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6日 星期五

神的國(路13:18)

路加福音十三章「18 耶穌說:「神的國好像什麼?我拿什麼來比較呢? 19 好像一粒芥菜種,有人拿去種在園子裡,長大成樹,天上的飛鳥宿在它的枝上。」 20 又說:「我拿什麼來比神的國呢? 21 好比麵酵,有婦人拿來藏在三斗麵裡,直等全團都發起來。」
 
主耶穌接下來要向眾人解釋什麼是神的國,他使用了兩個在當時大多數人都能夠明白的例子,一個是芥菜種子,那是一種小到比芝麻點還要小的種子,而另外一個就是麵酵團;這兩個例子不管是在形象上面以及內涵裡面,都能夠充分的解釋神的國。
 
從小小的芥菜種子長成到兩公尺高的大型草本植物,從外面來看,是由小變大;而麵酵團也是,拿一個小姆指大小的麵酵團加在三斗麵裡麵,那三斗麵都受到這個麵酵團的影響,全團都大大的膨脹,可能是長到兩倍大或是三倍大。這兩個例子都是量上的增加。
 
另外一點這兩個例子的相同點,就是這兩個例子都是生命;芥菜的種子雖然很小、但是裡面卻是一個完整的生命;長到兩公尺高的芥菜,外形雖然和種子是很不一樣的;但是整個芥菜裡面的DNA和RNA,卻是完完整整的保存在種子裡面的。
 
麵酵也是一樣,一小點麵酵裡面最重要的就是酵母箘;當然一小團裡面可能容納了千萬個酵母箘,他們應該都是來自同一家族的麵酵,有著相同的家族 DNA和RNA;當麵團被揉開,酵母箘也就被揉到麵團的各處去;然後酵母的生命就在麵團裡面倍增,它們所排出的二氧化碳所膨脹出來的空間,就成了麵團長大的動力。
 
主說神的國就像是這樣,到底是怎麼樣的類比呢?彼得前書一章23節當中說「 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主也說過「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翰福音6:63)
 
神國的種子就是神的道,就是神對我們所說的一切話;這些話進入我們裡面以後、能夠改變我們,使我們重生。重生就是我們的生命從不合神之義的老我,慢慢的一點一點的轉變為屬神的生命;這就是重生的過程,是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成長,從原來的幾句話的認同,可以生長出一個偉大的屬神的生命出來。
 
我們的生命是微小的,我們的生命是犯罪污穢的,因此我們的結局就是滅亡,屬神的生命卻不然,是有神的形象樣式、是聖潔良善的、是大有能力並且可以直到永永遠遠的;這樣的生命不管是在質和量這兩方面,都和原有的生命大大的不同。
 
什麼是神的國?那就是神與神的子民同在的地方;在我們的世界以外,那裡還有一個神的國;但是我們的世界並不是一定就不屬於神的;我們的世界是在撒旦的權柄之下,但是當我們的生命開始是屬神的,神的國就在這個世界當中,經由我們佔有一席之地了。
 
並且經由我們,神的國可以從一個傳給兩三個,兩三個傳給十幾個、甚至是更多更多;這又是一種量的成長、變為巨大;每一個生命又自身有本質的變化;就這樣、神的國就在我們的當中慢慢的實現了;願上帝幫助我們的生命成長,並且讓基督的身體更多的開枝散葉,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2020年11月5日 星期四

寬佑有期限(路13:6)

路加福音十三章「 6 於是用比喻說:「一個人有一棵無花果樹栽在葡萄園裡。他來到樹前找果子,卻找不著, 7 就對管園的說:『看哪,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找果子,竟找不著。把它砍了吧,何必白占地土呢?』 8 管園的說:『主啊,今年且留著,等我周圍掘開土,加上糞, 9 以後若結果子便罷,不然,再把它砍了。』」
 
這段經文隱藏在路加福音的中間,是主耶穌告訴眾人的比喻,是很重要的;但是我不知道有多少牧師會常常拿這段經文出來講,總之我過去這二十年間,參加了幾間的教會,卻從來沒有聽過一個牧師在講台上講過這段經文;當然我自己說過,我也在網路上聽過幾位牧師講過,但是地方教會卻很少拿出來講。
 
