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4日 星期四

人心裡相信以致稱義,口裡承認以致得救(羅10:10)

羅馬書十章「9 你若口裡認耶穌是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人中復活,就將得救。 10 就是說,人心裡相信以致稱義,口裡承認以致得救。 11 經上說:「所有信靠他的人將不至於蒙羞。」 12 猶太人和外邦人並沒有分別,原來,萬人共同的主,使所有求告他的人都富足。 13 的確,「無論誰求告主名的,都將得救」。 14 既然如此,人沒有相信他,怎麼能求告他呢?沒有聽說過他,怎麼能相信他呢?沒有人傳講,怎麼能聽到呢?」
 
先聲明一點,我在這裡所用的經文乃是從中文標準譯本節錄,並不是我常用的和合本;和合本的翻譯並不是不好,它的翻譯文往往是帶有很大的信心的,只是不夠準確;這是受了和合本出現當時的,二十世紀初期的教會一般的相信的影響,是有很大的關係的;但是二十世紀教會一般的相信、是和第一世紀保羅的相信是不同的;
 
和合本在這一段的翻譯中,用了許多的"必"字,比如說"必得救","必不至羞愧";但是原文的意思乃是較接近標準本中所用的"將得救","將不至於蒙羞";那麼這個"必"和"將"有沒有什麼不同之處呢?當然有的,其實原文的助詞是 shall,是指"很應該"的意思,比應該好一點,但是還是不能保證的;
 
Shall 當然和"必定 must"這種助詞是不同的;保羅在這一大段中所有的助詞都是用 shall或是 shalt(第二人稱時用的 shall),就是在說這並不是一個機械式的對應;標準本的翻譯將這個精神考慮了進去,而和合本的翻譯「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那就有點機械式的應對關係;
 
我要強調這一點,並不是懷疑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的功效,而是不讓某些人認爲:我只要做到這兩件事,那麼我就一定會得救;不然,口是心非的稱耶穌爲主,選擇性的相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恐怕不能叫你得救,反而是相信這句話就叫人不能再悔改;
保羅要在此處提到這句應許,主要是要告訴眾人第12節的「猶太人和外邦人並沒有分別」,13節的「無論誰求告主名的,都將得救」;是的,恩典的對象並沒有設限,只要是真心求告主名的,都將要得救;(保羅還是用他一貫的動詞);反之,若是不認主的,就算那人出生在以色列人當中的利未支派,祭司的家庭,也不能得救;
 
但是我們也要提醒大家,保羅在這裡所有的條件都是輕描淡寫的,好似很容易似的,只要呼求主名的就要得救,但是13節的那句經文,原是出自約珥書二章32節,彼得也曾經引用過;那原出處是描寫一個很可怕的末日景象,然後說了「到那日,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將得救」,那種在絕望環境下還得以發出來的呼求,只能是最真心的信靠才能發出來的;
 
以此標準來一至的看待全段經文,不論是「口裡認耶穌是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人中復活,就將富活」或者是「信靠他的人將不至於蒙羞」,我們都不可以用低標準來看待;但是我們也要看見並且相信:這些應許當中共通的條件就是以基督爲中心,沒有其它的條件,這些應許也都是真的;
 
那可能也會有人問:那麼神的揀選呢?神的預定呢?保羅在前面兩章還在講揀選和預定,那都是神的選擇,不是嗎?現在到了這裡好像整個決定權倒轉過來,成了人要相信、人要口裡承認、人要認主,好似決定權跑到人的那一邊去了,是這樣嗎?
 
原來我們每一個人會是怎麼樣的人,神比我們自己更清楚;我們以前如何、現在如何,神比我們自己要更清楚更懂我們;我們的將來要如何、會如何,我們自己只能猜想並不知道,但是神卻知道;一個還不信主的無神論者,將來會不會開口稱耶穌爲主,他自己都不相信;但是神已經根據他的預知,在萬古以前揀選了;
 
這樣說來,我們是否會口稱耶穌爲主,相信神使他死裡復活,這些都是我們靈裡認識的表現;我們若有信的靈,我們便一定會開口稱他為主,也相信他已從死裡復活了(以及相信一切他告訴我們的);反之若有人的靈是不信的,縱使那人假裝相信,口中假稱耶穌爲主,但他還不是被揀選得救的;
 
感謝讚美我們的主,他揀選了我們,使我們相信,也救贖了我們,榮耀頌讚,權柄能力都是屬於他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