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9日 星期六

基督徒若貪戀錢財即已誤入歧途

馬太福音6章24節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事奉主,又事奉瑪門(瑪門是財利的意思)。」
我們基督徒一方面有神作為我們的信仰,另外一方面我們也活在世上。活在世上就不免要用到錢財或和錢財有關係,但是在教會裡也很少有牧師和傳道人能夠把基督徒和錢財的關係講得非常清楚。好像提到最多的只是要我們什一奉獻,其他的方向多是避免談到。但這兩天,天主教的輔理主教迪托拉 卻對基督徒與錢財的關係、發表了一針見血的評論。我很少見到那麼清晰的,對於錢財的評論。
8月25日,教宗 Francisco 各在twitter上的推文說:「基督徒若貪戀錢財即已誤入歧途。」輔理主教迪托拉(Guerino Di Tora)就教宗這則推文評論。
迪托拉輔理主教深入反思每一個基督徒,包括神職人員與錢財的關係,指出:
「錢財代表人性的安全感:有錢人通常事事放心。這種人性安全感的基礎是俗物,而非信賴天主之情。因此,我若不信賴天主,就只能依賴金錢,後者的種種結果是趨炎附勢、其它人情世故的現實處境和表面工夫。當我把安全感置於基督時,就成了聖保羅所表達的,『無論是生是死,基督都是我的力量』。這並不表示基督徒必須一窮二白度日,而是我把錢財看作增進生活的工具,不把我的人生目標設定在賺取或累積錢財。」
迪托拉輔理主教接著談到錢財的運用說:「較富有的人顯然也能為他人的益處而善用錢財。因此,錢財應當成為增進個人生活和與近人關係的工具。此外,當我們神職人員受委託管理教會財物時,上主也要求我們懂得善用錢財,並要為團體、生活,以及教眾和物質上的各種活動而持有正確的金錢觀。」
的確,我們不管是在錢財或是在其他的事情上面、都應該搞清楚那些是目標、而哪些只不過是工具。對於工具我們也無須視它們為洪水猛獸,只要它能夠為我們所用,但我們不受其所轄制就好了。暴力雖然很簡單,但是很多人都做不到。教宗和主教的話有很深的道理、各位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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