我相信經文並不困難,任何人看一看這段話就會知道這是在講什麼,是一個園主人和管園者的對話;曾經有過任何栽種經驗的人都能夠明白;但這話是出自主的口,我相信任何信教之人都也不難明瞭,主的這個比喻到底要講什麼,只是我們可能就是不願意相信罷了。
 
這棵無花果樹是栽種在園子裡面的,園子的主人連著三年都從樹上找不到果子,就興起了將樹砍去的念頭;有人可能會說有樹可以乘涼不是很好嗎?為什麼不結果子就要砍去呢?但是難道樹的價值不是園子的主人所定的嗎?如果橫豎滿園子都種了是樹,那為什麼不種一顆會結果子的樹呢?
 
同樣的道理,人的價值是造人的造物主所定了;我們這些被造之物,我們身而為人,習慣了由我們來定所畜養的物種的生命,一個籠子裡養十頭雞還是二十頭鴨是主人定的,那麼我們的生死是由神所定的,又有什麼好奇怪的呢?
 
況且這個園主也不是無理之人,有價值的無花果樹是年年結果子,但是這棵樹已經連續三年不結果子了,他要管園的將之砍去;但是管園子的還是捨不得,他相信再將樹照顧照顧,鬆鬆土,澆上些肥料,來年或者可以再結果子也不一定。
 
誰是主口中這管園子的呢?自然就是主耶穌他自己了,園主自然就是天父,而這棵不結果子的樹呢?有的人說是猷太人,這我是接受的,但是在羅馬書十一章當中有一個橄欖樹的比喻,有橄欖枝子被砍去了接上野橄欖的枝子,但是若是野橄欖枝子仍然不結果子,那麼還是要再被砍去。
 
這兩個例子都很明顯,無論是橄欖樹或是無花果樹,園主人所要的就是果子;如果這顆無花果樹砍了換上一顆新的無花果樹,若是過了幾年仍不結果子,那麼也就仍然要面臨再被砍去的命運。所以不在乎是原栽的或是新栽的,或者是誰栽的,最重要的還是要結果子;如果不結果子就是白占地土。
 
但是我們也不能乎略主給我們擔保,若不是主為我們求情,給我們再爭取一段的時間,他可以再對我們將神的道再講解清楚明白,用比喻、用教導、還把自己當作看得見、摸的著、又可以效法的例子來親自帶領我們;這就是鬆土和澆肥。
 
主是為我們作了中保,他為我們求了情,這是件非常寶貴的恩典;但是這個中保並非是無窮無盡的;主自己在比喻當中也說「以後若結果子便罷,不然,再把它砍了。」所以即使是主為我們作中保,我們也只是獲得了再一次的機會,我們還是得結果子。願上帝幫助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2020年11月4日 星期三

不悔改都要滅亡(路13:3)

路加福音十三章「1 正當那時,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摻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 2 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 3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4 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 5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第一節所說的事,是彼拉多所行的惡事;彼拉多這個猶太王、帶著羅馬人的兵丁,追捕一群犯了羅馬律法的加利利人並將之給殺害了,當時那些加利利人正在獻祭,彼拉多就將那些加利利人的血摻雜在他們祭物中。這在當時是令人震驚的事。
 
姑且不論那些加利利人犯了是什麼法律,彼拉多有沒有權柄將他們殺害;但是彼拉多將人血摻雜在獻給神祭物中,那就是在心裡對神沒有敬意。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傳到了耶穌耳中;但是在猷太人耳中所聽到的重點、可能是彼拉多殺了許多獻祭的猷太人。
 
主知道他們的心,知道他們在想為什麼向神獻祭的猷太人為什麼會遭到如此的厄運?神不是應該保護保守我們嗎?於是他們之間就出現許多猜想,是不是他們就是犯罪的,所以遭此厄運?因此主要以下面的問題來反問他們。
 
你們以為是如此嗎?前一陣子有個樓塌了、壓死了十八個人,你們以為他們比你們不如,所以神沒有保守他們嗎?你們以為你們比他們好嗎?主在這裡明白的告訴週圍的眾人,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拜神的,獻祭的,並無分別。
 
