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9日 星期一

流義人血的罪(馬太27)

以該亞法大祭司為首、以及諸長老等眾人意欲除滅耶穌,除羅織罪狀之外、還作出尋找假見證等行為之後;將耶穌定了罪,之後便送往巡撫本丟彼拉多處要求定罪;因為依照羅馬的法律、猶太人祭司是沒有權柄定人死罪的。

為了確保彼拉多會就範,他們還揪集眾人、想用群眾的壓力、務求要叫這個羅馬巡撫判耶穌的死罪。從經文也看得出來、彼拉多本來無意判死耶穌,就想用猶太節期可釋放一名犯人的條例想把耶穌給放了。但祭司與長老等人也有他們的盤算。
 
馬太福音27: 20 「 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除滅耶穌。 21 巡撫對眾人說:這兩個人,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呢?他們說:巴拉巴。 22 彼拉多說: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他呢?他們都說:把他釘十字架! 23 巡撫說:為什麼呢?他做了什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的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24 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25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 26 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就這樣、在眾人起哄之下,巡撫彼拉多因為擔心羅馬皇帝覺得他無力控制猶太人,彼拉多就這樣屈從了、用犧牲一個義人的性命作為代價、來平息激動的群情,還釋放了不該釋放的巴拉巴。我們有的時候也會在壓力之下被逼著作決定;神期待我們能夠像祂、作出符合公義的決定。彼拉多沒能守住公義的準繩、也沒能遵守羅馬法律的精神、更對不起自己的良心。最後拿盆水洗洗手表個態、說這罪不在我,難道這樣就能免罪嗎?不能的。

羅馬書13: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掌權的的權柄是從上層的權柄來的,但終極到最後、比如說到了君王、但君王的權力則是神允許的;所有的權柄都是最終都是來於神。所以掌權的該要對權力的源頭負責,也要對上帝負責;

彼拉多想要洗洗手、說句話就把當負的責任給撇清、那是不可能的事。從使徒那時寫在使徒信經裡、一直到現在,所有的基督徒都說耶穌基督是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就是因為他沒有擔起應盡的責任,這個罪名就要跟隨他到永永遠遠。
 
而猶太祭司以及其子孫,也自己願意承應當擔當這流義人血的罪。不僅在四十年後、耶路撒冷全城被羅馬的提多將軍率軍所滅,死了幾十萬的猶太人、這裡面也包括所有的祭司長老及其後裔;聖殿還被火焚燒、沒有一塊石頭落在另一塊的上面。

除此之外、猶太人的後裔子孫、還在這個世界上東飄西盪的、在列邦之中受苦近兩千年,正如預言所說:「…你必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申命記28:25),最後才在1948年復國,這也是末世來臨前預定要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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