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5日 星期一

罪與恩典

神是施恩典的神,神也是饒恕的神;這是我們大家都認識的神。許多基督徒都相信因信稱義、只要信耶穌、任何罪都可以得饒恕。但是有的基督徒就因爲有這個想法、結果就是對罪不敏感。反正我犯什麼罪都可以得赦免。在一個討論當中我們談到常如武夫婦侵佔教會建堂基金七百四十萬美金的時候,我一時感動就說20年的刑罰遠比不過失去永生更可怕。結果旁邊一位很善良的姐妹就補上一句:"如果他們悔改的話還能夠有永生"。

的確,我沒有根據說哪一種情況會讓人失去永生,那是神的權柄。但我認識的那一位是有恩典慈愛、也有公義。祂可以用慈愛待人,但也用公義待人。我們必需要小心、不能永遠指望神用慈愛待我們。

通常神對無知的孩子、對他們多施以慈愛;但是對大有能力與智慧的天使、卻只用公義待他們。希伯來書二章16節:「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彼得後書二章4節:「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

這就是我們人犯罪還得以得赦免、但是天使若犯罪後卻只有面對審判的原因了。亞當和夏娃在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之前,上帝對他們多以慈愛;但在吃了那果子、能夠分別善惡之後、就只能以公義待之了。因爲神若在他們已知他們自己做錯事之後,還原諒他們,那這樣設的是何種例子、以後再有錯是否都要原諒?同樣的道理,上帝對初信的基督徒多以慈愛待之。因為他們還不明白,待到了生命漸漸增長,明白了神的道、得到了更多的能力與恩賜之後,上帝就更多以公義待我們。

所以我們之中常有人會羨慕他人的恩賜與得著,羨慕人在教會中做長老做傳道,應該也要曉得他們受的審判會比一般人的更嚴格。路12:47-48。「47 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48 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這是一段我經常自己提醒自己的經文,隨著服事的經歷加增,越加體會到神會越來越多以公義待我。

在希伯來書六章中也提到這一點 「4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份, 5 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6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7 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 8 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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