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 星期三

審問耶穌(約18:12)

約翰福音18章:12 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把他捆綁了, 13 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亞那是本年做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 14 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15 西門彼得跟著耶穌,還有一個門徒跟著。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 16 彼得卻站在門外。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 17 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他說:「我不是。」 18 僕人和差役因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裡烤火,彼得也同他們站著烤火。

19 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訓盤問他。 20 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裡,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裡並沒有說什麼。 21 你為什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什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 22 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 23 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得是,你為什麼打我呢?」 24 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仍是捆著解去的。

這一段所講的是耶穌被抓捕的過程,經文這裡面寫的還有一個千夫長帶著一些兵,但是我想這又是翻譯的問題了;按照羅馬軍隊的制度來說,captain/commander 是可以叫做千夫長,但是我想這裡的軍隊是猶太人的、屬於祭司長的軍隊,羅馬軍隊在這個時候還沒有出面。那麼猶太人行伍的制度是不是按照羅馬軍隊的制度和階層呢?我想那可能並不一定。

總之兵丁是把耶穌給捆了,乃是先將他解給當年大祭司的岳父亞那,這個亞那也做過大祭司,並且在將來還要再輪流的做大祭司,他和他女婿大祭司該亞法兩人輪流的當大祭司,這是嚴重的破壞律法,但是號稱嚴格遵守律法的猶太人並沒有對這件事說什麼。

那為什麼耶穌沒有被帶到大祭司該亞法的面前呢?這個岳父亞那不作大祭司了,那他就是一個平民了,沒有什麼權柄可以審問人了;但是其實人們都知道亞那是老的大祭司,他在許多人的心目中的地位是要高過該亞法的。

那位曾經說過願意為耶穌捨命的門徒彼得,看來並不是隨口說說而已,耶穌被抓之前曾要求差役們放過門徒們,差役們也只是捆綁抓捕耶穌一人而已、放過了所有的門徒。但是這位曾在抓捕行動當時持刀傷人的彼得,竟然還敢尾隨耶穌到大祭司的院子離去。

彼得是一個人來的,沒有人給他打氣壯膽。當門徒們成群結隊或者是兩兩出去時,有同伴在時膽子會比較大,而一個耶穌的門徒孤身進入滿是猶太人及差役的院子當中,面對數十倍於己方的人數,這膽子是令人佩服的;要知道只要大祭司一句話,他們可以將彼得和耶穌同樣的處理。

彼得也並不是唯一進入那個院子中的門徒,這裡寫著還有另外一個門徒跟著彼得,但是並沒有說是哪一個門徒;解經家傾向就是寫此書的門徒約翰。因爲一個不明的原因,福音書的作者好像不願意在自己的作品當中寫下自己的名字。

還有另外一個例子就是馬可福音書當中的馬可,在馬可福音當中描寫耶穌被捕的場面時,說是還有一個年輕的門徒幾乎是赤著身子、只披了一塊麻布就逃走了。據信那個逃走的門徒就是馬可,也是沒有留下名字。

彼得想了辦法靠近耶穌,至少他想要先看一眼耶穌,但是這個過程並不是完全順利的,他數度被人認出來,有人指認他,他就否認。但是除了否認,他又能作什麼呢?他可能挺身而出來承認他是耶穌的門徒嗎?那等待他的又是什麼命運呢?

在屋子裏面,大祭司開始盤問耶穌,這其實是一場不公平且不義的審判。甚至在審判開始之前,那個大祭司就說過要「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可見這個審判不是根據事實,不是根據耶穌及門徒們所作的事、是否違反律法;他們想要的就是將耶穌殺死,以為這樣是對百姓有益的,事實上是對他們自己的利益有好處的。

儘管不會有任何的用處,耶穌還是為他所作所為留下見証:他說他一切所做的都是明明白白做的,沒有在暗中做什麼,也沒有說什麼暗話;所有的一切都是光明正大的,並沒有做或者說什麼見不得人的話,任何人都可以作他的見証。

造人的神被一群人給審判了,他們憑著自己所擁有的一些小力量就控制了眼前的場面,妄意而行,而主為了讓神的旨意成就,也就任憑他們而行。他也為自己做了見證,這樣將事實說清楚了就能夠脫罪嗎?當然不行,耶穌還被一個差役蠻橫無理的打了,這些人所要的並不是真理與真象,他們只是要他們的私下的慾望得逞,他們想要除去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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