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2日 星期一

基督徒不該與世界妥協

有沒有人說當基督徒就是一個信仰,我追求的就是信主的那種平安的感覺,然後可以領受許多祝福;但是信仰也需要在生活中嘛,當聖經裡的教導與現實生活中的相衝突的時候,我們也折衷處理。有沒有這樣的基督徒?我相信一定有不少,只是很多人不敢承認而已。

平常信教要週日上教會、參加小組可以和弟兄姐妹之間聯絡感情。如果有查經分享的時候、還可以滿足自己的發表慾。這一切都很不錯,就是收奉獻的時候有點肉痛;但是牧師說神會因此打開天上的窗戶、傾倒祝福於我。這樣總結起來信基督教還算是不錯。

但是在生活中,才是有基督教信仰的人會接受到真正的挑戰的地方。一幫朋友要去酒吧、去不去?那如果是要去賭場、去看脫衣舞呢?你去不去?如果這些你都去,特別是後兩者,那我只能說你的生活中還都充滿了罪、還沒有對付乾淨。

那基督徒的學生考試能作弊嗎?老闆叫你銷售數字作假帳,你會做嗎?這些你都不用回答我、將來你自己可以回答上帝。雖然我不要求答案、但還是有人給過我答案,而且那是我聽過比較誠實的答案:"如果老闆一定要我做(假),我就會做;因為耶穌會原諒我、而老闆不會。我可以感受到、這種答案也是充滿很多無奈的。但我告訴他,如果你忠於上帝,上帝將來就會把你放在比較好的一家公司;但如果你不遵守神的教導行事,神就任憑你繼續留在那裡、繼續掙扎。

神的心意是要我們做基督徒的在這地上作光做鹽。馬太福音第五章 13: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同在馬太五章9節的經文叫我們使人和睦。我們在這個世界上與人和睦當然是好的,但是一定要站在真理和公義面;不能以犧牲公義為代價。比如說在某機構裡有十個同事,你和其它九個人。他們都收了不該收的錢、也要你一定要收下。還說:"你要是不收,我們大家都沒有辦法處下去了。" 這在早年還算是常有的事。身為基督徒的你會為了與人和睦,也就收了這那錢嗎?如果是那樣、那不叫與人和睦,那叫做鄉愿,還是犯罪。

沒人說過當一個基督徒在地上是可以不需要付代價的。主叫我們作鹽作光就是要付出代價的。你只聽說過真理會使我們得自由是嗎?但你更應該聽的是維護真理是要付上代價的。當我們願付上那個代價來維護真理,我們才是真基督徒,而我們在今生或是再永生之中必得到主給我們該有的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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