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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9日 星期一

小信的禱告

在馬太福音6章33節的這一句話「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許多的基督徒都知道,問他們相不相信,他們也不說不信,但是有多信呢?敢不敢把身家和前途壓在那上面?我想在經過一段的深思熟慮之後,許多人就像是在安提阿教會中與外邦人信徒一同吃飯的彼得,當遇上從耶路撒冷來的信徒,就暗中退去了。
 
我們來看經文的原出處,馬太福音6章「30 你們這小信的人哪!野地裡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裡,神還給它這樣的裝飾,何況你們呢? 31 所以,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 32 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 33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這一段話是主在教禱門徒們該如何禱告之後,開導啟示給門徒們的;在這裡主很清楚的告訴門徒們,你們雖然信我跟從我,但是若是心裡還在擔憂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那麼就是小信的;你們的需用天父是早已知道的,因此你們當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其他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光是一個簡單的禱告,就顯現出我們是如何的小信。那是不是我們只要求了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就是小信了呢?當然不是,在主禱文中主告訴我們可以為自己的飲食來求,但是若是我們將這些吃用的地上需求放在對神的國度的渴求之前,甚至到了憂慮的地步了,那就是小信了。
 
這些事往往都是一個優先順序的問題,不是在理智上按照規條的要求,而是在生命本質中的自然;許多基督徒在真實的相信中是相信有神的,但是又不相信神會掌管一切!我自己的事還是需要我自己來處理、自己來憂慮;雖然嘴上不是這樣說的,但是心裡其實就是這樣想的。
 
尤其是當真實的考驗臨到的時候,比如說在生意上遇到問題,面臨裁員失業收入不保的時候,或是身體出現狀況,子女的前路不確定時,他們就為憂慮所勝,很難再將神的國和神的義擺在自己需要的前面,這是真實的反應;為什麼這樣小信?那就是因為沒有經歷過神的信實與大能。
 
我們的信是要靠建立的,在世界中久了,沒有人一開始接觸到神的道就能夠有好的建立,就能夠真信。我們雖然聽過這樣的教訓,但是往往不能夠靠著信就這樣的去作,真正的將自己的憂慮交託給神;在小事上不能,那麼自然在遇到大事的時候就更加不能。
 
如果你的兒女要放棄職場去讀神學院、奉獻給神,你會為他們憂慮,擔心他們以後買不起房買不起車,可能要你養他們一輩子嗎?還是很高興你自己一輩子不能做到的為神國奉獻,你的兒女卻能做到!說真的我們當基督徒這麼久了,每次唱詩說要一生要奉獻、為主所用,有多少真心的成分在裡面呢?
 
還是說我們為自己的生活中的顧慮、憂煩而禱告的時候,那才是真正懇切的禱告呢?是否是因為我們怕禱告不懇切,神就不會聽我們的禱告、不知道我們的難處呢?如果你會是這樣想的話、那就是因為你們還不知道神是信實可靠、永不誤事的神。
 
為什麼我能夠知道這些付呢?因為這些小信和懷疑都是我自己真實經歷過的,它們是存在的;但是我也同樣真實的經歷過神的信實和大能;他果然如他所說的,在我們先求了神的國和神的義之後,將其他那些在地上所需用的都加給了我們,從來都沒有誤事過。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2017年10月1日 星期日

不認識主耶穌的人能不能得救

我們既然講到得救與得勝的事情,雖然今天的主題、並不是在哥林多前書的範圍,但是我也想討論另外一個嚴肅的話題、那就是沒機會認識主耶穌的人能不能夠得救?
 
為什麼這是一個嚴肅的話題呢?大家知道我常和摩門教的人論戰、就說他們是一個由假先知的教導所帶起來的宗教、假先知是由許多假見證所開始的、假見證又帶起了許多假教導、包括他們的教會可以按立使徒和先知、包括他們的教會實行許多教儀,也包括他們有一度實行多妻制(現在沒有了);當然還包括他們的教會可以為死人施洗,這就是我們今天要討論這個主題的原因。
 
關於為死人施洗,我們將在哥林多前書第15章真正的深入討論到他們引用經文的誤謬;今天在這裡我們先不討論那些經文,我們只說為死人施洗這件事情、成為摩門教近年擴張迅速的原因、他們常常找到喪家,對喪家傳教,說:如果你信了我們的教、我們可以為那死者施洗,將來你們可以一起在天國團聚。
 
這樣的講法對剛剛失喪親人的喪家來講、當然是具有吸引力的,那輪到基督徒要像這樣的喪家來傳教的時候,就遭遇到了很大的問題,因為那死者很可能是生前不信基督的,那這樣當講論到死者的靈魂會去哪裡、或是親人們在死後、能不能在天國團聚這件事情上,我們就不好做答了。
 
是的,照著教義簡單的來講,不信基督的人是沒有救恩的,我們不能隨便的答應喪家說:他們已死去的家人、也都可以得救進天國、我們不能這樣說。可能這是事實、但是在人家喪失親人的當口兒,說這樣直白的話,甚至說、不信耶穌的死後都要下地獄這樣的話、那等於是把這一家人推到摩門教的懷抱中。
 
所以我們今天先來探討,那不認識主耶穌基督的人,是不是就不能進天國?我要從上一篇當中我們剛提到路加福音的經文當中,先來做一個引申。經文是來自路加福音13章的:
 
「27 他要說:『我告訴你們,我不曉得你們是哪裡來的。你們這一切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28 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神的國裡,你們卻被趕到外面,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29 從東、從西、從南、從北將有人來,在神的國裡坐席。 30 只是有在後的將要在前,有在前的將要在後。」
 
在28節當中、主說我們會看到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坐在神的國裡,當然,我們希望我們是在天國之內看到他們的,而不是遠遠的在門外看到他們。但是這些人、除了一個施洗約翰之外、不都是死在主前的時代嗎?他們怎麼可能會認識耶穌基督的呢?
 
原來亞伯拉罕和眾先知等人、雖然不認識耶穌基督、也沒有守全律法,例如亞伯拉罕到年老的時候才行割禮,摩西和以利亞都殺過人;但是他們卻在為人的時候、就從神的啟示當中知道、會有救主來救贖他們、因此他們一生當中就努力的建造他們的生命、成為一個神所喜悅的人;這樣主就救贖了、並榮耀了他們。
 
假定說有一個外邦人、一生之中沒能夠信耶穌、或許是因為沒人和他好好的傳福音、或許是因為年紀還小;但是卻在一生當中、相信冥冥之中,定有公義的神主掌天地、只是他們並不知道是哪一位。然而因為他們也相信天地之上有公義的神、他們在一生當中從來不曾作過傷天害理的事、他們也試著去當一個好人;對這樣的人、我們沒有任何權力說這個人、一定不會得著主的救贖。
 
反觀現在的許多基督徒,他們從聖經的故事當中知道有這樣一個叫耶穌基督的來到世上,被人釘十字架,再死裡復活;但是他們從來沒有見過耶穌基督,他們也搞不清楚主耶穌在地上曾經教訓了什麼;如果連知道都不知道、當然更不用說去遵行主的教訓了;這樣的基督徒,在地上過著和外邦人一樣的生活,甚至是比外邦人更敗壞的生活,我們怎麼就能說他們一定會得救?
 
