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六章:7 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差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出去,也賜給他們權柄制伏汙鬼,8 並且囑咐他們:「行路的時候不要帶食物和口袋,腰袋裡也不要帶錢,除了拐杖以外,什麼都不要帶; 9 只要穿鞋,也不要穿兩件褂子。」
耶穌收了門徒,也帶著他們闖蕩,將神國的教訓傳給他們;門徒們跟著耶穌,看過他行了許多神蹟,也看見以及聽過他教訓人;這一段日子以來,耶穌乃是以言傳和身教的方式教會門徒們在地上是如何傳神國的道的。
現在時候到了,是時候讓門徒們自己出去試試看的時候了。有一些事情,例如像是游泳和騎腳踏車,我們可以學會其理論和技巧解說,或是看人操作;但是不論我們看得再多,在一旁學習再多,但若不是親自上手操作,那麼也永遠學不會;而這些事情一但上手成功學會了,就永遠也不會忘記。
所以耶穌要差遣門徒們出去,十二個門徒兩個兩個的出去,也只不過是六隻隊伍;那為什麼要兩個兩個出去呢,因為有了兩個人就可以彼此壯膽,在有事的時候也可以彼此施予援手;但是又不是三、四個人一組,這樣呢,每個人實操的機會又更多了一些。
而主給予門徒的呢,不是路費和口糧,僅僅只是權柄可以制伏汙鬼,就這樣差遣他們出去。怎麼會是這樣的呢?這在我們今天是無法想像的,如果一個福音機構不給他旗下的傳教士任何物質上的支援,只用嘴皮子說給你們權柄和祝福,那誰敢爲這樣的機構出去傳道呢?
但是時代不同,和那權柄的來源不同,就有了完全不同的結果。要知道當時在地上,和我們這個時代不同,當時的污鬼和邪靈在地上橫行,神的國在地上可以說是低盪到不行,祭司和文士都無法彰顯神的榮耀,人們對於污鬼與邪靈束手無策,這就是當時的情況。
而主耶穌在此時所給出的權柄,是無與倫比的;我們可以從格拉森的趕鬼的情況就可以看得出來,即使是那麼許多的鬼,在主的面前都是無法抵擋、也不值一提;所以這個權柄不但是實實在在的,同時也是非常寶貴的;我們不能排除,隨著主的一句話,就有天使被差遣,跟著門徒們的每一隻團隊出去。
同時,主來告訴門徒:你們出去什麼都不必帶,不用帶食物和背包,也不要帶錢囊,無需帶額外的衣服和鞋子;無論你們到了何處,自然會有人接待你們。主的這句應許真是充滿了信心和能力,天使們自然也將這任務給承接了起來;這世上一切的萬有都是主的,因此有這樣的安排,讓某些聽從主命令的人來接待門徒、自然也是無可厚非。
然而,我們也必須指出這些待遇並非是對於一切宣教的常態應許。到了主快要被賣前的最後晚餐之時,他再度對門徒們所說的話就不是這樣了。在路加福音22章中記載了他要門徒們出去,從此要帶著錢囊和包伏,甚至沒有刀的還要想法湊錢買刀帶在身上。兩者差別如此之大,都是出自於主,所以主的應許是有:對人與時、事、地的不同,我們不能自己上前亂湊。
那為什麼有如此大的差別?一個是什麼都無需擔憂,只管出門傳教;而另外一個是自己要小心謹慎、還要靈巧如蛇,甚至要帶上刀子自保?爲什麼有如此大的差別?那是因爲此處所記載的出門傳道是主所安排的實習,是要門徒們嚐嚐:傳教得果效的滋味,是一切都安排好了的;就像是我們今日的短宣,去到一個地方什麼事都無需擔心,就好像是出去渡假那樣。
而我們在後世傳道,就不可如此托大,傳道這件事本身就是光明與黑暗的衝突,是神的國度與撒但權勢的對抗,更是實實在在的屬靈爭戰,有的時候還就是去一地建立灘頭堡,那是確實會有風險的。因此我們便應當擺上我們自己的努力和預備,去爲主做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