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9日 星期六

我們是神的兒子(加拉太書3:27)

保羅說既然那應許的基督已經到來了、我們就不用再接受那訓蒙的教育了、也就不用再受律法的轄制了。保羅更說到我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了。在這裡的加拉太書第3章是第一次用寫的出來、"我們成為神的兒子"這樣的一個關係。事實上我們要小心了解經文裡面的意思,還是一樣、讓我們先看這裡的經文:
 
加拉太書3 章「 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26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28 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我們都知道、主耶穌是神的獨生子;而我們是神所造的,和世上其他萬物一樣、都是受造之物,受造之物可以稱為兒子嗎?本來是不能的、但神將氣吹入第一個受造的人亞當的裡面、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在路加福音中論耶穌的家譜時、最後說到:亞當是神的兒子。大家要注意、這並不是說亞當是為神的同類/後代,從神那裡"各從其類"所生出來的、而是在位份上、人在沒有犯罪以前本來就是有神兒子的位份的。
 
主自己的話被記在約翰福音15章中「14 你們若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15 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
 
從主的話中、我們可以知道我們原來是主的僕人、是不配作主的朋友的;但是主施了格外的恩典、願意當我們的朋友;約翰福音第十五章是記載了主在地上的最後的一個逾越節晚餐、在餐後主對剩下的十一個門徒所說的;祂先應許了聖靈的賜下、在臨別(受十字架之刑)之前最後的和門徒話別,所說的掏心窩子話。
 
那你們會不會覺得奇怪、主說我們若遵守祂所吩咐的,就是朋友了;那保羅怎麼說我們成了神的兒子了呢?原來是聖靈感動保羅,讓他看見我們要領受神兒子的靈、也就是耶穌基督的靈、好叫我們得兒子的名份(在下一章的加拉太書第四章、我們會講更多);也就是說、我們就和為奴的是有區別的。
 
當我們信靠耶穌基督、不但我們從律法以下被贖出來了,我們因此得救、更以致於最後因爲恩典而得勝,重生;當我們內裡充滿了神兒子的生命之後、回到人被造還沒有犯罪時榮美的形象、我們就這樣的得到神兒子的名份,成為後嗣、就可以繼承產業;這種說法是講我們將得的名份是和亞當同等的、是神的眾子的名份。
 
眾子的名份,和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的位份當然還是有別;另一種更廣義的說法就是說:所有領受神兒子生命的人、在地上都可以稱為神的兒女,當然這種說法的價值就沒有前面那一種的更高;好像一幅畫限量製作只發行十個副本、和大量發行的十萬個副本、每個副本的價值當然有所不同。
 
然而不管怎麼說、我們都是神的一家人;同一家族當然是有相同的家族性、也有家族的向心力。聖靈如此的感動保羅寫下這段經文、讓我們知道我們有盼望歸於我們的主、會一起同在主內、更一起繼承神兒子應得的產業;感謝讚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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