能不能得救、有沒有得勝、唯有主有權力裁定,我們都不能把話說死。馬太福音25章:「31 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 32 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 33 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34 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35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做客旅,你們留我住; 36 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
 
37 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 38 什麼時候見你做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 39 又什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 40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馬太福音25章中、這裡的萬民、就是所有的外邦人,因為僕人、童女、和恩賜者都在前三個例子中交待過了。到了萬民的時候,因為他們看見主乘著榮耀與眾天使一同的降臨,所以不得不稱呼祂為主。我們從經文中看見、會有一些外邦人曾在不知覺當中、也事奉過主、因此主就讓他們也承受神的國。
 
所以當下次再有人問他們死去的親人能不能進天國的時候、特別是小孩子的情形,我們千萬不要把話給說死了,我們要告訴他們:"如果主耶穌覺得他們值得,他們就也可以承受神的國,你也要信主、努力建造、也要作一個值得天國的人"。,願神的智慧與能力也與你們同在,感謝讚美主。
  

2016年10月3日 星期一

主交代大使命(馬太28)

大使命是耶穌基督復活之後,在昇天前、所留給門徒們的任務,以及應許。說到大使命、許多人就想到要去宣教,這是在許多教會內都存在的誤解。大使命是不是要去傳教?是的。但是去傳教是不是就是去執行大使命?不是的!許多教會因為急於擴展,沒有認真的執行大使命、就只是看到了擴展的那一面,急忙的想到全地去傳福音,想要使萬民受洗歸主,這就是多數基督徒理解的大使命。

這樣的工作雖然規模是大,但是使命如果只執行了一半還能叫作奉行使命嗎?我們到底瞭不瞭解主的大使命呢?讓我們好好的看一下有關於大使命的經文,這也是馬太福音最後的幾節經文,整本馬太福音以此作為結束,可見其重要性。
                                         
馬太福音28:16 「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 17 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 18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馬太福音第28章從主的復活的經過開始講起,到主最後昇天前的交代門徒的話,只有短短的20節經文就非常精煉的將所有的事給交代了,可見能被記下來的都是非常重要的事。門徒們想起來主之前曾告訴過他們要到加利利的山上見祂的吩咐,就依照主的吩咐到那山上見主。

他們果然見到主,主就告訴門徒們祂已經得勝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們的主了。然而即使是如此,是否全人類就自動得救了?自動歸主了?還沒有! 福音還是得靠人去傳。
                                             
主緊接著又交代門徒要出去傳祂的訊息,讓人信而歸主,給人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下、這是水的潔淨禮。很多教會所記得的主所交代的大使命就到這裡,之後好像只看到主的嘴巴在動,卻沒聽到主在說些什麼。我們的主是在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什麼是'凡'?是只有奉主名醫病,奉主名趕鬼,奉主名求任何事就給我們應允嗎?還是這包含所有其它的教訓、包括愛你的仇敵,彼此相愛等等?
                                             
當我們注意看這大使命的經文,我們發現主告訴門徒、祂所要的是使萬民作我的"門徒",而不僅只是使萬民作我的'羊'。如果要的只是得羊就簡單了,讓每隻羊都認耶穌就完了;這就是很多基督教會中的景況,一整會堂的羊、沒有什麼門徒;信眾看起來都會敬拜、會讚美、會禱告;但是真的問深了關於主耶穌的教導是什麼?

很多信徒不是不知道就是根本就答錯;要能稱的上門徒,就必須知道主的吩咐是什麼,並且努力去遵行;這就是今天很多教會所欠缺的。
                                    
這些就是主交代的大使命真正的意義,然而主也不是將又大又難的工作就這樣的丟給門徒、然後就讓他們以己力來行事而已;記得主在交代大使命之前的那一句話是什麼嗎?乃是主已經得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雖然沒有說出來,就是因為此權柄、父已經將所應許的能力賜下,主也將從父那裡得來的能力就加給了我們。

應許你們你們等候直到你們領受上頭能力。」(路加福音24:49 )這個能力就是聖靈。             
                                            
我們乃是憑著聖靈傳福音,憑著聖靈講道,憑著聖靈做一切主要我們作的工作。然後我們也是因著聖靈而潔淨自己、因著聖靈的幫助、我們得與主同釘十字架、因著聖靈的幫助我們得以重生。雖然大使命看起來好像是要我們為主去完成使命、但其實是我們因著信祂、靠祂去成就所有的事。我們唯一所要做的只是去配合、去順從、大使命就可以藉我們的手完成了、然後主還把這些功勞記在我們的生命冊上。但是那些不願意配合的教會、不願意配合的基督徒、就跟這些事無關無份了。

2016年10月2日 星期日

主已復活 (馬太28)

主復活了、婦女們早早就到了耶穌下葬的墳墓、卻看到空墳墓以及天使、天使告訴他們主已經復活了,要他們去加利利和祂會合。在這個早上所發生的事情裡面、在四福音當中的敘述是比較混亂的、尤其是事情的前後次序上面;因為不論是馬可福音敘述事情發生經過的彼得、或者是其他福音書的作者馬太、路加和約翰、都沒有在第一時間的跑到墳墓那裡去看到墳墓的門口被打開、都是聽婦女們轉述的。
 
馬太福音第28章從主的復活經過開始講起,包括後面顯現的經過,到主最後昇天前的交代門徒的話,短短的20節經文就非常精煉的將所有的事交代了,是這一章的特色。
         
馬太福音 28:8 「婦女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的歡喜,跑去要報給他的門徒。 9 忽然,耶穌遇見他們,說:願你們平安!他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 10 耶穌對他們說:不要害怕!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裡必見我。

11 他們去的時候,看守的兵有幾個進城去,將所經歷的事都報給祭司長。 12 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 13 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 14 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 15 兵丁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
             
歸納四部福音書的內容,經過了安息日、沒有人看到過耶穌的身體;最早到墳墓的婦女就看到墳墓的門被打開了。剛開始時婦女們還以為耶穌的身體是被偷走了,是有身穿發亮白衣的人(或者是天使)告訴她們主已經復活了、要門徒們去加利利相會合。後來主又親自向婦女顯現。約翰福音說是馬利亞在哭、主才向她們顯現的;

馬可和馬太福音則只是特別簡短的把空墳墓、天使告訴他們去加利利、以及耶穌向馬利亞顯現等簡單的交待了;馬可和路加福音當中、還講了有另外一次向兩個正在走路的門徒們的顯現。
              
有懷疑論的人就批評、耶穌復活的這件這麼重要的事怎麼會記載的這麼混亂?那就是因為整件事的發生就是在一個早晨當中、在門徒那一群人當中、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非常快速的就發生了。各福音書的敘述者或者是作者、在沒有互相溝通、各自憑著所蒐集到的陳述詞的情況下各自所寫下的這個過程。

雖然在次序上有些混亂、但是其中有數點是完全一致的、那就是沒有任何人見到耶穌被纏裹的身體,還有奇妙的白衣人或是天使的出現、這顯然不是猶太人或是羅馬人也不是門徒中的一方、在復活事件中似乎是唯一完全知情的、亦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告訴門徒們要到加利利會合;以上的幾點在四部書的記載中都是一致的。
                 
至於羅馬的看守士兵,在洞門被開啟、天使現身的那一刻就被嚇壞了、接下來一看也沒有屍體可以看守了、就勢必落荒而逃了,所以接下來在墳墓門口都沒他們的什麼事了。他們回去告訴了祭司長、結果還受到賞錢、要他們誣蔑門徒們在夜間趁看守人睡覺時偷了屍體、如果真要是這樣那麼他們也睡得太沈了,連挪開那麼重的墓門,搬走一個屍體都不能將他們驚醒。

這就是猶太祭司和長老吃了秤坨鐵了心的、要將這個事實掩蓋到底了。當然這種說法也有人相信、畢竟要比天使來將主的身體取走要容易接受一點、所以在猶太人當中還是有人接受這種說法的。

2016年9月30日 星期五

主的安葬與復活(馬太27)

馬太福音27:59 「約瑟取了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60 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裡,就是他鑿在磐石裡的。他又把大石頭滾到墓門口,就去了。 61 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在那裡,對著墳墓坐著。 62 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 63 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 64 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裡復活了。

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 65 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吧!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 66 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 」
   
這個約瑟,因為是個有錢人,其他的福音書還說他是個議員、所以他顧忌猶太人、是暗暗做門徒的(約翰福音19:38), 因為有這個有錢的門徒,這才應驗了以賽亞書53:9「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的預言; 按照原文 (they made his grave with the wicked, and with the rich in his death) 來翻譯,後兩句應該翻為 「人本來要使他與惡人一穴同埋,但死的時候卻與財主同葬」,這樣的翻譯會更為恰當。
 
這時候應該是週五預備日的晚上,已經要進入安息日了(猶太人的一日是從日落開始的),約翰福音說一起來準備主安葬的還有尼哥底母,他們用了一百斤的沒藥和沉香來預備屍體,以及用細麻布包裹了屍體,就這樣的放在約瑟在附近剛買來、還未使用過的墓穴當中。 因為擔心有人假造復活的假象,猷太人祭司長和法利賽人還向彼拉多要了兵丁來開守墳墓,因為隔日就是安息日,他們自己不能看守墳墓,彼拉多就允了。

本來那個墓門的大石是可以靠兩個大男人滾來滾去當作門使用的,他們還先把墓門的石頭給封住了,不能輕易開啟。聖經雖然沒有寫,但我想猶太人既然是怕門徒假造復活,因此必定是在封門之前、有先確認過屍體的存在之後才封門的。那天是週五,到太陽下山,週六的白天一整天就是安息日,猶太人和門徒們都要守安習日,就只有羅馬兵看守著墳墓。
 