我常常聽到有人挑戰基督徒說:許多小小孩,甚至是小嬰孩因病或是其它的災害就死了,他們是犯了什麼罪而該死嗎?許多的基督徒就無法回答,因為他們的心中也沒有正確的認識;我們該有的認識就是:我們本來就是要滅亡的,我們都是會死的。
 
誰是不會死的呢?早死晚死又有多大的區別呢?如果人沒有永生,那麼早死和晚死就有很大的區別;有的人的生命甚至比另一些人多好幾倍的長度呢?這就是多數人的想法,但如果你真正有永生的盼望的話,那麼我們就不會再這樣看。
 
如果有永生,那麼在世上活到一百歲和不到一歲就死了,又有什麼分別呢?甚至那一種會更好呢?事實上可能如果不到一歲就離開世界、還比較在世長壽的人更要少受一些苦;而真正有分別的,就是我們到底是要滅亡呢,還是會有永生呢?
 
主看人非常在乎在世上的年月,並以此來判斷一個人是有福的或是不幸的;這樣的價值觀是很有問題的,因此主特別提醒我們,同一句話用了兩個例子,說了兩次,就是「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這是一個從亞當以來就是如從的真理。
 
所以基督教不是在說:不信耶穌基督的都要下地獄!這句話曾經激起許多人的反感;但是我們所傳的真理是:人都會死、死後就滅亡了!唯有信靠耶穌基督、悔改的人可以得回永遠的生命。這生命是神在造人時就為人預備的,後來是因為罪而失去的。
 
願上帝憐憫幫助我們,使我們真正悔改重生,得著神所賜的永遠的生命,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2020年11月3日 星期二

見官的比喻(路12:58)

路加福音十二章「 56 假冒為善的人哪,你們知道分辨天地的氣色,怎麼不知道分辨這時候呢? 57 你們又為何不自己審量什麼是合理的呢? 58 你同告你的對頭去見官,還在路上,務要盡力地和他了結,恐怕他拉你到官面前,官交付差役,差役把你下在監裡。 59 我告訴你:若有半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主先指出了人不能分辨時候、審局度勢,他們無法分辨這時候的到來;在57節處記著主說「你們又為何不自己審量什麼是合理的呢?」可見這時代並非是無原無故的到來的,或者是完全無跡可循,就是要讓以色列人出乎意料的被絆倒的,不是的;人如果按照神所啟示的道理,他們應該是可以看出這個時刻的到來。
 
但是人卻沒有,他們選擇了要繼續與神為敵,因此才有了主所說的下面這一段的比喻,講的是一個欠錢的人被他的對頭拉去見官的故事。我必需說,有些的解經文章沒能夠看到這一點,他們看主說打官司就只是看到打官司,欠錢就知道要勸人應當要還錢、不要拖欠,但是卻沒能看到這個比喻是為了要叫人快快的與神合好而說的。
 
主是在說什麼呢?主是在告訴人,如果你欠債,如果這個債是指罪債,那麼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負債的;好、我們是負債的,那我們怎麼辦?主告訴我們有兩種結果;第一種結果是你和債主的關係很好,這樣呢即便你負債,他也不會把你告到官裡,你即使還欠著債也不至於坐監。
 
另外一種結果是你既是負債的,債主來的時候你還把債主給打了,蠻橫不講理,對方的好言相勸也不聽;這樣呢,是不是就不用還債了?當然不是!你可以不怕這個好言相勸的債主,但除了債主以外還有官府,他若將你告到官裡,那麼在官府審判的時候、耍橫是一點用也沒有的。除非你能把債給還清,要不然就只能待在監裡了。
 
我們前面說了人所欠的債是罪債,那麼怎麼樣可以將這個債還清呢?你只要完全不犯罪就好了;你若沒有犯罪,那麼審判的也拿你無可奈何;你就算仇視造你的神,但是神是公義的,他也必不無緣無故的將罪名加到你的頭上;無罪的人是不用怕審判的。
 
