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8日 星期日

愛是無可替代的(林前13:1)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2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 3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於我無益。」
 
有沒有能說萬國的方言呢?可能除了天上的天使之外、沒有任何人可以作到這一點;那有沒有人能夠明白各樣的奧秘呢?恐怕人也都只有對一兩項事情有些粗淺的認識罷了;那有沒有人有信心甚至可以移山呢?有沒有人能夠賙濟窮人、到捨己焚燒的地步呢?恐怕都沒有。
 
那為什麼保羅列舉了那麼多人根本都作不到的事情?他就是要用這些我們根本作不到的事情來告訴我們,愛要比這些其他的恩賜都還要更重要更大,就算將這些恩賜都作到了極致了,如果沒有愛、就還是算不了什麼;如果我們能行出最大的恩賜、但是自己卻缺乏愛心、那對我們又有什麼用呢?
 
明明這些恩賜都是叫人羨慕的、為何保羅還是如此說的呢?好像我們可以看見、在我們週圍有愛心的人雖然不多、但是還是有;然而像這裡所列舉的恩賜、卻是從來都沒有看到有人可以作到這種程度的阿、那麼愛是怎麼樣可以比這些恩賜都更大的呢?
 
那是因為我們的恩賜、都是聖靈將部份天上的能力暫時的先賜給我們的啊;而在我們身上所能夠承受的恩賜與能力、與天上那真正能力的源頭相比、就根本都還算不了什麼;我們所有的能力、比起一個小小的天使可能就完全不如了;更不用說與那源頭相比較了。
 
能力的源頭就是神、而神就是愛;而神賜下各種恩賜給我們的目的就是為了要造就教會、堅固眾聖徒、叫我們最後都能夠像祂;若是我們空得了其他所有的能力、卻不能在本質上和主的本質相近、生出耶穌基督的生命出來、那我們雖是暫時的有能力但卻還是要滅亡的;
 
主不是說過嗎?「22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23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七章)人可以傳道、趕鬼、行異能;但若是作惡的、就不得進天國;可見有些人雖然得恩賜但卻還是要滅亡的。
 
沒有愛、不像基督,就是沒有基督的生命在裡面,那可不是就只能滅亡嗎!然而我們可以說這是神的責任嗎?是神沒有賜下愛的恩賜給我們,所以我們才不能愛嗎?當然不是、神在造人的時候、就已經將愛的恩賜放在我們裡面、是人人都有的;我們的受造乃是因為神的愛;我們甚至在不認識主之前就一些基本愛的能力。
 
只是人犯罪了以後心硬、常為了私利、與自己的方便與好處、就將起初的愛心給抹殺了;神賜下律法、也是要我們能愛;馬太福音22章主論律法:「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約翰一書四章:「19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但是接下來又說:「 20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基督自己來、再將那屬神完全的愛、又顯現給我們看、並召我們要學祂的樣式、也叫我們和祂一樣的能夠愛;這就是為什麼愛是最大的恩賜,是無可替代的,感謝讚美主,願上帝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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