馬太福音28:1 「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 2 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 3 他的像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 4 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 5 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 6 他不在這裡,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 7 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裡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要見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 」
 
到了週日的清晨,天快要亮的時候,幾個婦女就要來看主的墓,這時天使顯現了,有著和常人完全不同的樣貌和穿著,還是從天而降的;天使又有大能大力,封好的石頭也輕易滾開了,為的是要給人看清楚那是一座空墳墓。在場的人皆盡害怕。特別是看守的人、本來是不信的、現在則是渾身戰抖到將近要死;幾個婦女門徒還沒有如此的害怕、因為她們知道那必定是從主的國中奉差遣來的、是不會害她們的。天使就把主已經復活、並前往加利利的消息告訴了她們。讓他們也前往加利利、與祂會合。為什麼不在耶路撒冷就和門徒們會面呢?是為了免得法利賽人找門徒的麻煩,誣陷他們偷屍體的罪吧。

2016年9月29日 星期四

神兒子之死(馬太27)

這一段經文中記載了主斷氣後所發生了一些奇異的事情,我原先也想不明白;直到被光照之後、知道了這些事是來服事主的眾天使所為。就像是主在曠野中受魔鬼試探後有天使來服事祂一樣,天使也在主挑戰死權,上十字架的時刻、到現場來服事主耶穌,並且考察救恩是怎樣成全的(彼得前1:12)。

既說考察、也就是說天使們事先並不知道會是這樣子的,他們在等待主的命令;因此他們看到主在十字架上面這樣的受淩辱、這樣淒慘的死去,最終能夠得勝死權、擺脫那瀕死的身體之後;就像是解放開來了一樣、作了一些事來顯明、主實在是擁有在地上的所有的主權的。
 
馬太福音27:50 「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51 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 52 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 53 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裡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 54 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

55 有好些婦女在那裡,遠遠的觀看;他們是從加利利跟隨耶穌來服事他的。 56 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 57 到了晚上,有一個財主,名叫約瑟,是亞利馬太來的,他也是耶穌的門徒。 58 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拉多就吩咐給他。 」
 
首先就是聖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成兩半,這是很奇怪的事情,因為這幔子雖然巨大,但是卻是柔軟的。就算是地震把聖殿給震裂了、那幔子也不能裂成兩半;用其它的自然力量也沒有辦法把一個幔子這樣子的分裂開來。實在沒有很好的解釋、我所能想到的答案就是:倒像是天使用劍從上到下劈開的一般。同時這也像徵這聖殿的內室(神所在之地)與外室之間(祭司所在之地)再也沒有隔閡了。每一個基督徒,也就是可以新約時代祭司的身份、直接來到神的面前。
 
地也大震動,磐石像徵耶穌基督的身體也裂開了,這顯示天使們有足夠的力量將全城都毀滅,但是他們卻又很自制,沒有主的命令就不會做過份的事。因為地震動的緣故、就連很多的墳墓,那擋在墳墓前面的大石頭也滾開了,可以看見墳墓的裡面。因為以色列地的氣候乾燥,那放在墳墓裡的屍體多有變成乾屍的;因為地震、就連那些屍體也多有豎立起來了。注意、這裡並沒有說那些死人就當場復活,而是要等到至少再兩天、待到了主復活了之後,就有人看到一些已死的聖徒、在耶路撒冷聖城內、向人顯現。
 
到了這個時候、那些看守十字架的兵丁以及他們的百夫長到這個時候也知道害怕了, 還是極其害怕、百夫長這時說了句公道話:"這真是神的兒子了"。是的,這法利賽人不願意承認的真話,猶太人長老不敢說出口的真話,就這樣的從一個羅馬百夫長,一個外邦人的口中說了出來,他是因為看見了事實而說,他也是受感而說,作為這整件事的見證。
 
有一些婦女、門徒的母親在遠處觀看這件事,我不知道她們心裡當時是怎麼想的,可能是想:這麼好的人怎麼會遭遇到這麼悲慘的下場。一切的希望都沒有了,神的兒子會不會就這樣子被人所殺了;我想當人看到耶穌在十字架上喊出了最後的一口氣,接下來就一動不動的卦在木頭上,不知還有沒有人記得、主說過三天後祂要復活的話?可能都被眼前血淋淋的景象給震懾住了吧!到了晚上,主的一個暗中的門徒、約瑟就向彼拉多求了主的身體、要去安葬, 彼拉多就吩咐給了他。
 

2016年9月27日 星期二

十架上的耶穌(馬太27)

主被釘十字架的經過,就被記載在馬太福音27:27 ~ 50 節。請原諒我,你們要自己看,因為太痛苦了。這裡面也沒有什麼神的靈與智慧的彰顯,只看到人的野蠻與背逆;也看不到什麼公義被人顧惜。人性實在太壞了,看著別人的痛苦當做娛樂,還戲弄將要死的人,
 
有人說: "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這更突顯人還是只相信神蹟,是不是覺得主醫治的神蹟都不夠看,被醫治的都是別人、也沒醫治到我;還說什麼 如果他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連同祂一起釘十字架的強盜都譏笑他,也不想想自己的命還剩下多少;這裡面有另外一個故事,是記載在路加福音中的的,我想把它在下一篇也提出來,作為比較。
 
主在十字架所講的 "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 其實就是來自 詩篇22:1「 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為什麼遠離不救我?不聽我唉哼的言語? 」,或者是詩人大衛是在預言彌賽亞的遭遇、受感而寫下來的預言。可惜在當時、沒有猶太人知道那就是彌太亞的預言。
 
最後,我們的主終於要進行最後的爭戰了,經文上說: "大聲喊叫,氣就斷了。",這是和其它死在十字架上的人是非常不同的地方,因為十字架乃是一種慢刑,受刑之人是流血、衰弱、到後來因為雙臂被吊甚至無力呼吸、人最後會呼吸衰竭而死;為什麼主在最後會大聲喊叫、實在是沒有人知道的秘密。原文在翻譯此節的時候均翻譯成: "祂大聲喊叫,送出祂的靈魂" ( he had cried again with a loud voice, yielded up his spirit),乃是說祂是主動的將靈魂與身體分離。
     
主能夠大聲的喊叫,證明祂還有一個處於活動狀況的腦,但祂還是能夠主動的將祂的靈魂與肉體分離,就說明祂的靈魂離開了垂死的身體,肉體的死亡就不能夠轄制祂的靈魂,這是得勝死亡的第一步,主在那時就是去開始為我們爭戰了、要得勝死權。當靈魂離開了身體之後、身體就不再是活著的了。主就把頭低下來死去了;然而那靈魂卻還是沒有死;第三日身體再復活、顯現給門徒們看見。
                           
馬太福音27:27 「 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他那裡。 28 他們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 29 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裡,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 30 又吐唾沫在他臉上,拿葦子打他的頭。

31 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32 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33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 34 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 35 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36 又坐在那裡看守他。 37 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

38 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39 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 40 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41 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 42 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 43 他倚靠神,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神的兒子。

44 那和他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的譏誚他。 45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46 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47 站在那裡的人,有的聽見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 48 內中有一個人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 49 其餘的人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救他不來。 50 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
 


2016年9月19日 星期一

流義人血的罪(馬太27)

以該亞法大祭司為首、以及諸長老等眾人意欲除滅耶穌,除羅織罪狀之外、還作出尋找假見證等行為之後;將耶穌定了罪,之後便送往巡撫本丟彼拉多處要求定罪;因為依照羅馬的法律、猶太人祭司是沒有權柄定人死罪的。

為了確保彼拉多會就範,他們還揪集眾人、想用群眾的壓力、務求要叫這個羅馬巡撫判耶穌的死罪。從經文也看得出來、彼拉多本來無意判死耶穌,就想用猶太節期可釋放一名犯人的條例想把耶穌給放了。但祭司與長老等人也有他們的盤算。
 
馬太福音27: 20 「 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除滅耶穌。 21 巡撫對眾人說:這兩個人,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呢?他們說:巴拉巴。 22 彼拉多說: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他呢?他們都說:把他釘十字架! 23 巡撫說:為什麼呢?他做了什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的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24 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25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 26 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就這樣、在眾人起哄之下,巡撫彼拉多因為擔心羅馬皇帝覺得他無力控制猶太人,彼拉多就這樣屈從了、用犧牲一個義人的性命作為代價、來平息激動的群情,還釋放了不該釋放的巴拉巴。我們有的時候也會在壓力之下被逼著作決定;神期待我們能夠像祂、作出符合公義的決定。彼拉多沒能守住公義的準繩、也沒能遵守羅馬法律的精神、更對不起自己的良心。最後拿盆水洗洗手表個態、說這罪不在我,難道這樣就能免罪嗎?不能的。

