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6日 星期一

神的義與神的恩 (2)

人人都希望神施恩給我們,我在許多的基督徒的禱告中聽到請求神賜恩。我們求神賜平安、求神醫治我們身體,求神保守我們的家人、求神讓我們手上的工作皆盡順利、求神給我們一個美好的未來。這些都是常能在禱告中聽見的,還有更多更多的祈求、我都還沒在這裡提到,因為並不合適。

那麼神的賜福有沒有條件、有沒有標準呢?神會賜福給義人還是不義的人呢?坦白的說我並並不知道有什麼一定的標準,只是一切的恩典都是神的,神願意給誰就給誰。神願意給人天上的福份還是地上的福份也都是在於祂。然而神也已經向我們啟示過一些祂的原則: 祂行公義好憐憫,祂話語一出永不返回。神的條件就是要人敬畏耶和華,遵守祂的誡命,「神向愛主、守主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但以理書九:4)

然而人真的可以靠自己的行為,靠著守誡命來賺取神的恩典嗎?人試過了,從摩西得到十誡的法板、到耶穌來到我們中間足足有一千五百年,我們一直在試,試過了但我們發現憑自己並做不到、人都失敗了。所以才有耶穌基督的降生爲人,並為我們在十字架上而死,做為贖價;讓我們可以先白白的得到神的恩典,並且因此可以知罪悔罪、幫助我們可以行義,成爲與我們所得之恩典相襯的義人。

所以我們是可以向神求恩典的,甚至有時我們會得到超過現在的自己應得的恩典。神說祂是公義的,他是會賜福給愛主、守主誡命的人。雖然按照我們現在的本象或許還不配得我們所求的恩典;但因著耶穌基督的中保、保我們將會成為一個配得恩典的義人。神因著祂愛子的中保,可以在現在就先賜那將來當得的福給我們,和給我們各種的幫助、幫助我們在天路上行走,幫助我們完成事工;但這並不表示我們可以此後不必再守誡命、就可以永遠白得恩典。

為什麼我們有時會說:我們的禱告、神會按照我們的信心給我們成就? 為什麼會有這種講法?那是因為:信就是邀請耶穌基督給我們做中保,就像我們今日的信用卡,它現在和現金幾乎是一樣的好用;因爲耶穌看見我們的'信',耶穌就中保我們一定會成爲相襯的義人,所以這就成了我們證明自己的證據。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希伯來書11:1)要記住、恩典是來自神,它的主權是在於神;而神是公義的,會給我們相襯的恩典;我們並不是藉由從我們心中生出來的信心、來贏得或是賺取神的恩典。信、更不我們的一種能力; 沒有銀行擔保的信用卡是完全用不了的。

我們也同樣不可以用我們在世上蒙福的多少、來判斷我們在神面前有多蒙悅納。也切不可把財富,能力和福氣和恩典混為一談。這世上以及世上所有的一切都要過去,世上的財富和權勢都是會朽壞,將要過去的。神要我們在這世上暫時擁有必朽壞的財富和能力,是要我們可以來為祂所用;在這個方面、神有分別的標準。有的人在地上得恩典和能力的、我們不必羨慕他,我們要羨慕那恩典被記錄在生命冊上的人,因為那些記在天上的恩典是永不朽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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