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1日 星期三

猷太人應為榜樣(羅2:17)

羅馬書二章「17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 18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 19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 20 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 21 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
 
猶太人是有律法的,並且常常以此誇口,說世上只有他們有神親賜的律法,唯有他們是神的選民;這是莫大的榮譽,但同時也是莫大的責任;但是他們並不曉得神的旨意,神是要他們從律法中受得教訓,要能夠分辨是非,並且要為世人領路,作世人的光;
 
在這同一件事上,我們也可以同樣的拿基督徒與猶太人作比較,也是一樣的;神召基督徒悔改,又賜下話語,也不是要叫基督徒驕傲,而是要叫基督徒明白道理,並且也要作世人的光,教更多的人認識神的榮耀,被神吸引;神在這件事上,也是絕不偏待人;
既然神給了猷太人如此的重擔,在全世界都沒有律法以前,就先領受了律法,保羅說那是要他們能夠明辨是非,作世人的光;這是神的啟示;猷太人獨有律法一千五百年,從摩西到耶穌基督,只是到了主來的時候,猷太人是否已經實行了神的旨意,或者是說,是否至少明白了神的旨意呢?
 
沒有,猷太人得了律法,後來四週看看,發現沒有別的民族也領受律法,日後就開始自高自大,驕傲自己是有律法的,別的民族都沒有,他們就開始因此目空一切,看不起其他的民族,甚至是開始視外邦人如狗,而非是想到自己應該要作世界的光;
 
無怪乎在13節那裡,保羅要寫下「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保羅這就是明明白白的在指出:猷太人並沒有好好的行律法,反而是自以為有了律法,聽了律法就可以憑自己猷太人,亞伯拉罕的子孫的身份得到拯救了;
 
並且他們當中有許多人,不將律法當作是神要他們自潔的工具,反而是作為他們可以拿來挑剔,檢討他人的工具,甚至用來害人的工具了;例如在四福音當中多次記載著,法利賽人緊盯著耶穌和門徒們,看他們吃飯前有沒有洗手,安息日作了什麼事(例如治病救人),或是故意引導他去和律法及羅馬法律相衝突之事上面,看他怎麼處理(例如問他人要不要納稅給該撒);
 
他們是把神所賜的律法,當作了犯罪的工具了;如今有少數的基督徒也是一樣,將神的聖言當作批評論斷人的工具,還有些牧褶甚至曲解神的話語,用來挾制群羊,作為斂財的工具;這些人都是沒能明白神的旨意,神所要的是我們自己用神的光照亮自己,當作教導,並且順服這教導;然後自己發了光以後再去照亮別人;
 
這就是保羅在21節處寫下「 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這是何等的感嘆吶,人常常會犯「寬以律己,嚴以待人」的毛病,他們如果要作師傅不是因為他們夠資格作,而是他們愛作師傅,想要享受作師傅,成為眾人注意力的焦點;要作師傅的首先就應當先自己實踐了自己所教的道理,才好教人;
 
如果自己沒有實踐過,那就不應該教人;因為沒有實踐過,可能實際上是自己並不真懂的,那就成了主耶穌所說的,瞎眼的要給瞎子領路,那就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了;關於這些我們以後再講,感謝讚美我們的主,你賜下美好的經文,寶貴的話語,讓我們都能好好的領會,並將榮耀頌讚都歸於你。


請勿利用上帝

香港的那些事現在是鬧得沸沸揚揚,網路媒體也各有立場,這些事情都不稀奇;近日有基督教的媒體信仰百川登出一張廣告,用很大的字體將詩篇46:10的經文登出來:「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我必在外邦中被尊崇,在遍地上也被尊崇。」來宣傳下週一的香港罷工;
 
這句話是出自聖經,也看起來很像是神在對他的子民說話,許多人平常沒有膽子去做一些事,如果告訴他們:這是神要你們去做的,他們的膽子就大起來,然後勇敢的去做他們平常不敢去做的事;甚至於是去殺人,都有人敢去做,這就是神的話對人的影響,好事有,壞事更多;
 
你們問是真的嗎?現今世上假藉上帝之名去行的惡事的例子還算是少嗎?過去有好幾個瘋狂殺人案的凶手都說他們聽到上帝要他們去殺人;聽見這事的人都只好搖搖頭說他一定是瘋了;還有極端回教組織,他們的自殺炸彈客,都是被人用經文告知那是上帝要他們去做的;
 
如今的政治抗爭,上街遊行,阻塞交通,罷工抗議,過去這些事許多基督徒聽到了都不願參與的,如今都和基督教的名字連在一起,凡事都說是為了神的公義要在地上彰顯,這樣是否是用道德綁架了基督教?
 