羅馬書13: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掌權的的權柄是從上層的權柄來的,但終極到最後、比如說到了君王、但君王的權力則是神允許的;所有的權柄都是最終都是來於神。所以掌權的該要對權力的源頭負責,也要對上帝負責;

彼拉多想要洗洗手、說句話就把當負的責任給撇清、那是不可能的事。從使徒那時寫在使徒信經裡、一直到現在,所有的基督徒都說耶穌基督是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就是因為他沒有擔起應盡的責任,這個罪名就要跟隨他到永永遠遠。
 
而猶太祭司以及其子孫,也自己願意承應當擔當這流義人血的罪。不僅在四十年後、耶路撒冷全城被羅馬的提多將軍率軍所滅,死了幾十萬的猶太人、這裡面也包括所有的祭司長老及其後裔;聖殿還被火焚燒、沒有一塊石頭落在另一塊的上面。

除此之外、猶太人的後裔子孫、還在這個世界上東飄西盪的、在列邦之中受苦近兩千年,正如預言所說:「…你必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申命記28:25),最後才在1948年復國,這也是末世來臨前預定要發生的事。

2016年9月16日 星期五

彼拉多夫人(馬太27)

馬太福音27:19 「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苦。」

在彼拉多審判耶穌的過程中,在一節經文中曾出現過彼拉多夫人,說她前一晚曾作了一個夢,說她在夢中為耶穌受了許多的苦,叫彼拉多不可管義人耶穌的事情,但是後來彼拉多並沒有聽從這話,還是應了猶太人的請求,判了耶穌釘十字架。但是有很多人讀經讀到這裡、都好奇這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夢,只是聖經並沒有給出解答,這個事情一直到後世、算是有了一個答案。

在十七世紀的法國、在 Brugis 修道院中、曾發現了一個信的抄本,上面記載著這是彼拉多的夫人寫給她在羅馬的閨蜜 佛勒维阿的信的抄本,如果這是真的,那信寫成的時間是彼拉多已經被放逐到高盧去的時後、又老又病,也是至少距離如今有一千九百多年前了;那被發現的是抄本、原件已不可考、所以無法判斷真偽,從信仰的層面上看來並沒有什麼錯誤,但也有非常不合理的地點衝突,我在最後會告訴你們,所以這是文學作品的可能也是極大的,你們現在先姑妄聽之就好了,當作是個解答。

那信中說、原來彼拉多本人也是受過耶穌恩惠的,說彼拉多有一個腳枯乾的兒子叫做彼羅,行走是需要拿拐杖的;他和母親去圍觀管會堂的睚魯的女兒、被耶穌命令復活的場面時(馬可福音第5章),因人太多被擠散了,等到母親找到兒子彼羅得時候,她那腳枯乾的兒子也已經在那地方被完全醫治了,行走跳躍都沒有阻礙。在彼拉多知道這事以後,還是不相信耶穌。

彼拉多妻子所夢到的夢境,就是在一個地方有兩個山頭,一邊的山頭上充滿了快樂、天真的小孩子,每有詭計,沒有算計,沒有怨恨,他們的兒子彼羅也在其中;另一個山頭上則是站滿了一些自私而又充滿怨恨的人,彼此還在用詭計和算計在互相的對待,而彼拉多也在其中,當他妻子呼叫本丟彼拉多的時候,驚動了使女,夢就醒來,據這封信說,這就是那夢,但我卻要告訴你們,這大概只是一個文學作品。

為什麼呢,有兩個不合理的地方,也就是不合理的地方,因為睚魯的女兒復活的地點是在格拉森海的對面、不是彼拉多所在的耶路撒冷。一個婦女帶一個瘸腿的小孩子應該是不會跑那麼遠的, 這是第一個不合理的地方;第二個不合理的地方是這裡所說的夢境中是沒有耶穌的,和經文不合。大家可能會說真不夠意思,把我們帶來作一個夢,然後又戳破,那你有沒有另外的解釋?

當然有,我的解經是來自聖靈光照的,祂說就是有:主在前晚讓彼拉多的妻子作了一個夢,讓她看到她們一家人在未來所將要過的日子; 在夢中有很多人,甚至是他們的鄰居都在唾棄他們: 說那就是殺害耶穌的人。如此而已,就是一個公平的警告。不管你們願意相信哪一個版本,彼拉多和他妻子都沒有好下場也是事實,不論公不公平。




彼拉多夫人的信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4b96b40102wc4y.htm

2016年9月15日 星期四

本丟彼拉多見耶穌(馬太27)

祭司將主耶穌審判了以後,還要將之轉呈給巡撫的面前、因為祭司雖然有自己的衛隊以及審判庭,但是他們並沒有權力判人死刑。如果要判罪到死刑的話、按照羅馬的法律、那這案子就必需轉呈給羅馬派在當地、負責治安工作的巡撫;在當時也就是本丢彼拉多。這個本丟彼拉多在羅馬皇帝面前並不討好、他才剛挨過申斥:"若是不能好好的控制猶太人、讓他們再鬧出流血騷亂的話、下一個就要流你的血了。"
 
這個彼拉多是一個讀書人、是一個哲學家、還是一個懷疑論者。他早就聽過耶穌的名、但是他就是不信,甚至據說、他們家還受過耶穌的恩惠(這個我們將在以後提到),但是他最後還是不信。他可以說是許多知識分子的代表、有知識、很難相信;心裏本來並也許並沒有害人的心、但是迫於外在的壓力、因為心中沒有信仰,就可能什麼壞事都做的出來,讓我們先來看以下的經文。
 
馬太福音27:11 「耶穌站在巡撫面前;巡撫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說:你說的是。 12 他被祭司長和長老控告的時候,什麼都不回答。 13 彼拉多就對他說:他們作見證告你這麼多的事,你沒有聽見嗎? 14 耶穌仍不回答,連一句話也不說,以致巡撫甚覺希奇。 15 巡撫有一個常例,每逢這節期,隨眾人所要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16 當時有一個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 17 眾人聚集的時候,彼拉多就對他們說: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是巴拉巴呢?是稱為基督的耶穌呢? 18 巡撫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他解了來。」
 
彼拉多問我們的主是不是猶太人的王,主本來就是為這個來的、被問到這種關鍵性的問題時還是不會逃避釣。但是除掉了這個問題之外、主對其它猶太人祭司控告祂的許多罪、祂一概不回答、一概不替自己辯護。這個彼拉多也不是個傻蛋、他當然看得出站在他面前的這個沈默的人、並不是那種狂妄、愛說狂言的人,也不是一個精神病患;他也不信任那幫猶太祭司長老們,不想被人家拿來當槍使。

政治和宗教、都是依靠影響力來生存的。政治當然有其影響人的必要、因為是要管理眾人的事,但是政客就是在社會中、靠著擴展他影響力來求生存的人;但宗教是人對神存在的回應, 宗教應該是要敬虔的、是要他人也敬虔的;但是也有一些宗教家是在這種系統裡面,靠著影響力獲取好處的人。說的好聽是影響力、說的難聽一點就是去利用他人、我可以操控你。對的事我可以操控你去做、不對的事我也可以操控你去做,這就是影響力。特別是宗教、我們所在乎的應該是他人信不信上帝、而不是我可不可以影響你。

彼拉多不是傻瓜,他看出祭司和長老的意圖,他何必去做這種事?當初在三年前、希律王要殺施洗約翰時還有諸多顧慮,現在比拉多面對的是名氣更大,行過更多神蹟的耶穌,他也不想去犯猶太人的眾怒,殺一個眾人眼中的先知,因此他就要試他們一試,問說:過節期間,我可以為你們放一個囚犯,是放那個作惡被定罪的巴拉巴呢,還是放這個耶穌?
但是祭司和長老除了將耶穌送到彼拉多處之外、還同時發動群眾來包圍這個巡撫的官衙。祭司長和長老就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眾人就求釋放那個真鄭的罪人巴拉巴。



2016年9月14日 星期三

猶大的下場(馬太27)

馬太福音27:1 「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2 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 3 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 4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什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 5 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 6 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裡。 7 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窰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 8 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做血田。 9 這就應驗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10 買了窰戶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 」
 
