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7日 星期三

叫許多人越發感謝神(林後9:12)

哥林多後書九章:「10 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 11 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就藉著我們使感謝歸於神。 12 因為辦這供給的事,不但補聖徒的缺乏,而且叫許多人越發感謝神。 13 他們從這供給的事上得了憑據,知道你們承認基督、順服他的福音,多多地捐錢給他們和眾人,便將榮耀歸於神。」
 
在第12節當中,保羅告訴我們關於供給的事上面,實際上是有兩個目地,首先是有實際上的作功能,是滿足地上的需要,在這裡就是要彌補聖徒生活上的不足;另外一個同樣重要的目的,就是叫人越發的感謝神,這也就是我們基督徒要行善的目的,使神得榮耀;
 
這就是以弗所書二章10節:「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這些教訓都是始終一至的、並沒有改變;但是在這其中,對我們有限的人而言,還是存在著一個問題的,那就是我們要怎麼樣才能知道,哪些事,哪些善事才是神要我們行的呢?
 
基督徒行善並不是什麼善事都要去行的,不是我們看到一件好像是善的事我們就要去行,這個世界上充滿了太多看起來是善事,其實是壞事的事情;我現在要舉例,但是並非所有和我例子相仿的都是如此,大家要用智慧來判斷以及遵從聖靈的感動去行;
 
有一些乞丐在乞討,並不是因為命運對他不公,而是他懶於工作,或者又沈迷於酗酒或吸毒;當他討到了錢之後,他就要去用之買酒或是買毒品;又或者是在某些地區,有些斷手斷腳的可憐的孩子在乞討,但是他們並不是生來就是如此的,乃是被惡人弄斷手腳又控制起來,安排他們在街頭乞討;
 
當我們的善心被人所利用了,給錢去到這種乞討者時,前者是讓他們的酒癮和毒癮更加嚴重,後者是讓犯罪集團去抓更多可憐的孩子,弄斷他們的手腳,我們去行這種「善事」,豈不是反而是在作惡?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應當去行神所要我們去行的善事;
 
但是我們很難去判斷啊,有沒有個簡單的辦法去辨明呢?保羅在這裡寫下了一個簡單的辦法,如果說是簡單,那就不是全面無例外,不過這個辦法確實是很不錯的,那就是我們所行的善事能否叫人將感謝歸於神或是歸榮耀於神,這就是我們行善事或是奉獻的真正目的;
 
我們被造被賜予恩典,就是要讓我們有能力,讓我們能夠去行善,是行神所要我們行的事,所以整件事是神要成就的;是神感動人去行這善事,作這善工,如若接受這恩惠的人也能夠感謝神的話,正表明對方也同樣受感這事的成就是超越眼前作工的人,而是在於神;
  
這樣豈不是極美的事情?但是事情往往不是那樣簡單,因為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神所預備的選民,就是那些雖然已經接受了主的恩典和恩惠,但是卻不認識這恩典是來自主,更不知道要感恩的人;而事實上我們中間有許多人在信主之前不就是如此的嗎?
 
但是我們的主是寬大仁慈的,他將許多的恩典恩惠厚賜眾人,就是因為他們有一天也會回轉歸向主,而那些恩惠,那些善事乃是從過去就是在主的心意之中,並且也是主要我們去做的;所以我們不可以說:基督徒行善是只及於教內之人,這樣是不夠的;
 
但是對於我們知道主恩典和恩惠的人,當我們有足夠的靈命,就知道不管我們是在什麼處境當中,我們都常常是蒙受主的恩典的;既然知道,就要常常的感謝我主我神,將讚美歸於神;特別是當我們蒙受了特別的恩典和恩惠,出乎意想之外的恩惠,有人及時的供應我們的需要,我們更當如此,因為就如13節所說的,那是顯明了主工作的憑據;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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