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日 星期日

對聖經的鄭重(上)

馬太福音23章「8 但你們不可被稱為「老師」,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老師只有一位,而你們都是弟兄,9 不要稱地上的任何人為「父」,因為你們的父只有一位,就是天父。 10 你們也不要被人稱為「主人」,因為你們的主人只有一位,就是基督。 11 你們當中誰最大,誰就該做你們的僕人, 12 因為凡是自我高舉的都會被降卑,而自我降卑的都會被高舉。」(中文標準譯本)
 
一個教師怎麼樣教別人,不只是看他上課時所講的是什麼,寫什麼在黑板上;他的為人,一舉一動都會被看在學生的眼裡,成為身教;如果一個老師在課堂上教學生作人處事要對人客氣,要有禮貌,要對人有耐心;但是當學生做錯一點小事,這個老師就立刻大發脾氣,大聲罵人,你要整班的學生要怎麼看?
 
他們可能不會真正的學到「作人處事要對人客氣,要有禮貌,要對人有耐心」,恐怕反而是學到:「我們可以講一套做一套,只要我處在高位,就可以任意待下面的人!」,對不對?這個就是身教,而身教的效果是要反而是遠遠的大過言教的;
 
同樣的在教會裡面作教導的,不管是主日學教師,或者是在主日講堂上講道,或者是像我這樣寫作講經的,都算是教師,往往都會告訴聽眾或是讀者,聖經裡的話是神所賜的聖言,是我們所應當遵重和遵循的;但是我們往往看到這些所謂的教師,喜歡拿聖經裡的經文來支持自己的立場,一次可以舉十條八條的;
 
但是遇到經文和自己所持的立場相左的,不是故意的忽略掉,只是一味的強調自己的教導才是對的;要不然就是含糊其辭的說這段經文「不能這樣解釋,不能這樣用」,但是自己又說不清楚、到底這段經文要怎麼樣的解釋、怎樣用才對;這樣的教師,能讓學生學會怎麼樣才是尊重聖經嗎?
 
以上所舉的馬太福音的經文,就是許多的聖經教師都無法正確解釋的,而他們的態度,往往就是要聖經的經文繞著我走;有人就立刻舉出:保羅稱提摩太是他的真兒子,(提摩太前後書都有記載)用來證明耶穌只不過是在教導我們不要自高,就這樣的降低了主講這句話的重要性;主是不是在教導我們不要自高?是的,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問題是我們要認真、鄭重到怎麼樣的一種程度?
 
主在這一段的教訓當中講了三件事,從表面上來看,兩件事是如何我們該如何被動的、接受(或是拒絕)人給我們的稱呼;另一件事則是在我們主動稱呼人的時候,該注意的一件事;今天我就先從對我們中華文化衝擊較大的「不要稱地上的任何人為父」來開始談起;
 
外國人在這一方面上真是一點問題都沒有的可以作到,他們稱自己的父親,甚至祖父都是直接叫名字的;所以要他們不稱人為「父」真是並不太難!那是不是信了基督教這個洋教就不必講孝道?當然不是!基督教不但是講孝道,還要子女:「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6:1-3)
 
那為什麼主還要我們「不要稱地上的任何人為父」呢?這是不認自己的生身父親嗎?當然不是!父子或是父女的關係在基督教裡面是一點也不受影響的,就算是屬靈的父子關係也是許可的,保羅稱提摩太和提多都為自己的真兒子,但是我們找不到一處記載他們稱保羅為「父」的記載;
 
這一點都不奇怪,他們連叫自己的生身父親都是叫名字,又怎麼會稱保羅為「父」呢?不稱人為「父」一點都不影響父慈和子孝啊!不是嗎?其實主的這句話,就是叫我們要在我們裡面給天父一個特殊的位置;不管是希臘文,希伯來話或是「阿拉米文」(耶穌時代的口語),對於父親都有多種的稱呼法;
 
中文也是一樣,我們可以叫地上的生父為「爸」,「爹」,「父親」,「大」(山西人的稱呼、念達),但是就是把「父」這個稱呼留下來專門用來稱天父;這樣有什麼不可以的?
 
這樣作一點都不難也不奇怪,在歷史中我們有過許多的避諱字,當一個新皇帝即位,他名字裡的那幾個字就成了避諱字,全天下老百姓中有用到同樣字的人都得改名了;同時一個基督徒再怎麼渾,也不會給自己的兒女或是寵物取名叫「聖靈」,「基督」,對不對?
 
一個真正愛神的人,因為主耶穌如此說了,將「父」這個稱呼專門用來給天父用,表明天父在我們生命中的重要性、以及我們對於主話語的鄭重,豈不也是應當的嗎?人們為了皇帝,連自己的名字都改了,對於神,我們有一個避諱,那又有什麼不合理的?
 
看到這裡,你們應該知道我是反對天主教叫他們的神父為 father,因為那是直接與主的話有衝突;當然我知道他們並非此意,但是沒有人會將天父和地上的父混肴的,這是不會有衝突的;然後言語和文字上再不避諱,那這些人豈不是當作主根本就是說了一句廢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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