前面說到彼得的後悔,因為耶穌的被賣,還有一個人是很後悔的,甚至後悔到要去死,那個人就是賣主的猶大,是不是很矛盾啊? 其實如果從經文的記載中、我們可以看出猶大心思的一點端倪、如果我的推理是對的,那麼猶大的後悔也是真的,可惜和彼得的後悔是非常不一樣的,他是為自身的罪、那是個毫無穫得拯救可能的罪在後悔,所以隨後他也就找棵樹就上吊了。
 
在我講猶大的心態之前,我先來講個故事: 從前有個人有隻猴子。他把這隻猴子訓練到手很巧、能夠解開各種繩結以及打開各種籠子;然後他就將猴子帶到市場上去賣,由於他要的價錢並不高、猴子很快的就賣掉了,然後他就遠遠的跟著買主回到家、趁人不注意時,他吹一個口哨,那猴子就會逃出來回到他身邊;他就可以到別的地方、將這猴子再賣一次、再賺一筆。直到有一次他將猴子賣給一個大戶人家,那大戶人家有很大的院子、很多果樹、又養了其它很多的猴子,他吹口哨那猴子都再也不回來了;原來連猴子都不願意跟著一個只有苦日子可過的主人。
 
回到猶大的事上面、其實從經文中可以看出來、猶大是並不想耶穌被訂罪的、主被定罪了之後他就大大的後悔;因為猶大是很聰明的、他早就看出來耶穌是大有能力又能說善道的,連死人都可以叫之復活。他想耶穌被賣被抓之後一定會逃走的,也是必定不會被定罪的。天底下有什麼比賣掉之後又會回來的買賣還要更划算的呢?如果從利潤的角度上來看、這叫作不賣白不賣,所以他就這樣的把主給賣了。其實猶大並沒有看錯、主是有能力逃脫的、但是他沒有想到、主是定意要去受死的,這是出乎猶大的意料之外、因此他賣了無辜之人的血的罪就被坐實了。
 
我們可能平常都想、在時間來到之前、我們自己的生命是由自己掌握的,不管我們犯了什麼罪,我們還有天然的壽數可以活完,可以有自己的意志、控制自己的身體。但是像猶大這樣犯下了無可拯救的罪之後,那就不再有希望了,不會再有拯救了,神也沒有再要他作的任何工作了;因此他的審判就定了、魔鬼也不再等待了、當下就掌握了他,神也不再干預,就這樣子、魔鬼就立刻得到了他的靈魂,讓他出去上吊而死。
 
先知預言主是以三十塊錢被人給賣的經文是記載在 撒迦利亞書上,聖經裡面,馬太福音當中就很誠實的留下了一個錯誤。這就告訴我們聖靈啟示的一個原則,那就是聖靈很少逐字逐句的啟示。而是以意念啟示的多。聖靈感動馬太找到了經文(馬可以及其它福音當中並沒有),那極有可能是在以耶利米書開始的一疊經書當中,馬太就錯誤的記載了下來耶利米的名字,後世的教會早就發現了這個錯誤,但卻決定誠實的保留下來。以保持聖經的完整性。
 
撒迦利亞書11:10 「我折斷那稱為榮美的杖,表明我廢棄與萬民所立的約 。11 當日就廢棄了。這樣 ,那些仰望我的困苦羊就知道所說的是耶和華的話 。 12 我對他們說 : 你們若以為美 ,就給我工價 。不然 ,就罷了! 於是他們給了三十塊錢作為我的工價 。 13 耶和華吩咐我說 : 要把眾人所估定美好的價值丟給窯戶 。我便將這三十塊錢 ,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窯戶了 。 14 我又折斷稱為聯索的那根杖 , 表明我廢棄猶大與以色列弟兄的情誼 。」


2016年9月13日 星期二

彼得三次不認主(馬太26)

這個題目是基督徒都很熟悉的題目,大使徒彼得曾在耶穌被賣的時候、曾經三次的不認主。許多傳道人就喜歡拿這麼講事、用來做為信心的軟弱的例子;但是我卻完全不這麼想、其實我是非常的佩服彼得的,他是個有那種知恥近乎勇的大勇氣的人;為什麼我這樣想呢?因為我們知道、這件事的細節是只有彼得自己經歷過的、但是這件事卻是在四部福音書裡面都有記載的,那肯定是彼得自己到處的講述、將自己的軟弱顯露出來、好彰顯主耶穌的完全。

馬太福音26:69 「彼得在外面院子裡坐著,有一個使女前來,說:你素來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彼得在眾人面前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70 既出去,到了門口,又有一個使女看見他,就對那裡的人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 71 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 72 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前來,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 73 彼得就發咒起誓的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立時,雞就叫了。 74 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

彼得是信心軟弱嗎?是!但是誰又不是呢?在客西馬尼園內、主被抓的時候、門徒不是全部都四散逃逸了嗎?誰又進到大祭司的院子裡去探聽主的下落呢?只有彼得,他還是有那個勇氣混進大祭司的院子裡面去、和差役們坐在一起。我絲毫不懷疑彼得對主的愛,主對彼得說:"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彼得對主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這倆師徒、徒弟的年紀還要大過老師,老師看這些所有的門徒們都是"小子們",這是種奇怪的組合;但是師生之間確實是非常相互有愛的。

當然畢竟彼得還是沒能守住他對主的承諾,他誇口即使是與主同死、也不能不認主;以及自己誇口說:我永不跌倒。說這些個話都確實是欠缺自我認知,話說的有點過頭;因此彼得在雞叫之後、記起主耶穌曾說過的這些預言、知道了主耶穌眼中所認識的他、要比他自己眼中所認識的自己、還要更清楚、更明白。因此他想起這位也是神兒子的主、就慚愧的痛哭了起來。彼得口中不認主是失敗、馬太10:32「所以,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但某些人口中認主,心中卻不真認主,一樣是失敗。

後世的教會中,總是有人喜歡探討這個題目、還總是有些人、他們身在和平的年代、法治的社會中,吹著冷氣說風涼話。其實講這些風涼話的人裡面、我可以保證沒有一個能夠愛主超過當時的彼得、更不要說是那得著聖靈之後的彼得。但凡是現今能夠愛主超過當時的彼得的人、必定是好好思考過彼得當時所經過的凶險,又能夠有愛能夠體諒任何一個人的人;從這樣的一個人的嘴裡、一定是講不出那種風涼話出來。這就和在馬太福音23章中,為什麼主批評法利賽人所說的話:"若是我們在我們組宗的時候,必不和他們同留先知的血。",就是他們自己証明、自己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了。

主告訴我們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的神,並要愛人如己"。這四種愛神的盡、其是就是要我們在感情上、在靈裡面、在意志裡、在行為上都能夠要愛主愛到底。但人們往往在感情上可以愛神愛到爆錶,尤其在敬拜讚美的時候,但是下來到屬靈的層面又還是貪愛世界的,到了理智的層面上一想、自己又有這個和那個的顧慮;到真正的要談到全力擺上的時候、這時卻沒有一個人能比的上彼得是放下一切來追隨主的。
(attach 彼得的三次)

2016年9月12日 星期一

主被控告(馬太26)

這是很讓人難受的一段經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落在大祭司該亞法的手中,這是他們早就預備好了、要陷害要誣告祂的罪。我們的主就在惡人的手中受到了非常不公開又不公平的對待。中國人有一句話叫做"欲加之罪、何患無詞"。這個猶太人的大祭司比希律王更要來的狠些;希律王抓了施洗約翰還懼怕民眾的反應、先把約翰關了一陣子之後才處死約翰的。但是該亞法卻是想要速審速決,先將人殺死了、就算民眾也救不了他。
  
馬太福音 26:57 「拿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裡聚會。58 彼得遠遠的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裡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59 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60 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 61 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62 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什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麼呢?63 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 64 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65 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 66 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他是該死的。 67 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說: 68 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
 
我們的主面對對祂的指控,卻是默默無聲,就像羔羊般的沉默;這些指控還是假見証。這些祭司,文士長老們本來應該都是律法的守護者、是到處要求他人要遵守律法的;但是這個時候卻是找人作假見証、想要置人與死地;那不是一下就犯了兩條律法了嗎?申命記第五章說審判者應當細查作假見証的人、並且要訂作假見証的人得到他想要陷害那個人的罪。但是在這裡的審判者就是去找假見証的人。最後他們找到兩個人指控耶穌曾經說過:"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其實這個也是假見証,耶穌所說的是:"你們拆毀神的殿,我能三日內又重建造起來。"

該亞法這時候就出來直接質問耶穌:"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 本來主被問到其它問題的時候、都像待宰的羔羊一樣的沈默不語;但是被問到這個最致命的問題時,主耶穌開口應承了,不但應承、還不是模糊的應承、而是明明白白的說:"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主明知光是這一句話、就會觸怒祭司和長老們、為祂自己招來殺身之禍、那祂為什麼還一定要說呢?


