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0日 星期四

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 (加拉太書3:15)

我們到底是憑著什麼在神的面前可以領受神的賜福呢?就是憑著我們是神造的、神就應該賜福我們嗎?還是說是神在我們的身上、本來就是有遠大的計劃呢?神在創造世界萬物後的第六天、創造了亞當,讓他維護看管伊甸園;神也常與他同在。只是人犯了罪、虧欠了神造人應有的榮耀。
 
之後神對我們有一個很大的期望盼望,也有一個偉大的計劃。祂選定了閃的後代亞伯拉罕,並用祂自己的話和亞伯拉罕立約;其實這和人的立約不同,人的立約總是說我要怎麼樣作,若是作不到就如何的處罰我;但是神的話就是約,祂的話一出就永不改變、也沒有什麼作不到的處罰條例,因為沒有比祂更大的了。
 
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並不是有什麼交換條件,也沒有什麼附帶的要求,神就是自己對亞伯拉罕啟示祂的計劃,那就表示這個應許是必會成全的。使徒保羅是最先看出來、神的應許和後來才頒下的律法是沒有關係的人;
 
加拉太書3章: 「15 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 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17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
 
是神自己說出亞伯蘭你要成為大國,是神先說出萬國要從你的子孫得福這話;神在啟示亞伯拉罕時、原是早已知道此事要怎樣成全,不是把話說出來,然後再看看事態要怎樣的發展,所以神在這話中所說的子孫、是單數的子孫,就是指著耶穌基督而言,那祝福要從耶穌基督臨到萬國。這是在神說那祝福話之時,甚至更早之前就已經完全計劃好了的。
 
律法是在神祝福亞伯蘭之後的四百三十年後才頒佈的、要人遵守;神會是先應許祝福之後,然後再加上條件、告訴人:你們要遵守我所定的規條、然後才能得到所應許的祝福嗎?如果你們不能守律法、那原先所講過給亞伯拉罕的祝福便不算數了?!如果是這樣、那叫做先立約再更改條件,就算是有信用的'人'、都不會這樣做,更何況是信實的神呢!
 
所以保羅看出來這後頒的律法、和神所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祝福是不相干的。神頒佈律法給以色列人、是因為人犯罪甚多、這律法是要用來教化以色列人,讓以色列人知道是非善惡,知道自己是有罪的、原是不配得所應許的祝福或是產業;更加不是一種條件、不是說那一個人將律法守全了、才能得到神所應許的祝福。
 
神祝福亞伯拉罕、原是本乎亞伯拉罕的信,因為他信神,神就將他的信、算作是他的義。所以那應許的祝福、也必定要彰顯在亞伯拉罕真正的子孫身上、誰是亞伯拉罕真正的子孫呢?真正的子孫又會有什麼樣的特質呢?保羅在後面將會繼續解說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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