我看這種事就是有人好像扯下聖經上的扉頁,為他們所要行的事做包裝紙;在表面上、他們口中所說的都是神的公義,但是其實就是想要煽動神的子民,去行他們自己想要行的事;如果他們真的想要遵行神的旨意,那怎麼不會提到同樣是聖經中說到安息日的經文「六日要做工,第七日你們要安息」
 
如果他們告訴讀者,週六、日要去加班,然後週一在家中休息,那還有一點忠於經文又兼顧到神的公義,否則叫基督徒因為安息日的經文,週一在家裡罷工,甚至於不休息反而要上街遊行,那不是又沒有安息又損害雇主的利益嗎、這哪裡會是神的公義?
 
我根本就不相信這種和政府對抗的行為會是神符合神心意,這是和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的教導是相違背的;自然那些別有用心的人在這種時候,就算是提到要守安息日、也不會提到羅馬書13章的順服的;結果就是香港的基督徒鬧的越厲害,內地的教會也就被拆得更快;這真的會是神的旨意嗎?
 
教會一開始會去參與反送中就是害怕:怕有些到過內地的宣教士被人在秋後算賬、被遣送回中國送審;雖然後面的修例已經基本上排除這種可能性了,但是因為看到民意的湧躍參與,就一直有教會參與在其中;自然凡事都有兩面,當有教會是這樣的,當然也有另一批教會也會關起門來講順服;
 
他們可能一樣用羅馬書十三章來講順服,但是為什麼要關起門來講呢?因為怕受會堂外群情激動的其他基督徒的攻擊,質問他們有沒有想到這個,有沒有想到那個(例如天馬行空的拿起新疆的勞教營來當子彈);無論如何、可悲的是現在真理居然要關起門來講,而且還是因為怕有基督徒來攻擊;
 
這真是可憐,真正的神僕人竟然被神棍所逼;我們常常說有人是神棍,到底神棍是什麼呢?就是有的人在那邊假藉神意、然後指使信徒來遂行他們的私慾;我不管他們的最終目的是如何,但是這種假借神的話語,來操控他人來遂行自己的目的之行為,那就是不折不扣的神棍行為;
 
我想:這樣的事已經夠了,真正神的子民已經沈默不敢言太久了,是時候站出來回應了:「我是基督徒,我拒絕道德綁架,更請不要利用我們的上帝」;願榮耀頌讚歸於主,感謝讚美我們的神。

2019年7月30日 星期二

行律法的稱義(羅2:12)

羅馬書二章「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16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這一段和合本的翻譯可以說是翻得非常糟糕,可能會讓許多人看不懂,最大的問題就出在第16節的翻譯;在這段經文裡面保羅說了幾件事情,是關於律法的意義,猶太人以及外邦人在律法前所負的責任,以及最後神識會要怎樣按照律法來審判人;
 
和合本在翻第16節時,好像是按照字對字的直義,還不如新譯本和標準版的翻譯,雖然加了字但卻讓人讀的明白;但是他們所加的字是在原文中沒有的,卻可能會帶有別的涵義的字,這一點可能也不太好;於是我試著翻譯一下,發覺只要加一個冠詞,就能夠讓人很明白保羅的意思;
 
我是這樣翻的:「以上這些,就會在神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藉著耶穌基督來完成。」這和保羅的希臘文原文當中,是直接說神審判人,而藉著耶穌基督來完成是分開來放在句尾、還是比較相符的,不過無論如何,還是讓我們來看律法和義的關係吧。
 
