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8日 星期四

人罪惡的爭辯(羅3:5)

羅馬書三章「5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 6 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 7 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什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 8 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亞當在犯了罪以後,神問亞當說你在哪裡?神從亞當的回答當中就已經知道他吃了分別善惡樹所結的果子,是神吩咐不可吃的,吃的那日必定要死的;既然神已經知道,亞當只好承認,但還不忘補上一句:是你所造的女人讓我吃的;看看,這就是人從起初的本性,明明自己沒有道理但是就還要詭辯;
 
詭辯術是人類靠智慧所發展出來一種「說話的藝術」,我們常常說事情有兩面要看你怎麼看,話也有幾個頭要看你怎麼說;事情看得對,話說得好,就能夠讓人容易明白真道理,但是如果說事情看錯了面,說話用錯的方向那麼反而是可以將人帶到錯路上去;
 
其實保羅在這裡所列舉的這幾節套用「人的常話」的經文,也不需要我們特別來講解,我們自己看看就看得懂,只是當人從自己的觀點出發,就把神對人的懲罰是當作了神的不義;或者是人的犯錯,還剛好給了神一個機會,讓神能顯出他自己的義來,最後還能整出「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這樣的結論來,這些事情不只是言語上的詭辯,其錯誤的本質是從看事情的觀點就是錯的;
 
往往一開始看事情的觀點錯了,後面就會大錯特錯,各位弟兄姊妹,我不是說我們看所有的事情都一定要從神的觀點來出發,但是最好是從一個公正公開,而超然的角度來看事情;只是往往由這個超然的角度來看,就是和神的觀點符合的,而從自私的角度來看,就是錯的;
 
我們看聖經的啟示,我們從來沒有看到神從一個自私的角度來講事情,例如他可以說:你們是我所造的,我愛怎麼用你們就怎麼用!不用和你們講道理,你們不能插嘴不能辯駁!這些話是直白,但是事實是不是這個樣子的呢?當然是,但是神很少用這個事實來強壓我們;
 
神反而是講真情的過程告訴我們,告訴我們我們的始祖是怎麼樣的犯了罪,此後罪和死就挾制了我們,我們人人因此都要死,亞當的後人接下去又犯罪,因此又敗壞墮落,神不得不用大洪水毀滅這個世界,只留下幾個義人的餘種來重新開始整個人類;
 
如此這般的啟示,將來龍去脈都講解的清楚了,這原來一直都是神在幫助人,在與罪與死在做鬥爭的歷史;人由於生命的有限以及眼界的限制,只能看到今生的狀態以及從自我的角度能看見的事情,根本就不能清楚的看到事情完整的全貌;
 
當我們看到政府要對一個犯人處以死刑,就有人出來叫喊:這是政府在踐踏基本人權,但是我們若從超然的觀點來看事情,我們就應該也看到這個犯人可能是多麼殘忍的殺了好幾個無辜的人,而那些殘忍,那些惡毒的心態和行為,在審判中可能揭露出來,但並不是那些批評的人都能看到的,或是根本不願意去看的;
 
人可以說各種各樣的話,運用各種理由辯論這個又辯論那個,但是我們在看他們說話之前,更要看看他們有什麼資格,有什麼眼界看見可以做出評斷出來!有一句話叫作「夏蟲不能語冰」,夏天的蟲如果要說水永遠只能是流動的,你又有什麼辦法?只能一笑置之;
 
但是我們卻不可如此,我們要從神的話語中學習真理;保羅在最後總結了一句「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我們就要引以為誡,願神保守我們的口也保守我們的心,願上帝賜福給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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