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2日 星期二

主不需要我們 為祂 做什麼(下)

從前有一個牧師,很喜歡在教會裡搞活動,這個禮拜要作什麼、下個禮拜要作什麼,有一次他發起一個紅色主日運動;他說:你若是愛主、要跟主站在一起、下週就穿一件紅色的衣服,或打一個紅色的領帶,反正就是有點紅色的,就表示你和主站在一起。
 
其實他要會眾這樣作、跟本不能顯示人是否和主站在一起,只能顯示是否和牧師站在一起;教會的理事會的主席、以及其它理事早就接到會眾很多抱怨,所以私底下串聯、要給他一個教訓。
 
到了下個主日、牧師穿了一身紅的在會場一看,根本看不到一兩個穿紅色的,會眾身上反倒是都是藍色為主的,凡倒是他自己穿上了一身的紅色之後、好像是傳說中的撒旦;結果他那個主日也不敢再提什麼穿紅色就表示和主站在一起的這檔事了,以後也很少再搞這些個無聊的活動了。
 
人是不是和主站在一起,不是任何人說了算,反而恐怕是那種常去質問別人為什麼不和主在一起的人,離主最遠。有不少人自以為熱心、要為主作這個作那個,但是唯一最應該作的、但卻沒為主作的就是冷靜下來好好的聽一下主要說些什麼。
 
西門彼得是門徒當中非常愛主的,他可以為了主去拼命,結果這事被記載在在約翰福音18章:「10 章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 11 耶穌就對彼得說:「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
 
這世界上有許多基督徒用自己的方法要'為主'作事、'為主'出頭;最著名的就是十字軍東征,一整群人用血氣的方法來捍衛聖城耶路撒冷,結果造成時代的浩劫,甚至其遺害直至如今;不僅如此、對於那些在當時勸阻他們的人,扣上各種大帽子:不支持東征、就是不愛神,就是反對教會。
 
從聖經當中、我找出一些主不要我們'為祂'去作的事,限於篇幅的關係、我先把它們列出來,或者將來我們對每一條再有更深入的探討,每一項都可以寫成專文來探討的。
 
1)不詛咒律法,只專心遵守信心之法;律法有其時代意義,即使是殺害耶穌的猶太人或者是法利賽人、我們只拿來當作警惕、而不去咒詛他們。
 
2)認自己的罪,不定罪他人。主要我們認自己的罪、不是讓我們拿著耶穌的標準來去定罪他人;
 
3)不譴責不信,不譴責拒絕,恆心忍耐、不以牙還牙。傳福音是要贏得人的心、比如太陽和北風,我們不能用北風的方法來傳福音。連主都恆久忍耐,不咒詛: 「54 他的門徒雅各約翰看見了,就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做的嗎?55 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說:你們如何你們知道?」 (路加福音:9:55)
 
4)不用欺哄的方式讓人信。我們不替主大包大攬、騙人說信主定會蒙祝福、一凡風順;耶穌說過:「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約翰福音5:41)
 
5)不管別人的閒事。約翰福音21章21-22節「 21 彼得看見他,就問耶穌說:「主啊,這人將來如何?」 22 耶穌對他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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