其實從第十二節到十五節的經文,是寫得非常白話又直接了當、明白易懂;就是神給了律法的人是按照律法受審判,沒有給律法的人,是按照他們心裡的律法受審判;保羅告訴猷太人:你們領受律法是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因為領受律法並不表示就稱義了,朗誦律法並不能夠被稱為義,要遵守了律法才得以稱義;
 
而外邦人沒有領受律法,並不是表示就可以無法無天了;原來神在造人的時候,已經把義的原則,義的價值放在人的心裡,是存放在人的良心裡;這就是保羅寫下:「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
 
只是我們知道人因為私慾的引誘就慢慢敗壞了;但在審判時,所神所呼召上來作見證的良心當然不是依照人已經敗壞的良心,而是神要使人的良心復活,讓良心起來作見證;而因為人的敗壞、良心就被關在人的裡面、不能發揮該有的功能,又受了許多的苦待;他在復活後必要作見證來指控那人;
 
這些話是清楚明白的,也並不難懂,可是可能有某些人會覺得很不公平;律法那麼難守,良心比較好遵從啊,為什麼神用兩套標準來審判人呢?其實作這種假設首先就犯了一個錯誤,那就是假設遵從良心是簡單的,但是事實上卻不是如此:世上除了耶穌基督之外沒有人能夠守全律法,但是世人也沒有一個能保守自己的良心不受敗壞,並且真的遵行良心行事的,這是其一;
 
其二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神並沒有用兩套標準來審判人,神只給人一套標準,那就是要求人順服神,達到神造人時對其所立的期望;如果要說不公平,你覺得有人生在富有的家庭又身體健康,有的人卻是生長在貧困的家庭、然後偏偏身體又不好,這公平嗎?這樣的兩個人在行善的能力上能夠相提並論嗎?
 
但是神的公平就:「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唯有那不知道的,作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7-48);比如說出生的家庭富裕又身體健康嗎?那就當多多的行善;家庭貧困又不似他人有康健的身體,那麼神也不要求你多行善,甚至是允許你接受他人的救濟也未可知,這就是神的公平;
 
神賜下律法給猷太人,是有特殊的重任交給他們,要他們演譯律法的功用和精神給世人看,他們也當遵行神的旨意;神沒有將律法頒給其他的世人,卻也在造人的時候安放了該有的良心,而律法就是刻在我們的心上,也是要我們遵守,也當順服神的旨意;
 
時候將到,到時人人都要因著是否遵行神的旨意而受審,猷太人也罷,外邦人也罷,所循的就神的旨意和是否偏離神的期待;感謝讚美我們的主,榮耀頌讚歸於至高的神。


先是猷太人後是希臘人(羅2:9)

羅馬書二章「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8 唯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憤怒、惱恨報應他們。 9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0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1 因為神不偏待人。」
 
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保羅寫到神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時,兩次用到「先是猷太人,後是希臘人」?不論是對於行善的,或者是作惡的;神對於報應人的次序都是先是猷太人,後是希臘人,這剛好是和福音傳開的順序是一樣的,然後最後的總結就是用「因為神不偏待人」
 
我們不要以為這和我們中國人就沒什麼關係了,其實保羅的意思是在講:先從神的子民開始,以後再延續到外邦人;我們現在雖然是華人,但是我們也是神的子民,因此我們就在這順序之中,我們雖然不是最早的聽福音的猶太人,但是我們比外頭那些還沒有信福音的外邦人要來得早;
 
神是全世界人的神,不管人們信還是不信,神總是掌握著全世界的公義,反應在我們身上的就是如這裡所說的報應,以永生報應給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但卻以憤怒、惱恨報應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人;甚至是以患難、困苦報應給一切作惡的人;
 
我們注意到不管是哪一種報應,都是針對全人類的,不管是猶太人或是希臘人,不管是信的還是不信的;神對於他的子民並非是偏心或者是不公義,並非是只有將好的、例如說將榮耀、尊貴、平安給他的子民,然後免了我們的患難和困苦,沒有這樣的事;唯有在順序上作了些調整;
 
