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4日 星期一

神以公義護衛正直(出23:6)

出埃及記23章:1 不可隨夥布散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 2 不可隨眾行惡,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 3 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
4 「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 5 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
6 「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 7 當遠離虛假的事。不可殺無辜和有義的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8 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9 不可欺壓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做過寄居的,知道寄居的心。
 
上次我們講到神以遭難的牛或驢來教訓人:不可以私誼的計較來影響行事為人的正直,這是啟示人正直的重要,人不管在什麼情形下都不能影響了對於義的追求。神是公義的,他喜愛仁義、公平,祂要祂的子民也有同樣的公義感。
 
但是公義的體現也是「必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這是出埃及記34章中神對摩西以及全體以色列民所宣告的;我們若以私人的感情來影響神的子民中間對公義的追求,比如說對於我們喜愛的就給與偏袒、對於我們不喜愛的就不顧他們的利益,那就是屈枉正直、違反神的公義了。
 
在第6節處神又再一次的提起「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這裡其實有兩方面的含義,第一個方面就是如第3節所說的「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而第二個方面那就是:不因參訟的人是貧窮的,對我們以後沒有什麼好處,那就屈枉正直而偏坦富人、那樣可能對我們以後有好處,
 
那既然不能偏袒窮人也不能偏袒富人,那應該怎麼判斷呢?當然就是要根據事實來判斷!有的時候窮人因為缺少資源,就在某些事上走捷徑,偷扣成本,那麼他就是有錯,例如有窮人開了一輛破車去追尾撞了一輛豪車,而事後又發現他為了省錢又沒有買保險,那麼我們可不可以說讓豪車的車主因為撞他的人是窮人就不要追究?這就不是正直。
 
可是那個窮人實在太可憐了,他沒有錢繳保費是因為他的女兒罹患癌症,他開車是因為要幫人送貨來賺錢好籌措醫藥費,這實在是太可憐了;那麼可不可以說有人出來作個假見證來「幫助」這個窮人?本來前面那個豪車要停車是因為前方的路燈轉紅了,但是如果有一個證人出來說那個豪車是在綠燈的情況下、無理由地在路中央踩剎車,導致後車撞上,那麼這樣子窮人可能就可以免賠了。
 
這樣作假證是虛假的,神說不可以,要知道裁判是維持社會正義的重要防線,是眾人所仰望的。人們不僅是看裁判的結果,也是根據這些的裁判的結果,來調整自己的行為。若是法院裁判說窮人因為特殊理由沒有買保險就可以免罰,那麼將來就會有更多的窮人不再買汽車保險了,會製造更多的社會問題。
 
因此民眾的官長與裁判官、是肩負著社會良心的責任的。神固然有賜給每個人都有良心,神的律法也提醒人的良心該當如何判斷,但是掌權者的裁量更是整個社會良心的共同準則。所以裁量者必定要非公正不行;而對公正有最大傷害的莫非是行賄而偏頗了。
 
賄絡使得社會從向著良心來看齊變成向著財富來看齊;如果財富不僅僅能帶來優渥的生活,也可以彎曲正直的話,那麼這個社會的良心就被金錢和權勢給腐蝕了。我們從今日的新聞當中就可以看到某些地區,那裡的人只要有權有勢或有錢就可以行惡也不被制裁,那麼社會就上行下效,整個社會就變成了不公不義的地方。

是不是正如經文中所說的「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試著聯想到我們所常看見的新聞,是不是這些話就看起來很熟悉呢?就真的是如此呢?是吧! 這是偶然嗎、那些新聞所來自的地方是教導無神論的地方,這一切不是偶然的,而是人違背了神就遠離了神所教導的一切,這都是必然的。

神的公義和正直才是我們人類社會一切公義和正直的根本,人類社會之所以有如今的公平正直的,都是起源於神的教導;我們如今有律法和裁判來作為公平正直的依據,但是神的喜愛公義,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更是維護這個世界的良心的底線。

不義的人就算是使用各種辦法能逃過社會的裁判,但是他們一定沒有辦法逃過神的審判;就算一個社會說:我們不要神,但是神最終必將以祂的公義來審判人,來護衛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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