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6日 星期六

傳真道、搶救人(上)

猷大書「20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 21 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 22 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 23 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
 
眾所公認猶大書是由耶穌的弟弟猶大,不是那個賣主的猶大,而是耶穌的兩位弟弟雅各與猶大之間中的那位猶大所寫的,他的名字雖然並不在使徒之列,但是他在早期的教會當中卻是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無論如何這部不算長、問安的書信就是公認是在第一世紀時所寫的,在初代教會間流傳的;
 
猷大書是一本新約聖經中很特殊的經書,他不但只有短短的一章,而且就照著聖靈的安排被擺在啟示錄之前,是我們在讀神對末世的啟示之前、所要讀的最後一部書信;並且其中的主要的重點就是在講一件事,哪一件事呢?就是本文的標題「傳真道、搶救人」;
 
我在剛剛被神告知:"世上能得救的人很少,連教會中能得救的基督徒也很少!"那時,說實在話,那對我還是很震撼的;雖然我知道教會中有假師傅與假弟兄,但是羅馬書中所介紹的因信稱義還是深深的印在我的腦海中,那句「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更是聽過了許多次;
 
從此以後,我再讀聖經,就會屏除了那些先入為主的觀念,仔細的比較看看,到底神所啟示的、是怎麼一回事?我在山上所領受的,是不是和聖經裡的啟示一致?我這兩年來所行的,所教導的(還曾遭到一些其他的牧者所反對),到底是不是符合聖經的教導;
 
將近兩年了,當我重讀猷大書的時候,我深深的感到震憾,我這兩年所行的,不就是按照猷大書裡面所教導的在行嗎?原來我們所當作的,聖靈在兩千年前就啟示給了我們;只是當我們的心被蒙蔽,我們就忘記了神的啟示,憑著自己已經偏斜的觀念,一條道走到黑;
 
猷大書的第4節就告訴我們「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變做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如果在第一個世紀,當基督徒又困難又沒有什麼好處,都有些人要偷著當基督徒,那在今日當基督徒又不難過,又被應許了種種的盼望,那麼會偷著進來的人豈不是要更多了?
 
書信中「自古被定受刑罰的」,其實就是說沒有預定被揀選的;你如果相信神的預定與揀選,那麼沒有在預定中被揀選也是一定存在的,對不對?耶穌的弟弟猷大只是換了一種說法;然而我們通常不會知道誰是預定被揀選,誰是不被揀選的,我們也沒有權柄講出這樣的話來;
 
然而「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似乎是翻譯的有些輕了;在原文中,唯一的主宰,我們的主人,耶穌,以及基督這四個詞是在平等的地位,沒有誰形容誰的問題;因此猷大的意思,也是所有使徒的意思就是:我們認耶穌,就要認他是基督,他是我們的主人,也是唯一的主宰;你否定其中任何一項,就是否定主;
 
如果照這樣嚴格的標準,敬虔的基督徒是不能否定神的主權的,也沒有任何事能夠凌駕在主對我們的主權之上;反觀今日的許多教會,許多基督徒,他們反而要作主的主!說得好聽一點是憑信心在禱告呼求,說得難聽一點就是用禱告在命令主:「你是全能的主,你要復興你的教會,將得救的人要天天加給我們!」,這樣的禱告是不是算是侵犯了主的主權?
 
這樣的心態不單單只是在禱告上顯明出來,在生活中,在行事當中也有更多顯明出來的;今日的基督徒將主當作主人的有很多嗎?還是將其它的事情當作主人的更多?常見的主人有錢財(肚腹),名望,情慾;甚至也有將家庭或是子女的成就、這些地上的事情當作自己的主人的;
 
保羅在腓立比書第三章就是這樣說的:「18 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诉你们,現在又流類地告訴你們:19 他們的结局就是沉淪,他們的 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
 
我們不是不可以有地上的事在念想當中,基督徒還是要活在地上的;但是若是我們若是將地上的事,看的要超過主的主權時,那我們那樣的行事就是與基督的十字架為仇敵了;如果我們以這樣的標準來看今日世上的基督徒,那麼可以稱為敬虔的基督徒又有多少?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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