、所有的人都是一樣的嗎?當然、有的人犯的罪更大更惡,有的人犯的罪似乎是沒有這麼大這麼惡,只是凡是人、都是在犯罪;那麼神會區別對待這些人嗎?
 
從啟示的預言看來,其中並沒有什麼不同,阿摩司書講非利士、推羅和以東,還有以後的亞捫、摩押等民族國家,主都是說「我要降火在某某處,燒滅其中的宮殿」看起來一個國家所犯的罪,她的執政掌權者是責無旁貸的,必定要受到懲罰。
 
然而就說這一句話好了:火要降下來,燒滅其中的宮殿;或者這一句話對於各國都相同,但是宮殿燒毀了,其中的人都會是有同樣的命運嗎?那可不一定。預言給我們一個大致和框架的結局,但是真實會發生什麼事,那還是在神的手中。
 
所以不要擔心人犯的是大罪還是小罪,會不會都得到相同的懲罰、會不會有憐憫這種問題;我們只要信靠神,其實人也沒有其它的選擇。阿摩司書的一開始就在這樣的譴責中開始,我們這裡又輪到的亞捫人。
 
亞捫人一樣的是三番四次的犯罪,主說祂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爲什麼呢?因爲他們做了特別惡的事,這裡說他們剖開基列的孕婦,這實在是非常惡劣的。歷史上的戰爭最慘忍的當然是全民屠殺,例如說是屠城;這樣做的侵略者也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通常一族打敗並征服了另外一族,那麼對方的人口、也可以作為自己的資源,有的國家會吸收被征服的人民、成爲自己的人民;有的國家會將被征服的人民變爲奴隸、變爲人力的資源;在這裡亞捫人所做的,他們想要的既是那些人力的資源,又想要實行種族的滅絕。
 
一個孕婦大約不會是很好的人力資源,在幾個月之後、又會生下一個小基列人、也就是住在約旦河東的以色列人。而奴隸被抓來之後,奴隸主就可以有控制權、讓不讓他們生小奴隸,如果不肯順服,那就不讓他們生育、便讓這個種族和文化滅絕去吧。
 
所以主在講到亞捫人時,就特別點明:戰爭的狂暴要臨到亞捫,要點火在拉巴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這個拉巴呢、就是今日約旦的首都阿曼,距離希實本的東北方約20公里、是雅博河的發源地,水泉甚多,故有水城之稱。

拉巴就是當時亞捫的都城,戰火要燒到他們的首都,王宮要被燒滅,他們的王和首領要被擄去,也就是說並沒有讓他們有人逃走,那就要因此而亡國了。這就是神對亞捫人犯罪的懲罰。


 

2026年1月7日 星期三

神降警告予仇敵(摩 1:6)

阿摩司書一章:6 耶和華如此說:「加沙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擄掠眾民交給以東。 7 我卻要降火在加沙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 8 我必剪除亞實突的居民和亞實基倫掌權的,也必反手攻擊以革倫,非利士人所餘剩的必都滅亡。」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9 耶和華如此說:「推羅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將眾民交給以東,並不記念弟兄的盟約。 10 我卻要降火在推羅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

11 耶和華如此說:「以東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發怒撕裂,永懷憤怒。12 我卻要降火在提幔,燒滅波斯拉的宮殿。」
 
神的話語繼續下去,在這裡第6節開始講到加沙了。大家現在應該對於加沙都應該很熟悉了,從電視和新聞當中我們都可以看到,現在的加沙和以色列的關係可以說是好不熱鬧,在2023 年的十月七號,哈馬斯就從加沙爲根據地,對以色列發動了突襲,屠殺了超過千名的以色列平民。
 
當然、以色列也對加沙發起了反擊,以正規軍反擊哈馬斯,並且也對支援的巴勒斯坦武裝發出警吿與攻擊,就連支援的伊朗也順道的打了,雙方展開飛彈空襲的戰爭。在筆者書寫此文的2026年,以色列基本上已經控制了加沙,而巴勒斯坦與伊朗卻豪無辦法。
 
在阿摩斯的時代,這個加沙地區是非利士人的居住地,他們歷代都住在這裡、也一直是以色列的仇敵,雙方一直彼此敵對的彼此攻擊、可以說是沒完沒了的。在大衛王的那個時代,他就和非利士人有著不可分的淵源,一會兒和他們爭戰,一會兒當他被掃羅王追殺時、又住在他們中間,留下許多故事。
 
在這裡的經文說:加沙三番四次的犯罪,看到這裡我們一點也都不奇怪,這裡所說的是加沙人擄掠人並犯賣人口。以東人有銅礦,需要大量的奴工,所以非利士人就和以色列人爭戰,並抓來人口賣給以東人做奴工。
 
這就是如此嗎?到了21世紀、加沙的哈馬斯也抓了以色列的人質,那有沒有交給以東人呢?這是很難講的,因爲聖經上一般說以東人就是以掃的後邑,而如今環以色列週圍的阿拉伯人其實也分不太出是非利士人或是以東人了,所以這個預言放到如今似乎也適用。特別是神說「我卻要降火在加沙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放在如今來說、似乎是更傳神了。

同樣的話也用在亞實突的身上,亞實突是在加沙東北,也是在海邊的城市,而亞實基倫是在加沙和亞實突之間,三地的距離都不遠,在這一句當中,以革倫的所在之地並不清楚,很可能就是在不遠的地方。這三地都是在耶和華的報復的標的,也都是非利士人所局住之地;於是主說「非利士人所剩餘的都必都滅亡,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除了非利士人之外,神也宣告推羅和以東的罪。推羅就是北方靠著地中海的城邦都市,他們擅長於貿易,其貿易的對象的大宗是在西方的希臘和其它的地中海國家,他們將以色列迦南地的產物賣給西方,同時呢,他們也將大量的拐賣和擄掠的人口賣到西方,也賣給以東人。
 
那麼加沙擄掠人交給以東,推羅人也擄掠人交給以東,那麼以東人有沒有犯罪呢?自然也是有的。加沙還可以說是當初的迦南人的後代,但是以東人是以掃的後代,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他們日後和以色列與猶大的爭戰可不見少,這裡說「他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發怒撕裂,永懷憤怒」我都不知道這是否在說以掃追趕雅各,還是後世以東人追趕猶大人,因爲以東人居住的地方便在猶大的南疆。
 
提幔是在波斯拉以南約50公里處,約在彼特拉之東約5公里;自古便是以東交通的重鎮,可以通往阿拉伯地區,它曾是以東的首都,後來則變成了波斯拉,當然這兩城也都是軍事重鎮,耶和華就說要降災罰給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