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4日 星期五

宣教指引 (可 6:10)

馬可福音六章:10 又對他們說:「你們無論到何處,進了人的家,就住在那裡,直到離開那地方。 11 何處的人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你們離開那裡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對他們作見證。」 12 門徒就出去,傳道叫人悔改, 13 又趕出許多的鬼,用油抹了許多病人,治好他們。
 
耶穌首次差遣門徒們出去宣道,並告訴他們不用帶任何的多餘之物,不帶行囊、不帶食物和錢包,連掛子也不要帶兩件。在上一篇中我並沒有講到這件事:爲何一般的旅人行路要帶兩件褂子,並不是因爲怕髒了可以換洗,而是若是晚上錯過宿頭要露宿的話、可以穿一件掛子,然后用另一件掛子蓋腳。
 
如果門徒們這一次出門宣教的時間是僅僅只有一個下午的事,那麼這些叮囑全屬多餘,因為根本沒有需要;然而門徒這次出門的路線和時間很長,會要經歷許多天,那麼既然沒有帶錢,又沒有帶這些東西,那麼他們的旅徒就會是艱難又危險了。
 
主對他們說:不要擔心,你們無論到何處,就住到人的家裡,就一直住到那裡,一直到離開那地方的時候為止。這句話除了應許門徒們無論到哪一個地方,都會有人接他們到自己家裡去住,他們不用擔心會露宿街頭。
 
有了這麼好的應許,那門徒們真的可以說是無後顧之憂了。那爲什麼主要門徒們進去那家就一直住下去呢?其實、你們真的以爲會有很多人在第一時間就會將門徒們接到自己家中去住嗎?一般的情況是:恐怕沒有人願意將旅人接到自己家中住,除非是受到神所感動的;換句話說,首先出來接門徒到自己家中去住的家戶,可以說就是被神所揀選並感動的。
 
待門徒們開始在一地施展他們的事工,醫治了病人,那時就會有人願意接門徒們到自己家中去住,到時可能會有居住條件要比起初接他們的那家戶要更佳的選擇出現,但是主要門徒們要知足,要以現有的爲滿足,並且也是要門徒尊重神的選擇,也是尊重那首先邀他們入住的那家主人。
 
那會不會有另外一種可能,當門徒們到了一處地方,那裡的居民都是心硬的,儘管神也會感動他們,但他們不但不接待門徒居住,也不願意聽門徒們傳道宣教,那應該怎麼辦呢?主也要門徒們不要死心眼,如果神都不能在一地感動至少一家的人,那麼門徒們也無需在那地死磕,可以換一個地方再試一試。

主提醒他們:在這福音剛開始工作的時刻,神自己正在動工,實在沒有必要與一地的人爭辯、試圖用自己的力量扭轉結果。可作工的時間有限——那日子(主上十字架的日子)早已定好。因此,若有一地的人拒絕福音,就用「跺下腳上的塵土」來回應。

這種作法表明:「他們與我們無關。」他們的不義,是他們自己的不義,不是我們沒有嘗試。我們作了,他們卻不接受,於是把那地的灰塵跺去。意思是宣告:這地是不義且污穢的,從我們來宣教直到離開,它仍然污穢。他們就與我們沒有關係,將來要自己面對審判。

最後,經文用一句話總結門徒出去傳福音所作的工作,他們就是「傳道叫人悔改」這才是傳福音的真締;

如今有的傳道人採用「聖誕老公公」傳道法,他們每到一地就問當地的人:你們想要祝福嗎?想要神賜福給你們、想要得著永生嗎?就是這樣問法,還是被許多人拒絕。當傳道人吸引他人來決志信主時,卻絲毫不對人提及人必需要認真的認罪和悔改才能信主。結果就是吸引來的就會包括一些 不覺得自己的過去的生命有什麼問題,但是只想看看:入教以後能不能更好的人、來「試試看」基督教。
 
這樣的人在試了一陣子之後,可能發現信耶穌好像並沒有什麼好處。他們就退去了,並且還自此認爲:基督教就是騙人的,這樣的人不但以後更難信主,並且他們還會到處說基督教的壞話,讓主的名受到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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