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日 星期一

鹽和光 。。。 基督徒應有的好行為

馬太5章:
13「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它不再有用,只好被丟在外面,任人踐踏。14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15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16你們的光也要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把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不能活出主生命的基督徒,就好像失了味的鹽,鹽若失了味,就不再有用,只好被丟在外面,任人踐踏。不能行出好行為的基督徒,就好比暗淡的光,不能照亮人,沒什麼用處。

同樣的道理也在馬太22章天國宴席的比喻中顯示出來:我們原是外邦人,好容易因為原先被邀請的人不來,這才被邀請的。但是我們前去赴宴的時候,千萬不能太隨便,沒有穿上合禮節的禮服就去了  (即基督徒應有的好行為)。如不然要被捆起手腳,被扔在外邊的黑暗裏哀哭切齒了。

我們千萬不能認為因為接受耶穌為救主,受過洗了,就自認得救了,有了進天國的門票,就不再努力結出生命中的好果子,行出好行為。
別忘了14節說: 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我們一定要活出能夠相應的新人生命。

不要忘記在 馬太福音七:21—23 主說過:

「不 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只有實行我天父旨意的才能進去。在末日來臨的時候,許多人要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曾奉你的名傳上帝的 信息,也曾奉你的名趕許多鬼,行許多奇蹟。』那時候,我要公然地告訴他們:『我從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走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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