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日 星期日

不因食物禁誡起紛爭(羅14:16)

羅馬書十四章「15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 16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 17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18 在這幾樣上服侍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
 
保羅又繼續講論食物的禁誡,因為現在的基督教並沒有什麼食物的禁誡;猷太人禁吃豬肉,但是現在基督徒差不多都會吃豬肉,所以大家可能難以體會這一段的經文,如果我們再加碼,回到哥林多前書八章,拜偶像的食物,我們可不可以吃呢?現實生活中,我們的教會當中真的有弟兄姐妹吃了廟會的食物,那我們可以作些什麼呢?
 
我們可以告誡他們,吃拜偶像之物,小心失去救恩嗎?保羅告訴我們不可以,因為基督已經替他死了,我們有什麼資格批評他呢,更何況我們由真理當中清楚的知道、就算是拜偶像的食物也只不過是食物而已,和交鬼拜偶像不同;而若是神潔淨的,偶像之物不能傷我們分毫(不能將之當作俗物);
 
主耶穌也說過「18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也是這樣不明白嗎?豈不曉得凡從外面進入的,不能汙穢人? 19 因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廁裡。」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20 又說:「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能汙穢人。 21 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 22 偷盜、凶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 23 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那才能污穢人。」
 
雖然哥林多前書第十章中保羅也說「20 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 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保羅說他不願意弟兄們吃祭鬼的食物,那是要顯出基督徒的氣節出來,那是一種漢賊不兩立,不共戴天的氣概,是基督徒應概有的,是和食物本身無關的,也不是因為假偶像之靈是否可以害我們;但是若我們就這件事批評弟兄,你本是好心,但是若是你用嚇唬的方式,編派一些玄之又玄的理由,這樣你可能摧毀他的信心,這就是因食物敗壞弟兄;
 
你本來作這事是因為要維護他基督徒的氣節,是好心;但是你所用的理由一傳出去,就可能有人批評你的神學混亂,真理不明,裝神弄鬼;這樣就是你的善被人毀謗了;你看看,為了食物這樣的事惹出這麼多的麻煩,而且是真正的麻煩,這樣值得嗎?
 
所以提摩太後書2:5「人若在場上比武,非按規矩,就不能得冠冕。」就是保羅在告訴我們,在基督教裡的原則,不管是做什麼事,我們不能離開真道和真理;便宜行事可能帶來的副作用可能要大過正作用,更主要的是:這不是主所喜悅的辦法,所以不能得冠冕;
 
「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我們不能用禁誡食物或者是禁食來討神的喜悅;神既然已經將萬物都賜給我們當食物,那我們禁誡食物或是禁食就不能討神的喜悅;神是喜愛公義的神,他喜歡我們能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我們的神同行(同心),我們若能這樣就是遠離惡了;(彌迦書6:8)
 
與我們的神同行就是順服聖靈,而若是因貪好食物而不能自禁、那就是體貼肉體;「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8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馬書8章)
 
我想神的道理在各種事上都是一致的即使是在食物這麼小的事上也一樣,感謝讚美主讓我們在各樣的事上都可以看到你一致的真理顯明,感謝讚美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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