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3日 星期一

蒙福的奉獻(下)

神所說的話一但出口、就永不返回、雖然如今、不再有硬性規定的什一奉獻的規條了、但是神所說的話還是永不改變的。神藉著先知瑪拉基所應許的祝福也是永不改變的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於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3:10)
 
從這節的經文中、我們看到奉獻的目的、是在於使神的家中有糧;我們也知道神並不需要我們所納的糧、有糧的目的在於:一些在神心意中的事工、得以讓工人展開工作;神並不需要糧食、但是神的工人需要糧食;在地上的事要有錢有糧有人、事工方才能夠得以展開。
 
但今日與往日不同之處在於:神的家又在何處?古時以色列人實行聖殿獻祭制度、瑪拉基書中的經文所指的神的家、就是按照律法的規定、將祭物獻上歸給聖殿、再由祭司人員按比例分給作事奉工作的利未人。以前的以色列人因為沒有選擇、也就沒有差別。
 
但是到了今日就不同,今日基督徒所做的奉獻是甘心樂意的奉獻,是跟隨聖靈帶領的奉獻。既然有帶領、也有了選擇、那麼一個基督徒是如何的奉獻、就有神所喜悅的奉獻和神所不喜悅的奉獻的分別;今天已經沒有了聖殿的系統,那麼哪裡才是我們當納糧的"神的家"呢?
 
什麼是神的家、有人說、那就是我所去的教會;這種簡單粗暴的想法便是懶惰、不用心的基督徒的想法;從馬太福音25章當中那個五千兩、兩千兩恩賜的比喻、我們可以看出來神不要我們懶惰、那個拿一千兩去埋藏在地裡的僕人、被主稱為又懶又惡的僕人、可見在主的事情上、如果明明可以用心、但卻懶惰、那本身就是惹神怒氣的罪。
 
我們納糧、就是要讓神國的事工可以繼續、如果我們所納的糧、卻成為某些牧者的豪華享受、成為他們出門所使用的頭等艙的機票,這些錢不是真正用在為主贏得更多靈魂的上面、那麼這些奉獻所用之處、恐怕就非合神心意的、那想必也不會蒙受神的祝福的。
 
美國曾有一個電視佈道家 Jim Baker、他每年所募到的錢、曾是葛培禮(Billy Graham)佈道團的十倍之多,但他後來被證實是將奉獻挪為私用、被聯邦法院判刑45年、他家裡非常豪華、連水龍頭都是黃金的、連家裡的狗都有自己的房間、都裝了冷氣;

現在的神醫佈道家 Benny Hynn,他有自用的噴射客機,到哪裡去佈道都和對方先談錢、要請他來、先來個二十萬美金否則免談;你們看這些人會是尊主為大、為神按時分糧的好管家嗎?
 
尊主為大、作主所要做的工作的、就是神家中的僕人,我們的奉獻若是給真正神的僕人、讓他們忠心的使用在神國的事工上,豈不是好事?相比之下、若是奉獻給那些自尊自大、貪圖自己享受的神棍、那又算什麼?你們自己想想、這兩種奉獻能夠一樣的蒙福嗎?
 
馬太福音十章、主自己的話說:「40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41 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
 
這就好像在政治募款上一樣、你捐錢給哪一個政治人物、當然就是認同他的理念、在他的事上有份;我們的奉獻、給到哪一個事工、就是在那個事工上有份;將來得賞賜、也是按照那個事工的果效得賞賜;當年的以色列人奉獻沒有選擇、所以沒有差別,今天我們可以有選擇、就要作聰明的選擇。
 
神說我們奉獻、使神的家中有糧的、就必蒙祂的祝福;你們若是過去奉獻了、卻不蒙祝福,並不是神的話不真,而是先要問問、你們的奉獻是否真的成為了神家中的糧了嗎?還是成為某人的私人享受了?或者是你們的奉獻、是否讓又懶又惡的僕人給埋到地底下去了?這樣的話又何談蒙福呢?
 
所以我們每次奉獻、都要好好的禱告、不要當成例行公事、把錢給出去就算了;我們要禱告、求聖靈帶領我們、讓我的奉獻能夠在神國度的事工上有份,這樣我們接待先知的、就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感謝讚美主、願上帝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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