但是你作得到嗎?事實上是沒有人能夠作得到,保羅在羅馬書第三章當中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因此唯一的辦法是我們要與神和好,與主和好;我們的行爲雖然不配得救,但是我們因著與主的關係,仰賴神的恩典而得救的。
 
誰是那債主?我們欠的罪債是欠誰的?我們所欠的是造我們的主的債,因爲他造我們是有所期許或是目地的。那麼誰是那審判官,這當然是神,凡是和我們的主沒有關係的、都要去到白色大寶座前去面對審判,那就是無憐憫的審判;而控告那些受審的乃是摩西,是律法。這是在約翰福音5:45主所說的話:「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有一個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
 
若是有不符律法的,就必要受到處罰。因爲那審判是無憐憫的,不與神和好的就不能逃罪。希伯來書2章3節也說:「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给我们證實了。」這就是主要告訴猶太眾人的話。
 
將對錯爭到底從來不是基督教的教導;我們也要注意與人和好;如果我們得罪弟兄,那麼就不要急著向神獻祭,總是要先放下祭物,與弟兄和好了再來獻祭。我們愛弟兄與弟兄和好,怎麼我們就不能愛神、與神和好呢?感謝主,藉著他的寶血,我們就與神和好了,基督也不將我們告到官府裡去了,感謝讚美和歸榮耀給我們的救贖主。


2020年11月2日 星期一

當察看天象(路12:54)

路加福音十二章「54 耶穌又對眾人說:「你們看見西邊起了雲彩,就說『要下一陣雨』,果然就有。 55 起了南風,就說『將要燥熱』,也就有了。 56 假冒為善的人哪,你們知道分辨天地的氣色,怎麼不知道分辨這時候呢? 57 你們又為何不自己審量什麼是合理的呢? 58 你同告你的對頭去見官,還在路上,務要盡力地和他了結,恐怕他拉你到官面前,官交付差役,差役把你下在監裡。 59 我告訴你:若有半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我們的題目和主耶穌的開場白都是用天象來開頭的;主說你們已經學會用觀看天上的雲彩就能夠預知接下來半天一天的天氣將如何;這是人的預知功能,雖然不像神那樣可以從起初看到末後,但是人不是麻木沒有知覺的,不是雖然看到然不能理解的。
 
我們有感知的功能,有理性判斷的功能,這些都是神所賜給我們的,使我們能看、能聽、還能思想;我們與神的關係,也是建立在神會用他的啟示來告訴人真理是如何;神的啟示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普遍啟示,是神藉著他所造的萬物來向人顯示他的本質。
 
羅馬書第一章「20 自從造天地以来,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這裡所講的就是普遍啟示;有普遍啟示那就有特殊啟示,那就是神藉著先知和使徒,還有主自己的話來向人顯明神的道,那就是特殊啟示。
 
特殊啟示雖然特殊,但是卻不會與普遍啟示相違背,一定有他的同質性,因為是出自同一位神;除非這個啟示者和造物者不是出於一源,否則這兩類的啟示是不會相衝突的。所以保羅也用羅馬書的那一節經文,要我們體察神的作為。
 
基督教不是一個要我們緊抱著經書,一成不變就照著作的宗教;那只是猷太教的後期,在法利賽人的那個時代,他們所作的事,他們以律法代替了真神、活神。主在這裡對眾人說什麼呢?他是在說:你們要觀看神的作為!神在施展他的作為,你們看到了嗎?
 
主所說的是他自己所行的事,你們見過成群的人、在一瞬間就被醫治了嗎?即使是難症、重症、人認為不可能醫治的殘疾都被醫治了。要知道中國字裡面的這個「殘」字,就是沒可能醫治的身體缺失,人只能湊合的這樣過一生,那就是殘。
 
耶穌所行的神蹟要超過過去所有的眾先知,他應驗了舊約中 所有對於彌賽亞的預言;如果他不是那應許要來的彌賽亞,是來拯救萬民的,那麼又有誰會是呢?主在這裡問以色列的眾民:法利賽人和律法師說我是個褻瀆的人,說我是靠鬼王趕鬼的,是犯安息日的,那你們說我是誰?
 
