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 星期二

贖罪之祭的範圍(來10:26)

希伯來書10章:22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23  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致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 24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25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27 唯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 29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做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有一個纏累基督徒的問題就是:受洗了以後又再犯罪,那麼還有恕罪嗎,還有救恩嗎?這個問題困擾了一部分的基督徒,而今天大多數的基督徒卻是毫不在乎的,他們認為只要我繼續的信,繼續的來到教會,那就一定會有救恩的。
 
這樣的想法不可不說是助長了基督徒們輕視罪,也不怕繼續犯罪的糟糕風氣。說老實話,那些擔心自己會不會得到赦罪、會不會有救恩的基督徒雖然是有一點杞人憂天,有的人甚至還在犯了某樣罪之後要求教會給他們二次施以洗禮,但是他們對於罪的認真態度,那樣的警慎小心,我還是比較讚同的。
 
特別是在這個問題上,杞人憂天的擔心確實是沒有必要的,但是卻偏偏他們所擔心的恐怕會成真;而在另外一方面,那些坦然無懼地來到主的面前,那個態度是對的,但是你若真正明瞭這個背後的意義,有些人所完全不擔心的事,卻會很諷刺的臨到他們的身上。
 
這是要怎麼說呢?其實希伯來書的作者已經說的很明白的了,不但是說的很明白,他還反覆地說過。在希伯來書六章他就說過「4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嚐過天恩的滋味,又與聖靈有分,5 並嚐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6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訂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而在第10章26節這裡又說「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贖罪的祭和贖罪的恩並非是永無止境、是有可能不再一直加給我們的。既然是如此,那麼為什麼我在前面還要說那些擔心的人是杞人憂天呢?那是因為他們擔心的時機不對。
 
他們以為自己在受了洗成為基督徒之後,若是再犯了罪。那就沒有赦罪之恩了,在這一點上、他們是錯的。因爲希伯來書的這兩處經文明明白白的說:是要在明白了真道之後,並且還是有在故意犯罪之後,才會沒有救恩;而不是在受洗之後再犯個罪就沒有救恩了。
 
那麼這樣說,作基督徒還是當一個糊塗的基督徒好,在受了洗以後、還是不要去上什麼主日學,更不要去學什麼神學爲好,免得我們明白了道理,就不能任意犯罪了,若是明知故犯那就沒有救恩了,是這樣的嗎?各位弟兄姐妹們,並不是如此的。

主的寶血和救恩是大有功效大有能力的,祂是能洗淨我們的罪,就正如22節所言的那樣,讓我們可以「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主藉著水和道來潔淨教會,我們的過犯也被洗淨,這讓我們可以通過那幔子,也就是藉著主的身體(教會)走上來到神的面前的那條路。
 
但是希伯來書並沒有停在這裡,要我們只憑著救恩得救,而是要我們在走上這條道路之後。也還要繼續砥礪前行。正如主的話就曾經告訴我們說「16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裡面。」是的,這些道理是主說要寫在我們的心上,也要進到我們的裡面,所以一直蒙昧無知是不行的;

因此作者在此就開始鼓勵我們,要我們必需要彼此砥礪前行,比如這裡就說要我們繼續、不可停止聚會,也要我們堅守所承受的指望,彼此相顧。又要有愛心,還要勉勵行善;這可不像是可以蒙昧無知、好繼續隨意犯罪的樣子。
 
如果一直沒有進步,或者是對於真道始終是半知半解,也不算是完全明白時,我們又犯了罪,是否就是沒有救恩了呢?或者還是繼續可以依靠著寶血來贖罪呢?有沒有一個界限呢?在這一方面,作者並沒有明說,也就是神沒有明白的啟示給我們;既是如此,那中間就有很大的灰色地帶了,也就是說神在這個當中是有很大的裁量權的。
 
我們若是只想依靠起初的救恩和赦罪、就想要來到神的面前;就憑著我們毫無改變的生命,並且對罪毫不在意,也不忌憚犯罪,就這樣的生命就想要與神連合,那會不會是太過天真了,所以願上帝幫助我們,能夠按著神給我們的道路並按著他所想要的速度來前進,讓我們的生命能夠成長也成爲聖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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