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7日 星期四

藉用聖經裡的話,說自己想說的事

我第一次聽到這句話,是一位姊妹轉述她的青少年女兒看到一個傳道人在電視上的講道時的反應。孩子的反應真是很直接也很真誠;現今有些受歡迎的傳道人之所以受歡迎就是因爲他很會講受歡迎的話。現在有不少傳道人用的就是市場行銷的方法來決定他講道的方向,靠的是對會眾反應的研究來決定什麼該講、什麼不該講。多數人喜歡聽祝福滿滿,恩膏滿溢,那麼我們就用極佳的口才,用幾個又幸運又感人的故事來貫穿全篇,一下子二十多分鐘就過去了;聖經的話語變成只是點綴、來支持他想要講的話。再用幽默風趣的談話補上十分鐘的空缺、整場講道就結束了,一點都不會無聊。
多數會眾離開會場可能只記得講道很精彩,以及牧師講的唱作俱佳的故事,和那種十分舒服、來參加聚會的感覺。雖然全場所講的經文不多、總共也沒幾節,但還沒進家門都已經全部忘光了。這裡有多少人常常聽的就是這種講道?現在想想、你還會覺得奇怪爲什麼你上教會多年生命都沒有太大的改變嗎?所以說孩子們比較誠實,想到什麼就說什麼;大人們世故的多,遇到這種事情往往什麼都不說,或是還會自動的配合;甚至幫著說好話來掩蓋這些教會錯誤的動機,沒人敢把這些事明白的講出來。

當一個人有自己的動機、卻把自己的動機用聖經裏的話包裝起來、那就是假裝神聖、想用神的話語來驅使人,滿足自己;做這種事用中國人比較容易懂一點的比喻就是假傳聖旨,因爲聖旨沒有人敢不聽、所以假傳聖旨來驅使人是特別有用。正因如此,那懲罰也是特別嚴厲的。這在君權時代就是殺頭、甚至是諸連九族的大罪,更何況神乃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真是神的僕人只求傳神的道、做神的工。在約翰福音七章十八節耶穌說: 憑著自己說的人是尋求自己的榮耀;但那尋求差他的來那位的榮耀的人,他是真誠的,在他心裡沒有不義。
耶穌所說的真誠,沒有不義的便是祂自己,連耶穌都只求那差祂來的父得榮耀,所有祂的僕人都應該只傳神的話語、求神得榮耀;不該傳自己、求自己的榮耀。
約翰福音第十二章 48耶穌又說: 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自有審判他的;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49 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而是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講什麼。十二章中這裡的解釋和警告又更直白了。耶穌不會憑著自己講、而是奉著父的命令,傳講父神大有能力的話語。連耶穌基督都不違背父神的命令、講帶有自己動機和自已慾望。我們又憑什麼挪用聖經裡的話語來講自己想講的、而不是照父神的旨意來講?
我真的不明白、難道他們就不怕那將要來的憤怒嗎?這些人還能算是傳道人嗎?如果連做這些事必有懲罰都不相信,那們他們還信什麼呢?又有什麼可以使他們再得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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