因為人不能不認自己的父母親,父母也不能不認自己的子女。同樣的道理,主不能不承認祂是天父上帝的兒子,即使是要因為這個就被人訂罪和刑罰、也再所不惜。在馬太福音10章32節記載著:「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第33節是「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這是主自己的教導,如果主自己在人的面前都不認自己,那麼又怎麼能要求門徒以及跟隨祂的人呢?我們從這裡可以看到、主自己的教導、自己先為表帥的作到。
 
被激怒的大祭司一夥人、就開始動手打耶穌,嘲弄祂。人可以這樣的對神子、真是前所未有;神子把自己這樣的交到人的手中肆意而為、沒有用神的力量來抵擋他們、又是需要多大的自制力啊!我深相信、只要主的一句話、在場眾人的生命都可以被收回去、但祂卻完全沒有這麼做,任他們擺弄。這一切、都被遠遠跟隨耶穌、和差役同坐的彼得探知到了,彼得又會如何做呢?我們在下一篇中再來分享。

2016年9月9日 星期五

行善、禁食、禱告

讀馬太福音第六章、主講行善、禁食、禱告的時候,有一小段經文進入我的眼「 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於是我就開始查資料;原來當時有些法利賽人,會到街市上熱鬧的地方站定,然後吹響一把號,那些街上的乞丐就會圍攏上來,待到人圍的差不多了,周圍人的注目也享受的差不多了,他再把要施捨的物件派發出去。看到這裡我想到我女兒小的時候,她看到公園裡有人餵鳥,一拿出麵包屑出來,不需要吹號,各種鳥就圍上來了,有幾百隻之多,然後人就把麵包屑丟出去,看鳥爭食;看著看著,她也想要去'玩'鳥,我們也作過,不過後來公園貼出很明顯的禁止牌,她就不再玩了。這樣的餵鳥真是如主耶穌所舉的吹號行善的例子、不是出於善心,而是在於滿足自己,讓自己的優越感爆棚。並且正如公園禁止餵鳥的告示所說的,鳥是野生動物,理當自己覓食,這種餵鳥會教壞鳥學會依靠人類,最後只會導至悲慘的後果;同樣的,吹號行善也會鼓勵乞丐越來越多,對社會同樣的也不是一件好事。

馬太福音6:1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2 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3 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 4 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有古卷:必在明處報答你)。 5 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6 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7 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 8 你們不可效法他們;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
 
我們行善,禁食和禱告對於我們自己和對於神來說,都有其不同的意義和期盼在裡面。神希望我們有善心,而不是想看到我們作多少功德。所以我勸大家做難得的真善事,看到真有人跌倒在患難中,一定要出手相助 (在中國地區的人要用自己的智慧),而不要只限於去做一些容易做的善事,例如給錢給那些蹲定點的乞丐。我們也不要要求一定要作多少善事,但是遇上真有需要的,我們就要盡力而為,而且不要怕麻煩。我還聽過有不懂事的小孩子故意設陷阱障礙絆倒人,然後再跳出來日行一善的。當然心中有神的人、即使是孩子都不可能作出這種事。
 
禁食和禱告,其對象只是神,不應該和人有關係,我禁食和你有什麼關係,反之亦然;最多只和煮飯的人有關係而已,要注意少煮一點,以免浪費。我們禁食、不就是要激發我們靈裡面的力量,減少對肉體的依賴。但這也絕不是一種作功德或是求數量的事。我以前有聽說有人為了能夠求禁食過關,有人用整天看連續劇的方式來分散注意力,以達到禁食的效果,這樣的禁食不就流於形式主義了。
 
禱告更是個人與神之間的溝通方式,不是個在眾人面前作秀機會,所以主說禱告不要長篇大論,並且要在內室中禱告,這並不是說要真的走到一個房間裡拉上窗簾、關了燈變成暗暗的才禱告;這乃是指禱告不要讓人聽見;一個人在曠野無人處,大太陽下大聲的禱告還是算是內室中的禱告,因為沒有別人聽到。禱告是給神聽的而不是給人聽的。如果沒有神在聽,那不就是自言自語嗎?在法利賽人與稅吏的禱告中(路加18:!1),主說那個法利賽人是在自言自語,因為神不願聽那樣的禱告;

很多人將禱告和祈求永遠相連在一起,這也是不對的;在主所曾作過,有名的禱告當中,主禱文是頌讚和祈求,是給所有的基督徒的禱告典範,但其中大部分的求、是求神的國與神的義,只有少部分是為自己求;但是客西馬尼園的禱告、是求問主的心意和自願順服,那是給靈命較高的基督徒的典範。在客西馬尼園中,主禱告時沒有放言大聲,甚至沒有抬頭望天,像祂平日那樣。在客西馬尼園中、主乃是不讓多人看見、俯伏於地的禱告。
 
教會裡有人這樣,有人那樣的禱告,也有人誇耀自己也可以做40天的禁食禱告;我們不要這樣看花了眼就隨便跟隨、那些不一定是對的;我們不論是行善、禁食、或是禱告,都不要忘記主自己的榜樣和帶領。
 

2016年9月8日 星期四

耶穌被抓(馬太26)

主所開設的門徒訓練班是沒有既定的修業年限的,沒有說四年給學位,再兩年給碩士。門徒們跟隨主耶穌、是被奇妙的感召的,他們可能認為跟隨這樣一個大有能力的彌賽亞、他會去作以色列人的王,那麼我們至少可以作一個部長之類的膱位,將來有權位、出入有隨從,待遇豐厚、被眾人景仰;遇到解決不了的問題還可以找主幫忙解決。眾門徒絕對想不到這個門徒訓練班就突然的就要被停課了,隨然拉比說過自己會被殺、然後還會三天內復活;但是他說的好像是在安排自己的一個旅行一樣。所以當這一刻突然來到的時候,你們想門徒們會怎麼樣的反應呢?

馬太福音 26:47 「說話之間,那十二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裡與他同來。 48 那賣耶穌的給了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你們可以拿住他。 49 猶大隨即到耶穌跟前,說:請拉比安,就與他親嘴。 50 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做的事,就做吧。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 51 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 52 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53 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 54 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 55 當時,耶穌對眾人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我天天坐在殿裡教訓人,你們並沒有拿我。 56 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當下,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

猶大帶著一群帶著刀棒的人來了、要抓拿耶穌;門徒們這時候警覺了、原來夫子一直所說的被抓、被殺、居然是真實的,不是個比喻或是象徵。這個時候門徒們開始圍著主要保護祂,還有人拔刀出鞘就開始砍人了。那個人是彼得吧!彼得、彼得,門徒團隊中的大哥哥,我相信他平常也是這種會要保護團隊的性格、以及會帶頭、憑著直覺、不猶豫的做他認為該做的事情。為了保護基督,拔出刀來傷害人。
 
有很多的基督徒也有這種性格,所以有牧者看到同志酒吧被掃射、就在會堂中出言諷刺、辱罵;還有一些牧者攻擊那些和我們不一樣的人們,說出歧視的言語;結果傷害到了的不是仇敵、而是那些仇敵周圍的人;他們現在雖然站在另外一邊、但他們還有機會。路加福音就說主伸出手來治好了那個被砍之人的耳朵。我們的主所需要的不是這種憑肉體、憑血氣的爭鬥方式。若是祂求父的話,父豈不會差遣十二營的天使來幫助祂爭戰嗎?十二營的天使不要說對付一個大祭司的衛隊、就算是打倒西律王、推翻羅馬帝國都只是小事一樁。

但是這樣一來、經書上記載的,所預指的是就不能成全了。和應許的不同、那麼這事便不是出於神,那麼救恩也就不能成立了,在神的公義之前、我們就不能因為救恩而得贖了。這樣可以嗎?所以我們的主必需要上十字架,必需要流血,他必須在這裡被賣、被抓。因為這是父賜給他的盃,祂必須要喝下去、而且要自己獨自一人喝。主教導我們要愛自己的仇敵,放下自己的權利,祂作到了。在約翰福音中、他要那些人只抓他一人、放過門徒們,而門徒們就四散的逃逸了。

