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6日 星期五

聖靈彰顯是叫人得益處(林前12:7)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7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 8 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 9 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 10 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做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 」
 
在講完合一之後,保羅開始介紹恩賜的本身,就是聖靈的彰顯,不是我們肉體、天然人有的能力;如果沒被聖靈得著的外邦人有能力、那就不能叫恩賜、最多只能叫作才能;恩賜一定是聖靈的彰顯,並且還要符合一些原則:
 
保羅首先開宗明義地告訴大家、聖靈彰顯在每一個、個人的身上,是要叫"人得益處"。中文在這裡看不太出來,我們若是看希臘文的原文,其實聖靈彰顯在每一個人的身上用的是單一各體,但是後面並保羅並不是寫多少人會得益處,保羅是用到一個字表示共同的益處(common profiting)
 
英文WEB本的翻譯:「7 But to each one is given the manifestation of the Spirit for the profit of all.」是寫成全體(all)不管是哪一種的翻譯、都寫的是聖靈是彰顯在個人的身上,但是卻是要使多人、或是全體,得到共同的利益;而不是只讓聖靈彰顯的那個人得益處的。
 
所以我們看待真正的聖靈恩賜、那一定是會使眾人、群體得益處的,而不是只是使個人得益處、或是表現出來而已。這個原則是非常重要的;我看過有的人在敬拜的時候會全身一直抖動,我就很懷疑那會是聖靈的彰顯,因為沒有任何其他的人、會因為這個肉體的抖動而得到益處的。
 
還有就是自顧自的說方言、無人能翻譯、也是屬於這個範疇;有些教會還宣揚他們的信徒會大喊大叫,全身劇烈的抖動、甚至在地上打滾;恕我眼茁、我實在看不出來這種舉動對於他自己,教會、或者是全體信徒到底有什麼好處?我反而擔心那會不會是邪靈附體的徵兆!(如果有人知道那有什麼好處可以留言)
 
我們也要考慮這種可能、否則12章一開始就不會是談到靈是否是從神而來的;第十節又說有一個辨別諸靈的恩賜、這個恩賜也是賜給教會裡的信徒的,可見在教會裡是用得著的,在保羅的那個時候是如此,在現今的教會裡也是如此;只是可惜現今許多教會並沒有這個恩賜,或是有這個恩賜降臨卻被壓制了,他們會視一切靈的彰顯就認為那是聖靈的彰顯,這是非常可怕的。
 
這裡又提到一個原則、也就是說若是一個人得了聖靈的恩賜、若是不將之施用出來、使眾人、全體得益處,那恩賜就會消失的,這是因為聖靈若彰顯就是要使全體得益處;比如說有人能辨別諸靈,但是教會不讓他講出來;或是有人能作異夢、作了異夢又自己默默的不講,那後來就不再能夢到了,因為聖靈並不是你個人睡夢中的影音娛樂系統;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這是聖靈啟示保羅寫下的經文、同時也是保羅自己的經驗和體會。聖靈的彰顯是很實在的事、我也是用聖靈彰顯在我身上的能力在作事奉、這一點差不多人人都能接受、,但也有教會不相信其它聖靈彰顯的現象,例如說方言和作先知,那樣也是不對的;
 
但若是所有我們不明白的靈的彰顯、都一律不加辨別的當作是聖靈的彰顯、那樣也是不對的;我願你們好好的考察聖經,也願意你們自己有實際的經歷,讓聖靈的彰顯成為對教會有益、真實的祝福;感謝讚美主,願上帝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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