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

律法的義和出於信心的義(羅10:5)

羅馬書十章「3 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5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6 唯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第5節摩西的那句話「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和合本在翻譯上出了很大的錯誤,還好後面的標準本和新譯本都將之改正了;你們要是只讀和合本,一定很難通盤了解保羅的意思;這經文原出處是來自利未記18:5「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華。」;在摩西的話裡面並沒有提到義;
 
標準本在翻譯羅馬書10:5就翻譯成:「原來,有關於律法的義,摩西寫道:「遵行這些事的人,將因此而活」;這翻譯是和和合本自己在翻加拉太書3:12是相同的:「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摩西身為律法的職事(哥林多後書三章),所講所傳的自然是律法,他並沒有提到除了律法以外,還有另外的方式可以得到義;雖然沒有直接講到這一點,但是保羅卻在摩西的申命記30章當中,看出摩西實在是知道還有另外的方式可以得到神的義,只是人不該自己來立自己的義,所以他並沒有講出來;
 
申命記30章「10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话,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 神,他必使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並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产的,都绰绰有余;因为耶和華必再喜悦你,降福与你,象從前喜悦你列祖一样。」
 
光是看這第10節,我們就發現光是謹守律法書上的誡命律例還並不夠;還需要「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 神」;對不對?除此之外,我們還看到其他的線索;
 
申命記30章「11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12 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来,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13 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来,使我们聽見,可以遵行呢?’14 這話却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里,使你可以遵行。」
 
從12,13節看起來,摩西似乎知道,還有另一個得著義的辦法,只是那個辦法在當時實行起來很困難,因為那個辦法是在天上,是在這個世界之外(海外)所以人沒有辦法聽見,也沒有辦法照著來行;所以摩西看律法是不難行的,也是可以行的;摩西所告訴人的,得義之道就是要行律法,這在當時是對的,是唯一的辦法;
 
我們如今也知道了,人們試著去行律法一千五百年的結果是什麼呢?人真的可以靠行律法稱義嗎?這些事乍看之下好像不難,摩西這麼認爲,許多人可能也這麼認爲,不就是一件一件的小事嘛,我們可以講或是背的出來,我們的心裡也明白怎麼樣可行,但是我們真的能作得到嗎?結果是人都失敗了,沒有人在律法前面可以被稱為完美的;
 
那麼另外一個得義的辦法呢?就是需要上天去學習的;原來就是要學習基督,我們還是不能上到天上去把基督帶下來,但是兩千年前,基督已經自己下來找我們了,親口告訴我們天上的道;我們也不用下到陰間再回來,好學習那復活之道,基督替我們把那道帶回來了;我們所要作的就是信他!
 
這就是保羅在這裡所要表達的,我們在下一篇當中,要回過頭來解釋「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的這一句話,願上帝賜福給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