2016年9月7日 星期三

客西馬尼園的禱告(馬太26)

馬太福音26:36:「 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就對他們說:你們坐在這裡,等我到那邊去禱告。 37 於是帶著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 38 便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裡等候,和我一同警醒。 39 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40 來到門徒那裡,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警醒片時嗎? 41 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42 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 43 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困倦。 44 耶穌又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 45 於是來到門徒那裡,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吧:或作嗎?)!時候到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裡了。 46 起來!我們走吧。看哪,賣我的人近了。 」

這是著名的客西馬尼園的禱告,是主向天父的禱告。是一個不被應允、但又是一個最成功的禱告範例。經文中主只帶著三個門徒,彼得、雅各和約翰(西庇太的兒子)和其他的門徒分開,然後再稍往前去、俯伏在地的禱告。和其他的門徒分開是不要成了在路口的禱告(如法利賽人般),帶三個門徒是要將這件事留下記錄,因此大聲的禱告他們可以聽見,還可以小聲的禱告他們也聽不到。

主說:「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主這樣子的、懇切的禱告了三次;表示祂真的、真的很想要那杯離開祂,但是主又是如此的順從,三位一體的子是這樣的堅持要順從父,縱然是要祂的性命作為代價的。等到第三次禱告完,我相信是主是已經得到父的答案了,答案就是還要祂喝下這杯。主得到禱告的回應後,就告訴門徒是被人子被賣的時候了,完全沒有拖泥帶水,完全的順從。

今天很多基督徒的禱告不是這樣,他們自說自話,將自己想要講的話大聲的告訴主告訴父,但是又不願意聽主的回答。他們說:"主阿,你是大能的主,你是醫治的主,所以你一定要醫治我!" ,主可能小聲的對他說:" 如果我不讓你生這個病,你根本就不會病的。";但是他自己大喊大叫,根本就聽不到主的回答。 然後在客西馬尼園中的禱告結束了以後,主收到了回答就對門徒說:" 時候到了,人子要被賣在罪人手裡了。";而我們求醫治禱告的人卻大喊: " 祢今天就一定要醫治我!"。

這樣大喊大叫是顯示對主的信心大嗎?不是的,這是對自己的信心大,大到一個地步、他覺得上帝都一定會聽他的,還用命令句放在禱告當中,這樣可以嗎?。真正的信心大是應該像耶穌那樣,祂雖然有所求、有所想;但是父告訴他什麼,那一定就是對的,是最好的;即使是要擺上自己的性命、都是神說了算。這是被稱為信心之父的和亞伯拉罕獻以撒時、是一模一樣的信心,那都是不容易做到的事。
 
人的軟弱、對比神的完全、在吃飽了晚飯之後、所有的人都昏昏欲睡、這是肉身的自然反應、我們不要輕看門徒;換成是我們、我相信也是一模一樣;只有神的靈叫他警醒的人,知道可怕的禍事就在眼前、才會警醒。這又是一個我們需要神的靈,方能勇敢堅強的証明。正如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城池的人就枉然警醒。

2016年9月6日 星期二

預言門徒被擊打分散(馬太26)

吃過了逾越節的晚餐,那一天就已經開始了,猶太人的一天是從日落開始,所以通常一天的第一件事是吃晚餐;到吃晚餐為止,這一天還算是平靜,但是接下來的一整天,對於這一幫從加利利來耶路撒冷過節的人來說,要過的有如在一場驚濤駭浪的夢中一般;一切從晚餐過後就不一樣了。
 
馬太福音26:30 「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 31 那時,耶穌對他們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32 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 33 彼得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 34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35 彼得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

牧人被擊打,羊就分散了是出自 撒迦利亞書13:7 「萬軍之耶和華說:「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擊打牧人,羊就分散,我必反手加在微小者的身上。」 8 耶和華說:「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 9 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神。』」撒迦利亞書所說的目的就是要試煉,熬煉羊群。
 
飯後主帶門徒們唱過詩,就出門往橄欖山去,主一面走還一面交待門徒:"我復活以後、要先你們往加利利去. . .",這句話應該是沒有任何人講過,能夠平靜講這句話的人也應該沒有。主還在擔心門徒會承受不了將要來的衝擊、再三的交待他被抓被殺的"後事"、"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彼得卻說:"眾人雖然跌倒、我卻永不跌倒。",還在那裡強辯、逞強。
我們常常容易說出大話出來、自認我們可以經得住熬練,那是因為我們還沒有經歷過那情境;當環境來到的時候,或者我們可以堅守一時,但是時間一點一點的过、要比我們想像的難熬。

一年和十年,在紙上就是一個數目字而已,就算是一個晚上,也是十個小時。我們往往要比我們想像的還要軟弱,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容易犯罪或跌倒,就拿禁食的例子來說,當時間到了以後,饑餓差不多每隔幾秒鐘就襲上來,腦袋裡幾乎每不到半分鐘就想到各種食物,只有將這些誘惑全都擊退了才是成功;只要向其中一個誘惑投降了就是失敗了。 如果是這樣,我們要怎樣打敗各種試探和誘惑呢,靠記得牧師講道得教訓嗎?靠教育嗎?我講一個例子你們就明白了。

在一個禁食禱告的過程中,正當大家最餓的時候,賣臭豆腐的小販停就在門口,開始炸臭豆腐;有 鄰居立刻買了臭豆腐就在家中開了窗、歡暢的大吃了起來,這對某些人就形成了極大的挑戰;但對另一些人卻一點影響都沒有,為什麼?因為覺得那是挑戰的人平常就愛吃臭豆腐、或至少不討厭;但對於討厭臭豆腐的人、聞到味道就覺得恶心,更加沒有食慾,所以不是挑戰。我們可以用肉體來抵制罪和誘惑,但是最終完全的得勝卻要靠聖靈,當我們內中充滿了基督的生命,那就讓我們對罪、一點慾望都沒有。

彼得現在還經不住熬煉,因為他還不是金,我們不能期待一個正常人不畏懼死亡,(但是可以管住自己的嘴);待到他最後自己走向等待他的十字架時,他已經被聖靈淨化成金了。 感謝讚美主。




2016年9月4日 星期日

聖餐的由來(馬太26)

相信所有的基督徒都很熟悉下面的這段經文,差不多是每次領聖餐的時候都會聽到牧師唸一遍的,也有人照著馬可和路加福音的經文來唸、但是照著馬太福音的應該是最多的。但我想有的人並不完全了解經文的意義;甚至大多數基督徒甚至牧者對於這經文的認識只是有大體認識,籠統明白。雖然並不影響我們的信仰、但如果你想更清楚的了解主講這話的心意,你今天是有福了。首先讓我們唸一遍馬太福音的經文:
 
馬太福音 26:26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27 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 28 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29 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 」
 
其實第一個籠統明白而全身心相信的人是彼得,在約翰福音6:53-58節中記載著耶穌在迦百農的會堂教訓人時所說的:「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 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55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56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 57 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58 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當時眾人多不能明白這話的意思,又被這吃人肉喝人血的教訓嚇到了、就紛紛的離去了;主轉向剩下的十二個門徒、問他們說:「你們也要去嗎?」約翰福音6: 68 西門彼得回答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 69 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 其實彼得當時還不懂這個吃肉喝血的意義、但是彼得定意追隨主,先記下來以後再消化。其實就像彼得這樣、基督徒能夠定意追隨主就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們還是來和大家解釋一下聖餐中的餅和杯的意含好了。
 
基督是實體、而在舊約時代其預表就是獻給神的羔羊、是為人除罪的;而被獻上作為祭物給神的羔羊或是逾越節的羔羊、在被宰的時候都要先放血的,所以血是和祭物是無關的,經文中也有"牛羊的血豈能贖罪",但是經文中耶穌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贖"的意思是被殺放血而為人贖罪,但後世就是從經文解釋、就是變成寶血能夠赦罪;不過我們也沒有必要分辨那麼清楚、因為基督的血和肉、和靈如果分開來討論、其實也是沒有意義的;而祭物的肉若不是被焚燒掉、就是可以讓祭司吃掉、而逾越節的羔羊更是要一家人吃完的。這是為什麼我們要吃聖餐時掰開的餅、是象徵基督的身體、是為我們捨的。不吃的話就和主無關了;而非基督徒是不該吃祭肉,這是其一。
 
