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四章:21 耶穌又對他們說:「人拿燈來,豈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燈臺上嗎? 22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 23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我們在世上會有隱匿的事,或者是有想要隱瞞的事。有些事,說起來是「不足為外人道」,有些事,是幾個人、約好了不要對外人說,或者是因爲覺得太丟臉,或者是必需要秘密行動,預先做好準備,好在未來出奇不意的擺出來、好震撼人心。
就像某公司研發了新品,比起市場上現有的產品有許多改進。若細節太早流露,不但容易被競品公司抄襲,也失去了震撼的效果,削弱了營銷的力度。因此,新品消息通常必須嚴格保密;
這種保密要一直維持到新品發售的那一天。一旦新品發布,保密便不再需要;相反地,公司甚至會主動邀請媒體大力的報導,好讓新產品的形象多多的映入人的眼、入人的心,最好是能激起人們的購買慾。
當主在地上傳神國的道,祂收了門徒,也差他們去傳福音。福音這等好消息,是該藏著掖著、只限自己人享用,還是公開出來、讓更多人聽見看見?主就用燈來比喻:「人拿燈來,豈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燈臺上嗎?」
在古時的以色列,建造房子時,牆壁高處常會留有四五十公分大小的凹處,或突出一小塊平台。即使在今天某些歐洲古堡中,仍能看見這樣的建築特色。現代人往往不明白古人為何大費周章做這些凹槽,我們只關心屋頂哪裡留有電源出口。其實,那些凹槽就是給人放燈的燈臺。
燈臺的設計就是要在房間的最顯眼處,人要是在房間的各處都要能看得到這個燈臺,那就表示當油燈放在這個燈臺處,點著了所發出的火光,就能夠照亮房間的各處。那有沒有人會將燈臺設計在低處,比如說不用抬手就可以點著的地方,或者是在地板上,或像是這裡所說的在床底下,那樣就方便收納挪動啊?當然一定不會有這樣的事的。
傳福音的不需要低調,既然要傳給世人,就是要給世人看見,那就得要擺在顯眼的地方,就是這裡所說的高處的燈臺。當燈放在燈臺上的時候,燈光如果可以傳送到整個房間,讓人們都看得見,那這樣一來,人也都看得見燈盞本身,如果燈盞本身有什麼缺陷,比如說沾滿了油灰髒污,那人們也都看得見那髒汙。
福音是要靠人傳的,你是不可能躲在一個單面鏡的後面傳福音的;如果我們傳福音給人,那些還沒有接受福音的人是要如何判斷這個福音的消息、是值不值得進入他們的生命的呢?恐怕多數的人都會將眼光看向那個將福音傳給我們的人、尋找線索。
所以主也告訴我們不要掩藏,爲什麼要掩藏呢?因爲我們沒準備好,怕別人能夠看見嗎?或是說我買到了壞東西,怕人笑我傻瓜上當了,於是我們隱藏起來了呢?而福音,絕不會是這樣的爛東西,所以我們不要隱藏。
況且、如果我們信福音是做了傻事,那也是瞞不住的。有的人在信主之後反而遭遇到裁員,那就覺得好丟臉,不敢讓人知道自己被裁員了,於是就隱瞞了,怕自己給主作了差的見證;想要找到新工作找到之後再宣布,這其實就是我過去親身的經歷。
後來幾週過去了,也沒有找到工作,就不再隱瞞了;所以我也請弟兄姊妹、小組長都爲我找工作來禱告,一但講出來後,心中的石頭也都落了地。就算還是找不到工作,雖然如此,但心裡是平安的,因爲有弟兄姊妹爲我禱告,也有更多的時間來讀聖經了。
那次的失業持續了相當久,好像持續了三、五個月,然而在之後我找到了一個工作,這家公司兩年後被一家上市公司給買走,讓我的股票期權也好好的賺了一筆。當然這一點不是信主的理由,這就是真實發生的事,那我也不對你們隱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