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1日 星期三

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加拉太書 5:11)

各位弟兄姐妹,十字架有沒有討厭的地方?我明白我們基督徒們都不會討厭十字架,因為那是主耶穌的記號,而他是我們的主;但是不討厭十字架和不知道十字架有什麼討厭的地方是不一樣的;就好比佛教徒和民間信仰者都不會討厭一個個坐著打坐人像的木雕那樣;但我們若真明白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克服那討厭的心裡,甘願順服,那就是真信了。
 
保羅寫的加拉太書 5章:「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2 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於你們無益了。」   。 。 。
「 11 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什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 12 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

十字架有什麼討厭的地方呢?十字架提醒我們每個人都是罪人,而且我們對自己的罪、一點辦法都沒有,要神差遣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而死,好擔當我們的過犯;不只是過往的罪,就連受洗之後,靈魂甦醒之後,我們還是沒有辦法依照我們的好行為,或者是擺上任何的功勞,來贖我們自己的罪。

猶太人行割禮行律法,有各種潔淨禮,還有贖罪祭等,他們以為可以靠神傳下來的律法,只要確實遵守這些律法條文,神就按照所應許的,稱他們為義。他們太過於相信這些律法條文了,也太過於相信他們對這些條文的解釋了,以為那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即使是神的兒子來到地上,親自解釋義的意義,他們也不能相信祂;光是在遵守安息日的條文重要,還是行善重要的這一件事上,他們就轉不過去這個彎;後來還引發為了維護律法條文的尊嚴,他們還就動了殺機;為了維護他們自己歷代的生活方式,維護自己祭司的位份,他們真的策化了行動殺人了。

人若是自高自義,要如何認自己的罪?如果不能認自己的罪,如何悔改?如果不能自己清楚認識自己的不足、在對付罪上無能為力,要如何謙卑的尋求幫助?不悔改,不謙卑的尋求神的幫助,要如何能夠領受救恩?猶太人因為有律法而驕傲,拒絕接受神的兒子,不但不能得到救恩,還因此犯下更多的罪。

這就是十字架又寶貴又討人厭的地方,我們必需先認清楚自己的罪性,悔改自己的罪,又發現自己無力從罪中得勝,這樣才能謙卑的來到十字架的前面,領受那為我們預備的救恩。凡自義和自以為有智慧有能力的人,都會討厭十字架,凡厭棄十字架的,即顯明已經遠離真理。

保羅如果怕人討厭,順著猶太人的意,也傳割禮和律法,那就保存了猶太人的優越感,保存了律法的顏面,將基督置於律法之下,保羅當然不會這麼作,他毫不妥協,只傳基督十字架的真理。他本身是猶太人、生下來第八天受了割禮,又是法利賽人,要是傳律法,他不會輸給任何人,但是他卻只傳基督。

哥林多前書  2:2「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別人認為討厭的、羞恥的,他卻認為是尊貴的,榮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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