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2日 星期日

從魚口中得稅銀 (馬太17)

有一個神奇又美麗的事件、只有被記載在馬太福音十七章中, 17:24 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 嗎?」 25 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 26 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 27 但恐怕觸犯 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牠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做你我的稅銀。」

話說到了迦百農,這是一個座落在加利利海(湖)邊的城市,城中收丁稅的人來問彼得,究竟他的先生是否繳納那半塊錢的丁稅、作為殿裏的維護經費呢?彼得還沒有請示就先回答說:「納。」。要知道那半塊錢的丁稅,不是向羅馬納的稅,乃是修殿稅,是按人頭繳納的,每個人都得納。所以彼得想都沒想就替主想好了,反正他們有錢,就替老師出了好了,還不至於為這半塊錢的事煩勞他們的夫子。

沒想到進了屋子,主好像隔牆遠遠的就能聽到他們對話一樣,先主動開口問彼得: 「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主這樣子特別的把這件事提出來問,想必祂並不同意彼得認為無關緊要的想法、但顯然不是因為那半塊錢的緣故,主卻是在意這件名份上的事情。主聽了彼得說只有外人才該繳納的回答之後便回複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 但恐怕觸犯 他們,還是繳吧」。

主在這裡再次重申祂是神兒子的身份,聖殿敬拜的對象是神,如果按照人間的規律,神的兒子就該當免稅。我想彼得這會兒明白主所要強調的是什麼了。外人跑來向耶穌收丁稅,因為他們不知道耶穌是神的兒子;但是彼得這個親口說過耶穌是神兒子的門徒,現在應該要很清楚了才對。主原來就沒有想要和外人夾纏爭辨這件事,所以接下去就告訴彼得還是不要觸犯 他們,還是同意去繳吧,因為他的時間還沒友到,還不是向外人顯明身份的時候。

雖然要繳,但是主用了一個讓彼得永生難忘的方式去取得這個錢財;雖然猶大的口袋裡應該就有足夠的錢來繳他們所有人的稅,或者變一些餅、拿去賣錢對門徒們都可能是司空見慣的事了;但是主叫彼得、這個一度以打漁為生的門徒、前往加利利的海邊去釣魚,然後把最先釣上來的魚拿來,掰開那魚的口中就會有一塊錢,夠繳交耶穌和彼得的丁稅了。誰可以作到用這種方法去取得一塊錢呢,沒有一個人可以;唯有那生命的主宰。可以叫所有的生命聽從祂的,祂叫一隻魚去效命取來那錢,給彼得上了一課。並且主讓彼得這個為祂做工的門徒也得了當得的工價。

我們的主此刻正在帶領彼得和其餘的門徒,重回到他們所欠缺的信心的功課上。由於缺乏信心,他們之中的一些留在山下的人,就無法應付一個難趕的鬼,聽到主要去被殺受害,三天後要復活,他們就"非常的憂慮"。時間已經不多了,而門徒們的信信還待建立,主就找機會給他們上了這寶貴的一課。我們也是一樣,當有外邦人說耶穌只不過是一個先知,或者是一個不論在愛心、道德修養、與智慧都很高 的人的時候,我們這些基督的追隨者。要知道祂真是真神的兒子,是生命的主宰,是將要來的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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