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日 星期日

主的話與主自己

開頭我先用一個故事作開頭,在以前台的台灣有一對年輕的情侶,因為時間到了所以那個男的要去服兵役兩年,那個女孩子非常愛他,所以雖然那個男的在外島的軍中見不著面,這個女朋友並沒有放棄他,他們兩個每週通信,於醫院往返,兩年的時光匆匆過去,終於等到那個男生退伍回家了;
 
女生到那個男的家裡去幫她收拾住的地方,幫他的東西安頓好,男生因為跟朋友出去吃飯就不在家,她看到她自己以前寫給男朋友的情書,是放在背包中的一個盒子裡面;因為這個女的很害羞,覺得不好意思,她就把她自己寫的情書全部都帶回家了;
 
結果這個男生回到家以後,他很想念他的女朋友,他就要找她以前留下來的情書來讀,這是他以前在軍中所養成的習慣,能夠幫助他排遣寂寞,結果他怎麼找也找不到,看見他的房間被收拾過,於是他打電話給他的女朋友,女朋友告訴他說:這些我寫的信我全部都拿回家了;
 
結果這個男的大發雷霆:你怎麼可以沒有經過我的允許就動我的東西?你到底有沒有教養啊?小姐,你這叫做偷竊你知不知道?這個女生是十分的傷心難過,因為在他們交往的數年當中,這個男的從來沒有這樣凶暴的對待她,和他在信裡面認識的那個男生完全不一樣,最後她就在她的男朋友退伍後不久,她選擇和這個男生分手了。
 
聖經是神的啟示,神的話語重不重要?當然很重要,但是我們在研讀神的話語,和與主親近這兩者之間,前者是手段,後者是目的;可能我們不讀神的話語我們沒有辦法好好的親近神,這是為什麼我們要讀神的話語;但是我們若花盡功夫,又翻書又上網考查經義,只是在如此之後若是不能好好的親近主,順服主的帶領,由主那裡得生命的話,那查考聖經也是沒有意義的;
 
約翰福音五章主耶穌對法利賽人的話「39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40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各位弟兄姊妹啊,我寧願你們對聖經一知半解,但是對於那一半知道了解的部分,明白了,就遵行神的旨意去做;
 
這樣要好過對聖經下的功夫很深,對聖經的經文這裡也懂得很透澈,那裡也可以辯論;但是對於知道明白的神啟示,卻又不能去遵行的人;我看有的人講經的時候,對於神的話語旁徵博引,用了很多經文來支持他的觀點,但是若有別人提了一句經文是反對他的觀點的,他就假裝沒聽見沒看到,甚至用自己的經驗來取代、來否定那經文;
 
人對於神話語的態度不是在於他的阿們說的有多大聲,或者是能夠引用多少經文來支持自己的想法,而是要看剛有一節經文在提醒他糾正他的時候,他是用什麼樣的態度來面對那節經文;然後也要看他在生活當中是否能遵照聖經的教訓來過活,還是將社會的習慣帶入教會中,例如是用拉攏關係的方式來有目的的「彼此相愛」(競爭講課的機會)
 
我們知道我們傳道要傳基督不傳自己,但有人講課卻是可以引用了一大堆的參考文件,顯示自己這個也懂那個也懂好像很厲害,很有資格作老師;但是講那些卻並不是真正為弟兄姊妹的益處,只是為了彰顯自己的學問,又貪好師尊的稱呼,這是和主耶穌在馬太福音23章第八節的教訓「不可受拉比的稱呼」,是正好相反的;
 
我還甚至可以舉出一個多讀經卻又不遵行的壞處,路加福音12章:「47 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 48唯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
 
我舉這個例子不是要你們少讀經,而是要你們多順服,因為主的心意是要我們明白,當我們有這個能力地又不肯去明白時,那你就已經是第一類的人了;

但是論道學習神的話語,我們千萬不要過於講究手段而失去目標,那目標就是主自己;不然就跟我們前面講的故事當中那個男主人公一樣;失去了女朋友還可以再走,若是失去寶貴的救恩,就無處可再尋了,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保守看顧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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