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日 星期五

福音的契機因人而異

傳福音的方法不一定可以複製,在你身上得到感動的方法,放到別人身上不一定適用。相反的曾經在別人身上好用的方法,也未必是當時能夠使你感動的方法。要注意有的時候還可能適得其反。

我知道有些人剛開始去教會是因為教會有好吃的好喝的,還有種種的活動可以參加。也有姊妹就是利用提供愛宴的方法來傳福音的,據說還頗有成效。但是我也碰到特別有'氣節' 的弟兄姊妹,初次被人帶去教會、就看到很多人是為了拿點心飲料去的;而且給他看到教徒們的 '拿相'不太好看,結果這個反而成為他的攔阻,他因此很久都拒絕去教會。

還有的人是父母從小就帶著上教會,在一般我們的心目中,這一周人應該是理所當然的基督徒了,但是我遇見過好幾位在孩童時代都一直上教會的弟兄姊妹,到了成年時以後會有很長一段的 '出走時期'。就是他們必須要重新考慮基督教的信仰,少則數年,多則數十年不再去教會。當然我遇到的這幾位都是回來的,他們一直等到他們生命中的某一個時間點,神又自己觸動他們。這樣才重新會到信仰當中。

我在早些年傳福音的時候,都喜歡用教導和讓人理解的方法去傳福音(很多弟兄都愛用此法?)。結果一般都是讓人理解了基督教的信仰,但那人卻遲遲不肯信主。有不少次那人都相信在歷史上真有耶穌而且祂是真的被釘十架,以至於死;三天后從死裡復活。但那人就是沒法信主。到最後還是因為別的原因決志,我之後常覺得闡明真象,解釋事實是最沒有用的傳福音方式。然而之後又聽說這種方式也打開了某人的最後一個攔阻。

其實看到這裡,可能大家都可以德到一個結論:那就是傳福音真的沒有萬能的好法子。我們可以把人帶到神的面前,但人能不能信就不是我們可以控制的了。就算是在路加福音17章中11節中耶穌施展了神奇的醫治神蹟、也不見得能讓人信祂。

耶穌往耶路撒冷去,經過撒瑪利亞和加利利。進入一個村子,有十個長大痲瘋的,迎面而來,遠遠的站著,高聲說:耶穌,夫子,可憐我們罷!耶穌看見,就對他們說: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內中有一個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大聲歸榮耀與神,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他;這人是撒瑪利亞人。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麼﹖那九個在那裡呢﹖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麼﹖就對那人說:起來,走罷!你的信救了你了。(路加福音 17:11-19)

是的,信與不信是在每個人的自由意志的控制之中;但是能不能得救的審判權是在神的手中。我們常常急切的將人帶到主的面前,希望他們能夠得救,但是每個人能否得救的契機,真的是掌控在他自己的手中。就算是親如家人、父母子女,也不能代為決定,代為領受救恩。我們雖要努力傳福音,但不必將是否有果效壓在心頭之上。唯有將這些事交託在主的手中,期待主給我們開那有效的一扇門。並且我們不要放棄,當門開之際我們還在那裡,為你傳那能使人得救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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