神的子民是先聽得福音的,也是先蒙神賜下律法的啟示,所以這很公平、審判也要先從神的家開始;我們在地上如果作惡,那麼神的管教也先臨到我們,好讓我們早點迷途知返,免得越陷越深,這是神對我們的愛護;外邦人與不信神的人就算被神管教了、或者是遭到了患難與困苦,他們可能覺得自己的運氣不好,或者是將原因歸咎到其他的事情上面,很少人會思考是不是自己的問題,因此神就任憑他們;
 
既然神在惡事上是如此的對待外邦人與子民,那麼在美與善的事情上,對於行善的人,乃是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他們,也是一樣的依照著這個順序,先是給自己的子民,再給不信的人;那我們是不是可以說是神偏私呢?也不是;
 
在獎賞上也是先是猷太人再外邦人,是因為我們肩負著給外邦人作示範的責任,我們藉由神的獎賞便明白了神的心意,不僅僅是將行善介紹給了世人,也更是將神介紹給了世人;叫人知道其實神是存在的,他也獎賞那合他心意、行善的人,這樣就帶動更多的人行善;
 
外邦人雖然不信,他們若是蒙了獎賞也不歸榮耀與神,但是神還是因為他們行了神心目中的善,還是奬賞他們,只不過是在次序上稍微放後面一點,我不禁想起馬太福音25章裡面,主耶穌所舉的綿羊與山羊的比喻;到了主帶著眾天使在榮耀中降臨的時候,他也要獎賞那些雖不知是神心意中的善,但卻依舊為之的人;
 
主說:「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他們卻不知道曾經這樣行過;主是怎麼回答他們的呢?主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我們真的看出來,神真是不偏待人;我們這些既然知道神心意的,就更要順他的心意而行,恆心行善,就是神心目中認為是善的是,好得著他的奬賞;若是明明知道他的心意,卻不照著行,那僕人就要多受責打了,願上帝保守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2019年7月29日 星期一

願為主作大事的,在小事上要忠心

有一次和大家聊起事奉的事情,大家講到了我們可以有各種的事奉形式,不一定是要人人都當傳道人;這一點大家都同意,並且有許多人希望能夠為主做某些事;在曠野遇見神的事工也被拿出來作討論,分享一個由平信徒所開始的事工,最起先完全沒有教會的支持,到現在受到許多教會的重視;
 
其中有一位姐妹也說:「好願意為神能夠作更多的事,希望神用我能夠作更多的事,作一些特別的事情」講這句話的姐妹是一個小組長,我不知道別的人聽到了之後是什麼感覺,但是在我心中有一絲異樣的感覺;
 
話題轉換了幾個之後,我們開始聊到了教會的新人跟進系統,有人就開始解釋教會在接受了新朋友登記之後,是怎麼樣的跟進,並說小組長可以去向區牧申請接收新朋友;我注意到剛才講話的那位小組長姐妹好像對這件事很陌生;
 
我就開口問那位小組長,因為上次有人帶了一位新朋友(姐妹)到我們當中,來了兩次以後,這次就沒有再出現,我問那位小組長會不會打電話關心一下,問問這位新朋友為什麼今天沒有來;這位小組長居然開口說:「我和她又不熟,打店話這種事我是不會的」
 
我想在場的許多人在聽到這種回答之後,都會和和剛才她發言願意為主作更多的事聯想在一起,但是唯有她自己好像是渾然不覺的樣子,還在那裡滔滔不決的談她自己的理想,她有想作的事情,希望能夠作一些特別的事情;
 
我想主在用人與作事工的方面是早就有啟示,有兩處的經文都有記載這些事情,一處是在路加福音16章「10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還有馬太福音25章「23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這些話都是在宣示主的用人原則,主並不會突然的將重任就交給一個人、而不先試鍊他、考驗他;在小的事情上考驗成功了以後,才會將更大的責任交下去;就算是使徒保羅在前往大馬士革的路上被主的大光照到,顯示主對他可能有大計劃,但是保羅也不是在被大光照到之後就立刻出來傳道的;
 
