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7日 星期一

不可輕看、不可論斷(羅14:3)

羅馬書十四章「 1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2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 3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 4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保羅在羅馬書裡面已經是第二次講不可論斷人了;我們對我們所論斷的對象可能現在有一個看法,但是我們完全不知道在神的心意中,神對他有什麼計劃,有什麼未來的規劃;今天他可能還在抵擋主,但是可能到了幾年以後,他就成了比你更熱心事奉主的僕人了;
 
神什麼時後收納他了呢?保羅說已經,或者我們可以說在創世以前也是可以的;我們今天看某些弟兄姐妹作的不對,我們千萬不可以批評那人,因為人是神的僕人,是在永恆中有價值的,且那價值不是我們可以評論的,他的價值如何乃是由主來定的;
 
那麼人如果作了不對的事、我們是不是都不能講?其實這就是基督徒對於論斷人的最大誤解,聖經裡只有告訴我們不可論斷「人」,從來沒有告訴我們對任何事都不能有定見;當然我們常常因為眼界不夠,認識不清而對事物產生誤判,那也是不好;然而神真正在乎我們論斷的只有人,因為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人有永恆的價值,我們不可論斷;
 
當人做了錯誤的事,我們可不可以批評?當然可以,但是我們應當將人與事要清楚的分開;我們可以說:「你這個事辦得實在是不怎麼樣!」,但是不可以說:「你這個人啊,叫你辦事總是能辦砸!」前面一句所講的是有個人辦了一間事、辦得不好,那是在暫時中的事情;
 
但是後面那一句,卻是批評有永恆價值的人;這一類型的話常常會出現在婚姻當中,是很傷人的;夫妻倆人就不過是相處了十幾二十年,就以為可以將對方一眼看到底、其實還是不行;更何況是與我們認識並不深的弟兄姐妹,只在幾件事上,我們當然不可以論斷人;
 
我們今天對於某人講了幾句論斷的話,將來我們都去到主的面前,如果主對於他的評價,和你曾給他評價所說過的話很不一樣,那你就會很不好意思了,對不對?這就是那句「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
 
至於最後那一句「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這是不是說只要我們是信主的,不管信心是堅強或是軟弱,也不管我們所信的事務是什麼,因這些所信的去行出來的又是什麼,我們總是一個都不會被落下來,主會使每一個人都能站住,是這樣的嗎?
 
那倒也不是,保羅這樣寫是要告誡我們不要論斷,他當然用那些站得住的例子來告誡我們不可論斷,要接納所有信心軟弱的;以免犯下論斷和輕看的過犯;但是我們不可據此解釋所有信基督的都不會有問題,通通都要得救;
 
我們先不說主曾說過:「不是每一個說主啊,主啊的人都可以進天國!」保羅也才剛在羅馬書十一章中,就以色列人的失喪才說過:「21 神既不爱惜原来的枝子,也必不爱惜你。22 可見 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
 
我們的得救,乃是每個人自己與神的關係,到了末後,我們每個人都要經過審判,每個人都要直接向神負責,以建造過的生命通過審判,而不是靠聖經裡的隻字片語在審判中辯解,所以願神保守我們,能在最後的審判中通過,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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