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1日 星期二

保羅所遭遇的危險(林後11:26)

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5 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裡。26 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 27 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 」
 
除了記錄下他所受的苦難之外,保羅還寫下了他所經歷的許多危險;我們在這裡看到光是船壞了就有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中,還有遠路的危險,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 . . . 等等許多的危險;這都是保羅這樣的一個長年"行走江湖"的傳道人,很可能會遭遇到的危險;
 
但是危險和苦難有什麼不同呢?苦難是情況真正的發生了,痛苦真實的臨到了我們,而危險是情況發生了沒錯,但是情況卻沒有轉成更壞,我們並沒有真正的受到痛苦;我們人常常看重我們所遭受的苦難,因為它們真實的臨到我們身上,卻低看了危險可能的帶來的毀壞力;
 
我們常說一切苦難的發生,都有神的准許才會發生;但是我們有沒有想過,危險可能所帶來的,就是神所不允許發生在我們身上的苦難?如果有一輛車衝過你的眼前,好在你及時的停步,所以沒有被車撞上,這叫作危險;但是你若要是走路絆倒,摔傷了,那叫做苦難臨到你;
 
往往我們所避掉的危險,它所可能帶來的痛苦,會要比真正發生在我們身上的痛苦要大的多了;保羅被猶太人鞭打了五次,棒打了三次,石頭打了一次;但是他遇到海難並沒有死,他也遇到盜賊,我們還知道他在以弗所附近的曠野和野獸搏鬥都沒有死;碰到這些情況、都是可能會丟掉性命的,要知道人的生命是何等的脆弱,有時蟲咬都可以要人的命,但是他沒有;
 
所以如果有人,特別如果是一個基督徒還在抱怨何以神要允許某些苦難臨到他,他實在是沒有思考神可能已經替他擋掉了多少可能發生的災害;有些我們看到危險的發生,我們知道自己和災難擦身而過,但是有更多次,我們甚至不知那裡有個危險我們已經避過;
 
十多年前有一個惡性流感叫作 SARS,是可以透過接觸或是間接的接觸而感染的;得到這個流感的人甚至有十分之一的可能會喪命,有時兩個人一個得病、另一個沒有得病,其關鍵性的差別可能就是兩個人手摸過的地方只差了幾吋,就是有病毒和沒有病毒的差別;這兩個人可能當時都渾然不知,但是其結果就是一個人得病、一個人沒有得病,而最終的結果可能就是兩個人天人永隔;
 
在我們的生命當中,不知道有多少次經歷過危險,有我們所知道的危險和我們不知道的危險;我們要常常的感謝讚美神,如果我們經歷過危險,我們更要感謝讚美主,因為那危險始終都還只是一個危險,沒有成為真實的傷害;我們還要常常為許許多多、我們甚至不知道就避過的危險而感謝主;
 
保羅是個神所重用的使徒,若是說神從來都沒有保守他,任憑他經歷過一切的苦難,我們都不相信;保羅共有三次長徒的宣教旅程,用徒步或是原始的交通工具,二十多年之間,共旅行了幾千公里,經過上百個城鎮,去過多少個猶太人的會堂,到寫書信這個時刻卻仍然活著、並努力的為主作見證;
 
撒旦想要藉危險使我們喪膽,使我們不能動彈,當然我們不需要主動去找危險來挑戰、而只是要順服聖靈的帶領;但是基督徒卻要因為我們所經歷過的危險而感謝讚美神,每一個過去危險都是對於神恩典的提醒;也是我們能夠面對將來危險的證明;感謝主、因為他有說不盡的恩賜;願上帝賜福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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