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4日 星期二

經義的爭議 。。。 有時、神沒有那麼在乎

在教會當中、在查經班中、甚至在小組當中,有的時候弟兄姐妹當中,會對經文經義有不同的體認。大家可以就這些不同的部份加以討論,有些弟兄姐妹性格過於認真,討論很容易過熱,變成爭論;感謝主讓這些爭論不要變成爭吵。

博主因為常和聖靈對話、被聖靈光照,有的時候也求聖靈光照我關於經義的解釋。多次聖靈光照的解釋都出乎我的意外: 解釋細密的程度,旁證 、例子解說,可以將原來一件模糊的概念解釋的很清楚。但有的解釋也和教會傳統的認知有所不同,博主初聞這種不尋常的解釋時也感到疑惑,但是聖靈針對我的疑惑都可以給出很清楚的解釋,像是兩刃的利劍,可以分開魂與靈,骨節與骨髓。到後來,我每次都只能拜服。

勸服我可能比較容易,因為我是在一個超自然現象下接受的教導。但我之後拿出來和別人分享的時候(很奇怪,總是很快就可以用得上),並不是那麼容易被別人接受。例如早先我曾說:聖經的教導、也要考慮其時代背景。 就遭到很大的反對。 再例如上一篇的 罪和救恩,就凸顯出 : "憑耶穌的名,能否讓我們的罪得赦免?"的問題, 就得到這個效 果。因為一般人都比較喜歡浪漫、和簡單的解釋,你和他們說"耶穌只是擔負了我們罪,待到我們真心悔改自己的罪,那罪才真得赦免。",這總是有點煞風景。

事實上很多人都弄不清楚,甚至牧師的教導也會混淆,經文上也有簡化的口號型的句子是這樣說的 (約一 2:12)。 但我想這是真理,還是搞清楚比較好,所以和人爭辨。但是我當時忘記了聖靈給我的第一個教導便是:

"關於經意的辯論,一定要以愛為出發點,乃是為了對方的益處;千萬不要急躁動怒。若只是言辭上的辯論,我們恐怕還不如法利賽人;但因為愛的緣故,我們的辯論要收更大的果效。 "

聖經給人讀了,才是活的

的確,如果要和別人辯論聖經,不正是應該為了對方的好處嗎? 這不正是整本聖經的目的 -- 引人得救,不是嗎? 那憑血氣的辯論真的能達成此一功效,弄不好會適得其反啊。

到了今日,聖靈又給我另外一節經文:  是在路加福音 9:50 / 馬可 : 9:38  (不敌挡你们就是帮助你们)。

约翰说:「夫子,我们看见一个人奉你的名赶鬼,我们就禁止他,因为他不与我们一同跟从。 耶稣说:「不要禁止他;因为不敌挡你们的,就是帮助你们的。」

我們傳耶穌的福音和教導,絕不在於門派之爭,一定要別人接受自己的教導。有時不同的人領受不同、教導不同,只要他的教導是於人有益的,幫助人心向主的,我們便不該阻擋禁止他。如果我們一定堅持自己的體會,我們應該要想一想,這種衝突的原因是為了主? 還是為了對方的益處? 最重要的,該不會是為了我們自己的驕傲吧?

我們可以自己追求真理,明白真道,但也不必要求人人如此。因為每個人所能領受的不同,所能分辨的也不同。只要最後他能走上追求耶穌的道路,那領受便是好的。然而我們自己教導別人的時候,總是要順服聖靈的帶領,將真理教導出去。但如果人不能馬上領受,也不要強迫,因為每個人有不同的時間。

聖靈還告訴我不要求問 (更不要教導) 有關神的起源,構成、或是神工作方式的問題,因為這些問題不是我們該關心或是過問的,就算是問也是不會有答案。很多問題,不必去鑽牛角尖,因為那些問題,待我們到天上去的時候都會有答案。 我們在地上的時候就算花一輩子鑽研問題,到了天上時卻有一個人人皆知的答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