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8日 星期二

捨己跟隨主(可 8:34)

馬可福音八章:34 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35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這一段經文是非常著名的經文,是主的話、也常常的被人引用,基督徒也熟知背頌,也有人用以勉勵自己,作為提醒。但是當我們在按著章節查找經文時,我們更可以好好的、更仔細的看一下這一段經文了。

首先我們看到34節寫下了「於是」,表示主說這段話是和前面所發生的事的情境是有關係的。那前面所發生的是什麼事呢?就是彼得認出了主耶穌就是基督、是彌賽亞;然后主就告速了門徒們下面要發生的事,就是他將要被抓,受苦受刑,被釘上十字架而死,三天後要復活。
 
這個時候首先認主是基督的彼得卻不幹了,還勸主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是必不臨到你身上。」(馬太16:22)主就因此而斥責彼得,還說「撒但,退到我後面去!」因爲彼得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於是耶穌就召集門徒們,鄭重其事的和他們說話,要一下子把他們還有的奇思異想,一些不切實際的幻想給打破;門徒們可能以爲跟著以色列傳說中的彌賽亞,那個要復興以色列國、傳說中得勝的君王;在主得勝之後眾門徒都可以跟著封侯拜相,榮耀加身。
 
但是如今主對他們明說:你們要跟隨我嗎?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這句話告訴了門徒,也告訴了後世的我們:這才是跟隨主的正確態度;不要想著要如何的實現自我,造就自我,自我成長與達到什麼成就,那不是正確跟隨主的態度。
 
主要跟隨他的人「捨己」也不是就放棄自己,或是要苦待或虐待自己;而是要不將自己的利益,或者是前途、作爲首要考量;而是要將神所交託的工作或者是目標,也就是福音的工作與福音的受眾,看得比自己更爲重要。
 
這捨己并非是人的天性,相反的。人的天性都是自私的,往往一切都會以自身的角度為出發點,并不顧惜他人;所以這第一項要求就是最難的,要跟隨主的人不能再以自己為中心,只爲自己思考、只爲自己圖利。

因爲主的使命就是要拯救人,要跟隨主的人當然也要承繼主的使命,也要以拯救人為念,如果門徒只爲了自己,再加上有主所授與的權柄和能力就在手頭,一個不能捨己的門徒是否會成為福音工作的幫手還是阻礙呢?

所以主要求門徒首先就是要能夠捨己,其次就是要能揹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主。什麼是揹起自己的十字架呢?當主揹起他的十字架走向各各他的時候,那真的是走向了刑場,是要面對死亡與羞辱的,而主真的要求我們也這樣做嗎?
 
當然也是有可能的,不過并非每個人的十字架都是同樣大小與沈重的。有的門徒、例如保羅與得,他們的十字架也確實沈重;然而我們眾人可能一生當中也觸及不到那樣的十字架。我們的十字架便是我們的困難與苦處,你不要想著由主來幫你解決這一切的問題。主所要的跟隨者不是吃奶的嬰兒,而是能夠爲家庭爲父親搭把手、扛起重擔的大哥哥與大姊姊。
 
在路加福音第九章當中講這一段的時候,路加所記載的主話是「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主」感謝主讓我們有機會天天還有機會和能力來揹起自己的十字架,而不是就背上一次便是要走向死地。
 
這個天天來跟從主,表示這是一個持續一生的決定,不是僅僅是一錘子買賣,我們爲主做了一件事便可以躺在功勞簿上等待進入天堂。甚至門徒們在進入永生以後,仍然是要跟隨主,只要是主還向前走,我們便要繼續跟隨。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