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5日 星期四

不要作保(箴言22:26)

箴言22篇:26 不要與人擊掌,不要為欠債的作保。 27 你若沒有什麼償還,何必使人奪去你睡臥的床呢? 28 你先祖所立的地界,你不可挪移。 29 你看見辦事殷勤的人嗎?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必不站在下賤人面前。
 
有講到不要與人擊掌了,在箴言中應該是第四次了吧,之前在第6、11、17篇當中都有提到不要與人擊掌,也就是不要爲人作保。這個擊掌的動作就是在猶太人的文化傳統中,這是一種承諾,願意承擔責任的表示。
 
作保是可能更本不用付出什麼代價,借出來的錢或物就給到了被保人的手中,這個被保人可能原本沒有資值能夠借出這麼多的資財,借方呢、是看上了擔保人的資格才借出的;借出後由被保人負責償還本金和利息,這樣的過程都沒有擔保人的什麼事,這使得很多人敢於作保;但是若是被保人還不起債、例如宣告破產,那麼債主就要找上擔保人的門了。
 
擔保人從頭到尾都沒有見過那筆借出來的資財,也沒有得過那筆資財的好處,現在卻要負擔全部的債務,無怪乎27節這樣說「你若沒有什麼償還,何必使人奪去你睡臥的床呢?」如果沒有承擔全部債務的準備。那就不要輕易的作那個看起來簡單的擊掌作保,免得連你睡覺的地方都被人奪去。
 
是啊,在歷史洪流當中發生過無數這樣的事,替人作保的到最後要揹上債務;甚至有惡人看到了這種規則的巧妙漏洞;我們舉一個和下面的經文有關的例子,就是不可能所以你祖先給你所定的地界,也就是不可出讓你祖先讓你繼承的土地。
 
很多人願意守這個祖訓,土地是自己的、是長期的生財工具,那為什麼要讓給別人呢?有惡人知道你不肯賣。就把腦筋動到你朋友的身上,鼓動他作生意,有一個好機會,把握住這個機會那以後可就可以翻身了。
 
可是你的朋友也沒有錢;不要緊啊,你可以找某某人擔保啊!他有祖傳的土地,雖然他手上也沒有什麼錢,但是我們願意接受他的擔保。於是你的朋友就找上你為他擔保,看出來沒有,這整個事情就是一個套,你朋友的那個發財的機會可能從頭至尾就是一個騙局,其最終目的就是奪取你祖上所傳下來的土地。
 
土地是一種不可再生的資源,不僅僅是因爲它可以種出農作物來,有時更是因爲它不可置換的地理位置。同樣一塊大小的土地,如果是農田它可能值不了多少價錢,但是如果是開發成商業中心的話,那個就值老錢了,所以我們的祖先要我們謹守傳下來的土地,因爲那是可以提供長久價值的。
 
然而我們是否真的有可能長久守住祖先所傳下來土地呢?很可惜的那是不可能的,從歷史中我們就可以學到。其實土地的最終所有權是屬於這個土地上的權柄的;是他們流血打下的這片江山,那他們就是土地權柄的最終所有者。
 
但是一般不想讓人民的抵抗過於劇烈,一般的統制者在改換朝代時都會讓土地的原持有者繼續持有土地,只是改變他們納稅的對象;原來要納賦給明朝的某某王爺的,如今要納賦給清朝的某王爺,就是如此;但是若有國家級的土地需要,例如必須建設機場,或是建設工業園區,需要大量的土地;那麼我們就必需順應國家,個人是無法與國家對抗的。
 
最後我們來講這個辦事殷勤,這是一種很好的品質,我們要成就某些事,那都要有人去辦事;但是多數的人都喜歡安於現狀,所以能夠辦事殷勤並能夠將事給辦好的,那也成了某種稀缺的資源。
 
有的人因爲出身不好、不是出現在什麼富貴或是權柄的家庭,所以這樣的一個出身的青年人只能夠依附於某些低層的權柄,但是我們知道一個尖銳的錐子是無法裝在一個布袋中的,他日若是露出鋒芒,必被上層的長官所賞識,所以說辦事殷勤的人必站在君王面前,定不會終身都爲下層的權柄服務一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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