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9日 星期一

我們信必與他同活(羅6:8)

羅馬書六章「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 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做他的主了。 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我們被稱義是因為我們信基督是神的兒子,這是一個起初的信心,能夠讓我們來到神的面前,領受他的恩典;因著這恩典,他要在我們的身上作王,引導我們得勝,這恩典就是勝靈;保羅說我們受洗歸入他,就是要因著這洗與他同死,也是要對罪死的;
 
保羅接下來又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到底是與基督同死比較困難呢,還是與主同活困難呢?其實人人都想要活,沒有什麼人是想要死的,但是憑我們自己的能力我們是只能死的,想要活卻沒有能力能夠自己活過來;
 
好像是一個人正懸在一個懸崖的邊上,想要上去卻無力為力爬上去;雖然不想死,但是若是一鬆手就要掉下去死了;我們的不想死只不過是不想自己鬆開手墜下去而已;這樣的人會緊緊抓住已經抓住的東西,不願放手;就算是救援人員用繩索牢繫了身體,要將他拉上去,他因為緊張過度,還是不能放手,這樣的話救援人員就無法拉他上去;
 
我們在基督裡也是類似如此,我們往往信了基督,但是就是不肯放手讓主來救、而是緊緊的抓住自己的老我,抓住自己所知的、世界上的保命之道,例如努力積攢錢財,注重自己的舒適方便、遠超過他人的需要,甚至是抓緊自己的面子、仇恨、妒忌、貪心而不肯放手,這樣就無法與基督同死了;而沒有同死,那又怎麼能同活呢?
 
我們中間那些願意放手的人呢,是因為什麼呢,乃是因為我們信我們這樣聽從他,我們也必與他同活;這樣的信是不是就要比那起初的信要再有深度、再有高度一些?我們說我們是因信稱義,這似乎在眾教會間被說成是很簡單,但是要與基督同死同活所需要的信心,似乎是要更大一些;
 
雖然信心可能要更大,但是我們能夠重生卻不是因為我們的信心,乃是因為主依著我們的信,將他自己的生命,加在我們這些被稱為義的人的生上;這重生是出自於主的恩典,我們自己的努力毫無功勞可言,我們所作的只不過是放手而已;
 
那有沒有可能一個基督徒就只靠著因信被稱為義,但是卻不與基督同死同活呢?我說那是不可能的,正如我們已經講過的羅馬一章17節中所說的「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義人必因信得生」;一個基督徒如果一直到最後都沒有與基督同死同活,那只能說明他到了最後仍然沒有成為義人;
 
我們對於神的話語不能只是單向的思考,從一開始自己以為自己是信的,那麼我們就是因信稱義,然後再因著義人的生命就得生命、得永生;我們從反向推巧神的話語也是同樣的成立的;一個人若到了最後沒有能夠在基督裡重生,那麼他就從來沒有被算成是一個義人,再倒推回去是真的:原來他從來就沒有真正的信過;
 
基督的死是向罪死了,活著是向神活著;我們與他同死、與他同活也是如此;這些不是在我們受水洗的時候自動發生的,這些是在我們受聖靈的洗之時所發生的,而這個洗的過程可能要持續我們的一生一世;願上帝保守我們每一個人,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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