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0日 星期二

有耶穌的驕傲

如果說猶太人因為有了神賜的律法就因此而驕傲,他們視外邦人如狗。今天有很多基督徒、甚至於是牧者,嘴上說基督徒要謙卑,但是其實心裡是驕傲的,認為我們有耶穌、就有救恩,我們呼求主名就必得救;他們是不信耶穌的,就沒有救恩,是沒有可能得救的,只剩下滅亡。
這種想法和猶太人認為有亞伯拉罕為他們的祖宗就必定會得救,就輕看外邦人有什麼兩樣?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八章39就因這件事教訓過法利賽人「8:39 他們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基督徒如果以為僅僅是憑著耶穌的名就必得救,一定會強過未信者,那就錯了。有的基督徒既沒有善行又沒有善心,一點耶穌基督的型像樣式都沒有。如果光是想憑著主的憐憫與主的饒恕,就可以進天堂,就強過外邦人的下場,那可就是大錯特錯。
姑不論一個有好行為和善心的外邦人、有一天如果悔改歸主,因著他們在未信主之前本來就作的比你們好,那麼他們以後就會是「那在後的將要在前,你們就是在前的將要在後了。」
 
在路加福音第十章中有一個律法師來問主關於要怎樣才可以得永生的事,主回答他要愛神,要愛你的鄰舍,接著那個律法師想要証明自己有理,就追問主誰是我的鄰舍呢?你們記得主是怎麼回答他的嗎?
主舉了一個好撒瑪利亞人的例子來回答他;祭司和利未人沒有能去救那個受傷的人,那個撒瑪利亞人(血統不純之人,或是猶太人口中的雜種)反而細心的照顧了這個垂死的傷者。主的講話中大有讚許這個撒瑪利亞人的意思。
 
如果說這樣的一個好撒瑪利亞人是生在主前,死在主來之前,所以主知道了他的故事;他的行為和心地是這樣的受主認可,主甚至將他的事蹟用來回答一個律法師求問如何才能得永生的事,你們說在末後大審判的時候,主有沒有可能對他說:"你的行為很好,心地也很善良,雖然我用過你的事作例子;可惜你從未信過我,現在你去永刑中滅亡去吧!"?;
還是主會說:"雖然你從未聽過我的道,但是你已經遵行了我所要講的道,你實在是信我的,現在你可以與我同入樂園了。"
 
親愛的弟兄姐妹,一個受過洗信了耶穌、但是又行不出善行、又沒有愛人如己之心的人,可能會比那個好撒瑪利亞人更貼近主的心嗎?主會施恩典給那些個掛名基督徒,但是卻離棄那個行好事的撒瑪利亞人嗎?如果是的話,那主就不會稱自己是公義的主,是按公義公平審判眾人的主。
 
我請很多基督徒背出大使命的經文,他們都背出「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還有沒有?沒有了、就這樣。其實主的全話是這樣被記載的:「28:18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整本馬太福音是到這裡才完全結束。我不知道為什麼很多牧者講大使命時故意露掉一節不講。在我看來那樣是對主十分不敬的。
 
由此可見在主的心意中、要作基督徒不只是要聽過福音,受過洗,還有一樣重要的要素就是要遵行主耶穌的教訓。牧人光是傳講福音、拉人受了洗、但是卻不教人主的教訓,那樣就不叫去完成主的使命;那就只能叫作走遍海洋陸地、拉人入教。一個人信了耶穌、受了洗、知道了主的教訓、卻無意去行出來的、也不應該叫作基督徒;應該叫作基督的叛徒。如果覺得太嚴苛、那麼叫作基督點贊者也是可以的。
 
求主憐憫我們、幫助我們、讓我們好好的研讀主的話語,尋求主的心意、讓我們不但明白你的教訓、並有那個心志去遵行你的教訓。使我們不單單受了洗、就以依賴你的憐憫、依賴你的賜福為滿足;也讓我們作一個能夠貼近祢心的跟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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