在大光照到之後他首先在亞拉伯的曠野待了三年,在這當中他很少與他人接觸,在其後的五年當中,保羅雖然開始傳道,但卻也是小打小鬧,直到五年過後才被巴拿巴介紹給耶路撒冷的使徒認識;我們可以想見在這八年之間,保羅勢必是接受了不少主的試鍊,而能夠堅持下來;
 
主在用人挑選僕人的方面,首要的條件是要求人有忠心,保羅自己在哥林多前書四章中就這樣說「2 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不僅僅是在牧養的方面要忠心,在很小的事情上也要僕人有忠心,這可能是包括奉獻、持守聖潔、對弟兄姐妹有愛心,不為自己的益處,只為別人的益處;
 
只有當我們在這些小事上都忠心了以後,主才會將更大的工作交給我們;我們有願意為主作大事的心志當然很好,那就要先在小的事情上要忠心,願意在諸多的事情上服事人;馬可福音十章中記載主的話:「43 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做你們的用人; 44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做眾人的僕人。」
 
我們當中的讀者有願意為主作大事的嗎?那就讓我們先要在小事上先忠心,在小的地方願意來服事人,也願上帝保守和帶領給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神公義的彰顯(羅2:6)

羅馬書二章「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8 唯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憤怒、惱恨報應他們。 9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0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11 因為神不偏待人。」
 
保羅說:神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又告訴我們神喜愛行善的,但是卻懲罰作惡的,並在最後也說了:因為神並不偏待人;這是在說什麼呢?這是在告訴我們神所顯露的本性是公義的,是喜善而惡不義的,這是和他在歷來不斷賜下來的啟示是完全相符的;
 
乍看之下,保羅好像是在說神是喜悅人的行善,厭惡人的行惡;因此人若是要討神的喜悅,那就要恆心行善以得神的喜悅;這樣豈不是在說是人要靠行為來討神的喜悅,才能得以稱義?這不是和最前面的第一章當中說:這福音要救一切相信的,成了互相衝突了嗎?
 
其實不然,你仔細看保羅的論述,神是要把永生賜給誰呢?是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人,我們先不要急著定義什麼是善、什麼不是善;光是榮耀,那就只能來自神的彰顯,尊貴也是只能是神所賜給屬他的,不能朽壞之福那就是屬天的基業;
 
保羅不是說要為自己尋求從人而來的尊貴和榮耀,而是要我們去尋求那榮耀和尊貴的本體,也就是神;那麼這世上有沒有生來就是這樣的人呢?絕對沒有,經文上記著耶和華說:「我從天上觀看尋求神的人,結果一個都沒有,沒有尋求神的人!」
 
只有因為接受了神的啟示,相信了神的啟示,人才會去尋求神,尋找神的榮耀、神的尊貴、以及那不能用肉眼看見、天上那永不朽壞的產業;當然這樣的人在領受了並且真心相信了神的啟示,才會去恆心行善,去行神所要我們去行的善,這才是界定善的真正源頭;不是施捨錢給乞丐就是善,到了今天多數都反而可能是被騙上當的,那就不叫善;
 
如果是這樣,那誰是接受啟示的人呢?最直接的當然是使徒和先知,之後是猷太人是間接的領受了神的啟示;猷太人領受了神的啟示之後,又以文化的影響力又影響了外邦的文化和信念;以至有許多的外邦人也是間接的領受了啟示;不過領受啟示的人多,真正接受並且遵行的人還是很少,在外邦人和猷太人中間都是一樣的;
 
保羅在這裡使用了「凡是」「一切」的字眼,就是含藏了永生所賜給的對象並不是只限於猷太人,外邦人也是有分的;而憤怒、惱恨的報應,患難、困苦的責難,也不是只是限於在外邦人的身上,猷太人也是一樣有份的;不但是有份的,還有一個順序的關係;
 
保羅在第九和第十兩節當中,兩次用到「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一則是表是並沒有獨厚猷太人,但是也表示這裡面還是有一個順序的關係;那是因為猷太人是在領受並且傳揚神的啟示上,是有出過力的,他們以千百年民族的歷史,將神的啟示給演義了出來,讓世人都能看見;
 
