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日 星期日

對聖經的鄭重(下)

馬太福音23章「8 但你們不可被稱為「老師」,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老師只有一位,而你們都是弟兄,9 不要稱地上的任何人為「父」,因為你們的父只有一位,就是天父。 10 你們也不要被人稱為「主人」,因為你們的主人只有一位,就是基督。 11 你們當中誰最大,誰就該做你們的僕人, 12 因為凡是自我高舉的都會被降卑,而自我降卑的都會被高舉。」(中文標準譯本)
 
我們的題目是對於聖經的鄭重,但是我們所用的經文卻是馬太福音23章處的,主論到門徒不可受師尊的稱呼的經文,為什麼我會有這樣的選擇呢?因為我們多數人對於經文的態度,實在是來自傳授講解經文給我們的那些人,不論是牧師或查經帶領者;
 
我們知道,基督教實在是以生命帶領生命,一個老師,不管他對於經文是多麼的熟悉,講起課來可以旁徵博引,講課時活潑生動,但若是他在主裡面的生命不足,或是他對於經文的態度不正確,那麼他講課所帶出來的果子,將不會是敬虔的生命;
 
我在上篇就說過,教師的言教是遠遠不如身教的,我們自身對神的態度,自身對聖言的態度,對學生的影響要遠超過我們所傳授的課程,我一般認為牧者因為要發展自身前途,因此存在的問題會比較大,但是我沒有想到某些人因為好為人師,所存在的問題可以更大;
 
主在馬太福音的這一段經文中告訴我們:「不可被稱為老師」,就是不要去受老師的稱號,那就是因為他看到有許多的人,在本性中有這種好為人師的慾望;有不少人努力研經,不是為了別的,就是為了將來可以在人面前露臉,被人尊稱為拉比,而得生命反而不是他們最主要的目的;
 
基督的教導雖然有一些不要行,不可行的教訓,但是更多的是主動的建造生命,例如我們在前一篇中所講過的不要稱地上的人為父,其實是主動的尊崇神的地位;在這裡的另外兩個不要受人稱為老師的稱呼,不要受人稱為主人的稱呼,其實都是在主動的抑制自己的驕傲,就要將這些個稱號視作為洪水猛獸;
 
我最近所看到的一個例子可不是如此,為了在教會裡當上這個沒有報籌的老師的位置,竟然用世界上的方法去送禮去奉承,還美其名說是對弟兄之間的關懷,(但是前面三年都沒有這樣關懷過,剛好在決定老師的時候跑出來關懷)
 
然後在講課的時候引經據典,舉出一堆不帶前後文的經文來佐證他的講法,好像很是厲害,但是在人提出相反意思的經文來質疑的時候,他卻用自身的經驗來反駁這有經文教導的質疑,好似他的經歷要比聖經裡的話還要更為可靠似的;這樣子我們就可以看出他對經文的態度,合我意的經文拿來為我所用,不合我意的經文就最好是從此消失,沒有人再提;
  
並且這個人在弟兄姐妹口中的稱呼一直都是某某老師,我後來知道因為他以前是退修教師,現在來到教會中不管有沒有開課,弟兄姐妹都還是稱他為某某老師,他也都受了,也沒有避諱;像這樣做老師的人就應該來看看主的這一段話;如果我可以作決定的話,他再不能改正的話,就不再讓他當老師,無論他教得如何;
 
主叫我們不要稱人為父,卻要我們有為父的心腸;主也叫我們不要受人「老師」的稱號,卻要我們熱心傳道,教訓人遵守;我們之所以要去行任何事,不是因為能讓我們自高,乃是因為能讓人得好處,得生命;不是要讓我們得人的尊重,乃是要我們去服事人;感謝讚美我們的主,願上帝保守並帶領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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