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5 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是屬黑夜的,也不是屬幽暗的。 6 所以,我們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總要警醒謹守。 7 因為睡了的人是在夜間睡,醉了的人是在夜間醉。 8 但我們既然屬乎白晝,就應當謹守,把信和愛當做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做頭盔戴上。 9 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
從主如要在夜裡像賊來那般,在不知道的時候就再來了;在這裡保羅開始講黑夜與白晝。黑夜並非是在主再來的那時候才有,而是每天都有,在世上就有;主會在某一個黑夜再來,那時可能是遍地都是黑夜,而如今地上還有點點的光明,那就是我們這些信主之人啊。
保羅說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這個光明與白晝之子並非是夜伏晝出的日行動物,只等到白日才出來;這意思是說光明之子所在之處,那就帶來光明,就要照亮四周如同白晝。這種說法太具有畫面感,想到就讓人感動,然而事實是不是如此呢?
首先讓我們先來看看什麼是白晝之子、什麼是屬乎白晝!保羅在這裡說「就應當謹守,把信和愛當做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做頭盔戴上」看到這裡讓我們想起以弗所書中的全副軍裝,並且以弗所書也寫了什麼是光明之子。
以弗所書六章當中的護心鏡是公義的護心鏡,頭盔是得救之恩的頭盔。看來保羅在寫以弗所書之前甚久就在琢磨這些屬靈的軍裝,就已看明這光明與黑暗的爭戰是在我們的周圍實實在在的在進行中。
我們與黑暗的勢力爭戰,就需要穿上這些屬靈的爭戰,才能不被黑暗所擊打殺害,而怎麼樣才能穿上這神所賜的軍裝呢?首先就是要按著真理來行,用真理來束腰,那我們也必需要有光明的體質,才能與這真理的帶子相合;也就是說我們也必需要是光明之子。
以弗所書5章:8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9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 10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11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
如果一個基督徒是良善、公義、誠實,並且能夠查驗主所喜悅的事並依之而行,那麼這可真的算是光明之子,便可以發出明光照耀四周的黑暗。而四周往往是無邊的黑暗,世人在罪中卻不自知,彷彿是醉了是睡了,對這一切的黑暗渾然不知,直到在黑暗中看到了暗中的明燈,方才可看到那是黑暗。
許多基督徒和牧者常說我們是光是鹽,那是主所說的、自然也是沒錯的;但是我們也要記得主也說:鹽不能失了味,燈不能放在斗底下。一盞放在斗底下的光和將要滅的燭火一樣,也是不怎麼能照亮四周的。
主也曾經說過十童女的比諭,說有十個童女拿著油燈在等待新郎的來臨,這不就是如今我們還在等待主的再來嗎!而在等待的過程中,她們都沈沈睡去,燈火也隨著油的燒盡而滅去。然而不同的是,在十個童女當中有五個童女有另外準備了燈油,也就是她們還能發出光來,而那些沒有燈油的童女,便不能隨主一起進入門中、同主人一起享受福樂。
所以我們應當要警醒僅守,我們信主得救了並非就是旅程的終了,拿到了油燈在手中也不見得就有無盡的燈油可以不斷的發光。在生命中我們必需要常常的連於主;並且主所交待我們的話是必需僅守遵行的。
保羅在這裡說: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主耶穌得救。是的,主給我們指出的是一條得救的道路,只是我們也必需僅慎的行在這道路上,要謹守遵行不可偏離。也要能夠持續的發光。
2025年4月26日 星期六
光明之子白晝之子(帖前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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