那為什麼是希臘人呢?而不是外邦人呢?因為外邦人在那個時代開始已經有兩種定義,一種是除了猷太人以外所有的人種,另外一種定義是指著不信神的人;保羅在這裡用希臘人,是作為所有外族的代表,表示不管是神的救恩或是管教,都已經是跨越種族,不再是只限於猷太人了;總而言之,那就是說神並不偏待人;
 
羅馬書第二章是保羅為當時在羅馬的猷太人基督徒所寫的,在當時還有些信耶穌基督的猷太人,並不太確定外族人信了基督後是否能夠同蒙應許,同為後嗣,同為一體;而保羅的書信就是要告訴他們,除了次序以外,已經沒有區別了,我們要過了第九章再來多討論這個話題,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賜福給你們。


2019年7月28日 星期日

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羅2:4)

羅馬書二章:「 2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 3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4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5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憤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保羅在第4節所寫的,正是現今世代,普世的基督徒所最需要的看的一句話:「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神的恩慈是領我們悔改,不只是在羅馬書的這一段,就表示只限制在論斷人的問題上;保羅所講的這一句話,而是在方方面面的罪上面都適用的;
 
我們會不會犯錯?不管是世人,或是基督徒都會犯錯和犯罪,但是神並不立刻懲罰我們,他的忍耐和寬容乃是長久與我們同在的;然而神的忍耐和寬容並不是無限的,許多事物一但無限量的供應就會導至浪費和濫用,人往往在知道有限量供應的時候才知道要珍惜;
 
尤其是在對罪的寬容上,無限量的寬容絕對不是一件好事;在第五節處保羅說人在 「為自己積蓄憤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這樣看起來,神對於罪的寬容不但是有限量的,只是我們並不知那限量,直到神的震怒爆發出來,那時就太遲了;
 
今天有太多的人,特別是基督徒,只看到神有豐富的恩慈,就自以為是的便常常依仗著恩典,不僅慎自己的心懷意念,也不管束自己的行為舉止,甚至還一再的求更多的恩典,向神求這個求那個的;只是不思檢討自己,更不思悔改,這樣就是和神施恩慈的原意是相違背的;
 
當主耶穌開始傳道的時候,他告訴人的第一句話就是「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這和施洗約翰在半年前就開始傳的訊息,是一模一樣的;是主耶穌抄襲施洗約翰嗎?不是的,是因為這就是天國的訊息,天上地下沒有賜下別的福音,好消息就是天國近了,但是人因為有罪都必須悔改;
 
使徒們所傳的,也一樣的是悔改的道,使徒行傳26章20節保羅自己的話:「先在大馬士革,後在耶路撒冷和猷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這就是使徒們所傳的道;
 
今天許多教會已經不講悔改的訊息,他們只講耶穌愛你,信耶穌得永生;不只是在佈道會的時候講給還未信的人聽,甚至每週的講台訊息也是像這類的膚淺訊息,還有的再加上神是要怎麼樣幫助你、祝福你,加添力量給你,於是就將信徒迷的五迷八道的;
 
如果一個人說他自己信耶穌,但是他卻連主耶穌所傳講的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教訓都不尊從,你們說他還算是信耶穌的嗎?信並不僅僅是指相信而已,相信人口中所說的耶穌是神的兒子,從死裡復活而已;信更有信靠順服的意思,要信他指出了生命之道,並願意遵從他的一切教訓和帶領;
 
聖經告訴我們世人都犯了罪,本來人犯了罪就必定要死,但是神願意給我們一個悔改並能夠將罪抹去的機會,藉著信耶穌基督就能我們就能夠如此作了,並且得著他所賜的更豐盛的生命,這就是大好的訊息了,也就是福音的根本了,那麼不切實悔改的人根本就是不領受福音的人;
 
我們的神是滿有豐富的恩慈、寬容、和忍耐的,但是他也是給我們機會、引領我們作必需的悔改的神;罪人的悔改是絕對必需的,聖靈來是要使我們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我們千萬不要忘記,他的恩慈是領我們悔改,感謝讚美我們的主,榮耀頌讚歸給至高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