我可以告訴你們,雖然耶穌已然這樣告訴他們,問他們;但是在他們裡面,律法以及一些其它根深蒂固的東西、已經牢牢的抓住了他們,他們雖然眼見了那麼多的神蹟從一個人的手中行出來,但是比起聖殿的雄偉,大祭司的衣袍和法器,聚會中眾人尊崇的高位,他們後來還是選擇高喊:"釘他十字架!"。
 
只有很少的人真正知道改變要來臨了,神要藉著他的兒子道成肉身來拯救我們,耶穌基督在地上的傳道,這就是拯救開始的時刻,但是以色列人就眼看著這個神子、人子在他們的眼前行神蹟,並且親自的啟示,但是他們就是不能明白,以至與神為仇敵。
 
從這件事反思我們自己,其實我們中間的許多人也是如此,我們相信宏偉的會堂,人多的聚會,甚至是牧師講的道合不合我的胃口;為了這些事,我們無法自己觀看,自己好好的思考,神所啟示的真理到底是什麼,我該如何回應神的啟示,而正確的回應神的啟示就是信。願上帝幫助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2020年11月1日 星期日

身教與言教

當我們初次閱讀新約聖經的時候,我們可能很驚訝的發現在新約聖經當中、大約有三分之二都是保羅的書信,基督教大多數的教導都是由保羅的書信給傳達給我們;而耶穌基督的言行主要是被記載在在四福音當中,並且在那其中,四福音又記載了大量耶穌基督所行的神蹟奇事。
 
大家千萬不要誤會,聖經裡耶穌基督留給我們的教訓雖然不多,但是那卻是整個信仰的最核心價值,保羅以及其他使徒在其後雖然有很多的教導,但那些都是根據主的教導而衍生出來的,是為了闡明、讓我們能夠更加明白主的教導;但是我們仍然會感到很可惜,為什麼四福音沒有多一點留下主所說的話。
 
是的、我相信主一定還有很多的話語沒有在聖經上被記載下來,當我們在觀看約翰福音第14章到17章的時候,就會發現那是主在與門徒別離以前與門徒告別的贈言,是其他三本福音書當中所沒有記載的,光是這樣在一個場合所說的一段話,就足足用了約翰福音四章來記載;那麼其它場合所說的話,沒有被記載下來的又有多少?
 
然而我們卻不要因著如此就感到可惜,這些都是聖靈特別安排的;在四福音當中也記載了神自己的工作,以及耶穌的言行,包括他的醫治、趕鬼、和所行的神蹟;這些一切,和主用他的口所傳的道,都是同等樣重要的,所以那些並不是浪費篇幅。
 
主招來十二個門徒,並非是要他們在教室裡來上課,而是要他們和自己在一起,在下面的三年半當中、與自己同吃同住,同來同往,為什麼?就是要他們親眼可見、讓他們將來可以為自己做見證,並且可以從他的一言一行當中,可以以另外一種形式、學到他的道。
 
我們自古有話說「言傳身教」,這就告訴我們身教和言教是一樣的重要;如果主告訴我們要對人有仁愛的心,但是他卻對窮人們不屑一顧,那麼跟隨他的十二個門徒就一定會知道!只是我們看見聖經裡面記載:主常常吩咐門徒拿東西去周濟窮人,並且他體恤那些來聽道也將食物用盡的人,這才有了那五餅二魚的神蹟供應。
 
就連使徒保羅的言行也多有記載,我們看到新約裡面有很多是藉著保羅的書信來教訓人,但是也有一本由路加所寫的使徒行傳、記載了許多保羅的言行。讓我們能夠看見:這使徒的自身,的確是和他所傳的道是相配的,我們這才能對他所傳的道有信心。
 
如果有個人傳道,他講得口若懸河且慷慨激昂是一回事,但是轉身看他自己的言行。如果自己都活不出所講的道,那又怎麼樣叫人信服呢?主問我們:「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加福音6:46)雅各書1:22說「只是你們要行道,不是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
 
如果講道的人教訓人、但卻自己不作,這就是最壞的身教,因為聽的人可以看得出來那人根本有把這個道當作是一回事,並且也讓人以為我們自己不需要行道,但是我們卻可以把難擔的擔子加在別人的身上。這不就是耶穌指責法利賽人其中所說的一句話嗎?
 
