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4日 星期三

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箴言20:27)

箴言20篇:20  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
27 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
 
在這裡箴言講到了人的靈,其實在聖經中並不乏講到人乃是有靈的,只是也並不多,在箴言當中也沒有再多的地方講到神的靈。我們在不久之前講希伯來書中才說「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的,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想和主意都能辨明」(希伯來書4:12)
 
從這裡我們便可知道人乃是有靈也是有魂的,並且靈與魂是難以分開的,除非是有如兩刃利劍的神的道;所以我們通稱靈魂靈魂的;但是靈與魂乃是不同的兩樣,魂是更接近肉體,是在人或動物的神經系統之上(或是應該說更內層)控制人的思想和行為的就是魂。
 
而靈則是在魂之上(或者是說更內層)能夠進行某些更高級功能的就是靈。在這裡就說「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查人的心腹」這也就是說靈乃可以明白人裡面的各種情事,並且也可以和神聯繫的就是靈,例如主耶穌就告訴我們應當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神,這裡的心靈所說的實際上就是人的靈,是神要我們以我們的靈來敬拜神。
 
正如箴言這裡所說的,我們的靈可以鑒查我們的心腸肺腑,因爲靈是神放在我們裡面的,我們所思所想的 沒有一樣能夠例外,都是要通過我們的靈與魂來共同決定的。所以在哥林多前書中也這樣講到靈「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2:11)
 
看到這一句,我們不禁想到:神乃是藉著祂的靈來啟示我們、來感動我們;那麼我們的靈除了作爲神放在我們裡面的燈、來照亮我們的裡面之外,那我們的靈是否也可能作爲神所賜給的這燈,能爲我們照亮前方的道路呢?
 
是的,燈的作用是雙向的,我們打著燈籠在夜間到外頭去,燈籠是可以幫助我們照亮腳前不遠處要行的道路,但是燈籠也將拿燈的人自己照亮了。讓人們在遠處就看見有人過來了,待到走近了,我們還可以辨認出那個拿燈籠的人是誰。我們的靈就是這樣的存在。
 
是的,這就是靈與魂的最大不同之處,我們的魂在我們的裡面,當然也能夠知道我們的裡面,但是魂和靈不同,魂就不負責和神的靈聯繫,魂也有自己的感動如情感那般的,但是魂並不反應從外來的感動。對於我們來說,我們也很難分別一個感動到底是來自靈還是來自魂。
 
人除了手眼耳口鼻舌這些感官、能夠讓我們感受到這個世界之外,我們還有靈能夠感知靈界所發生的事情。我們看見創世紀講到亞當與及其兒女,他們都能和神說話,但是越到後來,能和神說話的人就越來越少,這就是因為人裡面的靈燈是越來越黑暗,
 
例如我們也講過的、在20節這句所說的「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一個會咒罵父母的人,他裡面的燈就是要滅去了,神也不再感動這樣的人。一個連生他的父母都會咒罵的人,又怎麼會紀念和順服造他的神呢?
 
人的燈滅了,他的靈魂就被困和被圈禁在身體之中。看似他還是和一般人無異可以吃喝拉撒睡以及行走,但是他已經不能再感受到屬靈世界的存在;如同被困在漆黑的黑暗中,只能待在原地不能行走;沒有靈的帶領和接受聖靈感動和重生,還不能夠看清楚黑暗中可能來襲的惡者,那就只有等待死亡的到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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