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9日 星期三

錯誤的「因信稱義」觀 (下)

保羅用整個羅馬書第6章來解釋因信稱義,再到得永生的過程,從開始一直到寫到第16節: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做奴僕,順從誰,就做誰的奴僕嗎?或做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做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

我們要從開始信、一直要到能夠作成了主的順命的奴僕,才能夠被主稱為義;這個是你們所了解的「因信稱義」嗎?還是你們堅持相信只要信了耶穌就得以稱義呢?那應該是個總綱吧。

接下來、保羅又繼續寫到我們要如何的順服、如何的作義的奴僕。他繼續寫下去、直到第22節時、保羅才寫到:「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做了神的奴僕,就結出果子,以至於成聖,那結局就是永生」這整個羅馬書的第六章就是講那因信稱義,得永生的真理。我們要看的經文如下:

羅馬書第6章「17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18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20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

多數基督徒不願意花時間、花工夫了解這些。這就好像去買個新房子的時候,售屋小姐說:"你們今天交個兩萬定金,就可以簽約,六個月之後付款,就可以交房了";這句話簡不簡單啊?很簡單!是不是一個總結的事實?也是!但是這樣真的就總括了買房子這件事嗎?

如果你懂建築,或是有人常去看建築工地、就知道那六個裡面月房子裡面是怎麼蓋出來的。或者你們會不會要問一下、那買房子的幾百萬塊錢是怎麼來的呢?不論是什麼事、都是有人付上代價、有人去付出努力與汗水才能成就的。沒有真的天上天天掉下餡餅這種事。

耶穌基督為我們在十字架上復上了極大的代價、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是與我們同工的,那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總結就是:我們因著信就可以稱義,最終我們就可以成聖得永生。保羅在羅馬書第六章講得很清楚了,他在第10章將之總結成因信就可以稱義一句話。

我們信耶穌,花時間上教會,又奉獻金錢,勞力,最後的標竿就是想要能得到主所應許的永生,與主永遠同在神的國中;如果因為輕信別人亂傳的,或是自己誤解、最後達不到神信至於義的標準、得不到永生,一樣要和惡人在一起滅亡,那實在是最可悲的事;還不如將那些金錢和時間拿回來,在世的時候自己吃喝快樂。過一個快樂的一生。

主在路加福音第14章中講了蓋房子與打仗的比喻,就是這個意思: 「28 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29 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 30  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31  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 32 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

我鼓勵你們把羅馬書第六章拿出來、多看幾遍,看看我所講的是不是事實,願啟示真理的聖靈常與你們同在、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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