如果你是資深的基督徒,也想讓別的弟兄姊妹看你是資深,甚至想要開口教導別人;那麼請你一定要努力的將這道行出來;一個人對於自己沒有行出來的道,他的所知的最多只是有皮毛而已;而只有皮毛的了解卻想要教訓人、想要得人的尊重;這樣的身教還不如改成在解說的時候、老實的對聽的人說「這道我自己也作不到,以後請弟兄姊妹們多多鞭策我。」
 
那樣、至少聽的人還看得見誠實和正直的美德,以及講道者對這道的鄭重而非輕忽,那樣我們或許我們可以從中得到某些益處、至少不會從這道中漂流失去了(見希伯來書2:1);願上帝憐憫幫助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家人會相爭(路12:52)

路加福音十二章「49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著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 50 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地迫切呢! 51 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紛爭。 52 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紛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53 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在前一篇當中我們講到主要將火丟在地上,叫全地著起來,那就是指福音要傳開的比喻;人心要從冷漠變成火熱,從黑暗走向光明,基督徒將要發出光來,主的教訓將要傳遍全地;這就是主丟在地上的火,我們由高處來看基督教的傳播。
 
但是我們若在地上由微觀來看、基督教的傳播就不同了;我們看在滿是落葉和枯草的地上點一把火、全地就燒起來,這好像是很容易的事情;神的話語帶有權柄,說有就有,命立就立;他說要有光,就有了光。那是全貌,但是我們在地上來看這件事情,那感覺就完全不同了。
 
我們傳福音,往往都是從自己身邊的人開始傳起,對不對?你信了基督,你首先告訴誰呢?若是你家中有人、還是常常去廟裡燒香拜佛,你不將真光帶給他們、要他們不要再拜偶像了嗎?所以我們傳福音的對象,往往是從我們身邊還不信的親人開始。
 
但是傳福音容易嗎?不容易!傳福音總是和平的嗎?常常不是!我們要將一個新觀念帶給沒有這觀念的人,總是困難的。比如說要勸人開電動車、不要開汽油車,那就得是要花不少工夫分析利弊,甚至於動用計算機、試算表來分析價值,人是好不容易才會接受,那還只是地上的事。
 
要將看不見、摸不著、從天上來的道傳給人,那豈不是更不容易;我聽過不少弟兄姊妹和家人傳福音的經過,那真是不容易;平常我們告訴他們什麼股票市場的內行人的資訊,他們多少都會信一點,不至於當你是騙他們的,但是唯有在傳福音時卻是不一樣。
 
他們會說:你不要這麼傻傻的被人騙,現在還要幫別人來騙我們。你告訴他們信耶穌,上教會有多麼的好,他們會輕蔑的說:是嗎?你告訴他們不可以再拜偶像了,那是犯罪,是神所不喜悅的!他們會說:你不要再說了,天公(馬祖婆)會不高興的、會罰你的!
 
你們說,這怎麼不是與人爭戰呢?那我們為什麼要和我們親愛的家人爭戰?很諷刺的,我們就是因為愛他們才要和他們爭戰;你們和路人傳福音,他不信的話、當場就分道揚鑣了,以後也不一定會再見面了;但是和家人傳福音,對方不信,你不能說我傳過一次、他不信就算了,他們總是會在我們心上。
 
因為在我們心上,就算是每次講這個話題都要弄到爭辯,或是每次講這個話題都會變成大家都無語的冷漠;但是你能不能從此不再提,就這樣放棄?不行,我們還是找機會、找話題,就算是他們不愛聽,還是一次又一次的將耶穌基督的道告訴他們。
 
有的家庭只是沉默不討論,但是有的家庭卻是要陷入嚴重的爭吵;在有些文化中,甚至有的父母要將信耶穌的子女趕出家門,斷絕一切經濟的往來;這是一場真正的爭戰,紛爭,敵對,關係破裂都是有的;但是即使是如此,我們還是要傳,為什麼?就是因為我們愛他們,不忍見他們陷入滅亡;願上帝幫助我們,加力量和心志給我們,繼續與你同工,將福音傳給我們的家人;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