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 星期五

基督為我們受苦 (彼得前書2:21)

我們行義、是神的旨意,我們若能不懼苦難、因著信神、卻仍然行義,忍受那苦楚、那就能真討神的喜愛;因為當我們如此行的時候,就是為主作了見證,因為祂就是這樣行的、當我們讓還沒有信主的人、從我們的身上看到了耶穌基督的影子、就大為驚奇、世上怎麼有這樣的人,很多時候、福音就是藉此傳開了去。這就是彼得在這裡所要傳講的重點。
 
彼得前書2章: 「 21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22 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 23 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24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很多基督徒信了主就以為是要來享受神給我們的祝福的, 而且他們所想的還是地上的福份、例如平安、健康、順利. . 等等;  那些是世人的宗教觀,那些是和無知的原始人類找了一塊石頭來拜、是有一樣的動機的;但那卻不是神來啟示我們、為何要我們來拜祂的原因。

彼得在這一段的經文中說: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指的是什麼呢?他所指的就是要能為主耶穌作見證,當我們在世上若能夠行為合宜、讓人看見我們有屬天的平安與喜樂時,我們可以說就是為神作了見證;若我們作了好事、當作的事、但卻為此遭受苦難、我們若能忍耐、不報怨、不怨天尤人、我們也同樣的為了我們的主作了見證;彼得說這就是主召我們的目的,我們蒙召原是為此。

我們若是因為神的國度受苦,我們絕對不會是第一個,早在我們以先,耶穌基督和在我們之先的眾聖徒早就已經是我們的榜樣了,主耶穌自己就是為了成全父的旨意, 為我們這些罪人釘在十字架上的;我們在世上若受了些苦楚或者還可能是我們罪有應得的,是我們自己種下了罪得因,收穫了罰的果;

但是我們的主祂自己並沒有犯罪,祂口中也沒有出過詭詐的話、但是祂卻被掛在木頭上、被人辱罵、被人吐口水、被人羞辱、祂卻沒有還口。這一點我發現是十分難能可貴的,祂在十字架沒有再提到所多瑪與蛾摩拉的審判,也沒有提到神將要來的奮怒;祂只是默默的忍受那不該加在祂身上的刑罰,彼得說祂只是將自己交給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是的,這是一般基督徒很難效法作到的,或許我們在知識的層面上能夠學到、什麼神的公義, 我們可以學到要求自身去追求神的公義;雖然還作不到,還是想要按著神的公義行事;但是當我們受到不公義的對待之時,我們心裡那些以自我中心的思想馬上就興起了,我們立刻就感受到受了不公平的待遇;

有的時候甚至還不需要到自身受到了什麼痛苦, 有的人只要看見他所不喜歡的人,或者是看不上眼的人走了什麼好運、甚至都不一定是神恩待對方,就會覺得自己被冒犯了,就覺得神沒有公平的對待自己;這在彼得問主耶穌關於約翰的將來:「主,那人的將來又如何?」就可以看的出來。

若是沒有神的生命充滿在我們的身上,誰又能真正完全的將一切的是非曲直,榮辱高下都交托給神?當有人遇到不平的對待,我們常會用 羅馬書12:!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申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來勸慰弟兄姐妹;但是常常得到的回答都是 : "聽的明白、但很難作到"

這樣的回答是正常的,也是誠實的; 只有大有信心的基督徒,才能真的看到苦楚背後那神國度的公義和榮耀;那有基督生命在裡面的人才能輕看眼前的榮辱,像我們的主耶路撒冷基督,祂就是我們所需要的、在一切事上的榜樣;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希伯萊書12:2),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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