在以色列人的傳統中、血杯就是為立約、而且是立男女之間的婚姻之約。在猶太人傳統的訂婚儀式中,例如在約瑟和馬利亞訂婚時就是如此,那是要在雙方家長的見證下,準未婚新郎最後會拿起像徵他自己的血的葡萄汁、遞給準未婚新娘,表示他的願意;而如果準未婚新娘接受了,喝了、那是表是她的願意,訂婚儀式便完成了;否則未婚女性怎麼可以接受其它男子的血呢?而這個儀式一完成、雙方就開始籌辦婚禮、而這個未婚新娘就再也不能接受其它男人了,否則就算是淫亂。這就是為什麼非基督徒不能接受血杯的原因,否則萬一這個非基督徒出去拜了其他的偶像、就是犯了姦淫罪了。
主還說、我們將來到天國之中、還要和主能再一次的坐席,同飲新的杯,讓我們一起來盼望那日子的到來。

2016年9月2日 星期五

猶大賣耶穌(馬太26)

基督徒以及很多人知道耶穌有一個賣主的叛徒猶大,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猶大賣主的價銀三十塊錢,以及猶大賣主後的結局都已經被先知預言出來了,所有也有預定論者話說猶大的賣主是被預定的。我不知道是神讓先知看到了在時空之中有人要如何賣主的必然性、因此說出預言,還是猶大賣主也是神所預定的,因此必定要有一個人出來賣耶穌,但我知道,無論如何如果一個人的心裡沒有那一些敗壞在其中,是不至於為自己招來這種禍事的了(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神是公義的,絕不會陷人入罪。我們先看經文。

馬太福音26:14 「 當下,十二門徒裡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 15 說: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 16 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17 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在哪裡給你預備? 18 耶穌說:你們進城去,到某人那裡,對他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裡守逾越節。 19 門徒遵著耶穌所吩咐的就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20 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 21 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22 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的問他說:主,是我嗎? 23 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就是他要賣我。 24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25 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嗎?耶穌說:你說的是。」

經文中說猶大去見了祭司長,原來主在第一節處說自己就要被釘十字架,聽進去的並不是只有用香膏來膏主的馬利亞,還有門徒加略人猶大。這個人是個投機主意者,他作一件事不是先問這事該作不該作,而是先去問如果作了有多少錢;只要在利益上算的過去,就算是錯事也可以去做。祭司們給了猶大三十塊錢,要猶大找適當的時機、將耶穌交給他們。猶大審時度勢、一邊是自己說了、就要被殺的老師、跟下去也沒前途了;另一邊是給了他三十塊錢、位高權重的猶太人大祭司,但我相信這個投機主意者的猶大、還在找機會,也許有天耶穌就被別人抓了,自己就不用揹這個賣主的名了,也許最後老師帶了整班人逃走,不論是這兩種情況的那一種,這三十塊錢還就是留在自己口袋中了。

但接下來的逾越節的筵席,讓猶大無可逃避了。主輕易的用一句話就安排了整班人的逾越節筵席,不用門徒們去張羅,在宴席的時候,主自己主動的提到了有人要賣祂的這件事,最糟的是:其它的門徒們竟然一個一個的向主是出於愛的表忠心,問主說:"主,是我嗎?"主都沒有正面回答;輪到猶大時,他必須也要裝腔作勢的問一下:"拉比,是我嗎?";他並沒有稱耶穌為主;而是稱耶穌為拉比,也就是夫子的意思。主回答他: "你說的是",在約翰福音中是記載耶穌指出猶大以後還說了另一句,“你要做的,快做吧!”
猶大可能本來還在觀望吧、反正錢已經落袋了;現在知道主已經識破他、恐怕嚇死了吧!就趕快藉著主那句:"你要做的,快做吧"、離開那群人、他會怕被彼得和號稱雷子的約翰、知道他要賣主就痛揍他一頓也說不一定。所以猶大暗自心驚、就俏俏的不作聲的離開了;他離開眾人之後、仔細想一想就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到那群人當中了、也只好到大祭司那裡去、將自己的老師,自己的主、徹底的賣到底、同時也出賣了自己的靈魂;真是不生在世上倒好。

預言猶大以三十塊錢賣主的經文是在 撒迦利亞書 11:10 「我折斷那稱為榮美的杖,表明我廢棄與萬民所立的約 。11 當日就廢棄了。這樣 ,那些仰望我的困苦羊就知道所說的是耶和華的話 。 12 我對他們說 : 你們若以為美 ,就給我工價 。不然 ,就罷了! 於是他們給了三十塊錢作為我的工價 。 13 耶和華吩咐我說 : 要把眾人所估定美好的價值丟給窯戶 。我便將這三十塊錢 ,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窯戶了 。 14 我又折斷稱為聯索的那根杖 , 表明我廢棄猶大與以色列弟兄的情誼 。」我們再過一章再作解釋。

2016年9月1日 星期四

香膏為主作準備(馬太26)

這件有點突兀,又有美麗哀傷的事件被記載在馬太、馬可,以及約翰福音當中,路加福音當中記載了另一個女人、用玉瓶香膏膏抹主,但是時間點不同,抹的地方是腳,主事後反應所講的話並不相同,所以可見是兩個不同的女人。這裡記載的用香膏抹主的女人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她是極愛耶穌的。我們無須討論那是男女情愛或者是對主的愛,正如今天許多真愛主的姐妹都可以告訴我們,對主的愛是可以比愛情還要濃的;但是主對她回應的愛,一定是神對人的愛。
               
近代有些人引用諾司底派的思想,說馬利亞就是耶穌的妻子或是情人,這是出於污衊而且是完全不可能。我認為會說這種話的人、都是沒有過聖靈強大同在經驗的人、而且是用自己的小人之心去度我們主之腹;他們不明白聖靈要人自潔以至於聖潔是非常完全及徹底的,而那從天上而來,習慣於不嫁不娶的主焉能犯這種錯誤?
                  
馬太福音26:6: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7 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 8 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 9 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 10 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什麼難為這女人呢?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11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12 他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做的。 13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          
       
在馬太所記錄的經文中,只說那香膏是玉瓶裝的並且是極貴重的,但在馬可及路加福音的經文當中,我們知道那是真哪噠香膏,用的時候要打破玉瓶,而這一瓶香膏是可以價值三十兩銀子,約是一般人一年的工資。於是就有門徒指責這件事是浪費,說為什麼不拿這前去周濟窮人呢?馬太與馬可沒有把說這話的門徒給點名出來,但是約翰就指明那是出賣耶穌的猷大,並寫到 ( 約翰福音12:6 :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所以在賊的眼中只看見錢,只有在愛主之人的眼中才看到、主將要離去,我們不捨的感情就流露出來。
             
但是這件事有沒有一點突兀?在門徒的眼中是有的,只有這個馬利亞姐妹很勇敢的行出來,表達她對主的不捨;其它的門徒都沒有,甚至那號稱最懂愛的使徒約翰也沒有。主有沒有對他們說過,祂就快要死了?有的!就在前兩節的經文中啊。那要不是主講了太多次、他們都痲痺了;否則就是他們雖然聽是聽到了、但是卻完全不走心。無論如何、只有這個馬利亞、非常注意這件事,拿出她最特別的香膏(通常是出嫁時才拿出來用的),倒在這個她一生最值得記念的'人'的身上。因為只有祂佩得最好的,超過自己的父親,超過自己的兄弟,甚至超過她未來的丈夫(如果她以後嫁人的話)。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有些時候、固執的念頭會纏著我們,讓我們想不清楚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例如、我們是不是該盡心工作、不好隨便曠工?是的。但是如果我們親愛的家人在家裡病倒了、起不了床的時候,我們是否應該丟下家人去上班?當然不是。那麼我們是否該賙濟窮人?是的;但是如果是要送別我們的主、或者是送別我們自己的家人、要很長久不能再見倒,我們可不可以將我們的錢用在這上面?當然也可以。                        

我常常注意到、弟兄們比較容易墨守成規;而姊妹們比較容易跳脫出一般的思想,在該成事的時候出來成事;當然也有可能在不該出錯的地方出錯。在這個故事中的馬利亞、留心聽了主的話語、對於主要離我們而去非常的不捨,就這樣毅然決然的拿出珍藏的香膏來膏抹主、為祂的離世做準備,這樣愛主的心,認為主是佩得一切最好的、這樣的行為、當然值得我們記念,我們在何處宣揚福音、都要提到這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