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2日 星期日

基督裡的自由(哥林多前書6:12)

哥林多前書6章:「 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13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14 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
 
在講完幾項的不義之舉的範圍之後、保羅接下來告訴我們:若在基督裡、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我總不受它的轄制。這幾句話、就是我們基督徒、在除掉律法條文的捆綁之後、最基本的可以遵行的行事為人的通用法則。
 
我們都知道猶太人是有上帝藉摩西頒下來的律法,律法不但告訴猶太人什麼事可做什麼事不可做,還告訴他們到了什麼時候該作什麼事;例如他們的男嬰,在出生的第八日要行割禮;每週六要守安息日、這是包括小孩子、到了週六都不能出門去玩了。還有什麼食物可吃、什麼食物不可吃;大大小小的許多事,都有規條規定好了,能不能作、該怎麼做,什麼時候做,都有規定。
 
耶穌基督來了、讓我們不用再守條文上的律法,改遵行我們心中的律法、也就是要我們順從聖靈的引導作事情;那還沒有能清楚感受到聖靈帶領的基督徒怎麼辦?那我們就遵守聖靈已經啟示下來的話語,例如像是在這裡,聖靈感動保羅所留傳下來的教導: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當然這裡的凡事、是不包括第9第10節所提到的、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做孌童的、親男色的、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這一類的事,這些事情是一樣都不可行,但是其他不違犯到基本禁止區的行為、那就是可行可不行、沒有一定的可以或者不可以。
 
例如說基督徒可以不可以看漫畫?我是指那些不帶有黃色、暴力、與黑暗之靈的健康的漫畫。那當然是可以的啦、平常我們也可以作為消遣娛樂嘛;然而我們也要知道,多數的漫畫看了之後對我們並沒有什麼益處,只是打發時間而已;但如果我們看漫畫看到了上癮了,搞到學業、工作或者是家庭的責任無法兼顧維持、或是到了損傷視力的話,那漫畫就轄制了我們,是不好的。
 
我們不用再守猶太人的安習日、但是週六也不是讓我們出去狂歡愉樂的;難得週末不用費力工作,我們可以去舒展身心、恢復精神、但是週末不是讓我們去放縱自己、狂歡縱慾的;如果我們在週日有自由的時間,如果能夠學習行出合神心意的事,像是關懷弟兄姐妹、照顧弱勢的人、這都是在我們的自由之內。
 
還有就是我們所吃的飲食、飲食是為了填保肚腹、獲得生存所需的養分;養分當然是對在暫時界生活的我們、是需要的、然而營養對於我們的好處、也只是僅僅限於在暫時界中;「人活著、不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中的話。」(馬太/路加4:4)如果神不讓我們活著、再多的營養也是沒有用處的。
 
但卻有很多人、追求口服之慾太過、到處追求口腹之慾的刺激,甚至自稱為「吃貨」,這就是將自己生存的目的降低到吃喝上;然後在自媒體上拍照分享、也都是脫離不了吃喝;好像人生沒有什麼追求了;好像忘了我們活著乃是靠神口中的話,神的話才是我們靈的糧。神於是說那樣的人就是在"吃喝嫁娶、耕種蓋造"之間;這個詞就是要讓我們知道自己的有限。
 
基督裡讓我們得自由、這個自由不是讓我們濫用的,彼得前書是這樣說的「2:16 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做神的僕人」。我們雖然除了明知的壞事之外、凡事都可作;但總要想想作這事有沒有益處,作這事會不會讓我們被挾制;我們的主會讓我們有自由、然後看看我們是如何的用我們的自由,我們所行的事就表明了我們自己的真性情,我們便無可推諉。
 
願聖靈感動我們,使我們都能明白主的心意也更像主、讓我們在祂的性情上有分;這樣我們就自由的活出合祂心意的生活,感謝讚美主,願上帝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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